王权无约束?
不列颠作为一个国家的概念来自一个妙的幻想,做这个白日梦的人是蒙默思的杰弗里(Geoffrey of Monmouth)——或者像他自己的签名,叫“Galfridus Monemutensis”——1136年前后,他完成了《不列颠历代国王史》(History of the Kings of Britain)一书。和不列颠一样,杰弗里本人就是个混合体:可能是布列塔尼人,但出生在威尔士,在诺曼底贵族殖民的边界地带马奇斯(Marches)长大,那里盛行诺曼底文化。但是,中世纪牛津的文化也滋养了杰弗里,他声称一个叫沃尔特(Walter)的主事给他“一本用不列颠语言(意指威尔士语)写的古书”,他根据这本书写出他自己的拉丁语历史。杰弗里最在乎古董和凯尔特神话,雄心勃勃,要将不列颠之根深深植入世人心里。所以,根据他的历史观,不列颠是“岛屿中之最佳者”,这里是五个种族的国家,最早是由博鲁特斯(Brutus)教化的,他是创建了罗马城的特洛伊(Trojan)君主艾尼阿斯(Aeneas)的孙子。博鲁特斯的北方台伯河(Tiber)就是泰晤士河,无疑,他在两岸建立了“Troia Nova”,即新特洛伊,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多民族帝国的首都。他死后,博鲁特斯的儿子们洛克里努斯(Locrinus)、康巴(Kamber)和阿尔巴纳克特斯(Albanactus)把岛一分为三,分别创建了洛伊格利亚(Loegria,英格兰)、康布利亚(Kambria,威尔士)和奥尔巴尼(Albany,苏格兰)。
但是,杰弗里《历史》(History)的大部分——而且是最著名的那部分——是关于一个威尔士魔术师预言的不列颠英雄梅林(Merlin)的史诗。罗马人离开后,暴君沃蒂根邀请梅林进入不列颠,这个无畏的斗士把不列颠从野蛮撒克逊人的灾难中解救出来。沃蒂根建了一座塔,却一直在下沉,这难倒了他的大臣们。梅林指点他们说,塔底地表下有个湖,里面住着两条龙,英格兰的根被它们咬掉了,所以不列颠要下沉。直到尤瑟王(Utherpendragon)的儿子亚瑟奋起,用基督教骑士精神和战斗勇气,给英格兰打下坚实基础,把撒克逊人从英格兰的角落里赶走后,亚瑟才转而对付皮克特人和爱尔兰人,很快就征服了他们,重建起被毁灭的约克,向上帝致以更多荣光。显贵们纷纷投到亚瑟宫廷里来,“甚至一个出身最高贵的人,如果没有亚瑟骑士那样的武器,或者不穿戴成那般模样,就自惭形秽。后来,亚瑟慷慨和英勇的名声传到了地球的尽头。”在位鼎盛时期,亚瑟的势力扩大到包围了整个北方帝国,从斯堪的纳维亚到高卢,跨过宽广冰冷的大洋,直到冰岛。在不列颠最古老的中心阿斯克河畔的卡利恩(Caerleon-at-Usk),亚瑟和吉尼维尔(Guinevere)面前聚集了1000名贵族,都穿着白鼬皮制衣服,用骑马比武和宴会庆祝不列颠成为世界中心,它“如此精美,超过所有其他国家,富裕,装饰丰富,人民彬彬有礼”。杰弗里是个神话专家,懂得这些浪漫好景不长久,因此才显得美丽。最后,奸诈的侄子莫德雷德(Mordred)葬送了亚瑟的金色时代,不列颠跌落,重回黑暗痛苦的异教徒时代。
当然,《不列颠历代国王史》是一本大言不惭的白日梦。但是,到1152年,它的作者《亚瑟》(Arthur)杰弗里——现在大家都这么叫他,成为圣阿萨夫[St Asaph,在现在的登比郡(Denbighshire)]第二任主教,那时候他的手稿就已拥有广大读者,后来流传了好几百年。格洛斯特伯爵罗伯特从马姆斯伯里(Malmesbury)修道院受他资助的图书馆员那里听来有关亚瑟的故事,向他的另一个被支持者杰弗里转述了这个故事。那个图书馆员到访过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Glastonbury Abbey),这里的本笃会教士确信英雄的遗体就在这里,只是不确定具体位置。当时正在内战分裂期间,格洛斯特伯爵罗伯特参与其中,杰弗里明白时代在召唤英雄浪漫史和明君史诗。威廉征服者的孙子辈打了20年战争,艰苦卓绝,你死我活。一边是威廉儿子亨利的女儿玛蒂尔达(Matilda)(格洛斯特伯爵支持这边)。另一方是威廉女儿阿黛拉(Adela)的儿子布洛瓦的斯蒂芬(Stephen of Blois)。
1087年,威廉一世死的时候,从表面上看,征服创造的盎格鲁-诺曼王国已经稳固了。理论上,“后审判书”政府已拥有便于精细调整统治权的工具:盎格鲁-撒克逊王国的治理和司法经验与诺曼底军事力量的结合。但现实中权力行使却非常粗暴。征服者死后到1154年亨利二世就位前,如果谁没有抢先夺得温切斯特的皇室国库,就没有哪个君主能指望被认同。冠冕堂皇的继任实际已沦为操作粉碎和争抢:就是粉碎对手加上抢到金子。这就是威廉一世指定的继承人二儿子威廉·鲁弗斯,一旦确定父亲将不久于人世,马上从鲁昂疾驰回国的原因。同样,加冕典礼也是仓促拼凑的,正好有哪个高级神职人员在,能帮上忙就行。即使赃物已锁定,国库钥匙拿到手了,圣油涂抹了头顶,要保住王位、保证政府运行如常,还需要政治手腕;然而,威廉二世(鲁弗斯)独缺这个。他在大部分任期的时间里都忙于从主要租户即大贵族们那征税,来支付威尔士、苏格兰边界战争的军费,给宫廷宠臣安插主教职位,因此疏远了教会。1100年(当时他大哥理查德已死在他之前),在一次围猎中,威廉被一支射偏了的箭射中死去,可不是每个人都认为他真的死于意外。
他的弟弟亨利也就是征服者的小儿子当时陪着威廉二世打猎,在这节骨眼上,他发现自己正巧置身于新福瑞斯特(New Forest),离温切斯特国库只一步之遥。几天后,伦敦大主教为亨利一世加冕,这样(又一次)王位没有传给最年长的儿子短腿罗伯特。为了巩固自己有些勉强的继位,亨利做得更聪明。8月11日,加冕六天后,他迎娶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三世的女儿玛蒂尔达,苏格兰国王的王后也就是此时亨利一世的岳母是威塞克斯王室的直系后代,那么他们的孩子就会同时拥有撒克逊、诺曼底两支血统。这样一来,亨利一定希望自己有双重理由要求英格兰人拥戴他。但是,35年来,尽管他很专业地管理继承来的盎格鲁-诺曼产业,生了20个私生子,亨利对于后代的希望却落空了。他的第一任妻子死于1118年。而1120年,唯一的嫡子威廉在白船(White Ship)沉船失事中溺水身亡,和诺曼贵族之花一起沉在海草里的还有王室律师。后来,第二次婚姻里,他们没有生下继承人,这样一来,他的女儿玛蒂尔达就成为他唯一可能的直接继位人。1126年圣诞节,在皇家枢密院(royal council)会议上,亨利迫使地位重要的主教、修道院院长和公爵们约定拥戴她为继位者。
不用说,1135年,等亨利因为吃了医生明确禁止的七鳃鳗而死后,第一个赶到温切斯特的法则取代了所有上述承诺;第一个赶到的不是玛蒂尔达,而是亨利的外甥布洛瓦的斯蒂芬,征服者威廉的强悍女儿阿黛拉的儿子。尽管多佛尔和坎特伯雷拒绝承认他继位,伦敦却为斯蒂芬打开了城门,很多相助他的贵族违背了自己的公开声明,借口说亨利一世临终前改变了主意,而且,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效忠本来以公主没有嫁给外国人为前提。玛蒂尔达起先是日耳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的皇后,1125年,皇帝驾崩,玛蒂尔达再嫁,和安茹的杰弗里伯爵(Count Geoffrey of Anjou)结婚。这是亨利一世的外交权术,意在弭除传统上敌对的诺曼底公爵和安茹领主,但很多盎格鲁-诺曼贵族更多敌视这桩婚姻,而非配合。英格兰国内,玛蒂尔达有格洛斯特伯爵罗伯特作强大斗士;亨利一世的众多私生子里,他最有实力也是政治上最高明的人。无疑,一年后(1136年)《历史》一书出现的时机玄妙,老李尔王将王国分割带来混乱,这样一个警世故事绝非偶然。读到这个著名故事,没人会不注意玛蒂尔达和好女儿考迪莉娅(Cordeilia)之间的类比,不像莎士比亚悲剧里的女主人公,玛蒂尔达幸存下来,经过艰苦作战,赢得了王位。
玛蒂尔达昭告天下,只要她活着,她的称呼就应该是“女皇”(Empress),她可没有考迪莉娅那样打动人心的谦逊。在一路艰难地打到伦敦后,她已经成功地离间了英格兰的几乎每一个大人物,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陷入了围困和反围困的胶着状态。王权失去威望之时,正是贵族领主们开始掌权之始。因为要依靠当地支持才能扭转倾向对手的平衡。内战里,双方都允许郡里的大贵族为所欲为——修建城堡、创建私人武装、报复私仇、烧毁庄园——只要能打击对手,干什么都行。《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述这是个“战乱时期”:
每个权贵都自建城堡,反对国王……他们给郡里不幸的人们加重负担,劳役繁重,当城堡建成,里面住满了魔鬼和邪恶之人……只要被他们认为有金银财富的人,日夜抓捕,把他们投入监狱,折磨他们……把他们双脚倒吊起来用臭烟熏……当那些悲惨的人再也拿不出什么的时候,他们就抢劫、焚烧所有村庄……人们悲惨地饿死……从来没有哪个国家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
最终,威廉征服的遗赠就是:混乱、大屠杀、大饥荒、敲诈;每个暴发户领主都是本郡的皇亲国戚;威廉的孙辈彼此斗得头破血流,英格兰四分五裂。不过,某种程度上,这孵化出一系列统治者,或好或坏地给英格兰王权重新做了定义。战争是他们的职业,他们醉心于权力,但在此过程中,他们成功地再造了政府,做法非常强势,又引发了激烈的冲突,最后给中世纪国家权力设定界限。安茹王朝——玛蒂尔达和安茹杰弗里的子孙辈——是英格兰历史的开头和结尾:他们贪得无厌野心勃勃,表面上控制着从比利牛斯山脉(Pyrenees)到切维厄特山的庞大帝国,疆域辽阔,然而易受家族嫉妒中伤。他们用智力和精力建造起来的帝国,最后也毁于他们的激怒和挥霍无度。对于他们的很多敌人来说,他们真的是恶魔。曾有一个故事讲述一位早期的安茹伯爵,他的妻子麦鲁辛妮(Melusine)尖叫着从窗户里飞出去,这样暴露了自己是撒旦女儿的真面目。不管魔鬼与否,一代人的时间里,安茹君主们个个都极尽基督教徒之能事。
玛蒂尔达和第二任丈夫安茹的杰弗里婚姻不幸,尽人皆知。她讲德语,保持着皇家派头(还有皇后的荣誉头衔),26岁;他是以骑士精神培养起来的花朵,操法语,15岁。但是,婚姻不幸并没有妨碍他们诞生继承人,1133年,玛蒂尔达给丈夫生了一个儿子,与父亲和前夫同名——亨利。这个红头发的孩子,在猎犬群里乱跑,是亨利一世战略眼光活生生的体现:这个跨英吉利海峡两岸的超级国家,让法兰西国王们在一旁相形见绌。这个男孩亨利“金雀花”(Plantagenet,以安茹伯爵的黄色金雀花骑士标志闻名)长大后,很明显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坚强勇敢和火暴脾气,从父亲那里得到了敏锐的政治智慧;但是,每个曾经遇见亨利二世的人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精力旺盛,唯他独有。孩提时和少年时,他三次代表母亲到英格兰露面——分别是9岁、14岁、16岁——到一片白色田野里,展示安茹-金雀花红十字旗。1148年,圣灵降临节(Whit Sunday),在卡莱尔,亨利由苏格兰的大卫一世封为骑士,用的是亚瑟般神圣的仪式:净身,呈上金色紧身短上衣,上面写着自勉文字的一个盾牌,接受一柄刻着奇怪铭文的古剑。
既然亨利已经受封成为新亚瑟一样的人物,就必须用一个适当的吉尼维尔来完成他的出师礼,最佳候选人莫过于阿奎丹的埃莉诺(Eleanor of Aquitaine),她最近和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Louis Ⅶ)离婚,官方说辞是“同宗同族”(血缘过近,教会不允),但实际上是因为她没有生下一个男性继承人。埃莉诺散布消息,生育未果,和她无关,她抱怨,和路易结婚更像是嫁给了和尚,而不是国王。有谣言说,安茹杰弗里本人验证了埃莉诺对激情的渴望,才把她推荐给儿子。这桩婚事又是场赌博,她30岁,他18岁;他相对来说未经世事,她已阅历颇丰。但在少年亚瑟和危险活泼的吉尼维尔之间,出于政治权宜之计的婚姻中,发生了非同寻常的事:当事双方看起来彼此吸引。
1152年5月,埃莉诺离婚后不到八个星期,在祭坛前,亨利和一个比他年纪大的女人并肩而立,现在所有的记述都说她是个黑眸美人:口齿伶俐到使人窘迫,意志坚强乃至幽默,可不是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老派闺秀。在她看来,也许埃莉诺能从丈夫低矮结实的身材看到:圆桶胸,孩子气的雀斑,和所有诺曼底先人一样,皮肤白皙容易泛红;对一般人来说,他是个很有趣的特例——好学又善骑,这是一种不太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的特点;衣冠不整、不拘小节,外加傲慢和以自我为中心;具备少年的狂热、精力充沛、骚动,但在一定程度上理智内敛;罕见地看起来正常的王子,一手架鹰,一手读书。事实上,他俩的内在世界相差并不太远:跨着装饰华丽的战马,和故意捣乱的骑士在赛马场上互相碰撞,或者通过烧毁敌方庄园帮助自家君主。另外,埃莉诺长大的世界里有更多的骑士理想,同时又对野蛮忤逆习以为常。她的祖父阿奎丹公爵威廉九世,曾是十字军骑士,也是个“一流行吟诗人”,最喜欢唱着自创的淫荡小曲庆祝通奸的欢乐。虔诚的法兰西路易七世迎娶埃莉诺的时候,也许已经知道她并不温柔(Griselda the Meek),她让国王为她的妹妹彼得洛妮拉(Petronilla)打了一场小仗,并不光彩,在维特里·勒·弗朗索瓦(Vitry-le-François)教堂里1000多名无辜者被烧死。当路易背着十字架去赎罪时,埃莉诺和他一起去圣地,穿着华丽,丝毫没有赎罪的态度。埃莉诺发现十字军行军艰苦虔诚,很快就和她的叔叔打得火热,后者是图卢兹的雷蒙德(Raymond of Toulouse),他有一点点不够虔诚。
和路易离婚后,埃莉诺就是破损商品了。这时,安茹杰弗里看出来,凭他家的信誉,儿子亨利的这桩婚姻大有可图,无疑他将这些对埃莉诺和盘托出:法兰西废后可以做新一任英格兰王后兼阿奎丹与诺曼底二领地公爵夫人。1153年,“金雀花”亨利20岁,带着新娘给他以及他自己的武器和馈赠的金钱,再次渡过海峡。斯蒂芬失去了儿子尤斯塔斯(Eustace),面对这样大军压境,悲观地选择妥协。1153年11月,交易在温切斯特达成,只要斯蒂芬指明自己死后亨利为他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他可以做国王到老(看起来也时日无多)。
1154年12月7日,亨利和埃莉诺一起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登基。当他俩从欢呼声和香烟缭绕中出来时,已然是一个超级大国统领,国土从比利牛斯山脉经过加斯科尼(Gascony)的葡萄园和忙碌的大西洋港口拉罗谢尔(La Rochelle),跨过卢瓦河(Loire)、塞纳河(Seine)进入片片果园的诺曼底,越过英吉利海峡,一路达到威尔士边界和威尔士人在高沼地的修道院。继承这么一大份产业正当其时。事实上,12世纪中叶,气候温和。收成比以前丰厚,沼泽、森林、高沼地被改造成草场甚至可耕种的土地。技术创新使土地产量比以前更高。马掌、马辔、双马联挂马车挽具都使马匹第一次取代了公牛,用来拉犁,增加了一天可耕的面积。水磨坊有时候甚至是风车这样的机械工程首次出现在大地上。市场和集市如雨后春笋般产生。长距离旅行比之前更安全,东西南北的商业联系带来更可靠的利润。
尽管他必定深知危险和不适(毕竟白船沉船引发了一场内战),亨利二世在位35年,28次横渡英吉利海峡,与其说他把海峡看成是将他国土分成两半的因素,不如说只是不便利。这两边颇不相同,但毕竟说着同一种语言——中世纪法语,文化彬彬有礼,政府井然有序。威斯敏斯特加强成为管理中心,伦敦倒还没有成为帝国“首都”,亨利对其他权力中心——诺曼底的鲁昂、卢瓦河上的希农(Chinon)、阿奎丹埃莉诺的普瓦捷——也一视同仁,这很自然也有必要;这样才拢得住帝国根本不同的各个地区。海峡两边,他的法兰克风统治权威遭遇了相同的挑战:本地大贵族不可靠不忠诚;因为罗马编集颁布的教规,经院和俗世的宗教界一起快速地发展自治教条。城镇迅速壮大,弗莱芒人和犹太人移民各操自己的语言,得到鼓励定居在国王“保护”下,这种保护包括易于遭受强迫借贷和征兵勒索。
在所有这些社会阶层下,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文学,本地语言文化幸存下来——英格兰人的、布列塔尼人的、奥克西坦人(Occitan)的、布立吞(Brythonic)威尔士人的,甚至东盎格鲁的一些丹麦人和诺斯人的——亨利非常懂得每个区域的传统和习俗大不同,不必费心去另搞一套,让大家一统江湖。当他最终(也不情不愿地)将诺曼底、不列颠和阿奎丹分封给年龄较大的三个儿子——亨利、杰弗里,还有理查德——他以为他们能和他一样,出于政治上的谨慎考虑,尊重当地风俗和公约。他们要去统治的,可不是具有任何意义上相同语言和法律的统一帝国,更像是一个多民族的家族企业。
毫无疑问,英格兰在其中是最难以驾驭的,亨利几乎一直都在安茹长大,一开始对其治理的特殊性没有概念。他母亲玛蒂尔达一有机会就插一杠子,常常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没有给他树立好榜样。他的父亲杰弗里年富力强时,都在顽强地征服诺曼底。亨利只会些最基本的英语,虽然都有翻译随从,但英格兰法律和政府机构是撒克逊和诺曼底双重君主制遗留下来的,那些奥秘和只有内行才能明白之处,他又能懂得多少。亨廷顿郡(Huntingdonshire)知道什么叫金雀花王朝的亨利?或者,亨利又晓得亨廷顿郡的哪些呢?
从埃德加和忏悔者爱德华传下来的加冕誓言里,他只需要抓住这点,即英格兰国王是裁判、大将军、教宗、君主,他的四项基本义务是:保护教会、守护先人基业、公平,以及(最具概括性的)打击恶法恶俗。没人能和亨利二世讨价还价,内战中城堡里长起来的庄稼都已割掉,高墙里曾经坚守的小霸主们也一起倒下了,领主们要么体面地投降了,要么眼看着被人扒了城墙,爵位安到了叛徒头上。亨利二世诨名“城堡爆破者”(castle-breaker),可不是浪得虚名。在不列颠岛内,亨利成了真正的帝国主义者,在1066年征服后,第一次将英格兰人的统治超越了旧边界,跨过爱尔兰海到了伦斯特(Leinster);让苏格兰国王降格受辱,成了臣属。

金雀花帝国的法兰西部分
亨利后来成了满腔热情的正义管理者,在他的任期内,很多案件从领主法庭转到皇家法庭。任何自由人都可以在本地领主管辖范围申请由皇家法庭审理自己的案件,或者直接向皇家法庭申诉。埃塞雷德二世任期内开始的12人陪审团,本来只是非正式且随机的,到这时变成审理这些案件的惯常做法。这样,正义不再是不平等社会秩序的延伸,而是王政的一项责任,不管哪一等级都适用,这是原则。当然在现实中,适用这个“习惯法”的“自由人”不包括数量庞大的农民——隶农和村民(cottar)——他们在法律上属于庄园领主,只适用领主法庭法律。但是不管怎么说,当时欧洲其他地方普遍的做法都是封建制垄断正义,这仍然是一个巨大进步。
正是因为亨利二世坚决要使他的法令在整个英格兰至高无上,才不可避免地和教会发生冲突,到他深陷于和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的争执中时,亨利才沮丧地发现,他平息了内战,却挑起了精神矛盾,这同样完全动摇了国本。任期之初,正是教会给他提供大量识文断字的人手,组建政府机构,帮助亨利开始懂得英格兰政府复杂系统的奥秘;因此,亨利与教会的冲突具有讽刺意味。德高望重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奥博尔德(Theobald),为国王寻访贤能,把聪明、游历广、接受国际教育的年轻人交到亨利手里,这些人适合世俗工作,胜过修道院隐居。他推荐的门徒之一就是自己的主执事(archdeacon)托马斯·贝克特,马上就被指定为大法官(chancellor)。在贝克特改造这一职位前,大法官根本不像听起来那么重要。它负责皇室精神生活管理——是个人神父和(更重要的)办公室主任(secretary-general),就是档案管理和官方信息的守护者。
在英格兰历史上,贝克特是第一个值得记一笔的普通伦敦人。在12世纪中叶,伦敦人口达到2.5万,他原来是个商人之子,迅速成为国王最亲近的大臣,事件本身就说明这座急剧扩张的城市的潜力。和现在一样,伦敦那时的中心是圣保罗大教堂,在它附近,上游堡垒森严的征服者之塔(Conqueror's Tower),泰晤士河两岸码头遍布,桅帆林立,输出羊毛,进口葡萄酒和丝绸。中间是伦敦的精华,最早的24小时营业的老河滨咖啡馆这个大众食堂,出售适合各阶层的食物:“穷人吃粗肉,精一点的鹿肉和或大或小的禽肉给富人……讲究的可以点鲟鱼或塍鹬。”这个嘈杂、拥挤、觥筹交错、牛皮满屋的地方,托马斯的老爹吉尔伯特八面威风,绝非普通商贩,他是个地头蛇江湖老大,在奇普塞德(Cheapside)有间大房子,门面宽40英尺,进深110英尺。托马斯生长在这样的浮夸环境里,我们都以为很有理由相信他是个简朴的人,但事实真相是这个地道伦敦人对所有伦敦人最关心的东西有一种天生本领:炫耀和打扮;赚钱花钱;私人剧院公共剧场;还有(尽管他的口味清淡)精美食品和佳酿,雅俗兼备,从头到尾。他就是个花花公子。
做大法官的六年里,贝克特随侍国王左右,亨利立即注意到了这点。他们俩相辅相成:年长13岁的贝克特对行政细枝末节了如指掌,亨利乐享其成。国王精力旺盛,急躁。大法官个子更高,脸色灰暗,黑发披下,更内敛。从早年在巴黎和欧塞尔的天主教学校起,他似乎就搞懂了教会的教条和经营之道(这是个好处)。他的个人印章看起来令人惊诧,是异教风格:一个戴头盔的裸体形象,也许是珀尔修斯(Perseus),正在杀死一个妖怪。他能跟得上国王。中世纪的国王朝廷都在巡视路上,一天跑20或30英里,在某处皇家森林里或在路边用餐。但是,因为害怕胖成曾祖父威廉那样,亨利迷恋运动,一上路就慢不下来,骑着马,用鹰捕猎;几乎每次都是刚刚抵达喜欢的地方,如索尔兹伯里(Salisbury)附近的克拉伦登(Clarendon),或牛津旁边的沃德斯托克(Woodstock),一会儿又启程了。他的一个侍臣布洛瓦的彼得(Peter of Blois)写道:
如果国王说在哪里待一天,肯定会打乱全部安排,第二天大早离开。众人没头苍蝇一样乱窜,鞭打马匹,车子撞在一起。一句话,一幅活生生的地狱图景……我不大敢说,但是我相信,他乐于看到我们这样乱成一团。在一个不知名的林子里,乱走了三四英里,常常是天黑了。如果碰到一个又脏又破的小房子,我们都会觉得很幸运。
贝克特看得懂亨利这套表面随意其实精心设计的把戏,知道他讨厌郑重其事的王冠装束,那是征服者威廉特别喜欢的;亨利喜好普通的骑马服装;对随从说翻脸就翻脸;他和人亲善的方式是,最好是侍臣从他手里讨饭吃,就为了等一下他收回恩惠时,面如冰霜,劈头盖脸地来一通诺曼-安茹式怒火的暴烈发作。贝克特和国王的伪亲密关系,可能是使得日后他误以为自己可以和国王平起平坐的原因——结果却是两败俱伤。时不时地,大约贝克特会为了炫耀,对自己的跟包们说:“瞧,我就知道,他这么做事的,他信任我。”但即使在大法官的光荣日子里,也有蛛丝马迹表明二人面和心不和。一次,国王和贝克特一起穿过伦敦,亨利指着一大群穷人,看着托马斯的红灰二色白鼬毛镶边披风,说他要是把它给了一个衣不蔽体的穷人,那多么仁慈。“是啊,”贝克特还嘴,“您该马上这么做。”接着二人在马背上一阵不斯文的撕扯,大法官终于让国王从身上剥下披风,给了一个该得的穷人。
不过贝克特不只是个吵闹伙伴。他比任何其他中世纪大臣都更懂排场的催眠作用。诺曼国王们用武力得到权力,贝克特想要高调秀忠诚,他组织了噱头多多的驯兽、音乐和铠甲打斗的混合表演,深谙在绚烂艳俗背景衬托下,亨利真心喜欢简朴更显得高雅。所以,贝克特成了皇家公共演出经理,1158年,在驻法兰西使馆里,精心安排让他还是婴孩的女儿玛格丽特和亨利的幼子订婚,这使路易七世印象深刻。贝克特精心策划组织了英格兰风情盛大展出,250名男仆唱英格兰圣歌,接着是英格兰獒和灰狗上场,8辆铁轮马车上载着正宗英格兰麦芽啤酒,每辆车由5匹马拉,每匹马背上骑着一个马夫和一只猴子(猴子不是英格兰种,但着英格兰装束)。28匹驮马、金银盘子、扈从们、猎鹰人等,最后是贝克特和几个朋友断后,刻意做出轻松样子。路易七世气急败坏,要法兰西乡村刁难这一批随从,沿路不提供食物,希望他们到巴黎时奄奄一息、七零八落,这简直是对这场令人目瞪口呆的阔气场面最好的赞美;贝克特事先预计到路易的恶意,一路上安排得妥妥帖帖的。
1161年,西奥博尔德大主教去世,贝克特无疑是继任的最佳人选:精通世故,也明了教会事务。亨利也需要人去摆正教会位置,坎特伯雷大主教这个职位从来就不是个低姿态,并不意味着匍匐在有魅力的武士国王脚下奴颜婢膝;相反,当亨利想象自己祖父亨利一世死的时候那样,他认为这个职位一定在“帝国法律和风俗”范围内。这不是对诺曼旧日王朝的怀念,而是那段时间里,罗马教廷侵犯12世纪的世俗统治者权威,尤其在关键的主教任命问题上,教廷自称该由它任命主教。国王们则认为自己是上帝直接涂抹圣油,在任命主教一事上,不言自明该由国王任命。当亨利二世将忏悔者爱德华的灵柩移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时,他亲自抬棺,意思就是:“瞧这个国王——他既是圣人又是修士,而我,现在是他真正的继承人。”
不过,罗马教廷从没有接受过这个成王即圣的观念。他们手握世人救赎的钥匙、执掌基督教领域的终极权力,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加冕,应允大主教给国王们加冕,是认可这些世俗统治者为教会的仆人,而非主人;并且,国王们的权威建立在其理解教会独立性的前提上。在教会眼里,皇权止步于大教堂廊下,但在安茹国王那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因此,这个坚定信念上的根本差异,这场中世纪的冷战,时不时地就会沉渣泛起。
在英格兰,它是两个冲突的焦点:第一,主教是否可以不必咨询国王就直接开除王室官员或贵族的教籍。第二,国王法庭能不能审判神职人员;还有,如果能,他们是否可以向罗马教廷申诉。两个问题的焦点归结到一个关键的中心:到底教会是国土上的一个机构,还是,依凭教职它就是独立王国?对亨利二世来说,答案简单明了。在长期内斗中,本地领主有机会篡夺或者忽视王法;同样,教会利用了权力真空,从皇家法律那里得到了很多豁免权,比之前诺曼国王或者更前面的撒克逊国王时期多得多。亨利知道,在其诺曼祖先手里,主教在接受教职前要宣誓效忠于国王,宣誓实际上是前提条件。这是过去的方法,也是他认为正确的方法。
把贝克特送上坎特伯雷大主教职位上(此事在宗教界引起不小非议),亨利当然相信他有了一个依靠,相信贝克特和他想法一样,即教会从属于国家。但有个故事也许说明贝克特已预感到会发生什么。当时他在法兰西休病假,和一个老朋友下象棋,对方告诉他有传闻说他要做下一任主教(Primate)。几句玩笑后,贝克特严肃起来,提到三个神父的名字,说宁愿看到他们晋升:“因为假如是我得到提升,我太了解国王了,从里到外,(不会)想不到,我要么失去他的宠信;要么,上帝啊,我不能对万能的上帝渎职。”
外表上看起来,几乎没什么改变,大主教的餐桌和他当大法官时一样,摆满了山珍海味,围着他的也是教会里一帮年轻聪明的城市学究——知识分子,一直以来都是他们。吃饭时,会朗读一段,之后围绕这一段文字进行讨论。但也许一切都不再是看起来的那样,贝克特在宴席上一口不吃,或许在他的华服里面,此时已开始穿上粗羊毛衬衣以及修士行头,8年后被害时大家才在他身上发现。
国王开征一项同时针对领主和教士的新税收,等到贝克特公开反对,亨利简直不能相信,他在老朋友身上看到一种神秘的蜕变。贝克特(就像他常常提醒他的)因受国王格外恩宠才从普通人阶层提升上来,现在傲慢地对他倒打一耙,这使国王愤怒得无以复加,他尤其不能理解贝克特反对他把神职人员罪犯和普通罪犯同等处理。在皇家法庭上,强奸犯、小偷和谋杀犯都会被判死刑或砍去手脚;在教会法庭,他们只是被开除教职,或被判做忏悔圣事。如此不对称的判罚使亨利感到自己的王权受到藐视,甚至动摇了习惯法的根本基础:即所有自由的臣民都要得到平等处理。对贝克特来说,如果皇家法庭要重新审理已经经过教会法庭审判的案例,也就是承认神职只是众多职业之一,而不是一个真正独立领域,那将引发终结神职人员的独立;神职本是由上帝任命,只对圣彼得的继任人负责。在一系列案件中,贝克特做得很出格,要重新夺回这个自主权,在一个案例中,裁定神职人员永远不必面对死刑判罚。
在索尔兹伯里的克拉伦登亨利的狩猎行宫里,这一争执到了紧要关头。1164年1月,亨利召集所有主要领主、伯爵,主教、大主教,开一个特别御前会议,会上他要求他们无条件地赞成“国内习俗”,当日他的祖父亨利一世在位时那些人是遵守的。贝克特心知,这当然意味着正式确认神职人员也要受皇家司法管辖。他眼见它日益逼近,几个月来都在敦促抵制,还受着被莱斯特(Leicester)伯爵等人辱骂的煎熬,他的同行神职人员都以为他不会食言。可是,贝克特毫无预警地退缩了,撂下博学的伦敦大主教吉尔伯特·弗利奥特(Gilbert Foliot)可想而知地愤恨抱怨:“头羊跑出田里去了。”但贝克特接着翻云覆雨,又恢复了最初的反对立场。在克拉伦登,他发布命令,要大家服从国王“宪章(Constitutions)”。几天后,读着那些细节:要将皇室官员逐出教会需要得到国王同意才行;国王要控制所有英格兰教会和罗马的联系;皇家法庭要重新逮捕和审理教会法庭已判罪的神职人员——他改主意了;最后,贝克特下令全面抵制。这并不是说修道院长们就穿上了锁子甲(如果有必要他们也不得不穿)。在这场意志的战争中,教会最大的武器是威胁开除教籍,停止宗教服务,没有洗礼、婚礼或临终赦免;在天堂大门口,将张贴“金雀花朝人或英格兰人请勿打扰”的字样。
但当时,很明显政权对这场争执还可以更加大重压。在沃德斯托克,贝克特试图面见国王,大门当着他的面“砰”的一声被关上了,他害怕事态恶化,想要离开,但被水手们认了出来,把他送回岸边。国王那时还算仁慈宽大,“你干吗要跑?”亨利问他,“你不觉得这国家够大,足以容下我们俩吗?”国王知道自己占了上风,没有国王允许试图逃跑,贝克特已经触犯法律了;但是,1164年10月,在北安普顿(Northampton),亨利对他提起其他两项指控:在一桩大主教土地争辩中拒绝传唤,担任大法官期间不当使用基金。两项都是重罪,如果被判有罪,贝克特将面临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和不动产的处罚。主教们的处境更难堪,如果他们反对贝克特,有被革除教籍的风险。他们当中很多人,比如弗利奥特,一开始就不喜欢他,从来不相信他配得上当坎特伯雷大主教。他当大法官时铺张浪费或者在克拉伦登出尔反尔,他们为什么要替他受过?弗利奥特看到贝克特以教会守护者自居,穿着全套大主教行头,没让背十字架者背着,而是亲自背着坎特伯雷的银质大十字走向法庭。弗利奥特被这种表演激怒,想要夺下十字架,没夺到,两位主教继而扭打在一起。“他向来傻,以后还是个蠢货”,这是弗利奥特主教对这一历史性愚蠢行为的评语。
贝克特到达北安普顿时,亨利提起了另一项针对他的指控,在克拉伦登违背承诺后,他试图越过国王向教皇申诉,这使他又面临叛国罪的指控。审理中,亨利的贵族们几乎都不咬文嚼字,叫喊着“伪证者”“卖国贼”;这边厢,贝克特也不示弱,冲那些够得着边的贵族回嘴,“婊子养的”“杂种”。贝克特被定罪后处境万分危急,但他最忠实的追随者博瑟姆的赫伯特(Herbert of Bosham),找来一把钥匙,打开正常上锁着的大门,来不及给两匹马套鞍,贝克特抓住赫伯特,摔到身后,二人飞奔而去。连续几天他们都过着逃亡生活,改换妆容,在友好的教堂祭坛后睡觉,最后到了海峡边。1164年11月,贝克特和一小撮死忠分子在弗兰德斯海岸登陆。他们垂头丧气、身无分文、筋疲力尽,心里害怕自己所做的事。
直到巴黎东南约100英里外蓬蒂尼(Pontigny)的西都会修道院(Cistercian abbey),他们才停下。这个教堂的白色石灰石不加修饰,是特地选来强调严峻秩序的,这真是个好地方,贝克特停止一意孤行,不再为需要与外在世界妥协而烦恼。这时他委托人抄写《圣经》,很好地诠释了他的思想活动;还托人画了一幅自己的肖像,画好后马上拿来放在戴王冠的耶稣像下。他请教皇亚历山大三世(Pope Alexander Ⅲ)送给他一件特制僧侣服,然后在那里面,他穿着粗山羊毛衬衫,这极不舒服。贝克特自认为能得到亚历山大的明确支持,毕竟他俩同病相怜。教皇曾被逐出罗马,在法兰西流亡;那是因为弗雷德里克·巴巴罗萨皇帝(Emperor Frederick Barbarossa)这个凶狠的世俗皇帝,他给罗马城的世俗界另外指定更容易适应他自己的伪教皇。问题是亚历山大仰仗着法兰西和英格兰国王的善意和资助,这才得以容身,因此,当一个主教代表团(包括吉尔伯特·弗利奥特)到桑斯(Sens)面见亚历山大,提请亨利的案例,他审慎地接待了他们,说话模棱两可:“我很高兴知道国王这么善良,愿上帝保佑他更加善良。”然后当贝克特这一群人废止《克拉伦登宪章》(Constitutions of Clarendon)时,他再同意不过了:它们真令人震惊和嫌恶。
为了推行自己的计划,贝克特在蓬蒂尼成立事实上的流亡政府,通过自己的泛欧洲间谍网、自己的地下信使——他们懂得如何绕过亨利的封锁,还有他那不知疲倦的宣传机构,使之完善。贝克特受到正义感鼓舞,决心毫不动摇,要献身于重新维护宗教和世俗生活的区别,西都会修道院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因为他反复强调自己充满热情的信念,英格兰教会永远不该只是安茹王朝的附属。
在英格兰,亨利面目狰狞,扔掉天鹅绒手套,露出锁子甲套着的拳头;任何人让他知道为贝克特说过好话,起码要冒被流放的风险。无辜的亲戚——侄女外甥辈——都受到株连,被流放在外。贝克特的财产被剥夺了后赠予骑士雷纳夫·德·布洛克(Ranulf de Broc)做“管家”。这是给德·布洛克颁发了许可证,他想怎么支配大主教的物业都行:森林、鹿、地窖、租金。也不是所有英格兰神职人员都站在贝克特一边,伦敦和约克主教——吉尔伯特·弗利奥特和彭勒维克的罗杰(Roger of Pont 1'Évêque)——和以前一样视贝克特为死敌,相信他虚荣自大,不必要地损害和君主合理实用的工作关系,实际上使教会保护自己正当的自由权利变得更困难,而不是更容易。对贝克特的严正指责,弗利奥特鄙薄地反唇相讥,说贝克特自己与国王交锋中言而无信,觉得事态严重了,又在半夜里如小偷般溜走,大主教这是抛弃了他声称要保护的众多神职人员。
在蓬蒂尼隐居时,贝克特一味固执己见。出于对教皇敷衍了事心生厌倦,1166年圣灵降临节在韦兹莱(Vézelay)修道院做完庆祝弥撒后,出乎众人意料特别是院长,贝克特说要“让教会之剑出鞘”,对准那些他口中的敌人,宣称诅咒他们,将其逐出教会,包括雷纳夫·德·布洛克,罪名是“专制”、“异端”、偷窃教会财产。值得注意的是,韦兹莱宣判的谴责名单里没有亨利二世;假如贝克特以为这么做是给国王留下一个重修旧好的口子,那是适得其反。亨利这时反过来威胁说,除非他们把这个反复无常的大主教撵走,否则就要从他的国土上驱逐整个西都会。蓬蒂尼修道院院长含泪服从。1166年11月,贝克特解散了追随者们,到圣科隆(St-Colombe)的本笃会修道院定居。就在他搬迁前,梦见自己被四个骑士谋杀。
贝克特的独立不羁震惊了教皇亚历山大,后者隐隐忧虑自己和亨利二世的关系,终于采取行动。他知道亨利有一个重要的和解动机,继任问题一直困扰着国王,他要学查理曼大帝的礼仪规制,让他的长子小亨利在他生前,就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加冕为英格兰国王。提前加冕并不是说老国王要退位,相反,这是先发制人,安抚人心,也借此约束所有起誓忠于指定继任者的贵族。但正因为这是一个外国招数,亨利需要坎特伯雷大主教来执行这个光荣任务,这样仪式就合乎法度。两年时间里,教皇教廷的特别指定使节在亨利的行宫和贝克特之间来回穿梭,没有收效。贝克特直截了当地否认亨利有资格尝试恢复其祖父时代的习俗;亨利也拒绝放弃《克拉伦登宪章》。双方在原则上不肯让步,教廷特使的外交又回到实用主义上,不要求他们放弃各自信念,只求彼此言辞不过火。那么,贝克特可能使国内恢复和平,结束流放,拿回财产,而亨利二世也得到他希望的加冕。
1169年1月,蒙米拉伊(Montmirail)的寒冬草地上,法兰西王国和安茹国土的边界,显圣节大宴——国王们的大宴——之后一天,亨利和贝克特在这里遇见了。从前的亲密伙伴变成了死敌,自从在北安普顿令人痛苦地传讯大主教后,二人已经四年没见。亨利此时36岁,比以前精力更旺盛也更狂躁,思维更敏捷,脾气也更暴烈。贝克特48岁,按照中世纪标准他已经是中年人,胡子灰白,满脸皱纹,自信是真理与正义的使徒,一副凛然神色。这次见面是精心安排的。贝克特已答应不说任何会激怒国王的话,他朝法兰西国王路易和亨利所在的那片田里走去,两位国王骑在马上讨论着,贝克特最忠实的追随者博瑟姆的赫伯特,使劲儿拉拉他的袖子,敦促他勇敢,别妥协。一开始,贝克特好像是按照拟定的剧本演出,跪在亨利面前,亨利扶起他。大主教接着说:“现在我们之间的全部过节托付给你的仁慈和判断了。”但是,就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一阵意味深长的停顿后,贝克特加上一句:“除了上帝的荣光。”这就是说,贝克特事实上“保留了任何有关我在教会职位的事宜”。这是克拉伦登事件的翻版:让步紧接着是抵制。路易七世和亨利都惊得目瞪口呆,脸色一下子灰白,亨利恢复了强硬做派,要求他同意“国内习俗”,贝克特立即拒绝。天黑下来,乌鸦在田野里越聚越多,大主教一人留在那里,还有他自己的正义信念。
如果说蒙米拉伊之后有什么变化,那就是贝克特更激进了,宣布开除约克大主教和伦敦主教教籍,报告说国王还是焦急地要在死前(没人知道这会在什么时候)给儿子加冕。他坚信,最终他能达到目的,而且,貌似他的强硬起作用了。报告说亨利同意恢复贝克特的头衔,归还他的财产,撤销对大法官的腐败指控。最终,贝克特鼓起勇气,索要和平之吻。这中世纪之吻可不像我们今天,轻轻碰一下面颊;绝不轻易给予,它们是善良信念的誓言。这个吻就是约束,索要即表示大有怀疑,亨利犹豫了,这一吻非同小可。
这样,1170年7月22日,在卢瓦河东岸的另一片草地上,弗雷特瓦(Fréteval)村附近,二人再次相遇,心里不可避免地伴随一丝厌倦,期待最后能达成一致。博瑟姆的赫伯特感到这地方美丽吉祥,只是到后来他才发现当地人叫它“背叛者之地”(Traitor's Field)。亨利和托马斯策马相向,国王脱帽致敬,二人拥抱,坐下来谈了几个小时。随着他的山羊毛粗布内衣摩擦,大主教对亨利越来越不满,他发现国王因为等不及已经在1170年1月由约克大主教为其子加冕(还是在贝克特对他革除教籍期间);这一次,亨利强压怒火,同意了贝克特的条件,同仇敌忾。谈话结束,托马斯看来得到了索要的一切,水坝溃堤,贝克特迸出感激泪水,俯下身子,在国王的马脚下俯倒在地。亨利从马上下来,走向老朋友,扶起他的身子,将他的一只脚放到马镫上,托他回到马鞍上。接着他带着贝克特骑回另一头的皇家营帐地。在一条河边宣布他们和解,这样他就是个最和善慷慨的国王。
这么一来,好像再也不会有什么能打破二人重归于好的美意。可是贝克特就这么能搅和。当亨利想让这美好时光稍微延伸一刻,请老朋友和他继续骑一会儿时,贝克特推辞了,说他需要去感谢所有那些在法兰西支持他事业的人。接着,国王宽恕了贝克特的忠实走狗,包括博瑟姆的赫伯特,他也请贝克特对等地原谅皇家官员,却被粗鲁地回绝。“这不一样。”大主教回敬,这可不是吉兆。“如果他愿意爱我,”一个不被谅解的骑士杰弗里·利德尔(Geoffrey Ridel)说,“我也会爱他。那他要恨我,我也只能恨他。”弗雷特瓦会谈果实已变酸,贝克特当然知道,他写信给教皇,悲观地说自己要回英格兰去,但凶吉未卜。
托马斯和亨利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卢瓦河畔的肖蒙(Chaumont-sur-Loire),亨利说贝克特不审慎缺乏宽宏雅量,他小小地出了一口气(尽管一个密封圈也没吹走)。“你为什么就不能做点我希望的事情?”一个编年史家记录下了这句抱怨。“如果你做了,我会什么都相信你的。”贝克特没回应,读者可以想象国王发出的一声叹息。“好吧,和平离开吧。”国王说。“我一有空就去找你,我们要么在鲁昂,要么在英格兰再见。”这时托马斯回答:“我的主君,有些事告诉我,现在这样离去,怕是这辈子也见不到你了。”“那你认为我是个叛徒吗?”亨利说。“上天不容。”贝克特说。
大主教没等多久就见到了自己的预示。1170年12月第一个星期,当他的船载着大主教的十字架进入肯特郡的桑威奇(Sandwich)码头,一大群人在贝克特面前拜倒。等他站起身,六年来首次踏上英格兰土地,贝克特面对三个皇室官员,穿着锁子甲带着武器,非常引人注目,好像他是罪犯。其中一个就是雷纳夫·德·布洛克,贝克特被没收财产的“管家”,肯特郡长康希尔的杰维斯(Gervase of Cornhill)直言不讳,谴责大主教回来是不怀好意,要挑起英格兰战火并废黜小亨利,惩罚站在国王一边的主教和领主。贝克特应该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回来,所有受到威胁的人都联手起来了。他的回答也不会给他们宽慰,那些被开除教籍的人,都只能由教皇宽恕。他说,这话技术上来说是对的,但并不诚恳;是贝克特自己宣判的那些罪名,人人都知道只要他建议,教皇只会痛快地撤销。
可贝克特不想这样做,他的行为有些不祥地反常,远远地看到坎特伯雷时,他下马脱去靴子,穿过唱着圣歌的狂喜信众,赤着脚走完剩下的路。12月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办理弗雷特瓦协议条款,当他要德·布洛克归还邵特伍德城堡(Saltwood Castle)时,他等来的是大主教的驮马尾巴被斩断,流着血跑回了坎特伯雷。全体英格兰神职人员同样带着冷淡与不安,小亨利拒绝见贝克特,亨利二世接到报告,说大主教心怀不轨,迫不及待地要废黜小亨利,带着自己的武装随从在英格兰巡回,而真相是在桑威奇受到惊吓后,贝克特拥有一小撮武装随从——不超过五个——自卫。不过要他和忠于国王的主教们和解,他的确对此充耳不闻。1170年圣诞节,他言出必行:把蜡烛猛然掷在坎特伯雷大教堂的石头地板上,叫喊着可怕的诅咒,痛恨弗利奥特和彭勒维克的罗杰二人在加冕小亨利一事上扮演的角色:“愿耶稣基督诅咒他们。”
主教们可没待在地狱里,他们都在贝叶附近亨利二世的宫廷里,往亨利耳朵里吹阴风,说贝克特屡教不改,里通外国,狂妄自大。就在贝克特大声咒骂的同一天,亨利从病床枕头上,抬起粗红脖子,发出咆哮,骑士听到了在锁子甲里会吓得屁滚尿流。这不是“就没人替我去修理这个骚乱的神父?”而是更惊人的公然抗议:“我在自己家里,好吃好喝地供养了些什么寄生虫、叛徒,能允许他们的主子被这么一个下流教士如此侮辱?”这话对所有在场的人,只有一个意思:他要将这纠缠不休的、难以忍受的贝克特问题一劳永逸地解决掉。不一定要他死。但假如只能这样,那就这样吧。
后来结果了贝克特的四个骑士毫不迟疑地直奔诺曼底海岸,上船去了肯特。即使他们没有这么做,贝克特也已经岌岌可危,因为亨利已经派遣一个正式信使,要去命令大主教停止反诉,否则后果自负。
12月28日,在邵特伍德城堡(雷纳夫·德·布洛克依然在这里享用贝克特的鹿肉)德·布洛克会见了四骑士。虽然他们都很鄙视这个出身低微的暴发户贝克特,还是只想逮捕他,没有要杀他的念头。但是他们计划在坎特伯雷劫掠一番,装作是一次小规模军事袭击。1170年12月29日凌晨,雷金纳德·费茨乌兹(Reginald fitzUrse)、威廉·德·特雷西(William de Tracy)、理查德·勒·布瑞特(Richard le Bret)和休·德·莫维尔(Hugh de Morville),前一夜喝得酩酊大醉的四人,或许还在给彼此打气,再召集一帮12个骑士,然后向坎特伯雷出发。3点钟,他们闯进大主教宫,托马斯和顾问们已用过正餐,他心无旁骛,完全无视他们的闯入,费茨乌兹大声宣布,他带来国王的重要口信:贝克特要去温切斯特(Winchester)面见小亨利,说明自己的所作所为。贝克特回答说他不想被当成罪犯,交谈中,彼此言辞很快激烈起来。费茨乌兹说贝克特不再受国王的和平庇护,逮捕了大主教的两个骑士。
这时,贝克特可能还想敷衍下去,以便拖延时间,但他对追随者索尔兹伯里的约翰说:“我心意已决,知道该做什么。”“看在上帝的分上,”约翰回答,很明显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做得很好。”不像1166年在北安普顿逃避斗争。这一回贝克特平静地走向大教堂,十字架在前开路,准备晚祷。他特意开着门让公众进来,而不是锁上。如果他要死,就死在教堂信众眼前。但骑士们抢在其他信众进入教堂前,在北耳堂赶上了贝克特。贝克特一定已经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因为他们一身标准的恐怖分子打扮:头和脸大部分蒙着,剑刃在蜡烛光里闪烁,还有用来砍门的斧子。他们叫喊着,“叛徒在哪里?”“我在这里,”贝克特说,“我不是叛徒,我是侍奉上帝的祭司,你们要什么?”
他毫无防备,所有主教随从侍者都躲到教堂阴影里去了,只剩两个跟着。即使此时,费茨乌兹还觉得能逮捕贝克特,试图强行把他弄到威廉·德·特雷西背上带走。但52岁的贝克特是个伦敦佬儿,一个街头混混,和他斗篷下的旧靴子一样又臭又硬。一旦站稳脚跟[1],他的身体和神学一样,费茨乌兹都奈何他不得。情急之下,贝克特又吐出奇普塞德脏话来,“皮条客!皮条客!”他冲着费茨乌兹叫嚷,后者一定突然感到无力和怪异。怪异感本身就很危险,肾上腺素激增,费茨乌兹手起剑落,砍下了贝克特的侍从爱德华·格瑞姆(Edward Grim)的一条胳膊,接着劈开了大主教的头颅。贝克特倒地的时候,他的冠冕还被一条肉连在脖子上,嘴里嘟囔着挺长的一句话[据其圣徒纪实录(hagiographer)]:“以耶稣的名义,为保护教会,我已准备好拥抱死亡了。”仁慈一击(coup de grâce)来了,又一下,头彻底掉下。这一击很重,剑在石头上断成两截。为了完成这事儿,第三个武士站到断开的脖子上,把剑尖刺入头颅开口,将脑浆挖出洒在地面上。“骑士们,我们走吧,”他叫道,“这家伙不会再起来了。”
那时大约是下午四点半,大教堂的门还开着,来做晚祷的人们惊恐万分,从黑暗中出来,有些围到尸体旁。但这一群人可没有一致同意他是殉难者,编年史作者们描述甚至有污蔑声:“他要当国王,就让他做好了。”但接着,一切全变了,贝克特的内侍们小心翼翼地,用他自己衬衫上撕下的一个带子,把带血渍的冠冕和头缚在一起。修士和祭司们开始准备葬礼——骑士们离去前命令他们这么做,除非他们要让这尸体被扔到垃圾堆上。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发现了以前没人知道的事:托马斯贴身穿的粗羊毛衬衣,纤维里爬满了虱子。表演者贝克特原来是自我克制者贝克特,既傲慢又谦卑。
把他放平,用自己的鲜血擦洗。血迹斑斑的尸体上盖着大主教的衣服,正巧,地下室里,有个为另一人葬礼准备的墓。贝克特就进入那冷落的下面去了,穿戴着整齐的行头:白长袍、柩衣、傅油、主教法冠、圣带和饰带;上身是常服、法衣、十字褡、大披肩祭服、圣餐杯、手套和法戒。贝克特一直认为全副仪仗很重要,现在他弄齐了。
那么,严格来说,是什么让他放下身段或者说为之献身?是这个异想天开的观念,就是教会作为一种最终依凭,教法要凌驾于国家之上,其实在他当上大主教时就已经落伍;国王们不比顺从基督的带剑者们更好些?我们现代的所有直觉都假定坚持这个是无用功。我们理解亨利的世界和工作——收拾混乱、保卫习惯法——而贝克特好像脱离现实,悬在某一种神权政治仙境里,哪怕教皇也不觉得这样可行。但这是低估了大主教,因为这个傲慢愤怒的、戏剧化的贝克特确实让事情大大改观,他对什么是教会和国家之间正常关系的观点流传了下来,而安茹帝国的全能主权观念没有传下来。直到三个世纪后的宗教改革(Reformation)前,教会法庭一直存在,而神职人员都可以向罗马投诉皇家裁决。世俗势力几乎不能干涉宗教事务,有效运行的皇室政权却又离不开——教会那些富裕、有权力、有知识的高级教士。一个范围空前广大的英格兰金雀花王朝,负责治理它的管理者当中有大法官兼教皇使节赫伯特·沃尔特(HubertWalter),1193年起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还有斯蒂芬·兰顿(Stephen Langton),强迫亨利幼子约翰屈服的那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大宪章》(Magna Carta)真正的灵魂人物。这些人——政治上精明、思维敏锐、管理上坚持不懈——贝克特坚持检举不公行为,假如他没有把自己当成圣徒保罗下凡,不那么自恋,就是他们完美的原型了。
谋杀发生后的日月里,看来权力胜过虔敬,占了先手,谋杀犯来到约克郡,毫发无损地待了一年,后来他们被开除教籍,判罚背送十字架,有的死在去圣城的路上。但贝克特最大的敌人们活了下来,还发达起来,德·布洛克家族成了萨福克郡大地主;伦敦主教吉尔伯特·弗利奥特,约克大主教彭勒维克的罗杰都免责,参加了贝克特的封圣礼,参与管理他的圣陵!至于国王,知道自己在全法兰西受到公开谴责,有报告说他非常悲伤、恐惧而精疲力竭,以至于大家担心他是否神志正常。1172年,教皇命令他去十字军服役三年以作为惩罚。他从来也没去过。但1174年,当他的儿子小亨利和分居的妻子埃莉诺联手发动可怕的战争进攻他时,国王感到特别需要弥补赎罪。他去坎特伯雷朝圣,到此时,贝克特圣陵已经在坎特伯雷显示了无数奇迹。“坎特伯雷的水”因为贝克特的滴血变得玫红,据说能治愈瞎子和跛子。最后几英里路,亨利赤脚走,身上穿着粗羊毛衬衫(和托马斯四年前那样),在墓前,他埋下脸,忏悔了罪行,侍奉的主教每人打他五鞭。国王整夜躺在光地板上,戒斋,和一群普通朝圣者混在一起。第二天离开坎特伯雷时,他已受鞭苔,感到心灵净化,得知他最强劲对手之一苏格兰狮子王威廉,被打败做了俘虏。也许坎特伯雷圣水真的给国王显灵了。
1176年11月,拜占庭皇帝的使臣玛纽埃尔·康内努斯(Manuel Comnenus)来到英格兰,来见这个号称“世界上最伟大和最著名的统治者”。他瞥了一眼安茹王朝的权力版图,此时远超过亨利继位时得到的国土,已深入原先的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王国,看起来名不虚传。但是,表象往往迷惑人。亨利的“帝国”已不是君士坦丁堡理解的统一国家意义。它是摇摇欲坠的诺曼和法兰西主导的殖民地联合体。即便其中每个既定的统治者都跪下来向亨利致敬,奉他为最高统帅和主权拥有者,亨利却对他们每一位都有充分理由怀疑其不可靠不忠诚。走马观花的拜占庭旅行者,不会发现什么异样。从约克郡到卢瓦河,耸立着很多宏伟的西都会修道院,每一处都得到国王或伯爵资助;教区教堂从属于某个主教中心控制,不受本地保护;壁垒森严的城堡俯瞰着河谷,土木结构的少,石头灰浆砌筑的越来越多。皇家特许城镇里,商业移民和借贷者即弗莱芒人和犹太人定居点,都受到国王或贵族保护,颁发许可证的人当然在他们的商业收费中分享其收益。康内努斯的使节们,也许会遇到新型的旅行侍从——皇家官员。他们比碰到的神职人员要多,往往一整车的抄写员和办事员,带着国王封印的命令和解释,到某个朝廷大人物那里去,他可能是皇家首席法务官(chief legal officer),或者大法官(justiciar),或者财政大臣。在大郡的城里——林肯或约克——他甚至可能见证一个每月巡回的总巡回法庭,任何适用“普通法”的自由民都可以请求皇家法官听审自己的案情。如果康内努斯感到迷惑,会有人请他看一本新书,八成是亨利的大法官(或者叫首席法务官员)兰纳夫·格兰维尔(Ranulph Glanvill)编纂的。书里选编了法律公约和习俗内容,使自由民可以自行判断自己被侵犯的权利,也许可以求助国王法庭重新审判,这些案例或许是由12人陪审团审理,而不是由某一个皇室指定的仲裁人裁判。拜占庭旅行家闻所未闻,也渐渐看出门道,此类纠纷通过这种方式处理,而皇家官员无权过问!
拜占庭人也会注意到这个法律,虽号称“通用”,却不是人人都适用。广大隶农辛苦劳作,受土地和地主双重束缚,不享受这个待遇;相反,隶农仍然要服从本地庄园主的法律,骑士和领主、诺曼殖民者的后代则可以进行武力决斗。大片国土——有些是真的森林,有些是郡里的开阔地也有人居住——都是“皇家森林”。很久以前,本地人的祖先们在里面干活或放牧;现在,为防止本地人染指国王产业,另外实行一整套的法律和处罚系统。判罚特别严酷,比如砍掉四肢和死刑。
再走远点,到金雀花王朝疆界边缘,拜占庭旅行家会注意到,在这里王法让步给了其他扎根于当地的权贵。英格兰北边,盎格鲁人和苏格兰人互为敌手,贵族们在其间左右逢源,从中得利,增强自己的独立的主权。20年来,对坎布里亚(Cumbria)、诺森伯兰、威斯特摩兰(Westmorland)乃至于兰开夏郡(Lancashire)的一部分地方主权问题,苏格兰国王和安茹王朝大玩拔河游戏。每当英格兰尴尬或羸弱时,他们必定乘虚而动,诈取特许土地使用权或发动军事劫掠。亨利二世在大卫一世受封骑士时,答应他维持苏格兰人对北方的主张,但到1157年,亨利二世收回全部承诺,迫使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四世吞下苦果向后退让。1173年,为了努力扳回这个局面,年轻的苏格兰国王威廉一世(后来叫作狮子王),犯了个错误,加入安茹儿子一边,去帮他们进行讨伐老子的战争。1174年,威廉在阿尼克(Alnwick)被俘,亨利极力羞辱他,威廉作为俘虏当街游行,双脚绑在马下;关押在征服者威廉的老窝法莱斯城堡里。只有在威廉代表他的苏格兰王国和“任何其他地方”毫不含糊地向亨利正式效忠后,才被释放。1189年,亨利的儿子、继位者理查一世废除了这个协议,但又从这个协议里,导出金雀花王朝的一个常年主张,即他们是苏格兰人当然的封建宗主;之后各方为此付出鲜血和痛苦才呈现最后定局。
在安茹-不列颠历史上,有一桩不那么引人注意却出乎意料的事,即安茹王朝对爱尔兰殖民始于解决威尔士问题。因为无法破除地形困难(尤其是缺少南北向的大路),亨利在位时,威尔士仍然独立,和征服者威廉当日差不多。随着机会主义者边界领主们占领了边界地带,在切普斯托(Chepstow)、布雷肯(Brecon)和蒙默思(Monmouth)郡,令人望而生畏的城堡确保边界地区社会英格兰化。他们把持的前沿地带直到威尔士南边,一路延伸到斯旺西(Swansea)和高尔(Gower)半岛。因为边界领主们保证了这些地方不受威尔士原住民控制,他们得到回报,法律上允许他们在自己领地上自行其是,不受国王法律或习惯法的约束。再往西往北去是“威尔士化”地带,那里分为三个王国:北方山地的格温内思;中心区的波厄斯和南部的德赫巴斯(Deheubarth)。那里差不多每一代都有一个强悍的国王——亨利的时候,是赖斯·艾普·格鲁菲兹(Rhys ap Gruffydd)——试图合并两个或更多王国,然后扩张到边界地盘里。1165年,为应对一次这样的紧急警报,亨利派了一支骑士大军进入威尔士。但是,威尔士(和哈罗德·戈德温森一个世纪前得到的教训一样)没有骑马骑士的用武之地,大军陷落在雨水和泥泞里。强行合作可耻地失败后,边界领主们中断了向安茹朝廷求助,这使得赖斯·艾普·格鲁菲兹非常自负地向边界一些最有实力的盎格鲁-诺曼贵族提出条件,建议他们不再留在威尔士做个异数,倒是去响应都柏林伦斯特国王迪尔梅德·麦克·默查达[Diarmait MacMurchada,即Dermot MacMurrough(德莫特·麦克马罗)]的申诉,去援助他反对自己的爱尔兰叛变者;迪尔梅德已经向亨利二世提出帮助请求,因此边界领主们离开威尔士,迁去爱尔兰做迪尔梅德国王的助理。看起来这是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至少,字面意义上盎格鲁-诺曼人到爱尔兰不是帝国主义者,而是雇佣军。不用说,事情肯定不会按计划发展。
1169年,一小批骑士在沃特福德(Waterford)附近的班诺湾(Bannow Bay)登陆。一年后,来了更强大的后续部队,由彭布罗克伯爵理查德·德·卡莱尔(Earl of Pembroke,Richard de Clare)率领,他的绰号叫“硬弓”(Strongbow)。德·卡莱尔解决爱尔兰政治的方法精妙之处,可以从这里判定:他让人把70个沃特福德市民打断双脚,然后扔进海里,恐怖起到了震慑作用,在很短的时间里,“硬弓”和他的骑士们收复了伦斯特。然后在1171年,迪尔梅德死得其时,“硬弓”继任,他那时候已经和迪尔梅德的女儿奥菲(Aoife)结婚了。亨利二世此时如梦方醒,给爱尔兰君主的援助性远征,已经缔造了一个事实上独立的诺曼殖民地。他果断采取行动,渡海到爱尔兰,在都柏林枝条构架的宫殿里,接受大部分爱尔兰本土国王和诺曼骑士效忠。亨利的政策(与他之后渡过爱尔兰海的许多代国王一样)是止损。在土生土长的爱尔兰贵族看来,毫无疑问他是个仲裁裁决人,不是征服者。但盎格鲁-诺曼人在东爱尔兰接下来为所欲为毫无节制,在短暂受挫后,诺曼殖民者成功地向西推进,深入爱尔兰盖尔人地区,直到遭遇众多反抗的爱尔兰国王中最强悍的鲁阿德里·乌阿·康柯巴尔(Ruaidri Ua Conchobair,即罗里·欧康纳Rory O'Connor)抵挡才停下。然而,在一两代人时间里,在新的“灰白定居区”(pale of settlement,英格兰统治区),他们就创建了一个等级制的爱尔兰,城堡、庄园、围墙围起来的城镇、隐修院,还有说法语的骑士特权阶层,一应俱全,完全不同于土生土长的盖尔人放牧和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世界。古老的王国都像梅德赫(Midhe)那样处置,被授予休·德·莱西(Hugh de Lacy),改造成梅特(Meath)的“自由”——“自由”意味着正好相反。国王在接受更高统治后才允许拥有自由。
实际上,亨利二世根本不需要扩张。当朝30年后,很明显,不管他跑得多勤快多远,要保持他的超大疆域黏成一体的王朝国土,是越来越难了,更遑论任何形式的统一政权。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他无休止的旅行和艰苦努力都是为了安茹家族企业;而最严重的威胁也正是来自家族内部。他和埃莉诺生了8个孩子,4个是儿子,在当时男性继承人总是难以活到成年的情况下,这是惊人的成就。但是温切斯特宫里有一幅壁画,是一只老鹰被自己的小鹰猛烈攻击(贝克特另一个不吉利的梦),更好地诠释了国王及其孩子的关系。说到这种敌意,亨利自己至少有部分责任。他老是怀疑他们的能力、不够诚实,极不情愿地放权给他们,之后,很频繁又突然地就收回成命;孩子伤了自尊,在心里把他恨得痒痒地。大儿子亨利“骑士之花”,深得父亲宠爱;看着儿子沉溺在闲适和嬉戏中,国王担心他虚荣;但国王不解决问题,反而将问题弄得更复杂,高调地不授权给他,不给他钱花。1170年6月的加冕礼,虽然作了英格兰之“王”和诺曼底公爵,却是更降低了小亨利的尊严感,导致他揭竿而起。等儿子输得一败涂地后,亨利二世又出人意料地原谅了他,还给了他更多责任。但是1183年,小亨利死于痢疾。二儿子杰弗里聪明狡诈如其同名的祖父安茹的杰弗里,受指派负责布列塔尼,在一次赛马中被踩踏而死;他父亲看不起赛马,认为其愚蠢。这样他的三、四子理查和约翰顶了上来。他们急不可耐,受安茹家另一名成员怂恿,她显然最愿意看到亨利大权旁落,得到报应:那是他长期受疏远冷落的妻子埃莉诺。
即位初期,埃莉诺看起来是个好配偶,多面手。亨利去诺曼底或安茹时,她就摄政。她的后宫吸引了行吟诗人和音乐家,爱的崇拜从法兰西南部转到了英格兰南部!给亨利生了8个孩子后,她韶华逝去,但风韵犹存;只是这不足以使丈夫离开情妇怀抱,尤其是罗莎蒙德·克里弗德(Rosamond Clifford,Rosa mundi,意为世界的玫瑰),亨利为她在沃德斯托克建了爱巢。1163年后,埃莉诺和亨利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王后返回阿奎丹,在普瓦捷重建了自己的行吟诗人宫殿,全身心地抚养儿子们(特别是杰弗里和理查),怂恿他们从父亲权柄里抢夺自己的继承权,哪怕这意味着他们不得不和亨利二世的天敌结盟——甚至法兰西的卡佩王朝(Capetian)国王——那样更好。1173年,埃莉诺采取激进步骤,挑起儿子们和老子的战争。她穿上男装,设法逃脱了亨利的军队围困,奔去前夫法兰西路易七世那里避难。第二次抓住后,她被关在英格兰严密监视,家当削减至最少,可想而知亨利二世对她疑心很重,旅行要步步受监管。这种软禁的生活持续了10年。
1183年,小亨利之死貌似带来了短暂和解。埃莉诺从监禁中被放了出来,允许她去阿奎丹,允许她去看望女儿玛蒂尔达,但更多自由也更方便她策划复仇。允许她1189年,第二次敌意加重,她又是骚乱的主谋。国王这时已56岁,一辈子马不停蹄的马背生涯,终于为此付出代价了。埃莉诺鼓励她的幸存宠儿理查,要亨利立即公开宣布他为英格兰、诺曼底和安茹的继承人。但亨利怀疑这将只会使儿子更急不可耐,而不是满足儿子的耐心,正犹豫间,却引发了他本来想要预防的造反。有一个谣言说亨利和法兰西公主阿莱(Alais)有染,国王已指定她为理查的新娘。当阿莱给亨利生下一个私生子时,也许理查感到耻辱,不可忍受。这样理查预备和16年前哥哥亨利做的一样:跪在法兰西国王菲利普·奥古斯特(Philip Augustus)也就是阿莱的哥哥面前,宣誓成为菲利普的臣属。
这一仗使亨利二世损失惨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出生地勒芒(Le Mans)被理查和菲利普的军队烧毁,国王同意谈判,在两个年轻人面前卑躬屈节。在外人看来,他用和平之吻拥抱理查,但他拉着儿子手说的却是:“上帝让我闲了太久来报复你。”后来的事情更糟,亨利向理查索要一份谋反者名单,说要全部原谅他们,第一个是小儿子约翰。这应该深深刺痛了亨利,原本是亨利先挑起事端,打算从理查那里强行抢夺一些土地,转给馈赠不足的约翰。他的编年史家说,看了约翰奸诈狡猾又忘恩负义。两天后,亨利心肌梗死,死于震惊。临死前,唯一在床边的孩子是私生子杰弗里,亨利让他当了大法官。“其他的”,他说,“才是真的杂种。”照例他的内侍们贪得无厌地抢了国王的珠宝和衣服。亨利尸体装殓精致华贵,这是他生前一辈子刻意回避的亚瑟王式的风格。他被放在一艘黑色披挂的驳船上,沿维埃纳(Vienne)河向方泰瓦德(Fontevrault)修道院去。理查最终匆匆赶到父亲墓前,据说尸体鼻尖有血流出;还有其他惊人迹象,据威尔士的杰拉尔德说,就在国王死前,诺曼底埃姆城堡附近,某处池塘里的鱼夜里互相打斗非常激烈,到第二天早上几乎都死了。
很多人,像埃莉诺这时已经70多岁了,对亨利二世的死,没有眼泪。对她,还有很多其他人也一样,这是可以公开庆贺的时刻。勇敢的骑士理查,碧蓝眼睛红金色头发,埃莉诺激情教育出的性格,终于坐上了王位,她又可以投入到国家事务中。在英格兰,理查不失时机,向世人表明他是妈妈的孩子,不是父亲的儿子,连亨利最不受待见的英格兰高级官员也给清出去。加冕礼上,他组织了一个炫耀艳丽哗众取宠的展览。1189年,威斯敏斯特盛典上洒下金子(第一次详细报道),仿效查理曼大帝,理查拿起缀满珠宝的王冠,交到坎特伯雷大主教手里,这是前后次序分明的表态。除了照例的王杖,还有一柄金色剑和马刺,另外是四个男爵举着一顶金色华盖,罩在他头上。唯一不吉的是一只蝙蝠,大白天的在王冠周边乱飞,把这一群迷信的人吓得不轻。更神秘的是伦敦犹太人的礼物,被怀疑是罪恶阴谋的象征,到处是流言蜚语。编年史家迪韦齐斯的理查德写道:接着是一场大屠杀、浩劫;然后他愤慨地说,时间之长,“要打发他们去魔鬼那里,持续到第二天”。理查和他父亲一样,已发誓保护犹太人,为着自己名声,打算宣布这英格兰第一波大屠杀违法。但他急着去完成加冕礼上的朝圣誓言,他向圣城出发后几个月,又一次大屠杀开始了。在约克,犹太人怀疑当局能否守住中立,索性不投降,躲进旧诺曼城堡里,割破妇女儿童的喉咙,接着自焚。
但国王不得不离开,因为理查热衷于十字军东征不是什么闲来无事的虔敬行为,这是他的本性。他在普瓦捷长大,那是他妈妈的浪漫骑士和亚瑟王诗歌世界,极有可能,就是埃莉诺给他讲的那些修饰过度的圣城基督教之战故事在作祟。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大火来得正是时候,大火过后,重建修道院前清理挖掘,出现两具遗体,据说是亚瑟和吉维尼尔。这不能不引起他的注意,同时发现一柄古剑,立即就被认为是“神剑”(Excalibar)。一旦配上了这行头,理查就可以为上帝工作了。1185年耶路撒冷的主教赫拉克利乌斯(Patriarch Heraclius)不顾高龄,尽管知道希望渺茫,曾送来圣墓的钥匙,要说服金雀花王朝去耶路撒冷接任王位,但亨利没有答应这个恳求,也许理查想要弥补这点。
所以,没问题(和亨利二世不同),他在加冕礼上宣誓一定去东征。当然,同理,毫无疑问结果也大不同。有编年史家写道:“正如太阳下山,地球发抖一样;王国的面貌也因国王离开而改变。贵族们忙碌起来,城堡加固,城镇设防,挖掘了壕沟。”换言之,亨利二世长期在位时,皇室巡游威慑着势力过强的领主或官员,朝政可想而知是安全的,此时却岌岌可危。理查把统治权大部分委托给伊利主教威廉·隆襄(William Longchamp),更坐实了人们的担忧;伊利主教迅速在各职位安插亲信,把皇室管理变成了随一己喜好的器具,而不是监管。当理查的弟弟莫尔丹伯爵(Count of Mortain)约翰崛起后,就成为吸引大家忠诚的焦点,被隆襄疏远的贵族们纷纷投奔他。
并不是说约翰企图觊觎国是;理查已预计到自己离开,弟弟会制造麻烦,还预想买通弟弟,让他不插手英格兰的事。因此理查和他签约,只要约翰三年不进英格兰,就给他六个郡的收入。理查假设自己三年后就会东征回来,可是埃莉诺愚蠢地说服他废除了这个协议。约翰迅速赶回来,更快速地行动,好像自己已经有了王国钥匙,带着自己的扈从部队。隆襄和他的人逃难去了,使得约翰成立国中之国,附带一个自己的小朝廷。1192年,消息传来,理查从圣城返回途中被扣押,约翰随即宣布哥哥已死,自立为王。理查当然活着,只是关押在奥地利,为追逐未来赎金,君主们之间发动可耻的竞标战,把他的命运当作战利品。埃莉诺给教皇写信,哀求他出面干预,心情悲伤,言辞痛切地叙述了自己动荡不安的一生,其中也道出了理查的尴尬处境:
本人,埃莉诺(英格兰皇后以上帝的怒火起誓),诺曼底公爵夫人,不幸的母亲,无人可以安慰我,两位国王的妻子,已经到了这把痛苦衰年,还要将我投入耻辱。我也是两位国王之母。小国王和布列塔尼伯爵现在已安息,对他们的回忆注定永远折磨不幸的母亲。我还有两个儿子,但他们的存在只增加我的痛苦。理查国王在监禁中;他的弟弟约翰用火和剑毁灭王国。我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如果我离去,我就是弃我儿子的王国于内战,国家将失去明智的顾问和安慰;如果留下,我也许将再也见不到亲爱的儿子一面。没有人能义无反顾地去营救他,哦,圣父啊,请抽出圣彼得之剑,向邪恶的……
但圣彼得之剑不起作用,国王赎金敲定在34吨金子——全国三年的税收,将是英格兰整整一代人的沉重负担。1194年,当法兰西的菲利普·奥古斯特(Philip Augustus,是他鼓动约翰的野心)听说理查终于自由了,他送去一条友好信息:“魔鬼出来了,好自为之。”最终理查在诺曼底的利雪(Lisieux)追上了奸诈的弟弟,他吓坏了,然而理查学着他所讨厌的父亲的榜样,对这叛徒屈尊俯就,扶起伏身在自己脚下的约翰,他给了他一个和平之吻,说:“忘了吧,约翰,你不过是个孩子(他27岁),是那些奸佞之臣把你带坏了。”
实际上,理查的权威大部分建立在骑士风度上,即荣誉规范加全速出击。但是,尽管国王保持骑士风范很重要,那也只是亨利二世重新确立主权的一半实践;另一半是政治直觉。在这方面,理查同样在心理上战胜了对手,看看坚固城堡(Château Gaillard)的庞大废墟,就可以看出理查把政治直觉变成战略智慧的能量。它建于巴黎北边塞纳河河岸上,其位置非常接近金雀花诺曼底和法兰西王国边界,这是故意的。城堡防守牢固,坚不可摧,从水陆两方面都能补充给养,必要时,它就是个出击行动的前进基地;这军事工程最后一着棋,也是严正宣示,即:“你们想都别想”。“哪怕这墙是黄油做的,”据说理查这话名噪一时,“它也会立得住。”
1199年,在围攻里摩日(Limoges)附近反叛臣属的城堡时,理查去世。久攻不下后,抵抗激怒了理查,他拒绝向人数占多数的守卫者投降,决意惩罚。一天强攻激战后,他采取射箭战术。为了表示蔑视守方,他故意不穿铠甲走到前面,只由一个扈从陪着,手里举着一个小盾牌。在某处,他注意到有个别守卫,已经只能用一只平底锅做盾牌了,这个堂吉诃德式的勇敢举动使国王好笑,也让他感动。但是,这个孤独的弓箭手射出一支弩箭,命中他的肩颈处,就不好笑了。伤口感染,转为致命坏疽。当时普遍的做法是,城堡投降后,要绞死这名射手;国王虽然自知不久于人世,还是宽宏大量地命令不许绞死他,因此射手活了下来。但等到国王死后,他被活着剥了皮。
今天英格兰没有理查的任何遗迹,除了上议院外面维多利亚时期的雕像,这给大家一个彻底的错觉,好像他是英格兰国王的完美典型,但他在位九年半,只有约一年不到是住在英格兰。狮心王的心脏埋在鲁昂,其余部分葬在希农旁边方泰瓦德的家族墓地里;显然他认为自己统治的国家中心远在英吉利海峡那边,埋在这两个地方都很恰当。他的弟弟在他之后继位,却葬在英格兰,遗体的大部分在沃奇斯特大教堂(Worcester Cathedral);克拉克斯顿修道院(Craxton Abbey)的教士们小心地隐藏了内脏(中世纪时,需要尽快举行葬礼),国王死后腹内空空的;据说,他的一生也是这样,说话做事没底气。
不只是每个罗宾汉传奇这么写,即使他们在世时,两兄弟就被认为是统治者善恶两极的化身。理查被赞美为杰出的典范,勇敢、宽宏大量、虔诚、不偏不倚;约翰则受尽辱骂,奸诈、贪婪、凶狠、睚眦必报、自私。但是,比起卡通片中相去甚远的脸谱化形象,哥俩共同点不少。两人都是狠角色。约翰受人憎恨,在和威尔士人交战时,他冷酷无情地杀死了28个威尔士王子和贵族质子,但是在阿卡(Acre)围城中,因为不满萨拉丁(Saladin)的人迟交赎金,理查屠杀了2700名人质。两人都爱慕虚荣,喜欢装饰华丽。理查的趣味是东方潘特瓦(Poitevin)的光彩夺目,带金线的织锦;约翰钟爱珠宝瓷器,临死前他在瓦什(Wash)丢失的行李清单中,最引人注目的物品是几块玻璃,就是说,旅行时,他都带着这些定制玻璃,不管他到哪里住宿,拿出来嵌入窗孔即可。这要看大家对约翰这种做法有多反感,你可以把移动窗户看成一个有教养君主的高雅,也可以当作偏执狂的窥视孔。两个都不太多关心英格兰,叫嚷着个人生存受到威胁,就把英格兰变成另一个统治者的封邑。理查将英格兰送给神圣罗马皇帝,以便赎回自己,脱离监禁;约翰把英格兰送给教皇,以免被开除教籍,从而赢得和教皇结盟,与法兰西国王开战。最重要的是,两人都采用毁灭和敲诈的安茹式手法,不择手段(要使他俩摆脱麻烦,一切值得的都永远没够)。领主们被迫支付保护费,才能避免个人的服役义务;在继承父亲产业或再嫁前,继承人和遗孀们要支付“接班费(relief)”。二人在位期间,和他们父亲在位时一样,政府权力和法律应用范围无限扩大,也不管它们是得到支持还是反对。两位国王,兴之所至,或有必要时,为了纯粹高压下的仲裁行动,都会迅速放弃法律框架。缺席者理查虽不情愿,但能放下厌恶,向自己的走狗和大臣征税;约翰是无所不在的、神经质的多管闲事的人,他的政府因越权而饱受诟病。
与其说约翰作为统治者,不如说他作为政治家太失败了。亨利统治下的安茹帝国靠精明的人格、臣属忠诚、自身利益诉求混合维持,还有,必要的话加上恐吓。其中诀窍是分配报酬和惩罚,受委屈的(以及住在城堡外面的)贵族总是比得宠的人少。约翰的问题是他很难相信装出来的忠诚会比随风倒的盟友更好(还得说,他两个哥哥对待父亲的方式是坏榜样,更不能改变他对盟友价值的悲观犬儒主义)。总的来说,他低估整个贵族阶层的忠诚度,约翰认为用土地许可报答他们的服务,不是在交朋友,而是在培育未来的密谋者。亨利一直到最后都在促进培植忠诚合作,也正是这点支撑着亨利。但约翰反其道而行之,宁愿依靠他不抱幻想的人和措施:雇佣军、人质、敲诈勒索。正因为预设不忠,他这么做的结果反倒是保证了忠诚。
约翰持这种可悲的不安全感毫不奇怪。作为安茹家族里的幼子,父亲常嘲笑他,母亲溺爱理查,直接无视他。但是,等他这硕果仅存的儿子当了国王。埃莉诺这个年过八旬的母老虎又对着他的敌人们磨爪霍霍起来,约翰依然不能自立称王,这种不知所措的别扭造成他习惯性地选择退缩,而非说服人让他独立自主。
最离谱的是莫过于在诺曼底,胜利在望,他却自己搞得一团糟败走麦城。东边的菲利普·奥古斯特与西边杰弗里的儿子布列塔尼公爵即他自己的侄子亚瑟,对他两边夹击之下,约翰(和他的绰号“软剑”相反)显示了自己是个大无畏的将军,他快速组织夜间急行军,冲到他母亲埃莉诺被困的米拉波(Mirebeau)城堡,拂晓的进攻打得对方措手不及,取得巨大成功,俘虏了12岁的亚瑟王子。不过也许是因为读了太多蒙默思的杰弗里的历史故事,一开始,亚瑟就非常惊人地拒绝承认叔叔是合法国王,反过来威胁他“篡位”的种种后果,约翰惊骇之下,选择了让亚瑟人间蒸发。这孩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最可靠的叙述出自马格姆(Margam)修道院的格拉摩根(Glamorgan)之手,他受威廉·德·布里尤兹(William de Briouze)资助,那时还是约翰的忠实追随者(尽管后来成了约翰的敌人和牺牲品),在鲁昂时与约翰待在一起,正处于知晓内情的职位。根据这个编年史作者记载,复活节后的星期四,晚餐后,约翰喝醉了,“用他自己的双手杀了他(亚瑟),然后在尸体上绑了一块大石头,沉入塞纳河。一个渔民用网捞到了尸体,拖上岸,认了出来,由于害怕暴君,他将尸体秘密地葬到贝克(Bec)小隐修院。”
因此,对比蒙默思的杰弗里传奇中亚瑟被邪恶侄子出卖的事,这里的事实正好相反,恶毒的叔叔才是坏蛋恶棍。不管真相如何,比起贝克特的死之于亨利二世,关于亚瑟被谋害的谣言起的政治破坏作用更大。忠于约翰的人,因为害怕和嫌恶,慢慢涣散。约翰偷偷溜回英格兰,因为诺曼底公爵领地的主要城堡和城镇,一个个地都倒向了法兰西国王菲利普·奥古斯特。长长的噩梦般围困后[在此期间陷于对垒双方之间的莱桑德利(Les Andelys)市民大批饥饿而死],不可动摇的坚固城堡也被攻下。
心胸狭隘的岛国历史学家也许会觉得诺曼底从安茹帝国领土上分离出去,实质上是福祉,这样金雀花家族可以做强势的英格兰国王,履行正当使命。当时可没人这么想,这是个灾难:它割裂了征服者威廉合二为一的公爵—皇室的世袭家业,加冕礼上誓言的第一句都没做到。没有了诺曼底的收入,又没有亨利二世那样极度节俭的习惯,就意味着收入——急需保卫英格兰免受可怕的法兰西入侵,还要击退苏格兰人——从今后只有取自约翰的不列颠岛屿子民了。约翰发现自己和父亲当日情况正好相反。亨利掌控下的安茹王朝,国土急剧扩张,成功击退来犯者,创造了好斗强势的神话,也促使渴望土地的贵族们投到他旗下,这渴望是理性的动机。约翰试图远征爱尔兰和威尔士,弥补法兰西的损失。尽管如此,他开始失去人气,大家觉得他的事业,一旦沾上,倒霉的多,令人满意的少,原先随着安茹家族的成功,加盟滚雪球般壮大,此时在失败的光照下开始消融。
1208年,约翰决定和强大又博学的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Ⅲ)开战也没用,他不可能打赢。毫无疑问,他自以为坚持父亲的信条,即教会应该首先和他结盟,而不是和罗马。但当他拒绝接受教皇给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提名斯蒂芬·兰顿(Stephen Langton,也是平衡约翰提名和坎特伯雷全体教士选择之间的妥协),他把英格兰带上了灾难之路。禁止圣事的命令降临到英格兰头上。它意味着精神封锁,没有国王的子民能缔结神圣婚姻,或者葬到教堂墓地里。约翰以剥夺教会财产来反击,结果是被开除教籍,最后不得不投降。1213年,他把英格兰献给教皇作采邑。这么一来,荒谬策略成了四两拨千斤的巧计。一夜之间,在基督教头领眼里,约翰从最该诅咒的人华丽转身成了最受祝福的人。有了教皇保佑,他和强悍的菲利普·奥古斯特打了最后一仗,可是,1214年,他没有在布汶(Bouvines)战场上现身,他的部队溃不成军,葬送了安茹帝国。
假如约翰赢了布汶这仗,极有可能就不会有《大宪章》了。1215年6月中旬,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确认著名“宪章”。最初起因是领主们联合起来,瞅准机会,趁国王吃了败仗,把安茹家族的中央集权推回去一点。布汶败仗给北方全面爆发叛乱开了绿灯。如果僧侣编年史家文多弗的罗杰(Roger of Wendover)所载可信,贵族们在布里(Bury)集合,商谈“宪章”,是一种中庸之道,是希望让总是争吵不休的双方有个依据,可以达成协议,免得英格兰回到悲惨的旧时光。如同所有改革运动中常见的情形,领主们表达自己诉求的语言,带有怀旧情绪,并不激烈。安茹国王们老是返回原题,坚持亨利一世时候的“习俗”,好吧,现在,他们索性给约翰也来个正本清源,要求他重新恢复“忏悔者爱德华的善法”(不管那是啥)。任何人读《大宪章》,都不应该拿它当一个原初宪法。一直以来说得轻巧,但其实它不单单是一个自由章程,它是一堆关于自由的契约,是中世纪意义的豁免权:是国王不能做哪些事的清单。
当然,其中很多禁令就是给地主和骑士阶层减税。很大重点是放在对那些封建主权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滥用上:例如,国王强迫贵族遗孀再嫁,纯粹是为了能收取一笔第二次婚姻的仲裁费。这笔费用,根据这个家庭对国王的作为,可大可小,最多的足以毁掉这一家子,当这家败落后,国王就可以搬进去,收取地租,诸如此类的事必须打住。宪章背后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这些贵族阶层的利益碎片,但是他们表达不平之情、主张自己权利的形式,配得上大家交口称赞的历史重要性。这里面的悖论是,正是野心勃勃、躁动不安的安茹君主们,无意中教会贵族们,认识到自己缺失了什么;安茹王朝通过同意城镇“自由章程”,作为商业费用和税收的回报,确立国王和臣民之间此类合同性质的章程概念。政府剥夺领主法庭的司法权,归还到皇室法庭,使得警觉的领主们痛楚地意识到(尤其是他们阶层中有人在争执中,被关押、骚扰、毁坏,甚至消灭时),他们再也没地方能去重申自己的冤情;安茹国王们兼具法治和血腥镇压意识,到头来成了纠正自己错误的老师,真是令人称奇。
这么说起来,《大宪章》并非自由的出生证,而是专制主义的死亡证。它第一次明确无误地详细说明法律不是什么国王的意志或突发奇想,法律依凭其自身地位就是独立权力,如果国王违法也需要作出说明——比如,他们应该出示相关理由,为什么某人身体受拘禁[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而不是随君主一时兴起就能被宣告扣押。对于法律的这个特性,安茹国王们作为英格兰最高正义代表也无可辩驳。顺理成章地,所有这一切,预设了迄今为止不可想象的东西:有某种叫作英格兰“国家”的事物,国王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纵然他是高层部分)。领主们以这个国家的名义,在章程里加入一些惊人之语:提议他们25人成立一个机构,监视章程是否得到遵守;而且,如果必要,集体行动,充当巡视官,审理皇室官员被指控违反章程之案件。
约翰当然不愿把安茹的君主权力变成委任制。如果不是1215年春天伦敦陷落在叛军手里,他可能觉得压根儿没必要采取这个策略,作为分化对手温和派与死硬分子的手段,同意这章程,给自己赢得时间,襄助保皇派。然而,单单在自由章程谈判中,筹码就提得越来越高,约翰觉得只能签署,至少表面看来,国王是自愿应允的,而不是(像传统上所设想的)强加给他的。
不消说,这都是假象,约翰可是多一分钟也不想让章程缚住手脚,一有机会,他就向他最可靠的新盟友教皇投诉章程不合法;罗马责无旁贷,相应地废除了章程,谴责这是叛国者和造反派所为,宣告这一针对经过他们神圣授权的国王的章程违法无效。这前后总共不到三个月。1215年秋,解除束缚后,约翰发动了一次全面战争,亲自指挥围困位于肯特郡罗切斯特他父亲的城堡,城堡打开大门接纳了叛军。约翰监督进攻,也许就是他想出的,掘一条隧道,倒入40只猪的油,点火烧坍了一个角塔。1216年大部分时间,国王两面作战:一边是法兰西入侵,菲利普·奥古斯特的儿子路易八世,要抢英格兰王位,这是1066年以来法兰西第一次成功入侵;另一边和他自己的贵族们打仗。一开始,看起来约翰要吃败仗了。1216年5月,路易和他的英格兰盟友拿下了伦敦,貌似下一位英格兰国王就是路易一世了。但是,领主们和法兰西权贵们打交道经验越多,越不喜欢他们;或者约翰知道了这点,因为他采取顽强的后卫行动,骚扰加威胁,逼急了的话,就露出真正安茹君主们的动物般凶残本性。
打仗让他胃口大开。在诺福克的林恩(Lynn),面对瓦什的风浪,约翰大吃一顿,结果突发严重痢疾,腹泻不止,发烧。10月11日,他赶往威斯贝奇(Wisbech),风刮得大起来,马匹、马车和骑手都迷失了方向,他们陷在风沙里。有一些(不是全部)行李车——包括约翰珍贵的珠宝和他的家当——丢失了。
好像蒙默思的杰弗里的《历史》书中梅林给沃蒂根的警告,他的权力之塔的基础在下沉,又一次变成了现实。
一周后,他做了个郑重的遗嘱,要葬在英格兰(不像他的父亲和兄弟们)沃奇斯特修道院教堂里。10月18日,约翰死了。他9岁的儿子,“漂亮的小骑士”亨利,马上在格洛斯特登基。几乎同时,领主们的反对瓦解了;毕竟,他们矛头对准的是父亲,不是儿子;甚至那些权宜之下帮着法兰西王路易打仗的领主,也情愿要一个金雀花家族男孩坐上王位,在老练的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摄政指导下,强过给法兰西国王当附庸。
比起丢失的行李,国王约翰失去了更多,丢了诺曼底是挖掉了安茹的帝国中心,那是安茹伯爵杰弗里苦心建构的江山,尽管加斯科尼还在(暂时的)英格兰统治下。随着帝国不再是连绵不绝的疆土延伸,金雀花家族不可战胜的神话消失了,他们不再是西欧一支主要力量。作为补偿,英格兰实力在不列颠岛上却是空前强盛起来,尤其是在威尔士和爱尔兰,大型的要塞如多佛尔城堡(抵抗法兰西入侵)继续镇守岛国边疆。最后,安茹国王们的影响不能用国土面积或石头建筑,而应该以地方行政官(magistrate)来衡量。1216年、1217年重新签署了《大宪章》,后来在1225年,还加入了补充条款。事实上,英格兰领主们间接地补偿了安茹家族。因为要对王国施加强大压力,朝廷反过来通过必然需要催生自学成才的一代人通晓了管理国家的行政之道,这个王朝身后留下的,不只是城堡和教堂,也不只礼仪和马上比武,重要的是成群忙碌的法官、郡长、议员和郡里的骑士,他们既懂法律又能打仗。
关于安茹国王们的最高评价大概就是,他们统治终结之后的英格兰不再需要他们了。他们是粗暴的家长。他们的行事方式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就是他们的臣民自行发展出了一个好斗吵闹的风格。1216年10月,约翰死的时候,威廉·马歇尔以典型的骑士风范宣告,假如其他人都抛弃这个男孩,他会肩扛着这位年轻国王,亨利三世,“一步步,一个一个岛屿,从一处乡下到另一处乡下,哪怕要讨饭,也不会辜负国王”。他听起来像某个伟大的圆桌骑士。但这一次,英格兰不需要民族英雄亚瑟,代之的是,英格兰拥有了《大宪章》,希望它足以充当亚瑟神剑。
【注释】
[1]站稳脚跟,双关语,也指固执己见。——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