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者和本地人
13世纪下半叶,不列颠岛上各民族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言辞愤慨,挑战性地警告各自的国君,永远不要背叛自己的祖国,不要倒向英格兰人。
1282年,威尔士北方格温内思王国,一份由“斯诺登尼亚贵族”起草的宣言申明:“斯诺登(Snowdon)人民坚持,哪怕他们的国君要把主权交给(英格兰)国王,他们自己一定拒绝向任何外国人臣服,那些人的语言、习俗和法律他们都不懂。”1320年,在阿布罗斯(Arbroath),苏格兰领主和伯爵们警告他们自己的国王:“只要我们哪怕只有100个人活着,也永远不要在任何条件下服从英格兰人统治。”此前两年,在爱尔兰,有人给英格兰国王告示:“英格兰人无休无止地背信弃义,为摆脱沉重、不堪负担的奴役之轭,恢复民族自由,爱尔兰诸王不得不与之决一死战。”
作为职业历史学家,我们害怕回顾过往的故事,更甚于提前讲述的故事,因为回顾而把我们时代的语言和习俗强加给过去,从前的人们对我们的时代可是一无所知。我们的教育将民族主义定为现代发明,那么,这些慷慨激昂的陈词,对故土故人的眷恋,又叫什么呢?毫无异议,他们证明,这种有关出生地、本土和母语的政治事务,如果不是民族主义,那么起码是本土主义,发出这种声音后,不列颠不再是从前的不列颠了。
引发这个捍卫本土宣言的无心插柳之举的根源是英格兰人的国家,自身经历了两次重生:第一次,1258年到1265年间进行的改革,非常激进,其力度之大直到17世纪后才有后来者;作为“国内族群”,倒逼主君对更广大的国家代表负责。第二次,在伊夫舍姆(Evesham)战斗中挫败西蒙·德·蒙特福特(Simon de Montfort)——热情具有人格感染力——领导的改革后,爱德华一世试图在不列颠岛上建立第一个英格兰帝国,借此弥补国王所受的羞辱,结果却是矫枉过正。在英格兰爱德华受拥戴,被当成帝国创始人亚瑟王的继承人、神圣古老不列颠联盟的复兴者。伯里圣埃德蒙兹(Bury St Edmunds)的编年史作者有点高兴得太早,他写道:“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都在他的统治下,他取得了前者(亚瑟的)全不列颠君王的地位,而在他之前不列颠长期四分五裂,群龙无首。”
只有武力才能把这个幻想变成现实,在他完结前,英格兰帝国还没有出现在不列颠岛上,爱德华先留下一个痛苦忍耐的遗迹,特别是他在被征服的领土上修建宏伟的城堡。18世纪,英格兰旅游者和画家们到威尔士去,对着那些花岗岩石堆写生,作为风景画练习。但对当时或更早的威尔士人来说,它们是“我们臣服的漂亮徽章”,殖民统治的建筑。面对大海,切断和外面世界的联系;万一抵抗势力抬头,它们就是外国势力镇守本地中心地带的雷霆万钧力量的体现。
不列颠各民族间的战争不是单纯的暴力比拼,也是有关主权概念的争斗:是帝国和属国、统治技巧和习惯风俗、强势国君和国内社团联盟的角力。
1774年,一小股古文物研究者,由于对他令人望而生畏的名声好奇,打开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的爱德华一世墓。沉重的大理石棺上只有一行刻字:“这里躺着苏格兰之锤[Hic est malleus Scottorum(Here lies the hammer of the Scots)]。”棺盖被打开,墓中斜躺的人和13世纪报告里写得一模一样,“长脚”(Longshanks)绰号名副其实,在棺里,足足高6英尺2英寸。和他的雕像或塑像相反,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戴着精致的王冠,穿着罗马皇帝一样的紫袍,右肩上是一个珠宝镶嵌的钩子。他右手握着权杖,杖首装饰着十字架;左边是美德之杖,顶上是小鸽子(基督教职务徽章),看起来在啄他的脸颊。四个半世纪后,这形象完整威严如初,让18世纪的观者看傻眼了,其中一名试图偷走爱德华的一根手指,被警觉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执事长拦下。据回忆,爱德华是1066年后第一位明确拥有英格兰人名字的英格兰国王。而在11、12世纪,他的前任们,不管是否一开始自认是诺曼人或安茹君主,都说法语,沐浴在法兰西文化里;但是爱德华讲英语,在妈妈怀里听着蒙默思杰弗里神话长大,强烈地自觉肩负英格兰王国的历史使命。
一切都从他的名字开始,亨利三世用忏悔者爱德华这个他认为君王人格的最高理想,来命名长子,亨利三世对1161年封圣的盎格鲁-撒克逊最后一位国王敬仰备至,这话一点儿不为过。他在卧室里画了一幅壁画,每天早起第一件事和睡前最后一件事,就是从忏悔者那里得到启迪,有人告知他爱德华一向穿着朴素,亨利也模仿他,只穿最简单的袍子。1236年,在为他的王后普罗旺斯(Provence)的埃莉诺安排的加冕弥撒上,亨利和王后双双用忏悔者的圣餐杯,喝下救世主的血;国王委托定制一册插图生动的《圣爱德华历史》(Estoire de St Aedwaerd le rei),献给埃莉诺王后,标注了一连串的奇迹和可预见的愿景,体现了要将爱德华的国家命运托付给和平、虔诚,而不是战争。
这样或许很合亨利的口味,尽管他可能很希望(某种程度上散漫的)光复父亲约翰丢掉的诺曼底和安茹的法兰西领地,但他很少有机会去做点儿什么。初登基时他未成年,贵族保护人(baronial guardian)掌管国事。每当他要征税,他们总是保证做到亨利得到枢密院允许的前提是他再次确认《大宪章》生效。不管哪种情况,安茹祖先大半辈子骑在马背上不停歇地巡游,这种统治方式看来不适合他。他保留下亨利和约翰的一些打猎行宫——比如克拉伦登——他用金雀花王朝的华丽设计装饰它们,多色瓷砖镶拼,天花板上画着星星和半月,明显受到埃莉诺的地中海文化影响。
然而,不四处巡游,做一个常坐宫廷的君主,又不能纵容懒惰,这意味着集中权力在世俗和精神两方面都适合他这个英格兰新国王的地点,正是忏悔者爱德华指定的威斯敏斯特。尽管亨利不是建造威斯敏斯特大厅的人,但正是他在位期间,这里成了国王大典举办地,无论是他自己个人家庭还是宫廷事务的典礼都在这里,即国内最高正义机构所在。《大宪章》之后几年里,枢密院聚集在这里,他们越发大胆,宣称有权决断国王要求募集资金的正当性、政策是否明智。枢密院这时还不是明确叫“parliament”(现代议会,尽管13世纪30年代才开始使用这个名称),但职能无疑比单纯的皇家意志传声筒要多了。
亨利拆除了爱德华和诺曼国王们建的罗马式巴西利卡,代之以一座宏大的哥特式教堂,足可媲美法兰西最伟大的大教堂,设计师是来自法兰西国王加冕地兰斯(Rheims)的建筑师,这是为了保持亨利自己的英格兰王权复兴宏源,激起敬畏和仰望之心。从此,这里象征王国中心,所有英格兰君主都要在此登基,死后亦葬于此。亨利三世设计威斯敏斯特的神秘中心是忏悔者爱德华惊人的圣陵,要用波倍克(Purbeck)大理石镶嵌,黄金装饰,像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一样高过祭坛,围绕它的基地用意大利马赛克做出一条闪闪发光的通道。在移陵过程中,亨利让人把爱德华和他的王后伊迪丝挪到圣所(这样无意中把戈德温家的一位夹带进了威斯敏斯特)。教堂重建第一阶段就耗时39年,差不多花费46000英镑——这不是个小数目,那些分摊税负的人不会因此爱戴国王;即便这样,我们有理由相信,亨利三世丝毫不怀疑这钱(其他人的)是用在刀刃上。“嗨,老兄,”你可以读到忏悔者墓上刻着他骄傲的话,“如果你想知道原因,这是亨利国王,当代圣者的朋友。”
和他的祖先们东征西战不同,温切斯特的亨利眼睑下垂,个性内敛不形于色,却乐于大兴土木[在1242年一次远征普瓦图(Poitou)失败后更加热衷]。在远离威斯敏斯特的伦敦的另一头,他给伦敦塔造了坚固的围墙,里面添了韦克菲尔德(Wakefield)塔,还有好几个小房子,包括小动物园。他鼓励人们在外面的乡村建设大型建筑,如圣奥本大教堂(St Alban's Catheral),把诺曼式大教堂和老塞勒姆的主教宫移去新址,那里不那么引人瞩目,也就是后来的索尔兹伯里。亨利是第一个可用当代形象描述的英格兰国王,他被看作是位杰出的建设者,可以和石匠、建筑师,还有忙于滑轮、铅垂线的工人交谈讨论。
但是建筑工程和军事行动的花费几乎不相上下,尽管这都是为了对英格兰忏悔者表达敬仰,国库看守者和宪章保护者们却视之为可疑的挥霍。用另一种修辞说来,显而易见,宫廷里满眼是“外国人”,他们的疑心就更加重。外国人有两拨:王后埃莉诺的普罗旺斯和萨瓦(Savoyard)亲戚;亨利同母异父的弟弟们(他母亲第二次婚姻的孩子们),吕西尼昂(Lusignan)人,来自法兰西西部的普瓦图。一两代之前,英格兰宫廷里或主要行政官和主教住所里,出现欧洲大陆来人,人们几乎不会说三道四,因为他们和国王本人一样是外国人。但到了13世纪早期,《大宪章》之后几十年里,英格兰国家利益何在又能向谁妥协,这个定义明显本土化了,字面意义上,已不必提谁的出生地是哪里的问题。在抗议文本里,“出生”(natus est)第一次意外地带上了非常沉重的重要性。
议会开始自认为是英格兰的共同保护人,1258年危机前,它和领主及神职人员组成的皇室枢密院没有明显区别,只能给安茹君主建议或劝诱国王做某事。尽管《大宪章》第61条已提出要由监视机构保证皇室政府按规定办事,但它没有在补充条款之后留存下来,只是《大宪章》大胆举措的精神继续保留着。亨利还没有亲政时,枢密院转变而来的议会开始养成习惯,考虑那些需要花费巨大的工程是否正当或者不负责任,也开始习惯于对不同意的项目威胁说要拒绝付款。亨利三世给他的外国廷臣发放少量城堡、职位、主教任命和土地,英格兰伯爵和主教们看在眼里,贵族组成的议会开始提出一个本质不同而相当大胆的要求:同意、否决,甚至废除国王挑选官员和顾问的权力。13世纪50年代后期到13世纪60年代,这种要求在逻辑上推到极致,等于限定皇室使用权力的先决条件,就是国王先要对国内地区(communitas regni)代表解释清楚。不用说,这样干预国王选择大臣,对亨利来说,是严重侵犯了他独有的国王特权,他决心反对它。最终冲突导致内战、国王被囚、革命危机,和17世纪内战时国家命运危在旦夕的情形一模一样。
尽管改革压力来自很多英格兰最高贵族和神职人员,其中贵族西蒙·德·蒙特福特个人在战场上下,都对这场不妥协的改革起了最大作用,从来没有像他那样的反对派运动领袖,站在英格兰国家社区立场上说话,因为德·蒙特福特虽然是莱斯特伯爵(Earl of Leicester),但是就他的出身和早年生涯来说,同他和他的同党们要谋求剥夺其权力的奸恶廷臣们一样,都是彻头彻尾的“外国人”。他的父亲也叫西蒙,家族封地位于巴黎以西大约30英里的地方,曾经把自己对基督教的热情投入到组织十字军(实际上是大屠杀)行动里,反对阿尔比(Albigensian)派教徒,驱逐法兰西南部的犹太人。老西蒙从母系继承了莱斯特伯爵领地,1229年,小西蒙继承莱斯特领地时,只有18岁,在那些年纪大的贵族眼里,他是又一个自私的法兰西冒险家,来主张一笔英格兰财富,需要把他和国王隔离得越远越好。但这个年轻人有一种奇怪的令人信服的特质——雄辩的智慧、自信,站在人前就足以自证其力量。1238年,西蒙和亨利的妹妹埃莉诺秘密结婚(这桩婚事会影响英格兰王位继承,本来应该在枢密院咨询范围内),这时一定证实了这个怀疑。埃莉诺第一任丈夫死的时候,她只有16岁,成了寡妇,在坎特伯雷大主教见证下,发誓永久保持纯洁,那根本就是白说。西蒙和国王疏远得厉害,看起来更多是个人分歧,而非政治异见。因为不满西蒙偿付岳父一笔债务的情况,亨利放风说,他发现妹妹怀孕了,才不得不同意德·蒙特福特和妹妹的婚事,西蒙正确地估摸到自己可能被捕,就带着大腹便便的埃莉诺逃走,乘船顺流而下,渡海去了法兰西。
13世纪50年代,大舅哥和妹夫之间时不时的争吵意义深远,西蒙和亨利都已40多岁。德·蒙特福特曾参加十字军东征,去了两年,他和霍恩施陶芬(Hohenstaufen)皇帝弗雷德里克二世(Frederick Ⅱ)并肩作战,13世纪40年代中期回来时,旅行经验丰富,已然是一个见多识广的贵族。更重要的是,他已变得非常虔诚,半夜起床,整个下半夜默默守夜,默诵圣诗集。他还开始穿粗羊毛衬衫,慷慨优待他人,自己却习惯节省,穿着颜色暗淡的衣服,“棕黑粗呢和蓝色制服”,这对一个贵族来说非常引人注意。他还开始接近一些当时最聪明睿智又深思熟虑的神职人员:林肯主教(Bishop of Lincoln)、罗伯特·格罗斯泰特(Robert Grosseteste)、伍斯特主教(Bishop of Worcester)、沃尔特·德·坎蒂卢普(Walter de Cantilupe)、方济各会(Franciscan)学者亚当·马什(Adam Marsh),并与他们通信。这三位都致力于把世俗统治者复原为基督教政府的理想:慈善、公正、仁慈。1253年临死前,格罗斯泰特已写就一篇论文,阐明公正统治和专制的区别,很明显,这篇文章对内敛并固执己见的德·蒙特福特产生了深刻影响,由此他的政治主张打上了宗教信仰般的烙印。
西蒙相信他已经亲身经历了一次格罗斯泰特所说的小小的专制。1247年,国王任命他代理金雀花王朝在法兰西的最后一块领地加斯科尼,那里以波尔多(Bordeaux)为中心的葡萄酒贸易价值不菲。德·蒙特福特着手领导政府,他们刚正不阿,在加斯科尼贵族中引起反叛,这可是亨利最不愿意看到的事。1252年,为平息事态,亨利同意采取激烈手段,审理德·蒙特福特,实际上这是控告他越权要弹劾自己的方式。双方斗得火花四溅,互相指责上纲上线。亨利指控西蒙挑起叛乱,明确说自己不会“和叛国者保持盟约”,德·蒙特福特则表现得好像自己是个同等地位的人,还嘴、谴责,甚至威胁,对叛国的指控回应道:“这是撒谎;假如你不是我的主君,还敢这么说我,你会自讨苦吃。”还有一次,西蒙狠狠地瞪着亨利,问他有没有人叫他忏悔过,因为他根本不像基督徒。
西蒙被宣告无罪——大部分贵族很欢迎他,都觉得他受审只是来做个样子——被送回加斯科尼。接下来在一个新的任期,国王与德·蒙特福特和解得很彻底,亨利送了西蒙和埃莉诺两座皇家城堡,坐落在沃里克郡(Warwickshire)凯尼尔沃思(Kenilworth)的那座城堡尤为巨大壮观,不久这里成了一个宫廷中心,学者云集,风头盖过英格兰其他所有贵族的住所,远远不止一个简单的贵族城堡。1253年,当他从加斯科尼回来时,西蒙开始处理个人所受的委屈(经常是财务性的,和妻子关于她无节制的嫁妆的争吵),这是折磨英格兰王国大众的一块心病。到1258年下一次危机爆发,西蒙的说话行事,好像没什么比英格兰的利益——对他这个胸怀宽广的人来说——更重要了。他和一些最主要的大贵族有共同点,就是相信亨利终于还是暴露出真是他父亲约翰国王的衣钵传人,那么,除非也和约翰一样得到遏制,否则亨利会走上政治歧途;那些大贵族有理查德·德·克莱尔(Richard de Clare)、格洛斯特伯爵、诺福克伯爵(Earl of Norfolk)罗杰·比戈德(Roger Bigod)。他们根据下面的事实才这么认为:1254年,亨利从教皇亚历山大四世那里,为二儿子埃德蒙接受了西西里(Sicily)的一个王国,这不是免费馈赠,英格兰要支付军事费用把这岛国从教皇的敌人霍恩施陶芬那里解救出来。亨利知道这几乎不可能得到批准,于是没有征询枢密院就应承下来,这是自己给自己下套:如果违背对教皇的誓言,他(像他父亲以前那样)将面临全国性的停止圣事,或者甚至出现自己被开除教籍的局面,因此他咬牙坚持,脾气越来越坏,要求拿到西西里“十字军远征”的必需费用,而且,按时间进程,向英格兰他的大租户们即大贵族征兵。
1258年4月28日,威斯敏斯特,亨利等来的是七个武装贵族联手的行动,包括格洛斯特、诺福克和德·蒙特福特本人,他们把剑留在威斯敏斯特大厅门口,这一点也没有使突然激动得发狂的亨利安心:“这算什么,我的大臣?我这可怜家伙,是你们的俘虏?”领主们,以诺福克伯爵为首,回答说他们不是来谋反的,正好相反,而是忠心耿耿要把国王从恶毒腐败的异国大臣手中解救出来。“让那些可怜的不可救药的潘特瓦人和所有外国人,从你和我们大家面前走开,就像从狮子面前跑得远远的,那样上帝在天国会得到荣耀,和平会降临在善良的人们身上。”亨利别无选择,只得同意,编年史家马修·帕里斯(Matthew Paris)写道:“承认指控的真实……屈尊宣布自己被奸臣所迷惑……在圣爱德华陵前庄严发誓,要全面恰当地改过,给予本土出生的子民恩惠和善意。”特别是,亨利同意成立一个24人委员会(一半由他指定,另一半由议会定),起草英格兰政府改革方案,向枢密院汇报。
6月11日,在牛津召集了这个枢密院集会。它高瞻远瞩,对未来英格兰政治影响深远,1258年,理应成为英国历史上值得铭记的日子,它无比重要,远比1215年更直接地影响后世。选择牛津作为集合点,是因为一队军人要从这里出征,亨利最近在威尔士遭遇了不幸失败。有这些武装军人,改革运动的主将们知道可以召集来自各界的、心怀不平的代表:各郡骑士,厌倦了对本郡事务一窍不通的郡长指使;憎恨吕西尼昂人、想叫他们滚出英格兰城堡的领主;神职人员和学者,从开始就是改革的智库和灵魂。牛津聚会发生的背景,正是英格兰可怕痛苦的关键时刻,这增强了紧迫感,1257年粮食歉收;到第二年夏天,英格兰大部分地方即将进入大饥荒。马修·帕里斯写道:“食物短缺,穷人死亡不计其数,随处可见因饥馑而浮肿的尸体,脸色乌青,五个、六个一堆堆地躺在猪圈里、街上粪堆里。”
领主们无法填饱那些空空如也的肚子,但无疑他们完成了要根本改变英格兰政府的预想,就是基本上废除了盎格鲁-诺曼在英格兰的专制王权。皇室代表降到3名,一个15人枢密院取代了24人枢密院,他们的提名无时间限制,负责处理“英格兰国内以及国王的共同事务”。这一回合里,主权由国王那转移到了由领主和教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国王将负责选任大臣、顾问,还有,对打仗或和平资金募集与否,很明显,做这两个最后决定的是这个委员会而非国王。权力下放到郡里,每个郡根据特定程序选出四名骑士,负责收集民情反映痛苦和抱怨,以及向上传达给大法官,这项改革同样激进。英格兰已经有好几代人没有大法官了,在安茹君主手下,大法官一直是国王的主要法务官,现在这一角色要转换成类似英格兰巡视官那样。郡长,一向是本地地主的灾星,从此后只能在郡社团中招募,发放薪水,一年只能指定一次。从城堡里赶走吕西尼昂人,还有其他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当然德·蒙特福特除外),也就是要他们从英格兰滚出去。“你们要么失去城堡,要么失去头颅。”西蒙义愤填膺,告诉他的死对头彭布罗克伯爵威廉·德·瓦朗斯(William de Valence)。
这场使人目瞪口呆的革命,在采取集体宣誓遵守《牛津条约》(Provisions of Oxford)的形式时达到高潮。到第二年10月文件完善后,首次不仅以拉丁文、法语,同时还用母语中世纪英语写成。这样,对于所有那些本来打算置身事外、对英格兰善意政府作壁上观的人来说,《牛津条约》类似政治真经,就成了其忠诚的试金石。英格兰还没有成为共和国,但它不再处于独裁统治之下。
毫无疑问,国王宣誓时内心一定充满无奈,他和其他人一起手里拿着一支细蜡烛,坎特伯雷大主教威胁诅咒会降临到所有违背《牛津条约》的人头上,对亨利更是煎熬一般。
改革浪潮来得这么快、这么深入,不可避免地超出了它的某些最初倡议者的设想;一旦《牛津条约》引发怨言,他们就尽情发出批评的言论,被自己的发明吓坏了。改革者对于原告自己到底有没有资格追究诺曼人及其庄园体制纠结起来,他们本来就松散的联盟变得可悲了,要求国王和他的手下作解释是一回事;让那些暴发户隶农懂了一丁点儿法度,就学会鸹噪,抱怨在庄园管家或镇长手里受气,那可是另一码事。可想而知,德·蒙特福特坚信这一定是对的;同样,大伯爵们,尤其是格洛斯特伯爵,这时更是冷静多了,当格洛斯特看到由德·蒙特福特起草的《大贵族令》(Ordinance of the Magnates)时,他踌躇了,但德·蒙特福特下决心把自己同类置于和国王一样的限制下,他叫嚣着:“我不想和这样反复无常、出尔反尔的人打交道,我和他们不共戴天。”
改革到最高潮时,看清了亨利的大儿子“爱德华勋爵”的立场,1259年到1260年一段时间里,英格兰非常流行德·蒙特福特魔力,使得他倾向于改革者。他也急着摆脱父亲的掌控,把危机当作机会,想得到自己的城堡。西蒙的本事是让人不由自主地着迷,甚至自恃如爱德华也难免。但让王子和领主们交好嬉戏十分可疑,阴险可怕,格洛斯特伯爵兄弟与爱德华共进早餐后,威廉·德·克莱尔第二天早上腹部剧痛后暴亡,伯爵醒来发现自己的头发、手指甲、脚趾甲一夜之间全都脱落。爱德华实际上在悄悄培植自己党羽,作为第三方力量,由家臣(vavasour,年轻的单身骑士)组成,免得因为和亨利宫廷连在一起受到憎恨,也不受领主们控制。说到底,爱德华明白王朝作为政权的命运不稳定,一旦摆脱了讨人嫌的吕西尼昂人,争斗就转移到王权和挑衅者两者之间,爱德华毫不含糊地把自己的人手投入到亨利一边,还常常在国王和不光彩的失败之间现身。德·蒙特福特远在法兰西时,反对派不够团结,亨利抓住机会,放弃一切对诺曼底和安茹领地的进一步主张,又让加斯科尼成为法兰西的采邑,换来法兰西国王的财政支持,恢复了自己的财产,弄来了雇佣军。国王渐渐收复了很多在战略上很重要的城堡,到1261年年末,他声明放弃《牛津条约》,还取得了一份教皇特别诏书,解除他对《牛津条约》发的誓言。
1263年,西蒙姗姗来归,发现改革运动混乱不堪,濒临绝境,立即判明这是生死存亡的关头。想要取胜必须有坚定不移、坚韧不拔的领导,也就是由自己带头干;他又懂得,此时英格兰剧变的阵痛已超越了威斯敏斯特和权贵的城堡,波及偏远的郡和百户中间。自1066年诺曼底征服以来,英格兰的政治命运第一次变得如此风云变幻、前途莫测,皇权复辟,排挤掉本地指定的郡长们,代之以国王信赖的朝臣,这样在骑士和郡望绅士阶层引起反弹。西蒙言辞尖锐犀利、自恃清高,使1258年改革派里的一部分大贵族对他敬而远之,但他对自己事业的正义性信心百倍,越过大贵族头目,直接诉诸伦敦市民[他公开称呼他们“伙计们”(letters)]、教会(大部分神职人员视他为忠实的信徒),甚至自由农:一句话,向所有他认为真挚公正诚实的英格兰人民呼吁。他煽动起来了广大群众的感情,同时也忙着在敌人手里抢来的地盘上,建立自己的家族帝国,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西蒙骑行时,扈从达到160个骑士,比国王或王子的随从还多出很多,但即使这样恺撒般前呼后拥,他自己认为——那些忠于他的人也这么看——西蒙·德·蒙特福特是当之无愧的英格兰十字军骑士。“他热爱正义,憎恨不公”,这是一句典型的赞颂。即使不是上帝化身,那他看起来也和上帝有直接联系。
要讨论哪个形象是“真实的”西蒙好像没什么意义——虚荣浮夸的冒险家还是救世主改革家——因为他自己也无法分清这两个角色,只有极少数有人格魅力的领袖,不必借助一时间(最起码)的自我野心和名望就能取得一些成就,西蒙是其中之一。可同样无疑的是,西蒙相信对德·蒙特福特家族有益的事,对英格兰也是有益的。因为,有那么一阵子,他让贵族和平民中分量很重的人也都相信了这点。
1263年夏天,时局紧急,德·蒙特福特和他的联盟攻克了英格兰东南大部分地方,亨利吓得躲进伦敦塔。一定庆幸他刚刚加固了防御围墙。为了筹钱给雇佣军让他们加入皇室军队,王后已经把珠宝抵押给了圣殿骑士团(the Templars),在借口检验或者可能在兑换现金时,爱德华说服了他们,进入新圣殿,在那里组织了一次银行抢劫,敲碎了珠宝柜,抢了圣殿骑士们的金银。这是典型的爱德华式举动,令人侧目;但其结果却使伦敦市长和市民们从蒙特福特派的冷静怀疑者,转变为无保留支持他的联盟,如果他们自己都是带头犯罪的人,为什么还要支持等级势力?没有了抑制,市民们以通常方式表达对皇室的不满,王后不仅是敌对的“外国人”的保护伞,还享有城里几处主要过路费关卡的收益,这使她成为一个首选目标。埃莉诺害怕出现最糟糕的情况,想通过泰晤士河逃出伦敦,去爱德华军队的驻地温莎。但是,人们认出了她的座船,在伦敦桥这个她收益最丰的关卡上,向她投掷石块和粪便,羞辱之下,埃莉诺被迫躲进圣保罗大教堂。她和爱德华到死都不会忘记,也不能原谅这次冲突。
这时,西蒙·德·蒙特福特自命为“英格兰管家”,事实上他成了英格兰唯一的最高统治者,可是没有一个头衔能阻止英格兰陷入内战。
两场伟大的战役解决了问题。第一场发生1264年5月在苏塞克南斯部丘陵的刘易斯(Lewes)附近,德·蒙特福特在骑马事故中摔断了一条腿,只好乘马车奔赴战场,但这并没有影响他果断地指挥战斗,他的兵力特别是骑兵比对手少很多,但一夜急行军后他们占领了俯瞰着刘易斯的高地。战斗打响前,西蒙做了战前动员,他们当中有一些是没打过仗的伦敦人,他发誓他和大家都是为英格兰王国而战,为上帝的荣耀和受到上帝祝福的圣母马利亚、圣徒、神圣的教会而战。战士们——骑士、弓箭手、步兵——卧倒在地,脸朝下贴着潮湿的春天草地,双手伸开祈祷胜利,然后大家站起,由温切斯特和奇切斯特两位主教赦罪,戴上十字军战士的白色十字架,穿上铠甲。当然,很多人在那里是因为按照社会等级,他们的主公命令他们到场。不过,肯定有一些人是真的相信西蒙·德·蒙特福特是真正的政治救世主,尽管他庄重虔诚又性情暴躁。在一本坎特伯雷手抄本里,他甚至被描述成“西蒙巴约拿”(Bar-jona),这是《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6章第17节(Matthew 16:17)里耶稣给圣彼得的封号,彼得是天堂钥匙的掌管者。怪不得他的战士们自称“上帝之师”。
然而,一开始,上帝好像不在他们这边。自恃人数众多的皇室军队,包括很大一部分盎格鲁-爱尔兰和苏格兰骑士——他们当中有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公元1210年—1295年)——爱德华向对方发起全力冲击,德·蒙特福特的人大部分是伦敦佬,溃败了,他追击上去砍倒他们。当爱德华自以为赢下了这一天的战斗时,他在战场上往回走去找他父亲,无疑这是往前去的路,但却引起爱德华意料之外的战事逆转。皇室军队方面的指挥官已经被杀或被俘了,康沃尔伯爵正躲在一座风车磨坊里,国王已逃进刘易斯城里一个小隐修院里。没有抓住国王和王子,这不算大获全胜——还意味着洗劫小隐修院(对“上帝之师”来说这可不是好事)——德·蒙特福特提出条件,包括要爱德华作人质,以便国王部队能规矩行事。
接下来的18个月,是英格兰政治体制历史上短暂又杰出的时间,也是17世纪前英格兰最接近成为共和国的时候。1264年7月,法兰西入侵威胁严峻之时,德·蒙特福特政府送出加封的命令(国王对此特别痛恨,这本来是他独有的特权)给每个郡,“致主教们,修道院院长们,伯爵们,骑士们,自由民们”,要他们提供“人力、矛、弓、箭、斧子和弩”——一句话,组成全民军队。反响出乎意料,各阶层各行业一大群人,在多佛尔和坎特伯雷之间的巴勒姆丘陵(Barham Downs)结集起来,要反抗入侵,不用说,法兰西人没有来。但是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平民政治家忘乎所以,伦敦市长居然鼓起勇气大胆对亨利三世说,就像学校校长训斥调皮学生——“陛下,只要你做个好国王,我们也就做你忠实的仆人。”——话里话外,就是你不好,我们也不客气。1265年8月8日,伊夫舍姆一役四天后,一个皇室扈从彼得·德·内维尔(Peter de Nevile),被皮特林·麦格纳(Peatling Magna)村民(他们还不知道国王打赢了)拘捕并指控为“犯叛国罪和其他极可恶的罪行,因为他反对国内民众”。内战引发的一些普遍情绪和偏见索然无味又激烈,德·蒙特福特提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名单,是点燃民愤的利器。他已准备好(如果还不算热切的话)利用它反对犹太人,早在1231年,他已经在莱斯特驱逐了犹太人,大半是为了取悦教会。1264年到1265年间,英格兰众多商业城镇里的犹太社区遭到激烈袭击,财产被劫掠,人身受攻击。
19世纪的历史学家庆祝英格兰国会自由主义的历史性时刻时,想象德·蒙特福特的行动是平静从容的。但事实上,西蒙的革命发生在巨大的社会漩涡中,当危机深化后就威胁到全局,可能失控。不过,1265年,议会已不是旧的皇室枢密院,他们都认为议会的组成和它辩题都很合适。领主们、教会人士、郡里骑士阶层选出的同僚,甚至城里的自由民,都在为英格兰王国深思熟虑。因此,一个布商或有几英亩地的诺福克骑士聚到一起,判断哪些条款才可以保证释放国王的儿子后英格兰还是安全的。当然这还远不像如今的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那样,但无疑已经代表了广泛的政治团体,而这在当时封建和专制的欧洲标准里,简直太出格了。毋庸置疑,它改变了英格兰,导致爱国主义者和不顺从者结成联盟。
与很多类似的革命团体一样,1265年议会不是永久性机构,只是战时紧急枢密院。每个人都想要爱德华在政治和军事上保持中立,他也很可能意识到,自己作为人质的价值,仅限于德·蒙特福特不会对他下手的事实(尽管就德·蒙特福特那样的暴脾气,没人敢打包票)。一旦他提出遵守《牛津条约》,交出被没收的大部分领地(转移到德·蒙特福特家族),进一步同意枢密院可以决定他随从的去留,做完这些必须的事,爱德华就被正式释放了。但尽管他出了牢房和他父亲一起,他仍然处于某种受监禁的旅行中,由西蒙自己的随从陪伴。因为有太多德·蒙特福特的旧部对他的家族昭然若揭的贪婪和强取豪夺看不惯,这时都疏远了他;又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把爱德华看作是国王身边那些蠢货的一伙人,某些人开始给王子传递信息:谁有可能支持他,包括强大的边界伯爵们,比如罗杰·莫蒂默(Roger Mortimer),西蒙的最大死敌。德·蒙特福特轻率地让一些朋友在特许下和王子同行。爱德华得知莫蒂默的人马就在40英里外,正在包围过来。5月28日,在赫里福德大门外,假装检验一批送来给他检查的马质量如何,他一匹匹骑下场,最后只剩一匹,说时迟那时快,他狠狠地把马刺戳进唯一可骑的马的侧腹,接着一跃而上,轻松地逃离了追捕者。王子大胆逃走的消息令人兴奋,对那些觉得德·蒙特福特伪装圣洁只不过是为掩盖赤裸裸夺权的人来说,爱德华自由后立即变成了一块磁铁,这些人马上聚集到他的身边。
到这时,西蒙是有人爱又有人恨也有人怕,有多么爱就有多么恨和多么怕,威尔士的边界伯爵们恨他和格温内思君主卢埃林签订协议,盎格鲁-爱尔兰诺曼人恨他独断专横;1258年,甚至到1263年,很多伯爵贵族还认为他站在英格兰立场上说话,而这时开始将西蒙看成是可疑的怪物,即外国人,是伪装的英格兰社会中坚。一两个月里,爱德华发起惊人的反击,抓住了格洛斯特还有蒙特福特军很多部下,粉碎西蒙自己的武装,而塞文(Severn)河把他儿子小西蒙在凯尼尔沃思(Kenilworth)的守备部队隔开。爱德华突袭凯尼尔沃思抓住了很多实际上住在城里的游击队员。小西蒙被迫逃跑(有的编年史说,他甚至光着身子),游过城堡的湖。在伊夫舍姆,德·蒙特福特没有和儿子的队伍成功会合,只得以损耗严重的军队迎战爱德华。最初圣人西蒙从修道院高塔上俯瞰,以为冲过来的是打着蒙特福特旗号(爱德华的又一个诡计)的自己苦苦等待的儿子。等看清来者的真面目,德·蒙特福特说了句预言:“上帝保佑我们的灵魂,因为我们的身子本来就属于他们。”一语成谶,这一役大开杀戒。有人告知西蒙,他的另一个儿子亨利被杀,他回答道:“那么今天就是死期了。”然后就冲进了战场,很多追随他最久最忠心的骑士,从他的莱斯特郡和沃里克郡采邑来的仆人都和他一起战死。西蒙的马死了,他步行战斗到死,据说他临终时说了句“感谢上帝”。爱德华怀着强烈的报复欲,不屑于遵守战争惯例。去救助自己受伤而迷茫的父亲时,西蒙的手脚和睾丸被割了下来,生殖器挂在鼻子上。30名骑士受伤,无助地倒在地上,直接被刺死。任何与德·蒙特福特有私人关系的人都被无情地追捕。凯尼尔沃思大城堡的守卫者在被围困五个月后,迫于饥荒和寒冷,加上猛烈攻击后才不得不投降。皇家军队一进入这个曾经是全英格兰最伟大最宏伟的城堡后,他们马上踩到了发臭的尸体上。到处恶臭弥漫,令人只得以手掩鼻。
亨利三世保住了王冠,他自己唯一认可的感恩方法是完成修建忏悔者爱德华圣陵。1269年,终于得见圣人遗骨移柩到那个发着暗光的圣所。1272年,亨利三世死了,当时爱德华正率十字军远在巴勒斯坦,他的遗体被暂时安放进忏悔者之墓。因为他自己的石棺还没完成,那是意大利式装潢,和他心目中的英雄保持敬仰的距离[但丁(Dante)不怀好意地,将他放在炼狱里的傻子那一边]。1274年,在这种罗马式的辉煌气氛中,爱德华一世登基。
和英语里混合而来的“nation”(意为民族)一词一样,爱德华也是个饶有意趣的组合,个性里蕴含血脉亲情和文化传承: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王后去世令他痛不欲生。他们生了15个孩子。年轻时他应该见过神圣罗马皇帝送给他父亲亨利三世的三头豹子,关在伦敦塔里(还有一只北极熊、一只豪猪、一头大象)。因此也许他不介意人们比喻他为豹子,这不算奉承:凶猛、敏捷,同时以斑纹多变闻名。《刘易斯之歌》(The Song of Lewes)作者不怀好意地警告:“逼急了他什么都答应你……但一朝脱身,他很快恢复原形,为了达到目的而撒谎,他说这是远见……不管他要什么,那都是合法的,他的权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但爱德华凭借这样生存下来,还胜出了。他从早年起就经历坎坷,对威尔士的军事行动出师不利,和父亲的对手玩猫捉老鼠游戏,在大内战中沦为(不折不扣的)人质,这一切都锤炼了他。后来在十字军征途中,爱德华靠强壮的身体和意志挺过了有毒的匕首暗杀,毒液被从伤口(可能由妻子)吮出,外科医生在伤口处刮骨,他都镇定地挨了过来。到1274年他继位时,中世纪政治和战争能怎么样造就一个玉子的事情,爱德华都已经经历过了,这正合适,因为爱德华作为金雀花王朝后人,从儿童时开始就肩负着不可能的梦想。
那么他的帝国要安放在哪里?在英格兰,哪怕他迫害德·蒙特福特家人,使他们灭亡、销声匿迹,他也明智地不去触动1258年的一些改革成果。前朝旧事已教会他,必须永远不走父亲的老路,给外国廷臣当保护伞;相反,他和朝廷都要打上英格兰人的烙印。在逃出赫里福德和伊夫舍姆战役之间忙碌的几个星期中,爱德华刻意表现得自己是1258年大改革的真正守夜人,在他的反衬下,西蒙·德·蒙特福特就是追逐权力,任人唯亲。当然,谁也别想塞给他一套政治体制,把真正的王权削弱到碌碌无为;但他能轻易地想象和领主、主教们共事,不把议会当作王权永远的对手。他可以和议会在英格兰大计上合作,如果行不通,他会毫无顾忌地利用天然隔阂离间领主与郡里的骑士及自由民。未来国王独出心裁,在最初的报复过后,把剥夺参与反叛的所有贵族继承权的声明,改成他们可以赎回被没收的领地。爱德华这样做表面上体现了仁慈,内里却是精明盘算的势利。
在骨子里,爱德华一世复活了曾祖父亨利二世的基本公理:联盟基础就是大贵族和领主们希望自己是一项不断扩展的基业的一部分,亨利二世的安茹事业把法兰西西部和北部作为扩张的主战场,爱德华则把帝国事业寄托在不列颠。和亨利一样,爱德华没有特别愿望(在刚开始时一点儿也没有)要把英格兰的标准化机构和律法强加给帝国的几个分散区域,他只要求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的头领们无条件承认他为封建主;承认以后,在他需要的时间和地点,履行出人出钱的义务。作为各王国认可的全不列颠皇帝,他就能尝试以牙还牙,和法兰西国王对决。
是不是爱德华从一开始就迷失在狂热追求大权独揽?他难道看不到爱尔兰、威尔士和苏格兰,都是事实上的独立国家,居民文化不同,他们对本族历史充满自豪,早已适应完全不同的律法系统和政府?无疑他看不出这点,但在很多方面,他这样目光短浅情有可原,内战已充分反映出,不列颠的统治宗族没有因为分散各地而变成单纯的民族隔阂,反倒是可能因为不可避免地利害互相渗透造成复杂性。在刘易斯的皇室军队,有盎格鲁-诺曼爱尔兰骑士(请记住,他们原来定居在威尔士),还有来自苏格兰的几个主要皇族,比如布鲁斯家族在边界两边都有地,承认爱德华是他们的领主,至少在他们的英格兰庄园上是这样,德·蒙特福特曾经和威尔士君主卢埃林·艾普·格鲁菲兹结盟;而卢埃林的敌人边界伯爵如莫蒂默和德·克莱尔在伊夫舍姆扳倒了德·蒙特福特。
也许爱德华不把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看成各自有别、国界分明的独立国家和地域,还是情有可原。他们彼此间的关系有时候更像是个人和家族关系,他自己的姐姐玛格丽特嫁给了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三世,格温内思君主是约翰私生女琼的后代。这三个国家又分为更小的部分,高地和岛屿核心地区的人说的不是英语,历史悠久、土生土长,他们心系高地和岛屿上的家园;低地地区人口更密集,文化交融。更偏远的深山老林地区,亲缘习惯公约和贵族联盟更胜过统治者法律的权威。传统习俗如世代血仇,在威尔士偏远的威尔士化地区,10世纪编制的古代威尔士法律(“Hwel Dada”),比如,罪犯走过十户人家还没弄到吃的,偷窃就得到赦免,这样的条例还在沿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地区是乡村田园和打猎场所,人们依靠在本地放牧牛羊马匹为生。高地和低地之间的山谷中,西都会修道院[苏格兰的梅尔罗斯(Melrose)或威尔士中部的斯特拉塔佛罗里达(Strata Florida)和维尔克鲁塞斯(Valle Crucis)蓄养的羊数量之多,几乎构成不列颠岛上一个重要产业支柱。低地——威尔士的卡马森(Carmarthen)]和格拉摩根,苏格兰的特威德河与福斯湾之间,爱尔兰的东半部和中部——都已经使用各种中世纪英语(与神职人员的拉丁语、贵族的法语并存),贵族巨头们修建城堡加强他们的力量。盖尔人和凯尔特人都被赶回高地。语言分区在这些边缘地带变得模糊起来,地貌也是这样。低地上,农民和英格兰一样,在开阔地带分散的小片土地上耕种,在村庄指定的公用地里放牧牲口,向地主缴纳个人劳役或一定金额的金钱,换取在此居住的权利。这些低地[或者丘陵,如切维厄特山和黑山(Black Mountains)地区]就是前线,边界模糊并且在山地河谷之间来回游离不定,就看当时哪个统治者掌握了更大实力。
在很多方面,威尔士、苏格兰变得越来越像英格兰,而不是相反。13世纪中叶到晚期,三个地方的国王都强势聪明又精力充沛,推行高压政策,想在自己地盘上把截然不同的司法管辖都纳入统一的法律和统治下。苏格兰的亚历山大三世从1249年到1286年,统治着一个欣欣向荣的王国,中心分布在王室驻地斯康和邓弗姆林(Dunfermline)修道院坎莫尔(Canmore)古代墓地之间。苏格兰沿海的港口城市,从北边的阿伯丁(Aberdeen)到南面特威德河畔的贝里克(Berwick-upon-Tweed),进出口兽皮羊毛。本地工匠、外国商人、银行家们——尤其是汉萨同盟(Hansa Germans)日耳曼人和无所不在的弗莱芒人——在这些繁荣的地方居住。苏格兰已是北海地区贸易经济充满活力的一个地方。
但以上没有哪一项说,13世纪某个相同时期有趋势要发展成不列颠共同经济和社会,事实上情况正好相反,相似性不一定带来亲和性,这些地区变得越像,他们就越坚定地要独立。威尔士的强人是北方山里的格温内思王国的卢埃林·艾普·格鲁菲兹,他是卢埃林·艾普·欧维斯,即“卢埃林大帝”的孙子。老爷子曾经成功地抵制了安茹国王们要降服威尔士的努力,他娶了约翰的私生女琼。
卢埃林和琼的儿子戴维兹(Daffydd)死后没有孩子,他的同父异母哥哥格鲁菲兹被抓去做人质,关在伦敦塔里,1244年圣大卫日,他试图用一条打结的被单逃跑,结果摔死了。格鲁菲兹的儿子卢埃林二世,从格温内思冲破包围,进入南部相邻的王国。到1257年,他控制了威尔士2/3地盘,给苏格兰人写信时自称“威尔士君主”。
卢埃林的核心地带是斯诺登尼亚的山地堡垒,他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原始“部落”国王。他的宫廷里豢养着大批猎鹰人、竖琴音乐家、吟游诗人,甚至还有一个“肃静提醒者”,当餐桌上众人喧哗沸腾时,提醒者的职责是让大家安静下来。和亚历山大在苏格兰、爱德华在英格兰干的一样,卢埃林也负责尝试推广法律标准,或者至少将习俗和庄园做法与国家法律划出分野,卢埃林二世,和德·蒙特福特、爱德华、亚历山大三世一样,都是自觉的国家缔造者,都想在一个新的政治体系里,纳入法律、风俗、语言和历史。作为将军,他够卓越,不管是边界伯爵们还是亨利三世打到他那里,他都顶住了。1265年,他和西蒙·德·蒙特福特盟誓,要娶西蒙的女儿埃莉诺,这样把威尔士化的前线一下子往东南两个方向推进了很多,这是前几个世纪都没做到的。两年后,1267年,《蒙哥马利协议》(Treaty of Montgomery)承认他的头衔为“威尔士主君”。作为回报,他接受英格兰国王做他的封建主。这并不承认威尔士是完全独立的国家,而是在其地盘里承认他这个威尔士君主为最高统帅,将边界伯爵们或其他殖民者排除了。
20年来太平无事可能使卢埃林踌躇满志。1274年,他没有来履行封建臣属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新国王面前跪下,将双手放在君王手里,宣誓效忠。当然,卢埃林有自己的顾虑。英格兰给予他的威尔士仇敌(包括他的哥哥们)庇护,他据此力争,说庇护他们违反了《蒙哥马利协议》。爱德华又宣布协议已失效,所以卢埃林害怕贸然进入英格兰,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毕竟,爱德华用莫须有的罪名——所谓复辟蒙特福特家族的阴谋,在温莎堡里囚禁了他的未婚妻埃莉诺·德·蒙特福特。1276年到1277年间,他写了三封信给爱德华,说他延误进见不是藐视对方,只是要等二人之间的分歧消除。但是爱德华这么多年来见多了盟友间的尔虞我诈,根本无意讨论,当卢埃林一连五次召而不至后,国王就宣布他的反叛。
1277年夏天,爱德华调集大军——大约800名骑士和1.5万名步兵(其中9000名威尔士人,他们不服自称“威尔士君主”的卢埃林,其中有边界伯爵、波厄斯、德·赫巴斯主君)——向格温内思开进。爱德华从切斯特要塞向南进发,先打下安格尔西,从海上切断斯诺登尼亚的粮食供应。11月卢埃林被俘虏,很可能是因为冬天到了,发生了严重的饥荒。1278年,卢埃林终于在沃奇斯特举行耽搁了的致敬仪式,同时他和埃莉诺结婚,国王出席婚礼,但爱德华不想宽宏大量。在并吞过程中,爱德华对土地和王权的胃口越来越大,这不是最后一次,所有卢埃林鼎盛时的地盘全被剥夺了,只留给他格温内思。
在阿伯里斯特维斯(Aberystwyth)、弗林特(Flint)、比尔斯(Builth)和罗德兰(Rhuddlan)随即修建起新的皇室城堡,作为英格兰军队守备的大本营,卢埃林和小弟弟戴维兹看着它们,若有所思,很有理由怀疑,削减他们的封地只是第一步。早晚有一天,爱德华会直接整个吞食掉他们。卢埃林试着向爱德华建议一个“封建的”解决方案,请求宣布:

13世纪时威尔士
国王陛下的子民——加斯科尼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英格兰人,根据各自模式和惯例,保有各地自己的法律风俗,这会加强而不是削弱王权。用同样的方法,他要拥有自己的威尔士法律,并据此运行,如同国王使他们彼此之间和平相处一样,让他和他的威尔士人拥有这个法律。
但是当辖区内部出现纠纷时,英格兰法官(特别是切斯特大法官)有权听审威尔士法律判定对原告不利的案子;如果必要,皇家法庭可以翻案,那么一来,更加削减威尔士国王的尊严和实权。在这里,皇室官员忠实地反映了爱德华越来越强的帝国主义意识。
前景不妙,威尔士主君看来只能慢慢地但是不可阻挡地屈服,或者起来反抗。造反的结果也许会陷入绝境,也许未必,毕竟,英格兰国王们以前曾被推翻过。在1282年的棕榈主日(Palm Sunday),学着爱德华自己残酷无情的榜样,卢埃林的弟弟戴维兹首先出手,袭击哈瓦登(Hawarden)城堡的英格兰军队。爱德华亲自带着大军向威尔士扑过去,海陆并进,武器装备供应充足,从各管辖地提供食品和衣服。这次的镇压大军又是支混杂编队,这次又包括老罗伯特·布鲁斯、苏格兰卡里克伯爵(Earl of Carrick)、边界伯爵们,以及卢埃林的威尔士敌人。在开头成功把北边、东边的几个要塞拿下后,和以前一样,攻势渐弱,南边的边界伯爵们丢失了要塞和土地。11月初在安格尔西,一队骑士前去保障大陆和小岛之间的联络,被威尔士人打得七零八落,很多骑士在梅奈海峡(Menai Strait)淹死。
这时,在一次休战中,坎特伯雷大主教约翰·佩奇姆(John Pecham)提出试着议和,卢埃林能不能把格温内思交给国王,换取每年1000英镑俸禄的英格兰爵位?佩奇姆曾宣称威尔士的传统法制和《圣经》相违背,他应该不是个理想的调停人。卢埃林的答复明确无疑,他无权拱手相让:“让大家知道斯诺登尼亚属于威尔士,从勃鲁特斯(Brutus)时代起,他和他的祖先们就拥有它,枢密院不允许他抛弃这片土地,去换取一块本不属于他的英格兰土地。”佩奇姆的提议太过分了,激起威尔士伯爵们起草了一份反对声明,坚持“哪怕卢埃林或其他主君要把主权交给英格兰国王,他们自己也将拒绝向任何外国人致敬,因为那些人的语言、习俗和法律,他们一无所知”。
11月中旬,也许考虑到供应被切断,难于度过冬天,卢埃林从斯诺登尼亚突围,向南进入波厄斯,这一着非常大胆,真是致命一击。12月11日,在比尔斯(Builth)附近,一个什罗普郡战士没有认出卢埃林来(如果认出的话,八成会留他活命,这样更有价值),就杀死了他。卢埃林的头被割了下来送给爱德华,威尔士一代天才就此陨落,再无人组织像样的抵抗。战争一直持续到1283年,威尔士方面忽然出现了逃兵,急着赶在国王报复前去议和。他们如此着急也许可耻,但可以理解,在抵抗爱德华大军的地方,很多村庄被烧毁,很多人被掳走做人质。英格兰国王没有宽恕他们,当戴维兹被手下交出来时,爱德华语无伦次地对他的贵族们说:“用人类的语言简直不能数清威尔士人对我们祖先犯下的罪恶……但上帝的意愿,是要结束这个罪恶的进程,在主君被杀后,大卫(指戴维兹)这叛徒家族的最后一个注定……要被他自己的族人抓来,做国王的囚徒。”他用戴维兹做了一个最丑陋的范例,接受四重惩罚:用马拖去断头台(叛乱罪)、活着吊死(杀人罪)、把肚肠烧尽惩戒违反宗教(因为他选在复活节期间袭击)、尸体四分(阴谋弑君)。在什鲁斯伯里(Shrewsbury)执行这些惩罚,伦敦人和约克郡人为了谁应该得到尸体的主要部分打了起来,不用说,伦敦佬拿到了戴维兹的头。
1284年年初,在北威尔士的内温(Nefyn),爱德华主持召开一次亚瑟式装饰豪华的宫廷宴会。席间用圆桌,新凯美洛特(Camelot)太重了,宴席进行当中地板坍塌了。在威尔士史诗里,亚瑟其实是个真正的西不列塔尼人,一个凯尔特人,边境居民蒙默思的杰弗里开启的英格兰化进程,到爱德华时代终于完成。不列颠英雄现在是个英格兰皇帝,一个皇帝,更有甚者,用形成威尔士先民之地的《罗德兰法令》(Statute of Rhuddlan)说:“神圣的天佑福地威尔士土地,居民完全转移到我们管辖之下。”由此开始彻底的文化摧毁和帝国主义控制,因为爱德华亲眼看见了他的父亲创造出神圣又神秘的王权统治(而且他是第一个受益者),他非常懂得要从威尔士传统里剔除什么,才能最大限度地挫败威尔士人的锐气。在艾伯康威(Aberconwy),西都会隐修院里葬着卢埃林大帝——相当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忏悔者的圣陵——捣毁它(修士迁到8英里之外),代之以一座巨大城堡,筑于斯诺登尼亚和大海之间环状石头要塞中的一座,把奈斯十字圣物(the Croes Naid),卢埃林家族一直安全保管的真正十字架的一片送去英格兰,随着一起送走的还有卢埃林的冠冕。1284年,爱德华和埃莉诺的第十一个孩子在卡那封(Caernarfon)出生,其头衔给威尔士的自治地位下了定义——威尔士亲王——这个头衔从此后都安在王子们中最英格兰化的那个头上,也就是太子、储君。1301年,卡那封的爱德华正式封地在林肯,如果要穿过不列颠,林肯离威尔士最远。
爱德华征服威尔士让他有机会学了一把罗马皇帝,他在十字军东征拉丁基督教世界中,就萌发了这个野心。在建造康威城堡(Conwy Castle)挖地基的时候,出土了一些遗骨,据说是第一任基督教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Christian Roman Emperor,Constantine the Great)的父亲马格努斯·马克西姆斯(Magnus Maximus)的遗骨,爱德华让人把它送去旁边的古罗马塞贡提恩(Segontium)遗址,以盛大的仪式隆重地再次下葬。国王也许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但他行事常以恺撒继承人自居:战场上骁勇无敌、胜利后坚持索要人质、老是鼓吹自己要建立法律秩序帝国的信念。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爱德华颁布命令,说上帝憎恨他们的传统法律,它们与所有法律相悖,因此根本不能认为那些是法律)的传统习俗全都被废除,代之以国王的法律,应该感到无比满意。更有甚者,那个世纪里最大的军阀不断鼓吹“和平”,和一些晚期特洛伊人那样,他常常说,来,我们和平吧,一切都会好的;否则你会后悔的。早期威尔士神话组诗《马比诺吉昂》(The Mabinogion)里,提到一个国王梦见一座城堡,上面矗立着高高的彩色的塔。这个梦在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变成了现实,现在在卡那封海边,爱德华创建了另一个拜占庭,其八角形塔身和塔的腰线完全照抄君士坦丁堡狄奥多西(Theodosian)城墙,城垛上立着罗马帝国式的鹰。
城堡建设规模之大,在中世纪欧洲的殖民统治里无出其右者,只有罗马十字军东征的宏大规模可与它相比,康威建设组织得像帝国军事行动,大部分工程在1283年春到1287年晚秋之间完成,工地上有约1500名半技术性劳工和约500个特种工匠,他们是从各地搜罗来的能工巧匠:木匠来自森林茂密的西米德兰,来自林肯郡沼泽平原的下水管道系统挖掘者,石匠来自多岩石的德文和多塞特郡。这些工匠首先被运送到布里斯托(Bristol)或约克驿站(和军队调动一样),然后转到切斯特的指挥部,从切斯特开始,他们与石头和木材一起到达现场,按照分派住帐篷、前往劳作地点。只有在康威和哈勒赫这样的地方,西部郡里、中部米德兰,还有约克郡、林肯郡的人才会第一次相遇,否则他们一辈子都不会碰头,正如在罗马军团里,很多民族的人发现他们被捆绑在一起。在这里,在金雀花爱德华的狮子旗下,他们被迫理解了作为大不列颠帝国的一分子意味着什么。
爱德华的总监督兼建筑师是名叫圣乔治的詹姆斯大师(Master James of St-George),萨瓦人。爱德华从圣城返回途中遇见他,也在法国南部看到过他的作品。这位天才建筑师技艺高超又多才多艺。他不仅懂得如何建造十字军堡垒(最接近威尔士的堡垒),更知道有围墙的殖民城市是怎么样的,需要可控的物流渠道、现代生活便利设施如浴室、能灵活防御:可守可弃的塔楼,根据情况需要可联络彼此或切断联系,上一回不列颠出现的类似建筑还是哈德良长城。
至于本地原住民,他们已沦为自己国土上的二等公民,在城堡这种石头巨怪脚下的卫星城和村庄里,统治者当他们是无知孩童那样对待,不得随身携带武器,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陌生人。保留一些行规,只是他们得记住行规随时会被国王的法律取代。在好几代的时间里,不由分说,负责皇室司法管理的郡长都是适合殖民地政府工作的英格兰人。其中最糟糕的,恐怕是征服者的思想里,他们注定喜好一种下里巴人古老奇趣——允许保留(为了给殖民者老爷们提供娱乐)盲人竖琴家、吟游诗人和唱诗班。有些人想在自己生活之外做点正经事,搭上金雀花王朝的顺风车赚快钱,那就去参加爱德华的军队。
还有更糟的,那就是英格兰的犹太人。1290年,在基督教欧洲——像传染病一样驱逐犹太人,或者说相比任何其他地方——英格兰是第一个立场明确这么干的国家。历史学家有时候认为这是爱德华的权宜之计,因为威尔士战争欠下的巨额债务到期,就出此恶招。当然,帝国耗费令人束手无策——大约33万英镑或国内一年税收的10倍——爱德华不想加税,那是前车之鉴,他父亲和祖父都因此在议会内外遭反对而栽跟头,他可不想重蹈覆辙。来自卢卡(Lucca)的里卡迪(Riccardi)钱庄很愿意借给他大额融资,钱庄实力很足,只是要的利息也很高。相反,这3000名犹太人,因为被之前的强迫贷款和罚金榨干了,已经无力再借钱给爱德华。在英格兰历史上,犹太人一直都被当作财物,而不是人类看待;一旦没用了就被抛弃。
在教会推动下,爱德华已在英格兰废除了高利贷,直接剥夺犹太人唯一的生存方式;同时,他要求他们佩戴黄色身份章,无疑他认为他们是次等人群,最好是容易辨识他们。1285年,他进一步不怀好意地要求他们放弃借款,去从事别的行业,但一点儿也没有提供使他们可能去做别的行当的便利。之后五年里,他让教会和议会筹集大量税款,抵偿驱逐犹太人的后果,爱德华深知这个举措稀松平常,因为打击犹太人是一贯作法。爱德华的母亲,即普罗旺斯的埃莉诺王(太)后,一向疯狂反对闪米特人(Semite),真诚地相信(还有其他无数人也这样)这个下流的诽谤:称犹太人需要鲜血烘烤逾越节麸饼(the Passover matzo,不发酵的面包),他们定期劫掠无辜的基督教儿童以便保障鲜血供应。1255年,林肯郡男孩休的尸体在井里被发现,就被当作此类牺牲品,金雀花朝廷给他大办丧事,在林肯大教堂建圣陵。每当有一个孩子失踪,就有人大声疾呼魔鬼犹太人又掠走了一个牺牲品,这样除掉他们不过是从基督教人群里剔除一种特别厌恶的毒素。
爱德华的现代传记作者迈克尔·普雷斯特维奇(Michael Prestwich),描述当时的这次种族清洗——将约克郡、林肯郡、伦敦的整个犹太社区连根拔起——“行动进行得出乎意料的顺利”,为貌似没有血腥屠杀就做成了这事而祝贺国王和他的下属。但其实清洗有的是方法,可以避免在大庭广众下搞得血污狼藉,把犹太人打发掉,又能大大满足对救世主迫害者的厌恶心理。有一个船长发明了一个方法,无疑让他自己、他的船员和所有乐于听到的人,非常高兴,在泰晤士河口的昆伯勒(Queenborough),赶上低潮船搁浅了,他建议犹太人乘客下船伸伸腿脚,等潮水上涨时,他却禁止他们回到船上。为了取乐,船长建议他们向上帝恳求分开潮水,就如同他们的祖先在出埃及中那样,当然这一回奇迹没有发生。犹太人全淹死了。
驱逐犹太人后不久,轮到爱德华自己悼亡了。同一年,1290年,卡斯蒂利亚(Castile)的埃莉诺死于林肯郡,和他的父亲生前一样(与淫荡的安茹国王们截然相反),他和妻子看起来真心相爱。他们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结婚时她只有12岁,一共生了15个孩子,只有1个男孩5个女孩长大成人,其余夭折。王后死的时候年纪尚轻,爱德华通常情况下是个厚脸皮,感情粗糙,但对她的死痛不欲生。他命令工匠打造两座镀金铜像,一座放在林肯大教堂她的内脏墓前,另一座放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在她死去的地方和墓葬地之间,他做了一个中世纪国王独特的纪念:一系列特地雕刻的石头十字架——竖立在沃尔瑟姆、查令(Charing)、奇普塞德等地——一路标记着她的遗体送去下葬的路程。
1290年,还有一个王室成员去世,其意义之重大,足以使向来善于玩弄政治布局的爱德华从哀悼王后中惊醒,回到政治棋局中来。9月,6岁的挪威少女[1]在奥克尼的科克瓦(Kirkwall)夭亡。她是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三世的外孙女,她身后坎莫尔家族后继无人,苏格兰王位继承危机久矣。她的夭亡是一系列不幸事件的最后一页。亚历山大的两个儿子早夭,都没有后嗣,他的女儿玛格丽特是挪威王后,在生育时难产死去,遗留下女儿,也取名玛格丽特。当时亚历山大刚40出头,1285年他和一个年轻的法兰西贵族妇女德勒(Dreux)的约兰德(Yolande)结婚,盼着能生下更多的继承人。1286年3月18日,他急着赶去搞定自己的继承大典,为他自己——也为苏格兰——造福。他焦急地赶去远在福斯湾另一头的庄园,路上一连两次,人家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原路返回:第一次是一个渡船船夫,第二次是北岸管便桥的人。虽然对他们的害怕感到诧异,他还是急急忙忙和一小批随从沿着海岸朝庄园赶去。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他的尸体在岸边,脖子断了。
44岁的国王离奇去世,在苏格兰引起轩然大波。亚历山大在位时间不短,其间苏格兰保持繁荣,内外均无战争,尤其避免了像在爱尔兰、威尔士和英格兰那样造成巨大创伤的战争。假如硬要说,亚历山大并没能使13个大伯爵避免常年世仇血腥报复,争抢土地和畜群,他至少做到了没有让他们的争斗变成混乱状态。现在这下好了,长久和平的局面势必打破,只因为他太着急地要抢在暴风雨前上婚床。一个无名诗人作诗哀叹:
吾王亚历山大既已死亡
身后苏格兰之爱与和平
啤酒和面包,富足日子不再
葡萄酒和蜡,快乐与欣喜
金子全变成了铅
枝头不再结果……
有一个继承人,那就是亚历山大女儿难产中幸存的女婴玛格丽特,但她远在挪威,不时传来报告说她身体染恙。这“挪威少女”尚在襁褓,苏格兰成立了“护国公”(Guardians of the Realm),委托大贵族和主教一起摄政。“护国公”这一现实使苏格兰带上了一丝民族社区意味(像13世纪50年代英格兰那样),社区独立于君主这个任何时候都是国家的个体体现而存在。“护国公”们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可以避免长期摄政的危险:玛格丽特将和爱德华幼子卡那封的爱德华订婚。婚约协议里写明,苏格兰将保持独立身份、法律和习俗,但爱德华一世无疑相信,他完全可以指望苏格兰在战争中支持他——尤其当英格兰和法兰西发生冲突时。
这个幼儿女王在科克瓦的幽暗红色沙石中死去,使这一切精心设计化为泡影。现在不可避免地,南边的皇室要对苏格兰王朝命运说狠话了。不过,爱德华不算不请自来干预苏格兰内政。苏格兰人邀请他,先是寄去书信,后来又派了一个代表团,请他去担任仲裁,判断一下那些竞争者对苏格兰王位的主张。这真是天赐良机,爱德华正求之不得。苏格兰人有求于他,很好,他要从他们那里拿回报酬,要他们承认他是他们的封建宗主。1291年5月,在特威德河两岸,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大贵族和主要的教会头目都应召来到边界上。英格兰人在自己一边的诺兰修道院(Norham Abbey)聚集,苏格兰人谨慎地待在美丽蜿蜒的河北边厄普塞特林顿(Upsettlington)。爱德华接着邀请苏格兰代表过特威德河,加入他那边,但是会面结果是两边意见不合(用法兰西人的话说,尽管程序进行正常)。作为解决他们问题的价码,爱德华简捷明了地请护国公们出示文件,证明他为什么不能当他们的封建领主。他得到的是同样精明的反驳:“那些负责人打发我们上这里来,说他们知道你不会这么主张,因为你知道自己没理由这么做。至于这样的主张你的祖先是否有过,我们可是一无所知。”这等于说国王提这么个要求,也许不算精神失常,那么也应该由他自己而不是他们提供真凭实据。保险起见,他们又说自己没有得到授权来回答任何这一类问题,即预先替代还没有坐上苏格兰王位的国王,以及任何(意思是)对这件事有自己主张的人给出承诺。
最后,诺兰讨论的自由受到严重干扰,特威德河口停泊了只有一小队但分量很重的战舰,更别提后面跟着67位全副武装的英格兰大贵族。先将关于接下来几年苏格兰抵抗的史诗按下不表,1290年,苏格兰护国公首领们急着让继位的事有个了断(这才对他们有利),甚至愿意以个人名义在1291年6月向爱德华致敬。但作为整体,护国公们提出最关键的条件:爱德华要答应在评判期间,保留苏格兰的“法律和自由”;一旦苏格兰国王人选落实,他就必须归还苏格兰,特别是在苏格兰新君登基后,两个月内归还城堡。如果他违反协定,爱德华要付罚金10万英镑!
我们可以怀疑,爱德华是否仔细审视了这些内容,也许他发现条件不算苛刻,因为1291年,他还没有计划向英格兰以北殖民,就像他在威尔士那样。对他来说,重要的是6月13日有这么一个仪式,在河边的低草地里,苏格兰的伯爵护国公们把手放在他手里,承认他是“苏格兰王国最高的直接的主君”。
得到了这样满意的结果,1291年8月,贝里克选秀可以开始了,那时它还是个苏格兰城市。当然这情景也不是一个滑稽戏,让爱德华选择他中意的龙套。104个“监事”来听取这主张(效仿罗马共和国105百人法官团),英格兰提名24人,苏格兰提出主要竞争者80个。一批修士审视一大堆古代文献,并将它们区分后,竞选很快集中到两个候选人身上,他们都宣称是狮子王威廉的兄弟亨廷顿伯爵亨利(Henry,Earl of Huntingdon)女儿的后代:一个是安娜代尔的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 of Annandale,未来罗伯特一世国王的祖父),另一个是加洛韦伯爵约翰·巴利奥尔(John Balliol,Earl of Galloway)。布鲁斯和巴利奥尔[与西南科明斯(Comyns)大宗族结盟]两家还没有失和,基本上他俩是出身相同的苏格兰贵族——都不是深山里没见过世面的草民,两家祖先都是见多识广的法兰克风的盎格鲁-诺曼家族,在英格兰和法兰西拥有好几处分散的庄园,两家都曾跟随爱德华出征威尔士。布鲁斯还曾经是爱德华在卡莱尔的总督——为了抵御苏格兰袭击英格兰而设的关键职位。根据罗马法,布鲁斯的主张更有理,因为他和最近一任统治王室的血缘更近。但如果根据更强调长子承继的封建法,巴利奥尔更有优势。
起初,英格兰国王遵守协议,约翰·巴利奥尔在斯康正式登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主教同时主持),及时拿回了城堡。那么,是不是就像一个苏格兰历史学家一直认为的那样,由他继位是个精心设计的陷阱?是扶持一个相对弱势的人当傀儡?当时并没有人这么想,作为亲英格兰候选人,没有人强逼着苏格兰人接受巴利奥尔,绝大多数“监事”自愿明白地选择了他。在贝里克,19个提名布鲁斯的人后来投了巴利奥尔。当然,这不是说拿了一张封建宗主的空头支票,爱德华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交出苏格兰王国的钥匙。毕竟,他在威斯敏斯特国库里还保管着苏格兰大国玺(Great Seal of Scotland)的四块碎片。从约翰·巴利奥尔国王掌权一开始,爱德华就让大家知道他会时不时地来考验他的。和威尔士一样,刚开始,这些考验都是合法的。爱德华几乎不需要发明一些案例,让自己来扮演皇家超级仲裁者;他几乎马上就被一群原告包围了,他们是:马恩岛(Manxmen)和赫布里底岛两个地方的人,不太喜欢苏格兰法庭给他们的判决,一点也不想被并入大苏格兰;西边岛上的世仇麦克杜格尔(Macdougall)和麦克唐纳(MacDonald)两家;最不满的是法伊夫伯爵麦克达夫(Macduff,Earl of Fife),他被新国王约翰判了监禁。
和威尔士一样,在苏格兰,判决权也是一项王权。无疑,爱德华是在贬低约翰的地位,实际上把他这个审判长降格成了辩护人!就这么着,1293年年底,约翰应召出现在爱德华国王的法官席前。他起先还赖着不去,最终还是到了威斯敏斯特大厅,遭到了恶言戏谑。他的苏格兰大臣给了他很好的指示,开头他还能坚持立场,援引1290年协议,要完整保留苏格兰法律和习俗。接着爱德华长篇累牍,言辞激烈地谴责,威胁要没收他的城堡和(至少)囚禁他,假如他还坚持这么固执和荒谬。这样约翰无可避免地屈服了——和很多人面对爱德华暴怒那样——崩溃了,卑躬屈膝地重申顺从。
这在苏格兰引起众人一片悲愤交加。一个12人的枢密院——类似护国公——剥夺了国王的权力,和1258年在牛津成立的15人枢密院一样,接过权力棒。现在他们才代表苏格兰,他们一致拒绝爱德华一起远征攻打法兰西的要求;不只是抵抗,而实际上是换边了;1295年春天,一个苏格兰代表团到了法兰西缔结联盟,为加强盟誓,安排约翰·巴利奥尔女儿和菲利普四世儿子的婚事。考虑到后面发生的事,这真是愚蠢,简直就是招来杀身之祸。但是,苏格兰人一定是从心底里相信,自己加入了一项长期反英格兰联盟:法兰西、苏格兰和挪威。对他们来说,最激动人心的是威尔士爆发大规模起义,攻下了那些貌似坚不可摧的皇家城堡,包括最大的卡那封城堡。
然而,这是个完全错误的预计。当苏格兰军队在塞尔扣克(Selkirk)附近集合时,实际上他们已经有两代人没有打过什么仗了。而爱德华,此时快60岁,一头银发如鬃毛披散在肩头,个子高高的,瘦削笔挺,在同代人中还是个无可比拟的军阀。他的策略毫不隐晦,苏格兰人就是欠揍。这次大军的规模甚至使上次开去威尔士的部队相形见绌:多达2.5万名步兵,近1000名骑士。第一个目标是贝里克,苏格兰最富庶人口最多的城市。攻下城堡的军事行动只是序曲,不折不扣的大屠杀落到城里不幸的居民头上,这是杀鸡儆猴,看苏格兰哪个地方还敢继续抵抗。整整三天时间,屠城——至少1.1万人,包括妇女儿童——全城居民被杀。有编年史作者写道:“死者血流成河,源源不断,推得磨坊都转动起来。”贝里克全城付之一炬,剩下的只有焦土。之后贝里克变成了英格兰城市,由诺森伯兰人殖民,英格兰、苏格兰的两国国界从此往北推进。
爱德华的战争机器直奔邓巴(Dunbar)而去,置苏格兰人对诺森伯兰的劫掠(英格兰编年史说科布里奇有200个孩子送了命)于不顾,要在那里碾碎苏格兰的封建主部队。整个歼灭战过程前后不到三个星期,后来,爱德华看来是踩在了自由苏格兰的脖子上,一个接一个的大伯爵屈服了,包括老布鲁斯。7月,在金卡丁(Kincardine)城堡,国王约翰又一次成了笑话,被迫承认反叛,穿上白色忏悔外套。他的皇帝标志从胸前撕开,和军事法庭上受审的副官一样。这时候,他在苏格兰、英格兰两个地方都是可悲的被嘲笑对象——绰号“空外套”(Toom Tabard)—一被送去伦敦塔囚禁。和威尔士一样,爱德华又一次精心策划打击苏格兰人的士气,苏格兰的皇家珍宝,包括圣玛格丽特的黑十字架(Black Rood of St Margaret),还有命运之石(Stone of Destiny)都被抢走,送到威斯敏斯特去。命运之石是苏格兰历代国王在斯康修道院登基时坐的,这时放到忏悔者爱德华(除了他,还会是谁呢?)那里。特制一张加冕用椅来托住它,事实上,它变成了英格兰君主第一个抢眼的“王座”,从爱德华一世到伊丽莎白二世,都坐在这苏格兰主权最宝贵的徽章上加冕。苏格兰的国玺递上来时,爱德华只随意地放到一边,恶搞地说:“一个人不理会下流东西才能成大事。”
不过苏格兰独立王国却没有被消灭,因为爱德华从来也没有兴趣去直接统治。他继续推行他的“君主”作风,引进英格兰人的殖民统治——威廉·德·瓦伦(William de Warenne,他不喜欢苏格兰的天气,大部分时间只待在边境南边约克郡自己的领地里),另一个是效率更高的休·克雷辛汉(Hugh Cressingham),为了在形式上固定苏格兰的依附性质,苏格兰的每个地主都要到征服者面前起誓效忠。
绝大部分人都这么做了,但是有一个人没有来,他是大地主斯图尔特·詹姆斯(James the Stewart)的佃户,名叫马尔科姆·华莱士(Malcolm Wallace)。这华莱士有个兄弟叫威廉,在盎格鲁-苏格兰战争中,尽管他短暂地横插一杠,却出乎寻常,戏剧性极强。19世纪的历史学家称赞他为民族英雄,职业历史学家揭露他是个自私的叛徒,后来又被大屏幕上《勇敢的心》(Braveheart)中梅尔·吉布森(Mel Gibson)的演绎永久定格为有礼有节的形象,华莱士是一个被夸张了的人物,史诗总拿他说事。实际上,关于华莱士的说法和想象出自两段历史,《苏格兰编年史》(Scotichronicon)和“瞎子哈利”(Blind Harry)吟游诗,两者都是15世纪的作品。我们现在知道得更确切的那些细节,无损华莱士的英雄风采,但只是让他的人民斗士甚至孤胆英雄的光环略微暗淡一点儿。华莱士根本不是好莱坞编的那样,是一个穿着朴素、吃燕麦的土生土长的青年,实际上他家在苏格兰西南,父亲拥有乡绅庄园,依附于詹姆斯·斯图亚特这个大贵族。毫无疑问,即使他不像英格兰宣传的那样“背离正义”,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确跨过了红线,犯过法。那时候,整个不列颠岛,犯了错的骑士都跑进绿林(或者高地,或者岛上),真如雨后春笋一般。去除华莱士身上浓厚的神话气息,还是可以看出他怎么走上爱国-复仇道路的。他的父亲被英格兰人杀了,传说一个英格兰士兵在拉纳克(Lanark)城里要抢他的短剑,说:“苏格兰人用得着带刀吗?就像僧侣说的,昨晚谁睡了你老婆?”不管怎么着,这话惹怒了他,打了一架后他逃掉了,但留下他的未婚妻玛丽文(Marion),她被郡长抓去做犯法者的人质,不久被杀,华莱士回来杀了那个叫哈斯勒格(Haselrig)的英格兰人郡长,然后继续逃亡,横冲直撞,一路上收留人手也收获了传说。

空中俯瞰哈德良长城

《贝叶挂毯》(细部)。在1066年的黑斯廷斯战役中,奥多集结威廉公爵的军队

《贝叶挂毯》(细部)。哈罗德之死场景

杰弗里,安茹伯爵,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之女和继承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的遗孀马蒂尔达皇后的第二任丈夫。此为勒芒主教座堂中其坟墓上的珐琅雕像

托马斯.贝克特殉道的场景,出自一本拉丁文《圣咏经》,约1200年

马修·帕里斯的英国地图,约1250年

爱德华三世册封黑太子为阿奎丹公爵

约翰·波尔骑在马上给叛乱者讲道,出自弗鲁瓦萨尔的《编年史》,1460—1480年

《威尔顿双联画》,14世纪90年代。理查二世由其守护圣者施洗者圣约翰、圣埃德蒙和爱德华呈送给圣母


《亨利八世》,小汉斯·荷尔拜因,约1537年

《托马斯·沃尔西》,作者不详,1570—1599年

《金缕地》,作者不详,约1520年

《阿拉贡的凯瑟琳》,米歇尔·塞托,1503—1504年《安妮·博林》(细部),作者不详,1570—1599年

《托马斯·克兰默》,格拉克·福莱克,1546年

《关于王位继承的反教廷讽喻画》,1549年。爱德华八世坐在病榻上指向他的继承人

《玛丽一世》,马斯特·约翰,1544年

《伊丽莎白一世》,“加冕肖像”,作者不详

《苏格兰玛丽女王》,弗朗索瓦·克卢埃,1558年

《伊丽莎白一世》,“鹈鹕肖像”,尼古拉斯·希利亚德,约1574年

《博斯维尔伯爵》,作者不详

《克里斯托弗·哈顿爵士》(细部),作者不详,1589年

《伊丽莎白一世》,“迪奇雷肖像”,小马克斯·杰拉尔德斯,1592年
很可能在1297年前的几年里,华莱士一直在逃亡,在苏格兰西南一路穿过,砍杀英格兰人,为自由而战,也做以牙还牙的刺客,后来二者界限就模糊了。1297年春夏,假如不是全苏格兰民怨沸腾的话,他这种打了就跑的战术是不会闹出大动静的,事实当然是华莱士的话如春风野火蔓延。伴随着谣传四起说华莱士本人是个巨人,是原苏格兰的救世主,各式各样的人都赶来投奔他在塞尔扣克森林的传统聚集地,带着洛哈伯(Lochaber)斧子、长矛和双刃大剑。如果宣布他违法,那最好不过了,因为他反抗的是英格兰人的法律,这二者之间的争端本来就是爱德华和约翰国王不对称的争端,在整个华莱士火热的反叛过程中,他一直公开宣称自己忠于约翰国王。
华莱士他们从来不是孤军作战,在福斯以北,有安德鲁·穆雷(Andrew Murray)领导的游击队,可以和华莱士相提并论或者说超过了他,占据了高地,使英格兰人无法维持在那里的统治。当华莱士向北挺进到福斯湾,穆雷又向南转移时,反叛野火真的变成了强悍的军事行动,到这个时候,苏格兰一些最有势力的人,如詹姆斯·斯图亚特和火爆血腥的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Douglas)都加入进来,后者强抢了一个到北方边界走亲戚的英格兰妇女为妻!很多大贵族都感到苏格兰蒙受了耻辱:他们的国王可悲地囚禁在伦敦塔里。卡里克(Carrick)伯爵小罗伯特·布鲁斯,拒绝向爱德华宣誓,说:“没有人恨自己的骨肉至亲,我也不例外。我必须加入我的人民和我出生的祖国。”其他很多人没这么崇高的动机,他们主要是本地人;还有些出于同样原因,忠于英格兰国王,不愿要一个眼前的君主,宁愿要一个远在天边的皇帝。
1297年8月,到华莱士围困邓迪(Dundee)城堡时,几乎席卷了全苏格兰的十字军行动风起云涌,得到了苏格兰教会主教们的祝福,包括格拉斯哥的威沙特主教(Bishop Wishart of Glasgow)、圣安德鲁的弗雷泽大主教(Archbishop Fraser of St Andrews),他们积极参与其中,使得起义具有了道德合法性。8月下旬,队伍壮大,华莱士和他的人用信仰做旗号,在斯特林(Stirling)城堡前的河边撵上了一支英格兰军队。爱德华在苏格兰最重要的指挥官德·瓦伦和克雷辛汉自以为有优势,派人去刺探看华莱士是否愿意谈判。华莱士的答复非常有名:“告诉你们指挥官,我们到这里来,不是讲和的,是来战斗的,是保卫我们自己的。让他们出来,我们就当面证明给他们看。”这一番奚落就是要激怒英格兰人,诱使他们从城堡里出来,过河与苏格兰人交手,这话居然起作用了。华莱士和穆雷等着,其他大部分人藏在奥尔顿克雷格(Alton Craig)山巅的密林里,直到一部分穿着笨重铠甲的英格兰骑士结集在狭窄的桥上,他们就冲下来袭击。结果是大部分英格兰人在拥堵中被杀得血肉横飞,他们无路可走,有一些人想掉头,另一些想要游过河,这可不是好主意,因为他们穿着锁子甲。几千受困的英格兰人和威尔士人被砍死——华莱士本人就挥舞着一柄巨剑——或者淹死在泥泞的河里。克雷辛汉被杀后,他的皮被剥下来,做了华莱士手中那把巨剑的手柄绑带。
胜利冲昏了华莱士的头脑,他在信件里自称“苏格兰王国军队总司令”,实际上,他仍然只是为囚禁在伦敦塔里的废黜国王约翰而战。乘着斯特林桥大捷带来的惊人优势,华莱士带领部下以一贯凌厉的攻势越过边界进入诺森伯兰,但此后不管在那边还是在苏格兰,都没有拿下更多城堡,除了斯特林。如同苏格兰历史上常见的,一次伟大胜利之后往往接着而来的是一场更惨烈的失败。为华莱士赢得身后名的非常规战术,其实是他的天性(和很多苏格兰绅士一样),即全力出击,而不是冒险游击。1298年7月,在福尔柯克(Falkirk),华莱士面对爱德华本人,而不是他的代理人,也不是同一支军队,从金雀花帝国臣属地区加斯科尼和威尔士(单格温内思就有2000人)招募来的人马充实了它。他们都已耳闻巨怪华莱士的故事,什么把整个英格兰人剥皮啦,为了自己野蛮人的乐趣,强迫修女裸身跳舞啦。因为敌众我寡,华莱士把自己的人马组成4个长矛阵:2000人的圆形刺猬阵,举着12英尺长的矛,去刺杀挑攻来的骑士。“我带你们上场了,”据说他的这句话很有名,也许高兴过头了,“现在让我们看看,你们会不会跳舞。”他们是跳了,或者说,起码,在场上坚持了好几个小时,而一波波的骑士被刺中,倒在了长矛阵前。但最后,重装部队的分量,尤其是威尔士和加斯科尼射手的弓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长矛阵被击溃,华莱士的人成千阵亡。“阵前遍地尸体,”哀伤的编年史家写道,“厚如积雪。”
尽管失败惨重,福尔柯克之后苏格兰却没有立即投降,英格兰人控制了苏格兰东南部,穆雷的经验,尤其使护国公们懂得了灵活防守的可能,当形势许可时,在高地和偏僻乡村堡垒间进退。接下来,同样沉闷的消耗战打了五年,爱德华意识到他没有财力再去修建一圈帝国城堡来征服苏格兰本地人,就发誓要把苏格兰人的堡垒攻下,然后,要么派兵驻守,要么摧毁它们。一年年下来,爱德华重返卡莱尔和贝里克,集合军队,在苏格兰各地跋涉,决不和解、决不宽容,拿下一座座修道院,攻克一座座堡垒。征途上,给皇家部队建立了很多坚固的微型城市,有五六十艘船沿特威德河和克莱德河而上,送来给养。他的毁灭留下了长久的苦涩回忆,加洛韦西南的塞阿雷沃洛克(Caerlaverock)城堡被攻破后,300名守军被吊死在战场。在博斯维尔(Bothwell),7000名英格兰士兵将巨型攻城机拖过克莱德河,一路砸进堡垒的高墙里。战争成了战术围困杀戮学院,参考罗马维吉修斯(Vegetius)的论文,英格兰人做了更大更恐怖的机器,向城墙弹射石弹;英格兰人给有些机器起了宠物狗般的俏皮绰号。1304年,在斯特林,守卫的苏格兰士兵满头是灰,绝望中要赶在爱德华祭出最新式武器前投降,那玩意儿有个可怕的名字叫“战争之狼”。不用说,爱德华拒绝他们投降,决意要让这武器发挥威力,让苏格兰人知道厉害。1303年,在邓弗姆林,修道院本身,即苏格兰皇家墓地也遭到洗劫,因此,苏格兰人对国王的后代也别心存幻想。
可以理解,到1304年,很多原来反抗的苏格兰人也受够了,在斯特拉斯莫尔(Strathmore)接受了所谓的国王和平。他们跪下后,随即被宽恕,在胜利时刻,爱德华很精明地挑选受罚人,土地还给放弃苏格兰反抗事业的贵族们。相反,1305年,被手下出卖的威廉·华莱士,必须接受难堪的公审。指控华莱士违背誓言非常荒诞,因为他(不像其他所有苏格兰领袖)从来没有表现过一丁点要和爱德华结盟的意思,但爱德华把这些技术性的细枝末节撇在一边,一定要好好折磨这个傲慢的造反者。给华莱士头上戴了一顶桂冠,拖向刑场,在那里给他活活地开肠破肚。
华莱士死后,很多最著名的苏格兰人都在为爱德华而战,而不是和他作对,爱德华审视这场长久的镇压后,必定感到满意。那就这样,接着该开始帝国议事日程的下一项,也许是法兰西,等等,那还不行。就在他自以为反抗之火已被扑灭之时,点点火苗又出现了,点燃它的人是卡里克的年轻伯爵罗伯特·布鲁斯,爱德华压根想不到他会造反,更别说他会成为自由战争的领袖。
一定程度上来说,罗伯特·布鲁斯是所有苏格兰国王中最具政治智慧、军事上最成功的人,但爱德华(错误地)以为他是自己一边的。罗伯特受过良好教育,说法语,拥有亨廷顿荣誉爵位(Honor of Huntingdon),在托特纳姆(Tottenham)有领地,他的兄弟爱德华曾是剑桥学生。因为1302年,他做了明智的事臣服于国王,看起来是个识时务者,不会把时间和生命浪费在悲情的失败事业上。这种判断是个致命错误。要真正理解布鲁斯,爱德华只需要照照镜子;单从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来说,这头苏格兰狮子用不着从豹子那里学。1306年,他做的事和爱德华以前干的一模一样——欲攘外必先安内,他用吓人的麦克白风格,谋杀了死对头巴德诺赫的约翰·柯明(John Comyn),就在邓弗里斯(Dumfries)的格雷弗里亚斯修道院(Greyfriars Abbey)的圣坛前!柯明一贯反对英格兰,甚至比布鲁斯还坚定,因此谋杀他简直没有理由,甚至不能说是除掉卖国贼的爱国行动。只是,柯明家族一直在苏格兰西南,和布鲁斯家族争夺控制权,柯明家族是巴利奥尔的姻亲。约翰·巴利奥尔尚在世,还有一个继承人——叫爱德华,这名字意味着酸楚——柯明家族拒绝了布鲁斯悄悄提出的建议,由布鲁斯做苏格兰的新国王,共同起义反抗。还有,很多苏格兰贵族对爱德华表示臣服后,爱德华归还了他们的祖先领地,允许他们保留苏格兰法律和习俗,这种仁慈打动了他们;柯明家族就是其中之一。
刺杀柯明后不到六个星期,英格兰的老顽固格拉斯哥的威沙特主教赦免了罗伯特的杀戮罪,还毫不羞愧地要求大家支持他的事业!布鲁斯由他主持仪式在斯康登基。但刺杀柯明没有使苏格兰人团结在单一领导人下,反而加剧了原本就在进行的苏格兰内战。《莱纳科斯特编年史》(The Lanercost chronicler)回顾公元1311—1312年:“这场内斗中,苏格兰人四分五裂,有父亲支持苏格兰而儿子支持英格兰的;或者两兄弟一个支持苏格兰,另一个支持英格兰的;或者甚至一个人开始在这边,后来投靠另一边的。”一开始,根本看不清布鲁斯到底得到了什么,他输掉了对柯明家族一战,不得不向西北逃亡。
他很可能去了赫布里底群岛,也许渡海到了爱尔兰,但不论哪里,总之布鲁斯是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可靠的历史记录。英雄神话填补了这段历史真空:山洞和蜘蛛的传说,小动物示范性的耐心和辛勤使布鲁斯下决心坚持下去。但事实是布鲁斯失踪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非常惊人:他从一个附庸风雅的贵族和马基雅维利主义者(machiavellian)——玩弄权术的人蜕变成了一个游击战士。其实真正书写了不列颠游击战历史的人,不是威廉·华莱士,倒是罗伯特·布鲁斯这个阵地战狂人。他采用打了就跑的战术,此后就成了经典:小股兵力快速运动袭击劫掠,骑着大马或矮马,轻装上阵,不自带食品或锅灶。如弗鲁瓦萨尔(Froissart)描述的,他们靠极少量食物维持生活,靠“河水、在兽皮里烤得半生不熟的肉”,或者如果“感到饿了,胃里空空如也,就垒石生火,把一点燕麦和水,在滚烫的石头上摊个圣饼(wafer)那样的糕点。”——这就是军事上燕麦饼的起源。布鲁斯的闪电战力量快速深入边界,极有意义:埋伏,用绳梯和抓钩强行突入敌占城堡,大肆破坏,然后又消失在黑夜里。他搞的破坏越多,就越神出鬼没,令英格兰人气急败坏。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他还没被逮住,也没被打败,他的帮手还越来越多。
布鲁斯的花招比敌人多,打倒了所有敌人,最后,还活得比他的敌人“长腿”爱德华一世长寿。在给苏格兰政府的一个法令导言里,爱德华写着,自己彻夜不眠“思潮起伏”,现在他愿“在我们国内居住的子民中,提倡快乐、轻松、安静,因为在他们的安宁中,我们可以休息;我们内心珍惜他们的平静”。第二年,1307年,在卡莱尔旁的博拉夫拜瑟塞恩兹(Burgh-by-the-Sands),去进行另一场毁灭性围剿的路上,爱德华一世死了。据编年史作者弗鲁瓦萨尔记载,临死前,他命令儿子除了身体外还把他的骨头烧化,然后带着骨灰跟随英格兰军队出征苏格兰。很明显他担心如果没有骨灰,爱德华二世要在战场上面对罗伯特·布鲁斯,军事前景堪忧。
长期以来,大家都知道爱德华一世对儿子评价很低。儿子的那些伙伴会对他进行身体攻击,从王子头上扯下一大把头发,儿子还拒绝甩掉他们,尽管他没有把儿子的哪个男朋友从战场上赶走,爱德华一世也真是受够了。不管怎样,1306年,在新圣殿(40年前他抢劫银行的地方),他给爱德华封爵,典礼盛况空前,用金色天鹅装点,还有骑士比武,其间起码死了两个骑士。到1307年,以前一直被当作缺乏阳刚的花花公子卡那封的爱德华登上王位时,没人敢抹杀他,认为他不适合继承父亲遗志。在很多方面,大家都看到父子俩很像——高个子,金发,肌肉发达——还有,爱德华二世的脾气够暴烈,显然得自父亲真传。这是真的,他喜欢消遣,常有惊人之举,更像个童子军,而非二流子:划船、挖沟、盖茅草屋。但是最后,爱德华那些乡下土老帽式的消遣、奇装异服、赛马、令人头皮发麻的男朋友,甚至他极其热衷业余演戏等,都没怎么给他捅出大娄子。但是,某种程度上,他的个性没有一点英格兰民族领袖模范的影子,他不是不列颠的第二个恺撒,也没有皇家风范。
相反,罗伯特·布鲁斯正好具备这些品质,刺杀柯明表明他敢作敢为。此外,从亚历山大三世去世后,苏格兰饱经考验,布鲁斯从中汲取经验,充分利用了集体领导的传统。他已预见到自己会遭遇内战,还有和英格兰的王国之战,他也知道一些苏格兰家族永远也不会原谅他刺杀了约翰·柯明。除了那些最疏远他的人,他只要强调他的事业是为了整个苏格兰,并不是为他个人或自己的家族,这样做他就能与大家和解。德·蒙特福特在刘易斯之战后,犯了最糟糕的错误,使最忠心耿耿的支持者都怀疑他的个人动机,怀疑他要取代朝廷自建帝国,憎恨他的冷漠。布鲁斯避免了蒙特福特的这些错误,反而不厌其烦地征询贵族们尤其是主教们的意见,这些主教从头开始就是他热心的支持者。1309年,他已经顺利地取得了护国公和主君的合法地位,有能力组建自己的苏格兰议会,为国防军筹措军费。接下来的五年里,布鲁斯全面进攻,夺取一个又一个要塞,水陆并进,直到苏格兰北部、西部和西南部全都牢牢掌控在他手里,东南和关键的贝里克和斯特林城堡还是在英格兰人势力范围。最后,到1314年夏天,斯特林的指挥官虽然快要被俘了,仍然成功地将布鲁斯抵挡了一阵,希望他的困境最终能促使爱德华二世有所行动。丢掉斯特林,这可是奇耻大辱,爱德华二世当然立即动身,带着另一支几千人的盎格鲁帝国大军远征。
6月23日,斯特林城堡外的福斯平原上,布鲁斯面对的是金雀花王朝常见的攻无不克的战争机器,但是这架武器在烂泥地里并不好使。因为敌方人数是自己的三倍,布鲁斯精心挑选交战场地,要在河流与班诺克本(Bannockburn)的泥泞壕沟之间,和英格兰军队搏击。
对布鲁斯自己来说,战斗尚未打响,就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当时,一个英格兰骑士亨利·德·波恒(Henry de Bohun)看到布鲁斯骑在一匹矮马上,不知不觉地和自己的士兵拉开了一段距离,就直接冲过去,用矛刺向他。布鲁斯马上变身为斗牛士,一动不动,保持到最后一分钟,急转偏离,同时挥动斧子,砍向德·波恒的头颅,力道又大又沉,头盔连同头盖骨应声而裂,斧子整个嵌入来袭者脑中。只一刹那,布鲁斯手起斧落,人依旧独坐马上,手里还拿着斧子柄。一时间,吓呆了的苏格兰军队顿时松了一口气,转恐为喜,无疑,天佑吾王,此乃吉兆也。
第二天,双方的长矛阵和骑士进入近身搏击,杀得眼红,战斗进入白热化。布鲁斯的朋友修道院院长伯纳德(Abbot Bernard)记载,布鲁斯在决战前给手下作了一场异乎寻常的动员演讲,莎士比亚最热情洋溢的时候也写不出更好的讲稿。布鲁斯称呼他们“我的伯爵们”“我的人民”,他把过去的种种苦恼作了个人总结,完全把自己当成苏格兰兄弟中的一员,大家的船长:
八年多来,为了我对苏格兰王国的权利,为了光荣的自由,我艰苦奋斗。我失去了兄弟、朋友和亲人,你们自己的亲人也被抓了,主教们、祭司们被关进监狱,我们的贵族血洒战场。你们可以看到,站在面前的那些贵族,穿着铠甲,决心要消灭我,要消灭我的王国,不,是我们全民族。他们不相信我们能活下来,他们以他们的战马和武器为荣。对我们而言,在战斗中,上帝的名字是我们胜利的希望,今天本来是施洗者约翰的生日,该欢庆的节日。我们的上帝耶稣在指挥我们,为了国家民族的光荣,圣安德鲁和圣托马斯圣徒将和苏格兰圣徒们并肩作战,如果你们诚心忏悔罪过,就能在上帝指引下取胜。

苏格兰战事
因此当英格兰人看到苏格兰士兵从林子里出来时跪下祈祷,看到这一幕,英格兰人还普遍沉浸在欢乐中,爱德华问自己的随从:“什么!那些苏格兰人还打吗?”听到的是肯定的回答,国王相信他们跪下是祈愿仁慈,他身边的一个苏格兰盟友说是的,祈愿仁慈,“不是国王的仁慈,是上帝的仁慈”。
这场战役从一开始就明摆着不会是福尔柯克的翻版。格洛斯特伯爵带头发起第一次冲锋,虎虎生风,但长矛阵不受影响,紧密地排列着,矛先刺向马,再对准落马的骑士,给英格兰人造成巨大伤亡。马上的骑士冲不破他们的阵型,也许只有弓箭手能打破严丝合缝的长矛阵,但他们在英格兰人进攻的后方,在等待战斗充分展开后再上阵。在福尔柯克,骑士们反复冲锋,或早或晚就拿下对手,可能难以置信,这回不灵了,等英格兰人回过神来,被耽搁了的弓箭手们向前变动阵位,可他们被倒下的马匹和骑士绊住了,小股苏格兰机动骑兵抓住时机,近身袭击他们。威尔士和加斯科尼弓箭手四散逃开后,被清出战场,战斗变成了苏格兰人的长矛斧子和骑士的剑与矛的捉对混战,“很多次,(苏格兰人)从两旁发起强力突击,直到锁子甲外套下鲜血迸出,流淌到地上”。渐渐地,英格兰人的先头部队人仰马翻,彼此失去照应毫无章法,陷在此时缓慢推进的长矛阵和小溪的泥泞深沟之间。布鲁斯保留了一部分非常规的苏格兰农民和义勇骑兵队,他们的武器是连枷、锤子和干草叉,下午的某个时间点,苏格兰人感到英格兰人转入防守后,他们就冲入战场。晕头转向的英格兰指挥官八成把这些当成了苏格兰增援的第二批部队;更要命的是,他们知道国王害怕了,要赶在自己被俘虏或被杀前,下令逃跑。
当然爱德华二世并没有临阵退缩,虽然胯下好几匹马倒下了,但最终被说动离开战场。他丢下了自己的盾牌和国玺(后来罗伯特国王大度地还给他)、个人物品和衣服作为战场指挥的名声结余,还有英格兰人、威尔士人、加斯科尼人,以及与布鲁斯敌对的苏格兰人,共4000具死尸。他们“填满了溪谷,人们可以踩在上面走到对岸而脚不沾水”。“英格兰女人,你们哀悼吧。”苏格兰《编年史》(Fabyan's Chronicles)的作者法比恩这样写。“因为你们已经在班诺克斯本(Bannockisborne)输掉了。”同时,金雀花王朝的盎格鲁-罗马帝国梦想,也一起失落在班诺克本了。
可以想见,罗伯特·布鲁斯当然不要这个梦想死灰复燃,因此,战后一年,1315年,他没有躺倒在桂冠上,而是继续做出惊人之举:他的弟弟爱德华领头越过北海海峡到爱尔兰袭击英格兰人。为了扫除爱德华的障碍,他邀请“我们的朋友,爱尔兰国王们、神职人员和居民”加入泛盖尔人联盟。他保证,苏格兰人不是来入侵,而是来解放大家,和爱尔兰人一起,他们将把可恶的英格兰人赶出喀勒多尼亚和爱尔兰。两个布鲁斯兄弟,苏格兰的罗伯特和爱尔兰的爱德华就能统治我们自由的人民:
我们和你们,我们的人民,自古以来就是自由的,从来就拥有共同的祖先,现在应该走到一起来……我们的语言习俗相同,我们给你们派去我们挚爱的亲人……以我们的名义,来和你们讨论,我们之间结成特别的永久友谊,加强并保持下去,因此以上帝的意愿,我们的民族会恢复自古以来的自由。
这套说法听上去修辞很动人,只是时机不巧。1315年,发生了那一代人有生之年最严重的大饥荒。很快,爱德华·布鲁斯的军队和任何其他无秩序的骑士匪帮没有区别了,他们利用武力抢劫食品,以便供应给急需它们的士兵和马匹,不再费心地甄别谁是盖尔人朋友或哪个又是英格兰敌人。在饥饿和绝望中,苏格兰士兵从爱尔兰村民那里夺取所需口粮,最后甚至(据说)强行掘开刚下葬的坟墓,挖出死尸吃掉,好几个月过去了,布鲁斯兄弟的解放战争变成了占领。
不是所有爱尔兰贵族和国王都张开双臂拥抱苏格兰解放者,盎格鲁-诺曼人的爱尔兰本地支持者和苏格兰人之间爆发了一场艰苦的内战。在都柏林,很多人家宁可扒了自家房子,把它们变成打击苏格兰人的掩体,也不愿交出城市。据当时人记载,战斗最激烈时,双方战死不少于1万人。1318年,爱德华·布鲁斯战死,年底前,苏格兰人撤军。也许这个跨北海海峡的联合注定失败,因为从头起,罗伯特·布鲁斯放在心上的,是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他所谓的爱尔兰兄弟的利益。他需要开辟第二前线,将英格兰军事重兵资源从苏格兰引向爱尔兰,这不是爱尔兰人最后一次被利用,充当他人争斗的挡箭牌。自然,苏格兰人在爱尔兰留下的不只是寡妇和歌谣。从班诺克本的胜利开始,他们成功地终结了金雀花王朝不可战胜的神话。爱尔兰君主们宣称他们被迫“面对好战者的危险,保卫我们的权利,而不是像女人一样忍受侮辱”,他们奏响了一曲为正义而战的强音,或好或坏,它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回荡。
远征爱尔兰失败后,正如罗伯特预计的,班诺克本一役并没有终结英格兰人要卷土重来,凌驾于苏格兰之上的野心,这促使他向外国寻求支持。最后,苏格兰人靠自己联合起来,击退了爱德华二世反复的越界骚扰,而不是靠法兰西人。苏格兰人向教皇申诉,要罗马教廷认可他们神圣的自卫事业。申诉的确产生了至今为止苏格兰人(或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民族)最雄辩的权利声明,中世纪欧洲还没有谁这么说过;单是这一点就足以使他们青史留名。在阿布罗斯修道院,50位苏格兰贵族和50位主教在一纸“宣言”上用印,宣言出自无名氏之手,却明明白白地反映了罗伯特及其同仁关于他们共同的历史、文化、自由的热情信念。《阿布罗斯宣言》(Declaration of Arbroath)是第一个由普通古文物研究者,在不可信的编年史和神话传说中发掘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作品;因为不想采用蒙默思杰弗里的特洛伊定居者故事,又需要一个神话起源;于是,苏格兰人另拟一个传说,假托公元400年在巴尔干(Balkans)半岛的塞西亚(Scythia),圣安德鲁使当地人皈依了基督教,他们是最早的苏格兰人,最关键的是他们早于盎格鲁人或撒克逊人。然而,文件的核心思想更有力,也更异乎寻常,就是说,文件虽然是国王和政府的用器,却痛苦地呈现出当地人的本土本乡独立于当前的人格化皇权,还隐约地与之冲突。和斯诺登尼亚声明一样,一个民族拥有自主权。这个主张以前有人提过——1258年在牛津——但从没有像《阿布罗斯宣言》这样雄辩地表达过。《阿布罗斯宣言》里,自由的爱国者形象是一群幸存者兄弟,团结在一个领袖下的马卡比家族(Maccabees),但这从来不是无条件的,因为假如罗伯特国王要:
放弃他开创的基业,而同意要我们和我们的王国臣服于英格兰国王或英格兰人,我们将立刻尽我们所能,把他作为我们的敌人赶走,颠覆他的权利,如同颠覆我们自己的权利一样,另请能保护我们的人来当国王,因为只要我们这一百人活着,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臣服于英格兰统治。我们为自由而战,既非为荣耀,亦非为财富,亦非为尊严,这是真理——只为自由,没有任何正人君子可以放弃自由,哪怕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
14世纪中叶,约翰·巴伯(Barbour)的诗歌《布鲁斯》(The Bruce)唱出了同样有力的声音:
啊!自由,尊贵之物!
自由使人欢喜;
自由给人慰籍;
活得无拘无束;
即是自由生活者。
然而,爱德华二世时期的英格兰,自由和王权看起来是一对别扭伙伴。像《阿布罗斯宣言》这样,自由任由全国决定,假如国王出卖了同胞利益,就会被拉下王位,已经完全不可想象英格兰国王也会像苏格兰国王这般声明承诺。西蒙·德·蒙特福特的教训早已被忘在脑后,爱德华二世可不看《牛津条约》,他已习惯于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凝视着巨大的镀金塑像寻找灵感,这里是他祖先们的圣陵所在,同时给他帝国王位稳如泰山的幻觉。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在位期间灾难不断,但他固执地无视任何要和国内社区分享利益的想法,这一点很突出。他把权力、财富和宠信给了很多人,他们明目张胆地滥用政府职权谋取个人私利,背信弃义。这样做的结果是,爱德华自绝于国人,大家觉得他对英格兰王位不上心,又厌恶他是个同性恋,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1321年,兰开斯特(Lancaster)伯爵托马斯带头要推翻他,失败了。第二次,被他冷落的妻子伊莎贝拉(Isabella)伙同自己的情人罗杰·莫蒂默造反成功,但这不能算一次新的蒙特福特式反抗,这只是国内头号人物把君主个人拉下了马,伊莎贝拉和莫蒂默仅仅是用一个自私的机会主义制度取代了另一个。1327年,爱德华退位[以及他在伯克利(Berkeley)城堡恐怖的死状,据说可能被一根烧红的铁条捅进直肠,是根据他的罪行设计的施虐狂惩罚],之前伦敦市民就已经起义了,当他们得知德斯潘塞父子(Despensers)被肢解后,万人空巷,狂欢庆祝推翻被他们痛恨的统治;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如果国内社区的看守人觉得国王不能保卫王国,或者他对自己职责漠不关心,国王可以被废除,甚至肉体消灭。
因此,1330年,17岁的爱德华三世摆脱母亲和莫蒂默的保护,囚禁一个,把另一个砍了头。英格兰好像又迎来了一个金雀花君主,很懂得要公开、不含糊地面向国内大众给自己定位。他把被谋害的父亲装殓进一座新的金色坟墓,但位置选得奥妙,不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忏悔者圣陵里,而是在格洛斯特大教堂,这就拉开了一个体面的距离。在推翻父亲一事中,除了他母亲和她的亲信,没有对其他刑事犯进行报复性的猎女巫式追杀。相反,年轻的爱德华仿佛如英格兰贵族、教会、市民、骑士、自由民众望所归,作为统治者他理解有效管理的前提是基于咨询议会并得到它准许而非武力。正是在爱德华三世的任期内,议会平民院开始能向国王呈交鸣冤诉状,并可以指望得到成文法回答。也正是这时,议会维护了两种权力:一是关于战争与和平事务的咨询权;二是在开征任何特种财政资助或税收前,先要得到议会许可的权力。在诺丁汉抓住莫蒂默的第二天,年轻国王发布一项声明:“有关他自己和王国领土上的事务将向国内大众征求意见,此外别无他法。”
这真是好消息。看起来也不是最后一次,不列颠其他地方要提醒英格兰何为国家体统。
【注释】
[1]苏格兰女王玛格丽特一世。——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