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科研经费“包干制”背景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2.6.1 科研经费“包干制”背景

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随后,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解除科研人员束缚,年内推动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落地。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次提出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经费无须编制经费预算,取消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进一步扩大了科研人员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摆脱繁杂的科研经费管理约束、缓解科研经费矛盾、激发研究创新活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https://www.daowen.com)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6]。2021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经费管理等流程,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同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指出要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给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体现了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决心。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明确提出:“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