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高校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管理——基于《政府会计制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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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高校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管理——基于《政府会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高校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重构了会计核算模式,形成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这是中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大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3方面。
第一是“双功能”。“双功能”突破长期以来政府会计的单一预算会计体系,提出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等3个会计要素;财务会计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5个会计要素。“双功能”概念的提出,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更加完整地反映了政府会计信息。
第二是“双基础”。“双基础”明确提出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这一制度安排兼顾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改革方向,使得政府会计核算既能反映预算收支等流量信息,又能反映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是“双报告”。“双报告”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同时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并且明确两种报告的内容和信息使用者范围。
这种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使公共资金管理中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相互联结、融合,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对规范政府会计行为、夯实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具有深远的影响。
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相比,《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科研经费核算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本章梳理了高校科研经费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总结了高校科研经费相关业务的核算要求,并就实践中常见的科研经费核算业务进行了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