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 完善科研经费信用奖惩机制
1.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激励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要改进评价指标,以科研成果为主,考虑科技成果转化量,不再单纯以项目量、经费量等指标评价绩效,将实际科研工作量与项目、经费结合起来。在职称评聘和业绩奖励中,高校要更加重视科研内容与质量。同时,高校还要积极构建科研信用体系,科研信用体系的主要作用就是让守信者得到鼓励,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科研守信者所申报项目以及项目成果,在承担项目经费资助力度、监管方式等方面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并在科研经费报销与管理过程中,给予其优先办理的权利,为其提供优先的财务服务,最大限度提高诚信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2.强化刚性惩处
对科研经费问题进行刚性惩处,是优化监管机制的前提。高校要严格执行内部监督,严惩科研经费腐败人员,对参与者进行全面追责。由于科研管理体制缺陷等原因造成了既往科研乱象的多发性、普遍性,因此,在惩处上可以规定一个时点,对时点前的科研违纪问题采取自主查纠和内部处理方式解决,对时点后发生的科研违纪问题严格查处。(https://www.daowen.com)
3.建立科研经费诚信数据库
在建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时,高校要制定科研经费、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统一标准,并通过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加强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能力,充分发挥经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的作用,保证经费信用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高校要实行“宽严相济”的科研经费监管惩戒措施,分类约束和惩戒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对不遵守法律法规造成的重大损失,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高校要推动建立重大案件跨部门、跨地区联合调查机制,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高校还要对科研经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正本清源,建立良好的研究风气。
4.探索科学分类的监管方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活动,高校要实行不同的科研经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于包干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模式,要积极探索科研经费监管新思路。同时,高校还要明确科研经费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内涵,对科研经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和梳理,形成负面清单,在有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实行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统一经费监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