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庭中心服务的有利因素
根据教师的反馈,在我国实施家庭中心服务存在一定的可行性,其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一致认同家庭中心服务的理念,重视家长和家庭在儿童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二是教师认为我国现有的家庭服务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与家庭中心服务模式是契合的,也为推行家庭中心服务奠定了实践基础。
一、理念认同
所访谈的教师一致认同家庭中心的理念,认为在特殊儿童的教育和康复中家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访谈教师所在机构均重视家长和家庭工作的开展。比如G5P2(访谈第五组的第2号被访者)提到家庭是儿童生活最长久的地方,再优秀的教师也无法替代家长,必须鼓励家长参与儿童的教育。也有教师G2P2表示对于低年龄段的特殊儿童的教育和康复需要了解家庭,需要对家庭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她本人也在尝试家庭中心服务。G6P1认为早期教育机构应推行家庭中心服务中的家长执行式干预模式,如在亲子课上,由教师指导家长,再由家长直接对孩子进行训练。G2P7肯定了家长中心服务的理念,在访谈中描述了她所认为的家庭中心服务。
G2P7:我们老师要有这种家庭中心的服务模式的理念,需要有这样一种理念在我们心里,我们才能开始做。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从你刚开始接触到这个孩子,就要去了解她的家庭。然后思考以你目前的能力知识你能够帮到他们多少?可能以这个方面为出发点,我们可以给家长提供一些专业的知识的传授啊,以及他在家庭生活中如何去延伸、去教孩子呀,这是理论知识技巧这一方面,是我们可以给予支持的。再比如说碰到一些需要做行为矫治或者是配合力不够好的一些孩子,那么我们又可以作为专业人员进行一些建议。比如说在哪些生活情境下,我们可以锻炼到孩子的配合性,锻炼到整个孩子的互动性,去帮助他更好地配合到家庭里面的活动。当家长遇到一些其他的什么,比如说困惑的时候,比如说他的情绪会很反复,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老师也可以给他们一些专业的不能说专业吧,就是聆听。完了以后再就是进行情感的疏导。因为我觉得家庭家长的情绪稳定了以后,才能够稳定到亲子关系,夫妻关系稳定,反正我觉得这方面我们是可以做的。
部分专业教师站在家长的立场,认为家长对家庭中心服务认同的可能性。教师认为,首先家长有意愿参与特殊儿童的教育和康复,家长希望在家庭中教育和帮助孩子学习。其次,家长可能会希望有一个服务的中间人帮助他们与专业人员和机构进行高效率的沟通。
G4P3:可行性啊,我觉得我们就是家长对于小孩子康复需求还是很大,就他们愿意,愿意让小孩子在机构里面去学,就是前景还是有,而且很大。因为学校呀,医院呐,现在都已经有专门的这种机构为他们去服务了,然后家长也很愿意就是自己去学一些东西,然后在日常生活呀,或者是在家庭生活中都愿意去给他们这么的一个帮助。
G7P3:站在家长的角度,我觉得家长还是很希望有一个中间人的角色,他会跟各方面沟通,跟康复师沟通,跟学校老师沟通,这是作为一个中间人的环节,我觉得这个是比较有可行的,因为大部分的家庭,无论是从经济考虑还是从自身学识,也就是刚才提到的家庭资源来考虑,它都是不统一的,也就是每个人的诉求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有这样一个中间人整合的话,我觉得还是蛮好的。
二、实践基础
专业人员认为家庭中心服务在我国实施的另一个有利条件是已有的一些家长和机构在探索家庭式的服务或者专门针对家庭的服务。根据所访谈的教师所述,目前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机构重视家庭服务,并且为家庭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主要包括:一是为家长开设儿童语言训练、行为管理等专门课程,组织家长培训,其主要形式如定期的家长辅导、家长学校、开放学校网站资源库等,以提升家长教育知识和能力;二是鼓励家长参与儿童的评估以及学习计划的制订与修改;三是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本、网络互动、面谈、家访等形式积极与家庭沟通互动;四是组织亲子活动如春游秋游、亲子运动会、六一活动等,促进教师与家长以及家长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教师所描述的这些机构已有的家庭服务形式多样,可以看出目前教育和康复机构在家庭服务方面所做的努力,这为实施和推广家庭中心服务提供了实践基础。
除了教师所在机构的家庭服务实践,教师也提到了在全国出现的零星的家庭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在某种程度上与家庭中心服务的理念和实践类似,可以作为实施家庭中心服务的基础。有教师(G4P4)提到由家长开办的“家庭沙龙”,即将自闭症孩子组织起来进行居家康复,在家庭的环境中由家长为孩子开展家务、社交和其他的生活技能训练,提升孩子的生活适应能力。该教师认为这一服务模式在家庭环境下开展,由家长任教师实施教育,着眼于提升儿童家庭生活适应能力,可以看成家庭中心服务在我国的一种探索。也有老师(G4P1)提到了在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殊学生的陪读教师(又叫影子教师)类似于澳大利亚家庭中心服务的key worker模式,陪读教师在学校、社区等环境中为学生提供看护、行为习惯培养、学业补习、社会交往等全方位的支持,并与学校人员沟通协调,帮助特殊学生尽快地适应学校生活。陪读教师往往由家长担任或者由家长雇用社会人员担任,并且也是在日常的学校或社会生活中为儿童提供支持,与家庭中心服务类似。也有部分教师提到了一些特殊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也在尝试为家庭提供服务,为家庭赋能。
G6P2:所以像青岛的一些机构,他们就培训家长。你只来待两个月、三个月或者几个月,就回去就毕业了,你就不要在机构待了。他们就培训家长。(https://www.daowen.com)
G6P1:对啊,那个培训家长,让家长给孩子上课吗?
G6P3:但是你家长在这里学,孩子也可以放在机构里。几个月你毕业了你就回去,你不用在这边租房子呀。可能妈妈跟孩子在这边,其他人在别的地方。就是说和家人分开了,孩子就没有归属感。
访谈者:那么家长回去之后遇到困难又怎么处理呢?
G6P1:他们有那个网络,现在网络方便。
G6P3:他会有网络的学习,后期他都会有。
G6P1:而且可以让举办方进行一个回顾。留下保持联系的一个方式。并不是说毕业之后就不联系了。
G6P3:就是那个网络。
G6P1:包括现在各个学校不是在建立自己学校的资源库吗?这个我们学校在去年开始就已经办了。
家庭中心服务强调家庭在儿童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建立家长和专业人员之间平等的合作关系、鼓励家长自我决策和参与,为家庭赋权增能。Dempsey和keen(2008)的研究发现家庭中心的理念被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众多领域的专业人员所认可和接受,本研究的结果也支持了这一结果。本研究中的专业人员和教师认为家庭中心服务在国内推行是可行的,首先教师普遍认同家庭中心的理念,重视家庭的作用;其次国内零散的家庭服务项目或实践可作为家庭中心服务推行的基础。但是正如教师所说,因为国情不同,在我国推行家庭中心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