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工作者的问题
正如研究者的解答是期待达到某些标准,实践工作者也一样。正如我们在第一部分所看到的,为了行动,实践工作者寻求对现象的理解。他们试图转化,而不是对他们所见的一切不闻不问。而且,他们持续地捕捉他们所面对的问题情境中的冲突价值。因此,他们的解决方法应具有某种特质:他们应强调在他们潜在控制内的因果因素,他们应告知实践工作者如何转化他们所见的,即使这一转化的要求已超出目前存在的现况;而且,他们应说明一些规范的立场,让实践工作者可以安排冲突的价值和目标。为了让实践工作者更有效能,他不能比研究者更容易忽略那些要求。问题是,对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而言,现存的要求可能相当不对等且互相矛盾,使得当前盛行的学术劳动的分工模式令人质疑。
我们已经知道,在这一模式下的基本前提是,社会科学的发现可能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有所贡献(参看第一部分)。社会将其问题交给社会科学,而社会科学则向实践工作者提供理论来解决问题(Schön,1983.Geuss,1981)。就此而言,基础研究者应提供解释,能更好地建构社会问题,从而协助实践工作者来解决问题。但是,他们有吗?框定问题的方式会对如何选择解决方法产生影响(Schön,1983;Kahnemann and Tversky,1984)。但是正如所述,在我们研讨个案中的问题框定暗示着它的解决之道无法满足一位实践工作者需要面对的要求。这些研究者,对规范性事务几乎没有任何引导,而他们强调的因果因素却超出一个实践工作者所能控制的:历史因素(在家庭及学校中的早期社会化)、情境因素(天生的和必需的组织上或系统上的限制)、遗传因素(种族或族群的分类),以及被认为是自动的无意识的反应(非口语的反射、意识知觉外的推理过程和高度学习过的行动)。同时,他们简单地排除了对这些因素获得控制的可能性。菲利普和埃里克森辩称我们自动的反应远远超过我们思维的控制,以致它们无法被替代。米尔格拉姆则辩称,助长服从的情境因素是必需的,因此我们服从的潜能事实上像是天生的。只有麦克德莫特和戈斯帕迪洛夫指出了社会系统某些形式有改变的可能性,但甚至连他们也说还没有着手去完成“最模糊的想法”。因此,一旦实践工作者面对那些问题时,他们可以做的就太少了。他们无法控制关键性的相关因素,因此,基础研究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变成了我们的两难问题。
矛盾的是,这些研究者所致力达到的公平和同理,却变成实践工作者的两难。每一个研究者都毫无例外地强调他所描述的结果并不是参与者蓄意的行为后果。菲利普强调,师生都不需要为其未能了解彼此而受指责,因为,缺乏了解是早期社会化过程的结果。埃里克森(Erickson,1975,p.68)强调,辅导员并非恶意的也不是无法胜任,他们只是行使专业化行为的个体,然而其判断人的方式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结果,从而无法帮助人。麦克德莫特和戈斯帕迪洛夫(McDermott and Gospodinoff,1981,p.228)提到“有良知的教师”都别无选择地需要面对既定的情境。而米尔格拉姆认为,服从的确被认为是一种令人苦恼但对组织而言却是必须且功能性的反应。这种面对参与者的姿态确实考虑到了实践工作者在这个世界所面临的困难。于是行动者(参与者)较容易感到被了解,观察者(读者)较不易带着“高高在上的看法”,以至于他对自己也会如此行动的相似性视而不见。通过这些研究,面对这些两难的处理,我们不再天真无知。问题是,这些研究的成果带领我们走到了一个无法做出不同行动的无助处境中。
然而,若是一个研究者已认识到这些限制和行动者好的意图,同时也想探究他们必然地创造出并非所想要的后果的那些行动方式的话,该怎么做呢?这样的立场将需要有一套不同的假设。第一,行动者都有选择,而且都做了选择,不管他们的选择是以多么隐晦或心照不宣的方式进行的。第二,有可能将这些导致并非所想要结果的隐晦选择带到行动者全然觉知的一个层次上来。第三,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接近并控制住这些选择。在这样一套假设里,行动者就不被认为是对制造这些结果负道德上的责任,但他们能够也应该对这些结果负起个人责任。稍后,我们会陈述一个研究者如何在研究过程中确定这种和参与者有关联的立场(见第九章)。但目前,让我们先考虑如何才能带来不同的解决之道。
我们可以在舍恩(Schön,1983)研究实践工作者如何在行动中反映的实例中找到一个这样的例子。在一个个案中,他描述一位城市规划者如何发现自己陷入两难的处境,即城市规划者对当地团体的管理与发展的义务。为了描述这个两难处境,舍恩由探究与提供一个丰富的描述开始——一个规划者所面临的情境因素,包括对长期以来存在于其角色中的冲突的历史分析。然后他也把其他的因素带到台前来,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规划者在和两个团体互动时,规划者如何选择去框定(frame)自己的角色,而他的框定又如何引导其去建构一个将自己置于两难处境的平衡行为。请注意一点,这个对规划者角色和情境限制的两难处境的说明,凸显出实践工作者“选择了”怎么做以便于调和这些限制,但也因而导致了他面对的两难。(https://www.daowen.com)
同时,舍恩(Schön,1983,p.228)认为这位规划者具有善良的意图:他是一位愿意对自己的实践进行反映的人。所以舍恩需要弄清楚是什么阻碍了规划者去发现和修正自己的错误。之前的研究者对这一困惑的解释是建立在如下的假设上的:参与者的行动是必要的并且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但是,如果舍恩归因于“选择”,现在,他又如何去说明,一个人“选择”去做与自己意图相违背的行动呢?像一些其他的研究者,最初,舍恩假设这位城镇规划者并未察觉他自己的不一致。但是他并没有继续假设这种无察觉(unawareness)是必要的,或是它是在规划者控制之外的。反之,他提出的假设是:规划者将其思考只集中于其策略,而忽略了他如何建构自己的角色以及他眼前的情境。进而,其角色本身被其行动理论所强化,导致了规划者和他周围的人都在私底下做反映,而无法获得公开反映时可以增加的察觉。
到目前为止,舍恩已形成对城市规划者两难处境的解释,而规划者的无察觉更加深了其两难的情境。和前面的研究者相反,他关注的是一组可能的原因,认为这些原因可能在实践工作者的控制之内,因此是可以改变的。为了追寻这个可能性,舍恩进一步往前推进他的探究,超出了其他的研究者的终点。他的提问是:如果和事实相反,规划者察觉到了自己的错误,那会发生什么呢?他会如何探索、又往哪个方向去呢?(Schön,1983,p.230)正如舍恩所述,这是个特殊的问题,因为根据他的分析,这要求规划者持有一个替代的办法及其行动理论,这个问题是独特的,它对舍恩所发展的解决之道具有关键作用,可以在协助这位规划者解决他的两难的同时,探索发展出另一个替代行动理论的可能性。
最后,舍恩的研究提出一个解答,不仅解释了是什么导致规划者的两难,也解释了如何可以更好地处理两难。那就是,学习另外一种行动理论。为了达到那样的洞察力,舍恩必须发展出不同的探索方向。在询问“如果……将会怎样”的问题及“什么阻止了他的察觉”后,他必须继续问“和事实相反”的问题,以寻求不同的引发因素:不仅包括存在于规划角色本身和情境的限制,也包括他框定角色及解决方法的方法,同时也要探索他如何在那些限制内重新框定它们的方式。这一系列探究行动本身即依据不同的假设。舍恩要假设个体不但能够建构其行为的世界,而且也能够选择重新建构它们。因此,舍恩的探寻可能产生一个让规划者更好地处理两难处境的解决方案。
这并非表示其他研究者未能提供建议来走出两难情境,但他们是以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两难的。正如我们在案例研究中看到的,大部分的人暗示或建议在政策或结构的层面上做改变,而未能严格考虑这种改变会产生的影响,或是如何在行动层面上切实执行。例如,菲利普建议以族群的方式来配对师生,而并没有提到这样的配对将可能进一步助长族群内的疏离而且以牺牲更弱势学生的利益为代价。在大部分基础研究中,这样的可能性都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探讨。严格考虑其建议对机构和人的可行性不是基础研究者的工作,只简略地将研究结果与“实践”应用挂钩,对其目的来说就足够了。其结果是,那些研究者甚至不可能得知他们的建议是解决了问题,还是产生了更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提出“为什么”的提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