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六、肿瘤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一)抗肿瘤药物的双重性

一是抗肿瘤药具有杀伤癌细胞的作用,即其治疗作用(therapeutic action);同时,对人体的某些正常组织器官细胞亦有一定损害,这就是抗肿瘤药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后效应和特殊反应等。

(二)按不良反应的性质分类

1.一般分类 ①急性毒性;②亚急性毒性;③慢性毒性。

2.WHO分类 ①急性毒性和亚急性毒性;②慢性毒性和后期毒性。

3.临床分类 ①立即反应:过敏性休克、心律失常、注射部位疼痛;②早期反应:恶心、呕吐、发热、过敏反应、流感样症状、膀胱炎;③近期反应:骨髓抑制、口腔炎、腹泻、脱发、周围神经炎、麻痹性肠梗阻、免疫抑制;④迟发反应:皮肤色素沉着、心毒性、肝毒性、肺毒性、内分泌改变、不育症、致癌作用。

4.按脏器分类 造血器官;胃肠道;肝;肾和尿路系统;肺;心脏;神经系统;皮肤;血管和其他特殊器官;局部反应;全身反应:发热、倦怠、变态反应、感染、免疫抑制、致畸性和致癌性等。(https://www.daowen.com)

5.按转归分类 ①可逆性;②非可逆性。

6.按后果分类 ①非致死性;②致死性。

(三)按程度分类

1.Karnofsky分级①轻度反应(+):不需治疗;②中度反应(++):需要治疗;③重度反应(+++):威胁生命;④严重反应(++++):促进死亡或致死。

2.WHO分级 分0、1、2、3、4度。

3.ECOG分级 分0、1、2、3、4度,因毒性死亡者为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