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宗庆元四年 戊午(公元1198年)

宁宗庆元四年 戊午(公元1198年)

七月,吕祖俭卒 吕祖俭(?—1198),又名大愚,字子约。婺州(今浙江金华)人。吕祖谦之弟。曾官明州(今浙江鄞县)。常聚徒讲学,与明州学者杨简、袁燮、沈焕共称明州四先生。在浙东一带传播文献学方面,与兄祖谦都有很大影响。《宋元学案》列入《东莱学案》。一说卒于庆元六年(1200年)。

[文献] 《宋元学案》卷五一《东莱学案》:“受业于成公,如诸生。监明州仓。……淳熙壬寅至官,去以丁未,凡六年。时明州诸先生多里居,慈湖开讲于碧沚,沈端宪讲于竹洲,絜斋则讲于城南之楼氏精舍,惟舒文靖以宦官游出。先生以明招山中父兄中原文献之传,其于诸讲院,无日不会也。甬上学者遂以先生代文靖,亦称为四先生。而滕德粹为鄞尉,朱文公语之曰:‘彼中有杨、袁、沈、吕,可与语也。’宁宗即位,历大府丞。时韩侘胄用事,正言李沐论右相赵忠定罢之,先生上疏论救,贬韶州安置。后移筠州,卒。……著有《大愚集》。谥忠。”《宋史》卷三九五《徐应龙传》:“(徐应龙)知瑞州高安县,吕祖俭言事忤韩侘胄,应龙为之经纪其丧,且为文诔之。有劝之避祸者,应龙曰:‘吕君吾所敬,虽缘此获谴,亦所愿也。’朱熹贻书应龙曰:‘高安之政,义风凛然。’”另可参见谢山《吕忠公祠堂碑文》,朱熹《答李公晦书二》(见《朱文公文集》卷五九)、《答储行之书五》(见《朱文公文集续集》卷六)等。

八月,蔡元定卒 蔡元定(1135—1198),南宋律学家、理学家。为朱熹最接近的朋友与学生,对朱熹的理学思想形成有一定的影响。庆元初年因“伪学”之禁,谪贬道州舂陵。治《易》学术兼有义理和象数学两个方面,遵循朱熹主张,对邵雍观点有全面又明晰的概括。教人“以性与天道为先”,认二程、张载为孔孟正脉。协助并参与朱熹《四书集注》、《易学启蒙》、《周易参同契考异》等书的著疏。生平学问,多寓于朱熹书集中。朱熹为作祭文。主要著作有《皇极经世太玄潜虚指要》、《洪范解》、《大衍详说》、《燕乐原辨》、《律吕新书》等。清袁应兆《蔡元定年表》作蔡元定于绍兴五年乙卯(1135)生,应元四年戊午(1198)卒,年六十四岁。似以宋刘爚《墓志铭》为据,今从之。

[文献] 《宋史》卷四三四《蔡元定传》:“(元定)生而颖悟,八岁能诗,日记数千言。父发,博览群书,……以程氏《语录》、邵氏《经世》、张氏《正蒙》授元定,曰:‘此孔孟正脉也。’元定深涵其义。既长,辨析益精。登西山绝顶,忍饥啖荠读书。闻朱熹名,往师之。熹扣其学,大惊曰:‘此吾老友也,不当在弟子列。’遂与对榻讲论诸经奥义,每至夜分。……一日,谓沉曰:‘可谢客,吾欲安静,以还造化旧物。’阅三日卒。侂胄即诛,赠迪功郎,赐谥文节。熹尝曰:‘人读易书难,季通读难书易。’熹疏释《四书》及为《易》、《诗传》、《通鉴纲目》,皆与元定往复参订。《启蒙》一书,则属元定起稿。尝曰:‘造化微妙,惟深于理者能识之。吾与季通言而不厌也。’及葬,以文诔之曰:‘精诣之识,卓绝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穷之学,不复可得而见矣。’……其生平问学,多寓于熹书集中。所著书有《大衍详说》、《律吕新书》、《燕乐》、《原辩》、《皇极经世》、《太玄潜虚指要》、《洪范解》、《八阵图说》,熹为之序。”《宋元学案》卷六二《西山蔡氏学案序录》:“祖望谨案:西山蔡文节公,领袖朱门,然其律吕象数之学,盖得之其家庭之传。惜夫《翁季录》之不存也。”朱熹《律吕新书序》:“丁未南狩,今六十年,神人之愤,犹有未摅。……淳熙丁未正月朔目,新安朱熹序。”《四序全书总目提要》卷三八经部乐类:“朱子称其律书法度湛精,近世诸儒皆莫能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〇九子部术数类:“《发微论》一卷,宋蔡元定撰。……元定之学,旁涉术数,而尤究心于地理。是编即其相地之书。大旨主于地道一刚一柔,以明动静,观聚散,审向背,观雄雌,辨强弱,分顺逆,识生死,察微著,究分合,别浮沉,定浅深,正饶减,详趋避,知裁成,凡十有四例,递为推阐。……盖术家推论其数,元定则推究以儒理,故其说能不悖于道。”刘爚《西山先生蔡公墓志铭》:明年八月寝疾,……先生虽病,接朋不倦。一日,谓其子沈曰‘合谢客,且安静,还造化旧物。’凡九日,命移寝正室。有二声若巨石陛牖间,顷之而逝,享年六十有四,庆元四年八月九日也。”又可参见《祭蔡季通文》(《朱文公文集》卷八六),《宋史》卷八一、卷一二六,《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四,《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卷三、卷六等。(https://www.daowen.com)

冬,《书集传》始撰 庆元党禁之前,朱熹的《尚书》学基本思想已经形成。他通过同《尚书》学名家程大昌等人的论辩,写出一些考订《尚书》的短文。断定《古文尚书》与孔颖达之《传》、《序》均为伪书,《今文尚书》也佶屈聱牙,故提出解说注重于文意通贯、义理阐发、训诂多存阙疑的基本解经方法,由此形成新的解经体系。此书由朱熹提出思路,并作其中《尧典》、《舜典》、《大禹谟》等数篇,余由弟子蔡沈、李方子、黄幹、李相祖、谢承之、林夔孙、陈埴等各撰《尚书》集解。至其病重时,又委蔡沈续作《书集传》。其书经十余年后完成。此年代之确定,据蔡沈《书集传序》。

[文献] 《朱子语类》卷七八:“唐尧三代事,浩大阔远,何处测度?不若求圣人之心。大抵《尚书》有不必解者,有须著意解者。不必解者,如《仲虺之诰》、《大甲》诸篇,只是熟读,义理自分明,何俟于解?如《洪范》,则须著意解。如《典》、《谟》诸篇,辞稍雅奥,亦须略解。若如《盘庚》诸篇,已难解;而《康诰》之属,则已不可解矣。”蔡沈《书经集传序》:“庆元己未冬,先生文公令沈作《书集传》。明年,先生殁。又十年,始克成编。……后世人主,有志于二帝三王之治,不可不求其道;有志于二帝三王之道,不可不求其心。求心之要,舍之书何以哉?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先生改本,已附《文集》中,其间亦有经承先生口授指画,而未及尽改者,今悉更定,见本篇。《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识别。”黄震《黄氏日钞》:“蔡九峰参合诸儒要说,尝经朱公订正,其释文义既视汉唐为精,其发指趣又视诸家为的。《书经》至是而大明,如揭日月。”另可参见《朱子语类》卷一一七,蔡沈《梦奠记》,《朱文公文集》卷五八,朱熹《答蔡仲默》书三、四、五、六(《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