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尚书主管文书
两汉尚书主管文书,大体说可以从以下几种事实上看出:一、臣民给君主的章奏由尚书平处呈上,二、君主给臣民的诏令由尚书制作发下,三、所有呈上发下文件之应归档者均由尚书保存。现在先说臣民给君主的章奏由尚书平处呈上。
《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
《汉书·霍光传》:“会魏大夫(御史大夫魏相),为丞相,数燕见言事,平恩侯与侍中金安上等径出入省中,时霍山自若领尚书,上(宣帝)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群臣进见独往来〔师古曰,谓各各得尽言于上也。〕於是霍氏甚恶之。”
同传领尚书事霍山曰:“今陛下好与诸儒生语,人人自使书封事,多言我家者,尝有上书言大将军时主弱臣强,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其言绝痛,山屏不奏,其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使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益不信人。”《汉书·王莽传》:“莽自见前专权以得汉政,故务自榄众事,……吏民上封事书,宦官左右开发,尚书不得知。”
《史记·秦始皇本纪》:“制曰,可。”句下注引蔡邕曰:“群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之。”
《汉书·王莽传》:“(有司请加安汉公莽宰衡之号),莽辞,太师孔光等请诏尚书,勿复受公之让奏。”
《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六年诏曰:“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引《彧别传》曰:“太祖表封(汉侍中守尚书令彧),彧不通太祖表。”
《通鉴》卷九一东晋元帝太兴三年:“(王)敦上疏为(王)导讼屈,辞语怨望,导封以还敦。”注:“导录尚书,先见敦疏,故封还之。”
读《魏相传》、《霍光传》,可知在封事制度建立以前,章奏完全经由尚书上奏;封事制度建立以后,封事虽然由中书令出取,不关尚书,但一般章奏还是经由尚书上奏;《王莽传》也反映了这一点;是臣民章奏由尚书呈上的确属实,因而蔡邕所说是有根据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对于不合自己口味的章奏,君主就可以命令尚书不予接受,而尚书官吏也可以不通不合自己口味的章奏。
《汉书·霍光传》:“群臣以次上殿,召昌邑王伏前听诏。光与群臣连名奏王。尚书令读奏曰,……,太后曰止〔师古曰,令且止读奏。〕,为人臣子悖乱如是邪?王离席伏,尚书令复读曰,……。”
据此,尚书不仅将臣民所上章奏上报君主,在章奏须要当众宣读时还当众宣读。
《太平御览》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引《魏名臣奏》驸马都尉甄毅奏曰:“汉时公卿皆奏事,选尚书郎,试然后得为之,其在职,自赍所发书诣天子前,发省便处当,事轻重口自决定,或天子难问,据案处正,乃见郎之割断材伎。魏则不然,今尚书郎皆天下之选,材伎锋出,亦欲骋其能於万乘之前,宜如故事自处当。”
据此,汉世尚书不但呈转和在必要时当众宣读臣民章奏,并且参与处理臣民章奏,尽管魏世已经有了变更。
再说君主给臣民的诏书由尚书制作发下。
《后汉书·窦武传》:“(中常侍曹节等与灵帝)出御德阳前殿,……召尚书官属,胁以白刃,使作诏板,拜王甫为黄门令。”同书《何进传》:“(中常侍张让等既杀大将军何进於省中,乃)为诏以故太尉樊稜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尚书得诏板疑之曰,请大将军出共议。”
同书《周章传》:“(司空)章密谋闭宫门,诛车骑将军邓骘兄弟及郑众、蔡伦,劫尚书废太后于南宫,封(安)帝为远国王,而立平原王。”
按周章劫尚书,也是劫之使作诏板的。所谓诏板就是书写诏文的竹板或木板,《窦武传》说使尚书作诏板,《何进传》又说尚书得诏板,究竟何解呢?查两汉时代,诏书都是由尚书制作向外发布,这些诏书一般写在木板或竹板上,叫做诏板;此外君主指示尚书作诏的命令,当时也叫做诏,这种诏如果不是用口传,而是写在木板或竹板上的话,也叫做诏板。据此可知,《窦武传》是君主面对尚书,口宣命令,指示尚书制作向外发布的诏板;《何进传》则是中黄门持省内诏板,指示尚书制作向外发布的诏板,因此二传所载,表面好像冲突,实则是作诏过程的两个阶段,而诏书之由尚书制作发下,也就因此可以看出。
两汉诏书虽然由尚书制作,但诏书内容如何,仍由君主决定;不过,尚书对于诏书内容虽然无权决定,但亦可以发表意见;在己意与君主意见相差太远的时候,仍可封还君主指示作诏的诏书。
《后汉书·锺离意传》:“显宗即位,徵为尚书,……转为尚书仆射。……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隐发为明。……朝廷莫不悚栗,争为严切以避诛责。唯意独敢谏争,数封还诏书,臣下过失辄救解之。”
按尚书职主作诏,既然作而成之,就不应封而还之,今意传既云为尚书而封还诏书,则所封还者当是君主指示尚书作诏的诏书,而不是尚书制作向外发布的诏书。《汉书·王嘉传》嘉为丞相,亦曾封还诏书。按嘉所封还者,当是尚书所作发至丞相府者。因之同是封还诏书,因为身份不同,所封还者亦遂不同。
两汉尚书既然职主作诏,所以充任尚书官的往往都是有文才的人,而有文才的人也往往被推荐为尚书官。
《汉书·张安世传》:“少以父任为郎用善书给事尚书。”师古曰:“於尚书中给事也;给供也。”(https://www.daowen.com)
《后汉书·周荣传》:“除子兴为郎中,兴少有名誉。永宁中尚书陈忠上疏荐兴曰:‘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号令,言必弘雅,辞必温丽,垂于后世,列于经典,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从周室之郁郁。臣窃见光禄郎周兴,孝友之行著于闺门,清厉之志闻于州里,蕴椟古今,博物多闻,三墳之篇五典之策无所不览,属文著辞有可观采。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臣等既愚暗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书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兴抱奇怀能,随辈栖迟,诚可叹惜’。诏乃拜兴为尚书郎。”《后汉书·祢衡传》孔融上疏荐衡才华宜为尚书郎曰:“近日路粹、严象亦用异才,擢拜台郎,衡宜与为比。”
《通鉴》卷二八汉元帝永光元年条杨兴曰:“(贾)君房下笔言语妙天下,使君房为尚书令,胜五鹿充宗远甚。”
《太平御览》卷二一五总叙尚书郎条引《魏武集·选举令》曰:“国家旧法,选尚书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笔真草有才能谨慎,典曹治事,起草立义,又以草呈示令仆讫,乃付令史书之耳,书讫共读,省内之事本来台郎统之,令史不行知也,书之不好,令史坐之,至于谬误,读省者之责,若郎不能为文书,当御令史,是为牵牛不可以服箱,而当取辩(似应作办)於茧角(小牛也,角小如萤也。)(杨晨《三国会要》卷九节引《太平御览》所引魏武《选举令》文一段,文字与上引略有不同,兹亦抄录于后,以供参考。该文云:“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笔真草有材能谨慎,典曹治事,起草立义,以草呈示令仆讫,乃付令史书之,书讫,共省读,内之事本来台郎统之,令史不行知,书之不好,令史坐之)。”
总观引文,可见两汉选用尚书官员,是注意候选人的文才的。而工书善文的人,则往往被派或被荐到尚书工作。且有叹服工书善文的人充任尚书官,能够胜任愉快的(如杨兴之於贾君房)。至于魏武令文,文字虽有费解之处,但据该文所说,还可进一步推知作诏过程当中,尚书各官分工的概况。
尚书不但制作诏书,在必要的时候,还亲自发布诏书或者把诏书送给受诏人。
《汉书·王莽传》:“成帝崩,哀帝即位,……(大司马)莽上疏乞骸骨,哀帝遣尚书令诏莽(慰留)。”
《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礼毕登灵台,使尚书令持节诏骠骑将军三公曰。”
慰留王莽事非平常,宗祀光武亦是大典,是在比较隆重的场合,诏书且由尚书亲自传达、发布。
两汉尚书主管文书第三个方面,表现在经由尚书上呈的章奏和下颁的诏书当归档者,都存在尚书,由尚书保管。
《汉书·灌夫传》:“孝景时(窦)婴尝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诸公莫敢复明言于上(武帝)。婴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幸得召见。书奏,案尚书大行无遗诏〔如淳曰,大行主诸侯官也。师古曰,此说非也,大行景帝大行也,尚书之中,无此大行遗诏也。〕,诏书独藏婴家,婴家丞封〔孟康曰,以家丞印封遗诏也。〕。乃劾婴矫先帝诏害,罪当弃市〔郑氏曰,矫诏有害不害也。〕”
受诏人窦婴家中虽藏有诏书,但因尚书未有诏底,因而还是矫诏,还要治罪,足见诏书虽然外发,诏底却仍须留在尚书保存。
《太平御览》卷五九四章表条引《东观汉记》曰:“马援征寻阳山贼,上书除其竹林,譬如婴儿头多蚁虱而剔之。书奏,上(光武)大悦,出(存)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宦者)取头虱章特入。”
据此,是章奏呈经君主阅读后,亦交由尚书保存。
因为尚书保存诏书章奏,而诏书章奏又都关系着政务处理,前一事件的办法,往往构成后一事件的先例,因而尚书就成了保存故事的机关。
《汉书·史丹传》:“(元帝)数问尚书以景帝立胶东王故事。”
《汉书·元后传》:“(成帝怒王氏诸侯僭越不逊,)诏尚书奏文帝时诛将军薄昭故事。”
《三国志·魏书·杨俊传》注引《魏略》曰:“乃收宛令及(南阳)太守俊,诏问尚书,汉明帝杀几二千石。”
这是因为尚书是故事保存机关,而至尚书寻找故事的。
《后汉书·黄琼传》:“稍迁尚书仆射,初琼随父在台阁,习见故事,及后居职,达练官曹,争议朝堂,莫能抗夺。”同书《阳球传》:“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台阁所崇信。”
这是因为尚书是故事保存机关,尚书官以明习故事,而任职愉快的。
《后汉书·侯霸传》:“建武四年,光武徵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时无故典,朝廷又少旧臣,霸明习故事,收录遗文,条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於时者,皆施行之,每春下宽大之诏,奉四时之令,皆霸所建也。”
这又是丧乱之后,故典沦亡,尚书官因明习故事,据以复创制度的。根据以上各种引证,尚书之为故事保存机关,直无问题;所以《通鉴》卷五一载东汉尚书令左雄上封事,有“尚书故事”之语,而胡三省则注之曰,“汉故事皆尚书主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