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大人、大夫、宗师和诸部护军
(一)八部大人、大夫和宗师
道武帝建国称魏,天兴元年(公元398年)迁都平城,“制定京邑”。[740]时,“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741]规定在京城四方四维,每面置一大夫,合称“八部大夫”,其所领辖,“谓之八国”,[742]其编户称为“八国良家”。[743]这大概就是“畿内”的概况。
京畿之外,“甸服”以内,道武帝也是按“四方四维”的原则,各置“部帅”1人,合称“八部帅”,对包括“新民”在内的广大编户进行监督。八部帅要“劝课农耕,量校收入”,“躬耕籍田,率先百姓”。[744]但是,八部帅制似乎不久就发生了变化,有的地区设置了郡县;[745]有的地区则由原来的部落酋长或新任命的领民酋长、庶长“管理”,实际上在这一带“自由”游牧。[746]畿外八部大概已经不复存在了。
离散部落分土定居之后,宗族血缘关系逐步为地域关系所取代,从而造成了“姓族难分”的新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道武帝在天赐元年(公元404年)设置了一系列“师”职官。拓跋皇室置“宗师”;京师四周的“八国”,立“大师”、“小师”;“甸服”以内的郡立郡“师”。按照魏收的理解,他们的职任“比今(东魏、北齐)之中正也”。[747]其具体职权是“辩其宗党,品举人才”。[748]天赐四年(公元407年)五月,道武帝增置“侍官”,由“八国良家”和司州的代郡、上谷、广宁、雁门4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任,[749]这大概就是通过“宗师”、八国“大师”、“小师”和4郡的郡“师”来推荐而任命的。
由于王、公、侯、子国都赐有数量不等的奴隶,因此,天赐元年(公元404年)十二月,道武帝又诏王、公、侯、子国置“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750]是封国的奴隶总管。这是性质不同于“宗师”的另一类“师”官。
道武帝死后,明元帝拓跋嗣继位,对政治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变。
神瑞元年(公元414年),明元帝置“八大人官”,当时号称“八公”,[751]其中有长孙嵩、奚斤、安同、崔宏等人。八公坐止车门右,“听理万机”,[752]似乎是以明元帝为核心的决策与政务相结合的统治集团。泰常二年(公元417年),又“置六部大人官”。所谓“六部”,即天、地、东、南、西、北部。每部置大人一员,“皆以诸公为之”。[753]崔宏、奚斤先后以“八公”之一兼任“天部大人”。[754]所谓“诸公”实指“八公”,因此,参加决策集团的多数官僚,又成了管理“六部”的长官。泰常六年(公元421年)三月乙亥,明元帝“制六部民,羊满百口,输戎马一匹”。[755]这种以畜牧为业的“六部民”,应该就是六部大人官亲自辖治下的“编户”,即早已离散部落、原由八部大夫管理的“八国良家”、北魏建国的依靠力量。如果这一推测可以成立,那么,泰常二年(公元417年)前的“八国良家”,也就是泰常二年后的“六部民”;从职官来讲,六部大人也就是原来的八部大夫,其改变仅在于泰常二年将“八国”重新划分为“六部”而已。但从北魏的政治制度而言,却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原八部大夫只不过是北魏统治的核心地区的“地方长官”,并不参加军国机要的决策。神瑞元年(公元414年)置八大人官“总理万机”,成为集体宰相,“八公”成为军国大事的决策集团;然后,将“八国”划分为六部,再从决策集团中派出6人,作为六部大人来监管“六部民”。这样一来,既强化了对所谓“丰沛旧门”[756]的控制和管理;又提高了“国之肺腑”[757]们在军国大事决策中的影响和地位,于是从职官体系上保证了拓跋国家及其统治基础之间的较紧密的联系。(https://www.daowen.com)
泰常七年(公元422年),明元帝因病“不堪万机”,[758]诏以子拓跋焘为国之副主,以长孙嵩、奚斤、安同为“左辅”,崔浩(崔宏的长子)、穆观、丘堆为“右弼”,“百僚总己以听”。[759]这个以拓跋焘为核心的“左辅、右弼”制,从人员构成来看,很可能就是“八公”、“六部大人”制的延续。
早在道武帝建国之初,即仿效魏晋,置散骑常侍、待诏等官,“侍直左右,出入王命”,[760]实为门下亲从,属于决策集团之成员;又建曹省,置尚书令、仆,六尚书、36曹郎,对此严耕望已有考订,[761]实为政务机构。明元帝改制,置“八公”、“六部大人”,合决策、政务于一体,重点不放在“甸服”之外的经营,而在“甸服”之内的整顿,原因虽多,鲜卑拓跋部社会发展迟缓似为主因。
太武帝拓跋焘执政后,北魏国策发生根本转变,由向内转为向外积极扩张,统一北中国,从而在政治制度上也发生巨大变化。据《魏书·官氏志》记载:始光元年(公元424年)正月置右民尚书;神䴥元年(公元428年)置左、右仆射,左、右丞及诸曹尚书10余人,“各居别寺”。真君五年(公元444年)正月,侍中、中书监穆寿,司徒崔浩,侍中张黎辅政。[762]说明又恢复道武之制,政务与决策分离,尚书省管政务,侍中等辅佐决策。其次,据严耕望考证,太武帝置尚书可考者13曹,其中,殿中、南部二尚书最为重要,北部、吏部、库部、仪曹、都官次之。[763]殿中尚书“典殿内禁卫兵马,宿卫左右,最为重要职守”。[764]而南部尚书即“南部大人之化身”,[765]知南边州郡事,而“南方州郡为全国主要部分,故其职极繁、其任极崇”。[766]说明太武重视武功,扩大疆土,向南发展的总国策。其三,直到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孝文改革官制之前,一直存在按方位设置的南部尚书和北部尚书;同时又有大量按政务划分的吏部、仪曹、库部、殿中等尚书。说明北魏前期统治者始终没有摆脱平城是政治、军事、文化中心;“甸服”是“国人”所居;其外均为军事征服地区,仍然进行着军事或半军事管制的模式。
(二)北魏前期的护军制度
护军制度,严耕望在《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一书辟有专章论述,[767]认为此制起于曹魏司马懿镇关中(约在公元235年)建立抚夷等护军;于北魏文成帝太安三年(公元457年)废止,前后约220余年,其最发达时约在十六国时期。据文献可考者前后共有43护军。严氏所考43护军中,与北魏前期有关联者共15护军,现据严氏考订表列于次:
从上表可以有三点推论:①抚夷、安夷以及三原、铜官、土门、宜君等曹魏(公元235年)、苻秦(公元351~394年)时所置六护军,在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至八年(公元447~448年)全都废省。这些护军主要是在西至甘肃天水,东至长安以北的北地郡一带,是氐、羌聚居之处,似乎在这些地方大批省护军置郡县,表明拓跋焘已将他们认为近似被征服之汉人同等对待。②阳曲以下九护军中,最早有明确年时记载的是离石护军,拓跋珪天赐元年(公元404年)正月,“遣离石护军刘讬率骑三千袭蒲子”;[768]离石本是南匈奴聚居地,刘渊就起兵于离石左国城。《魏书·官氏志》载道武帝天兴四年(公元401年)七月“罢匈奴中郎将官,令诸部护军皆属大将军府”。离石,甚至阳曲、秀容、三(五)城等护军,可能就是原属匈奴中郎将,后来转隶于大将军的“诸部护军”;他们统治的主要对象是所谓“胡”人。③狄道护军置于华州的中部郡,温秀、宁夷二护军置于泾水入渭水之口,即长安附近。这三个护军在太武帝时新置或尚存。《魏书·官氏志》所载,文成帝太安三年(公元457年)改护军为太守,大概是针对属于大将军的诸部护军和太武帝时新置或尚存的护军而言的。但是,那个统称“北魏置”的泥阳、惠涉二护军,直至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才改置阳固县、属班州(邠州)。[769]是否因其远处今甘肃正宁而被忽略?还是此制的残余,仍延续至孝文帝改革旧制时才完全废止?我们认为,后一种可能似乎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