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尉、郡佐、郡中正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都尉、郡佐、郡中正

三国时期,魏、蜀、吴各郡均置都尉,“典兵禁,备盗贼”。大郡或分为南、北二部,或分为东、西二部,每部各置一都尉。[107]

曹魏郡都尉,比二千石,第五品。早在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曹操分魏郡为东、西两部,各置一都尉。[108]太和元年(公元227年),魏明帝分置江夏南部都尉。[109]又于徐州置淮海津都尉,敦煌置宜禾伊吾都尉,均为第七品。[110]都尉下置司马1人,第八品。[111]

蜀汉有蜀郡北部都尉、犍为属国都尉,广汉西部、北部都尉;牂牁郡更置五部都尉。[112]

孙吴丹阳尹,有丹阳和丹阳西部都尉,新安都尉;会稽郡有东部和南部都尉;吴郡有吴郡和吴郡西部都尉;长沙有东部和西部都尉;还有豫章西部都尉和高凉西部都尉。东侯官县专置曲邮都尉,“主谪徙之人作船于此”。[113]

两晋南北朝时期,各屯兵处刺史和太守,都加将军号,统率驻军,因此,郡不再另置都尉领兵。(https://www.daowen.com)

曹魏郡置太守、都尉,分主政、军,另置郡丞,为太守副佐,六百石,第八品。[114]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115]东晋咸康七年(公元341年),成帝省丹阳之外诸郡丞。南朝宋元嘉四年(公元427年),文帝复置,此后均沿袭不改。[116]

郡属官,有功曹史,主选举黜陟;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督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117]

魏晋以后,太守多有带将军号、开府置僚佐者,亦称府吏,有长史、司马以及诸曹参军之号。[118]

东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丕采纳陈群建议行“九品中正之制”,置郡中正;[119]齐王芳时,置州中正,始称郡中正为小中正。郡中正由京官本籍人兼领,无禄恤而地位甚高,品评本籍人士,以供吏部铨选。其地位、职责历南北朝无根本变化。但南北朝时,门阀制度已确立,出现中央中正与地方中正分流的趋势。梁武帝诏置“郡宗”,“专掌搜荐”,[120]似即“地方中正”式职官。北魏、北齐时,除朝廷沿袭魏晋所置之郡中正外,又有由太守辟召为郡属吏之“中正”,其职任为选荐本郡僚佐;其位在郡丞之下、功曹史之上。他们是郡之属员,有干禄待遇,[121]与中央官兼职之郡中正不同。按州郡中正本具有临时委任州郡掾属的职权,[122]现在,“地方中正”已经是专职任此,实际上也是中央中正权力削弱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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