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散骑诸官
东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二月,魏王曹丕合散骑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是否仍用宦官充任史有异文。七月,蜀将孟达降,曹丕以为散骑常侍,《通典》认为始开用士人之端。[67]散骑常侍,员4,比二千石,第三品,“掌规谏,不典事,”[68]本是专门规谏君主的特种“监察”官。曹丕在置散骑常侍的同时,又置散骑侍郎,员4,秩六百石,第五品;[69]且以久任常侍者为“祭酒”。[70]曹魏末年,散骑常侍有超员者,称“员外散骑常侍”。[71]
西晋泰始十年(公元274年),武帝令员外散骑常侍2人与散骑常侍“通直”,称为“通直散骑常侍”;同时,置有“员外散骑侍郎”。[72]东晋太兴元年(公元318年),元帝使员外散骑侍郎2人与散骑侍郎“通员直”,称为“通直散骑侍郎”;后与“通直散骑常侍”都增为4员。[73]
西晋时诸散骑官虽隶属于门下省,实际上“别为一省”,称为“散骑省”。[74]而且,自曹魏以至西晋,“散骑省”长官与门下省长官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75]即参预处理政务,从而改变了散骑常侍“不典事”的专任规谏官地位,成为兼职的监察官。当时,散骑诸官与门下省诸官的地位都很显赫,俗称“黄散”。[76]
东晋时,罢散骑省“平尚书奏事”,而“以中书职入散骑省”,也就是解除散骑平议政务的职权,而授予典“掌表诏”、充任皇帝的秘书工作,[77]几乎有取代中书监、令的趋势;[78]但它位处近侍,并兼“献替”之职,[79]仍然具有兼职监察官的性质。
南朝置集书省或散骑省,以散骑常侍为省主,统“六散骑”——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常侍、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80]诸散骑解除了“平尚书奏事”和典掌“表章诏命”[81]的职权,成为专“掌禁令,纠诸逋违”[82]的监察官。作为掌管禁令,从事察禁各种“逋违”事务的监察官,其遭遇和同时代的御史台官员一样,日益受到门阀贵族们的轻视。刘宋孝建三年(公元456年),孝武帝“欲重其(指常侍诸官)选”,下诏令“简授时良”以为常侍诸官,使散骑“永置清辙”。[83]萧梁天监六年(公元507年),武帝“分门下二局,委散骑常侍;尚书案奏,分曹人集书”。[84]虽经两次改革,但无论是高选“时良”,还是“分权重任”,都没有改变当时上流社会鄙视、轻视常侍诸官的风尚,散骑职任仍“终非华胄所悦”。[85]加之,“职为近侍,事居规纳”[86]的散骑诸官,监察侧重点与御史台不同,其对象不是一般官僚权贵,而是权力至高无上的君主。南朝的君主们并不愿意真正多听“规谏”,即使在孝建、天监年间,对规谏官员也不真正重视,一般年代更是“职任闲散”[87]的装饰品,多任“用衰老人士”[88]以充数。因此,在南朝皇权强化,御史台具有实权时,散骑诸官则是实权和社会地位同步衰落了。
北魏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十二月,道武帝拓跋珪曾经模仿东晋制度,置散骑常侍,“侍直左右,出入王命。”[89]为时不久,又行改制。天赐三年(公元406年)以后,置“内官”、“侍官”和麒麟官数十人,“侍直左右,出内诏命,”[90]取代了“散骑常侍”的职权。直至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十二月,才正式组建集书省,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91]此外,还有谏议大夫、给事中等官员。[92]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又“兼以出纳王命”,[93]是重要的兼职监察官。在太和前《职令》和后《职令》[94]中,散骑诸官的品阶如次:
前《职令》 后《职令》
散骑常侍 正二品下 从三品
散骑侍郎 正四品上 正五品上
通直散骑常侍 正三品下 正四品下(https://www.daowen.com)
通直散骑侍郎 正四品中 从五品上
员外散骑常侍 从三品上 正五品上
员外散骑侍郎 从四品下 正七品上
谏议大夫 正四品下 从四品下
给事中 从三品上 从六品上
刘宋品官不分正从及上下阶,只存散骑常侍,为三品,散骑侍郎为第五品。[95]北魏品官分正从,正四品以下,后《职令》仍分上阶、下阶。其定制影响后世,为职官品秩之常制。因此,可以认为北魏继承南朝之制又有所发展。
北魏太和后,颇重散骑诸官,宋弁为散骑侍郎,时“散骑位在中书之右”,再迁散骑常侍,孝文帝说:“常侍者,黄门之庶兄;”[96]其门品为“第三清”,[97]虽清贵不及门下,仍为“姓类”士族之显职。[98]
北齐沿袭北魏,置集书省,散骑诸官职能同于北魏。其差异之点有三:①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均增至6员;②四散骑及谏议大夫、给事中定员均为6人,而员外散骑常侍20人,员外散骑侍郎定员为120人,奉朝请为240人,实际上成为冗闲官员的渊薮;③领起居省,起居省又置散骑常侍、侍郎,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各1人,校书郎2人。[99]似掌君主“起居注”之撰写与保存。
通观魏晋南北朝,散骑诸官为兼职监察官时,较为社会所重视;一旦成为专职,其权力和地位就会同步下降。因此,以规谏君主为主要职能的监察官,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时代,很难具有独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