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事机构、官员及其职能
秦汉时期的军队最高统帅是皇帝,太尉(或大司马)是辅助皇帝负责军事行政的最高长官。曹魏时,始置五兵尚书(后或称为七兵尚书),是专门负责军事行政的机构和官员,它实际上取代了太尉(或大司马)的职能;两晋南北朝大多沿袭;北周置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即隋、唐时兵部尚书的前身。
秦汉时期,常备军多集中在京师,由号称将军、郎将、校尉的武职官员统率,或充宿卫,或守城门,或领兵卫戍京师,都属于禁卫、侍从的性质。在郡国,寓兵于农,郡守负责征发,都尉负责训练。有征伐、戍守任务时,由郡县集兵,皇帝派遣将领领兵出行。事毕,士兵退伍归田园,将领解除兵权,回朝仍充宿卫、侍从。(https://www.daowen.com)
魏晋南北朝长期战乱,军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一支政治势力,一个政治集团,甚至一个大家族,是否能够在社会中存在,无不与它是否直接控制着一支武装有关。因此,在这个一度从政治统治向军事统治转轨的过渡时期,从军队的领导体制来看,必然表现为多元化。除了经常存在的“家兵”和“部曲”外,主要是由各国中央直接控制的所谓“中央军”,和由地方控制指挥的“州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