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征兵制、谪兵制以及“乞活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募兵制、征兵制、谪兵制以及“乞活军”

除了“士家制”和“部落兵制”两种性质不同的“世兵制”而外,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同时存在募兵制、编户征兵制和谪兵制等,其中,募兵制在南朝中后期还是十分重要的集兵方式。

(一)募兵制

东汉末年,“群雄”起兵,“兵”多招募。刘备、孙权如此,曹操也是这样。但当他们占据了稳定的地盘,对士兵及其家属加强了控制,从而建立起保证稳定兵源的“士家制”以后,他们用于宿卫、征战、戍守的中军、外军以至州郡兵等“常备军”,都是来自“士家制”下的士兵。从曹丕到司马炎的六七十年中即是如此。

魏蜀吴三国为了用兵,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募兵,晋泰始(公元265~274年)中,晋武帝派马隆出征凉州,隆请招募勇士3000西行。群臣反对,认为当时“六军既众,州郡兵多,但当用之;不宜横设赏募,以乱常典”。[122]“士家制”在兵制中占统治地位已久,人们头脑中士兵的来源只知有“士家”,因而对他人提出募兵,便看成是违背“常典”。

经过“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晋朝的禁军、方镇兵和地方州郡兵,所剩无几,官府控制的“士家”也大大减少。两晋之际,开始采用招募方式,作为补充兵源的办法之一。石超募兵于荥阳,[123]苟晞招募于高平,[124]祖逖募兵勇于长江北岸,[125]这些都是实例。此后,招募日多,特别是孝武帝太元(公元376~396年)初,谢玄于广陵招募居广陵、京口的北来流民,组建成精锐的“北府兵”,[126]内抗桓玄,外敌苻秦,使募兵在东晋后期兵制中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

随着“士家制”的衰落,募兵制在南朝渐占优势。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魏大战,刘宋的军队主要依靠招募来补充。[127]南齐时期,“淮北常备”,也主要仰仗招募。[128]萧衍起兵雍州,其军队主力来源于招募;[129]而陈霸先更是依赖募兵起家的。[130]

南朝的募兵不仅不是“世兵”,也不是终身兵。西晋“八王之乱”中,赵王伦称帝,成都王颖响应齐王冏发兵讨伦,从“义”者甚众,称为“义募”。后来“留义募将士既久,咸怨旷思归,或有辄去者,乃题邺城门云:‘大事解散蚕欲遽,请且归,赴时务。昔以义来,今以义去;若复有急更相语’。颖知不可留,因遣之,百姓乃安。”[131]

南朝“募兵”自是沿袭前代。刘宋初年,朝廷设有“台坊”专管士兵的招募,并拟定有“募制”,规定募兵服役期限,期满后就可免除当兵的义务。[132]这一制度大概在南朝是不同程度地实行了。

募兵来源,主要是农村丧失了土地的农民,即所谓“逋逸”、“亡窜”,[133]或称之为“逋逃”、“亡命”。[134]这些应募士兵组成的军队,战斗力比身份低下的“士家”较强,因此,在战争年代的南朝,募兵起而取代“士家制”下的士兵成为军队的基本成分,也就比较自然的了。

(二)发奴为兵、谪兵制和征兵制

发奴为兵,仅见于晋代。最早一次发奴为兵,是在“八王之乱”中。惠帝太安二年(公元303年)河间王颙遣将张方围洛阳,决千金堨,水碓皆涸。朝廷“乃发王公奴婢手舂给兵廪,一品已下不从征者、男子十三以上皆从役。又发奴助兵,号为四部司马。公私穷踧,米石万钱。诏命所至,一城而已。”[135]这是“非常时期”,所发之奴也仅限洛阳城内。

东晋时期见于记载的发奴为兵有三次:第一次在元帝太兴四年(公元321年),诏“免中州良人遭难为扬州诸郡僮客者,以备征役”,[136]这与元帝企图组织亲军、西抗王敦有关,其范围是在扬州诸郡,而且这些“僮客”原来都是“中州良人”。第二次是安帝时庾翼发江、荆等6州编户奴为兵。[137]第三次是安帝时司马元显“发东土诸郡免奴为客者”,“以充兵役。”[138]

三次“发奴为兵”,都是征发私家奴僮,以为官府兵,因此,引起“私家”反对,“百姓嗟怨”,“东土嚣然”。其次,发“僮客”、“奴客”为兵,是因为“奴客”、“僮客”的身份与兵士比较接近,而免奴为兵还多少包含有提高其身份的意义,所以发奴为兵,可补“士家”即“士息”的不足。再次,发奴为兵的兵,是世代为兵的,即“兵户”,用免奴为兵来补充兵源不足,仍然是维护“士家制度”,使之能长期维持下去。因此,发奴为兵实际上是在“士家制”走向衰落时的一种修补措施,它不包含任何新意。(https://www.daowen.com)

“谪兵”,就是用罪犯补兵。晋宋时期的“兵制”,谪兵是根据所犯罪的轻重,有“谪止一身”和“举户从役”的分别。[139]其次,“民杀长吏”、“役身死叛”、“一人逃亡”及“死罪原轻”者,均属重罪,处以“家口令补兵”、“阖宗代补”、“带户从役”、“同籍期亲补兵”,均当“付营押领”。[140]再次,在执行中多违法制,或本非“期亲”,而以母属“期亲”,扩大谪补范围,强使子随母补;[141]或者本属“小事,便以补役”,而且“辱及累世,亲戚旁支,罹其祸毒”。[142]反映晋宋之际,兵源枯竭,官府为了强行维持身份低下的“士家制度”,不惜把无罪或偶有小“愆”的百姓,屈成“罪犯”,以充“兵户”。这种“压良为兵”的做法,和“发奴为兵”的目的一样,都是企图维持过时的“士家制”。

编户征兵制是秦汉时期的主要征兵制度。魏晋时行“士家制”,但并没有公开废止编户征兵制,且在发生重大事件时,还要从编户中征发民丁以充军役。通常称之为发“良人兵”,[143]借以区别于从“士家”中征集的士兵或免奴为兵的兵。

南朝时期征发民丁为兵的事增多。开始还为了对外作战,或者是有人兴兵反叛时征集民丁;后来发展到平时也征发民丁戍守地方。[144]这一变化反映了南朝“士家”多被放免,募兵兴起,一般的士兵身份都有所提高。从编户中征发的兵,和招募来的兵以及被放免的“士家”兵的身份已经接近,不必要再一一区分了。

在北朝,尤其是北魏文成帝以来,北魏朝廷把恕死刑徒谪戍北蕃,[145]这也是一种谪兵制。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下诏“选天下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146]这次大扩展禁军,虽称为“选”,实际上具有招募选拔的意思。迁洛后,从编户中征兵日益明显,尤其是“番兵”的出现,这种自带资绢、番上服役的兵士,[147]更证实了编户征兵制被采用。

北魏前期基本上实行部落兵制,士兵身份高于一般编户。谪兵的出现,甚至从汉人中募兵和征兵,实际上是反映鲜卑部落兵制的衰落和士兵身份的下降。而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北魏官府汉化、门阀化的必然结果。

(三)“乞活军”[148]

西晋惠帝光熙元年(公元306年),并州饥馑,加上“数为胡寇所掠,郡县莫能自保”,吏民万余人在“州将”田甄、田兰兄弟和李浑、薄盛等的率领下,随同东燕王司马腾,“就谷冀州”,称之为“乞活”。[149]

这支在州将率领下的并州武装流民集团,主要活动于冀、并2州,有时也南下司、豫,人数曾经发展到数万户。[150]他们反对匈奴贵族的统治,曾经救石尠,斩汲桑,勤王洛阳,归附祖逖,[151]他们是两晋之际在中原地区反抗少数族贵族统治的中坚力量。

“乞活军”中,陈午领导的一支作战最为勇敢,好恶也最鲜明。陈午始终坚持抗御胡羯贵族的统治,临死时还告诫部下“勿事胡”。[152]冉闵之父冉瞻就是在陈午领导的“乞活军”中成长的。[153]

当时,两晋执政者对“乞活军”采取分化利用政策,致使田兰为薄盛、李浑所火并,[154]而陈川又冤杀李头以归降石勒。[155]说明出自社会上层的“乞活”首领容易囿于私利而相互残杀,具有一般流民集团的共同特点;而两晋统治者分化“乞活”,结果是削弱反对胡羯贵族的力量,不利北伐事业的发展。

太兴二年(公元319年)五月,晋平西将军率军攻“乞活军”陈川,石虎济河救之,遂徙陈川部众五千余户于广宗。[156]经过30年后,广宗、上白(河北威县,今广宗东南)仍有“乞活”数万户,终于配合冉闵、李农,一举歼灭了石赵政权的残余势力。[157]

冉闵失败后,“乞活军”在中原地区仍然保有自己的番号。当元熙元年(公元419年)刘裕北伐无结果,东晋势力退出黄河流域时,乞活首领邵平还想拥立晋宗室司马文荣在北方建立政权,[158]这时距离乞活就食冀州(公元306年)已经一百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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