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的结果

二、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的结果

本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统计年鉴。由于各统计年鉴统计口径、统计时间等有一定的差异,部分省份数据缺失,再加上北京、上海、天津县级单位较少,且部分资料缺失,西藏数据不全也比较特殊,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可行性和前后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本部分考察的时间段为2006—2014年,并将以上四个地区加以剔除。分析的对象主要是县以及县级市,不包括市辖区。评价的指标体系参见表3.1。

表3.47反映了2006—201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情况,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指数都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这说明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还在逐步扩大,从东部、西部、中部地区的均值来看,东部地区最高;2006—2007年,中部的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略大于西部地区,但是2007年后,西部地区超过了中部地区,中部地区最低。这说明,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西部地区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中部地区反而成为了“塌陷地带”。从全国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变异系数来看,2006—2014年,这一数值是逐步递减的,从2006年的26.55%下降到2014年的15.72%,这说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

表3.47 2006—2014年各地区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指数汇总

图示

(续表)(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从全国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二级指标变异系数情况来看(见表3.48),2006—2007年,公共卫生的变异系数最大,义务教育指标位列第二,基础设施指标位列第三,社会保障指数最小,这说明地区间公共卫生的差距最大,其次是义务教育,最后是基础设施,地区间社会保障的差距最小;2009年以后,地区之间基础设施的差距是最大的,其次是地区义务教育的差距,公共卫生的差距位列第三,地区社会保障的差距是最小的。虽然,2006—2014年,义务教育指标、社会保障指标、公共卫生指标、基础设施指标的变异系数某些年份有起有落,但总体趋势都是逐年下降的,这说明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渐提高,地区间的差距逐渐减小。

表3.48 2006—2014年全国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二级指标变异系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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