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综合评价法测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具体步骤

一、利用综合评价法测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具体步骤

借鉴陈昌盛和蔡跃洲[13]、安体富和任强[14]的指标评价方法,结合指标体系选取准则和条件,本书第三章系统构建了县级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重点选取基本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四项基本公共服务(具体指标见表3.1),试图构建一个总体指标来对整体情况进行描述。

(一)各单项指标的无量纲化

为了解决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各不相同的计量单位所带来的影响,需要对各级指标进行无量纲化,统一各项指标的量纲。通过这样处理后,一是各项指标转化后数值都在0—1,便于进一步计量处理;二是同一计量单位转化后数据相对数的性质更加明显[15]。无量纲化方法主要包括三类:直线型、曲线型和折线型。本章主要采取直线型无量纲化方法,因单项指标有正指标和逆指标之分,如果指标数据均为正指标,选取的具体公式为

图示

如果是逆指标,无量纲化的公式为

图示

其中,i表示第i个省份,t表示年份,xit表示第i个省份在t年的x单项指标的实际值,max xit表示x单项指标的最大值,min xit表示x单项指标的最小值,yit表示第i个省份在t年的单项指标的无量纲化值,其取值范围为0—1。

(二)二级指标的综合评价(https://www.daowen.com)

在对各单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的基础上,再通过算术平均法,分别形成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四个方面指标,选取权重系数赋值方面,认为每个单项指标对合成一级指标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本节对各单项指标赋以相同的权重系数[16]

(三)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指数

采取同样的加权算术平均法,赋予相同的权重,通过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四个方面指标进行合成,得到一级指标即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

(四)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

由于本部分的重点旨在衡量在不同年份下的不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特征和变化情况,故需要利用一定的统计指标来进行反映。在现有的研究资料中,衡量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水平的指标主要有: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泰尔指数(Theil Index)和变异系数(Coefficient of Variation)等。我们拟选用变异系数来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变化程度进行反映,具体公式为[17]

图示

其中,et代表第t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st代表第t年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样本标准差,图示代表第t年的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的平均值。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et越大,则代表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越不均衡;反之,则越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