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与目标任务的关系
2025年11月07日
二、 目的与目标任务的关系
目的是人类为实践活动规定的总方向,但目的由于具有概括性,比较笼统和抽象,不能在实践中直接分层操作。因此,目的都需要分解成具体目标,通过目标逐一地去实现。我国著名学者方万邦先生曾对目的与目标的相互关系进行了精辟的论断:目的是指示取向的最高标准,目标却是在目的中分析出来,指出特殊要点;因为目的较目标远大而高超,所以目的不一定能实现,而目标却易于到达,且是达到目的必经的阶段,指示我们接近目的的途径。时间、空间、事件和效果,是构成目的的基本要素。时间的长短、空间的大小、事件的性质、效果的好坏,是衡量目的的基本标准,故有明确标准的目的即为目标。
对于特定的行为而言,其最终的目的只能有一个,而针对这一目的的目标则可以有多个。有明确标准规定的事件,即为目标的内容,通常以任务的形式来表述,即任务是目标的具体化。对同一目标而言,可以由多个任务构成,目标不同任务也不同。
目的是主观设想或意图,目的相对于目标具有隐蔽性、完整性、长期性、稳定单一性、根源性等特征。相反,目标是意识所针对的具体的行为对象,是客观状态。目标相对于目的具有外显性、可分解性、阶段性、多样性、主观差异性等特征。
目的和目标可以转化,目的可能分解为目标,但大的目标也可以分解,从而相对更小的目标而言,大的目标就成为目的。虽然目标主要用于导向和规范行为,目的主要为行为提供内存动力,但是某种目标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正反馈的情况下,目标同样具有动力性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