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性教育

三、德性 教育

德性,是一种向善的品质,是人内在的一种以道德为核心,具有优越特征与生命力量的精神品质,是人从知、情、意、行诸方面整合的、现实的和活生生的人格。而处于道德实践中的德性教育,旨在促使受教育者转化或内化既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和原则,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而这种稳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正是德性的内涵所在。在通过对外部道德培育与自我心理的道德认同养成的结合中,德性教育使人的精神品格得以提升。而教育作为培养人的基本方式和形态,则更应重视立德树人。其实,文学作为人学的性质就决定了在文学教育实践中开展德性培育的应然性和必然性。

我们可以感受到,德性生成的道德教育,其实是一种强调“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教育。它关注人的内在品质,强调以“自我实现”为价值取向的主体品质的培养和个体道德人格的完善。而詹老师课堂中贯穿的“德性教育”,也恰恰印证了立德树人这一点。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下,老师对话式的启发教学,对文学作品中人的生命形态的关注,使我们有意识地去思考教育的价值与功能,更加关注自身的生命形态,开始追求更为丰盈和更具质感的人生。例如在对作品《刘万福案件》的探讨中,我们从人性的复杂、普通民众的苦楚观照现实,逐渐形成自身对人性、对人生的思考。从“我”、丈夫、女儿三者不同立场、角度看问题,不陷入单一、片面的“群体性庸常”。在这样一种德性的培养中,我能够体会到教育应当去关怀生命、体味生命、理解生命。教育应当从应试教育向生命教育转变,应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对学生“德性”的培养。

这种对个体的人的德性教育,需要教育者特别重视德性培育的现实要求及其分量,需要更为强化对学生的思想观念与价值理念的引领并采取实际行动。而对于受教育者来说,要更具有一种德性培育的自觉,能够拥有对更为完满、丰盈的美好品格与生命形态的矢志追求。

(作者章云美,2020级卓越语文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