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光——作为生命评价形式的文学
在之前的学习过程中,我本以为自己已经“半只脚踏入文学的门”了,但在开始学习詹艾斌老师所讲授的文学理论知识后,我发现自己还是一名十足的“门外汉”。詹老师替我们打开了文学世界的大门,在讲述文学理论知识时,詹老师总是结合具体的事例,再以提问对话的形式引导我们层层深入,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眼前覆盖于“高深”的理论知识表面的迷雾被拨开,领悟到简短的概括性的理论型话语中蕴含的深意,从而真正地明白文学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正如在讲授“文学作品的意蕴”这一节内容前,詹老师让我们先行观看《为爱朗读》这一部影片并阅读其原著书籍,在课堂上,詹老师首先要求我们阐述对这部影片的个人理解,尔后引导我们将个人理解融入“文学作品的意蕴”这一问题,在深刻分析汉娜和米夏的生命形态、作品的庄重美学意味和“朗读者”的多重哲学意蕴后,阐发“文学作品的意蕴”这一问题中的相关理论话题。这样的授课形式让我能够更为理解抽象的理论知识。在讲述其他问题时,詹老师也是循循善诱,并在系统性的讲述过程中始终加强对我们的文学价值观的引导,帮助我们建构主导性文学观,从而真正地跨进文学理论知识世界。
文学理论知识有许多,但作为前提或是说最为基础的应该就是对“文学是什么”的认识,也便是对于文学的本质的理解。对于它的正确理解与认知是一个人真正进入文学世界的前提。在上文学概论课程之前我一直没有思考过这一问题,我眼中的文学就是“文字很漂亮、行文很流畅、意蕴很丰富”的作品;但现在,我明白了文学是具有多重性质的。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能用或写实或经过一定的艺术加工的语言精确表达出作者心中所想;文学是审美的艺术,情感在文学中有主导性质,文学的主要目的便是表达情感,以情动人;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反映,它总是能通过纷繁复杂的世界和“一地鸡毛”的现实进入社会存在的内里,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时代的社会面貌。而更为根本的在于,“文学是生命评价的形式”,它蕴藏在文字里的内核力量能够影响人的生命形态,推动人的持续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