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总论》简介
《法学总论》这本书是由.(古罗马)查士丁尼著创作的,《法学总论》共有104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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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自然法是自然界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律。因为这种法律不是人类所特有,而是一切动物都具有的,不问是天空、地上或海里的动物。由自然法产生了男与女的结合,我们把它叫做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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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哪些人和由于哪些原因不得释放奴隶
虽然如此,并不是所有的主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释放奴隶的;意图欺诈债权人的释放,行为是无效的,埃里·森提法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的释放。 1.但是无偿付能力的主人得在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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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福费·加尼尼法的废止
福费·加尼尼法[18]规定了用遗嘱释放奴隶的人数限制,但是朕认为有理由废止这一令人不快地妨碍自由的法律。人们在生前可以把自由给予他们的全部奴隶——除非别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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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受自己权力支配和受他人权力支配的人
有关人的法律的另一种区分是:有些人受自己权力的支配,另有一些人受他人权力的支配。关于后者,有些处于家长的权力下,有些处于主人的权力下。我们应看哪些人是受他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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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关于家长权的权利消灭的方式
兹进而探讨,处于他人权力下的人是用什么方式来脱离别人的权力的。从上述关于奴隶的释放,已知奴隶是怎样从主人权力下释放出来的。至于处于家长权下的人,在家长死亡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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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哪些人可在遗嘱中被指定为监护人
不仅家长而且家子亦得被指定为监护人。 1.人们亦得以遗嘱指定自己的奴隶为监护人,同时给予奴隶自由。必须指出,如指定奴隶为监护人而未赋予自由时,奴隶仍被视为根据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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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保护人的法定监护
根据十二表法的同一规定,对被释放男女的监护,属于保护人及其子女[44];这种监护亦称法定监护,这并非因为这种监护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因为通过解释已被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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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根据阿提里法的监护人和根据犹里和提第法的监护人
如某人无任何监护人,在罗马城的,根据阿提里法[47]由城市大法官[48]和过半数的平民护民官为之指定监护人,在外省的,根据犹里和提第法[49]由总督为之指定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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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监护关系终止的方式
男女受监护人成熟时,即解除受监护的地位。古人判断男性是否成熟,不仅根据年龄,而且根据身体发育状况。但是我们为求得合乎我们时代的纯洁观念认为,古人对检查女性身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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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监护人或保佐人提供担保
为了避免监护人或保佐人浪费或毁坏受监护人或置于保佐人下的人的财产,大法官应注意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但是并非一律都须提供担保。对于遗嘱指定的监护人,不强制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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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免除担任监护人或保佐人
根据各种不同理由可以免除担任监护人或保佐人,最通常的理由是子女众多,无论是在其权力下的或经解除家长权的。如果在罗马城有活着的子女三人,在意大利有四人,在外省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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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篇 受怀疑的监护人和保佐人
必须指出,控诉被怀疑的监护人和保佐人的权利是从十二表法来的。 1.革除被怀疑的监护人的权利,在罗马城属于大法官,在外省属于总督和副执政官的副官。 2.朕既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