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职业群体
正如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所表明的那样,随着社会日益复杂化,发展的主流是个人从集体意识的附庸中不断地解放出来。与这一过程相关联的是,出现了强调个人权利与尊严的道德理想。乍一看,这似乎无法与国家活动扩张的情形相对抗。涂尔干指出,很显然,随着劳动分工差异性的日益加大,国家越来越趋于重要:国家的发展壮大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正常特征。[21]但是,这个看似矛盾的现象可以通过评述下列事实来加以认识,在现代社会中,国家是一个以负责提供和保护这些个人权利为首要任务的机构。因此,国家的发展与道德个人主义和劳动分工的增强直接相关。然而,没有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只是担当公民权利的保证者和管理者的角色。持久不断的国际竞争刺激了把国家当作一个集体的共同信念的滋长(爱国主义、民族自尊)。涂尔干认为,虽然民族主义只是现代社会中次重要的观念,[22]然而,它势必导致民族理想与泛人道主义之间的冲突,泛人道主义以个人平等和自由等观念为本质特征,而这些观念在今天已根深蒂固了。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将来通过驾驭民族自尊,借以推动普遍人道主义理想的发展,也不是无法想象之事。[23]
有了这种分析,是否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国家活动的日益扩大最终发展到国家成为一个官僚暴君的地步?涂尔干坦言,有这种可能。国家会成为一个压制性的机构,与文明社会中由个人所构成的群体的利益相分离。如果介于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次群体未能发展壮大,上述情况是可能发生的:只有这些群体充分地壮大起来了,形成了一种对国家抗衡的力量,个人的权利才能受到保护。正是这种要求多元的主张,把涂尔干的国家理论与他的民主思想联系在了一起,而且由此涉及他对复兴职业群体(occupational associations)即法人团体(corporations)的呼吁。
涂尔干拒不接受传统的民主观念,因为这种观念主张全体民众直接参与政府。
除了最不发达的小部落,没有哪个社会中的政府是由全体民众直接参与运作的:政府总是掌握在一群凭出身或选举挑出来的少数人手中,根据具体情况,其规模可大可小,但它从来都是由有限的个人圈子所组成。[24]
用涂尔干的术语来表达,如若国家和社会的其他层面达到双向交流的程度,那么这个社会就有几分民主了。他认为,民主制度的存在会产生出一种极端重要的结果,即对社会生活的管理会呈现出有意识的和受监督的特性。过去由不加思考的风俗习惯所管制的许多社会生活领域,现在成了国家干预的对象。国家涉及经济生活和司法行政,涉及教育,甚至艺术和科学的组织。
因此,国家在民主政体中的作用不仅仅是归纳和表达全体民众分散和未经反思的意见和情感。涂尔干把国家称作社会自我(social ego,即“意识”),而整个集体意识是社会的“心灵”(social“mind”,即包括许多惯常的、反射性的思维模式)。因此,国家常常是新思想的起源,它引导社会,同时也受社会引导。在那些国家未承担引导作用的社会中,结果可能是停滞不前,其情形几乎像在传统束缚下的社会中一样严重。在现代社会中,传统束缚的影响大体上已清除,途径多样,批评畅通,社会大众常常可以交换意见和交流思想:如果政府只是反映这些,结果就会在政治领域内不断出现不稳定和动荡,这样就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会发生许多表面上的变化,但结果是此消彼长:“那些表面上风云变幻的社会常常是墨守成规的。”[25]在没有次群体介于个人和国家之间的情况下,这种情形势必发生。对于一个强国,同样的情况会导致暴君的独裁体制,而对于一个弱国,则会导致反复无常的动荡局面。
甚至在《社会分工论》出版之前,涂尔干就已得出了职业群体应当在当代社会中起比目前更大作用的结论。[26]虽然该主题没有在书中详尽地阐发,但不难看出这一点与他在书中对劳动分工失范状况分析之间的关系。[27]只要在社会分工的“节点”(nodal points)——不同职业阶层之间接合和交换的点——上缺乏道德上的一致性,失范状况就会在职业系统中出现。职业群体的一个首要功能就是要加强这些节点的道德管制,并以此来促进有机团结。在现代社会中,该任务是无法由家族来完成的,因为家族在功能上已越来越受到限制了。只有职业群体“足够贴近个人,使其有所依赖,而且足够稳定持久,使其有所期盼”[28]。涂尔干承认,很显然,诸如中世纪那样的旧式职业行会已经完全消失了。当今的工会总的来说是比较松散的组织,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因为工会处在与雇主持久冲突的境地:
雇主与工人彼此处在如同两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一样的境地,只是力量不均等罢了。它们像国家一样,通过各自政府的中间作用,彼此间订立契约。但是,这些契约只表明各自拥有的经济实力状况,就像两个交战国订立的条约只表明各自的军事实力一样。契约认可一种事实状况,但却不能使其成为一种合法的状况。[29]
因此,有必要把职业群体重组为合法的团体,该团体“发挥社会作用,而不只是代表各种特别利益的组合”。
对于职业群体如何构成,涂尔干并未做出细节性阐述。但是,它们不单单是中世纪行会的再现。它们虽然有高度的内部自治,但必须置于国家整个法律系统的监督之下。它们具有解决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以及解决与其他职业群体之间纷争的权威。它们将是各种教育和娱乐活动的中心。[30]它们也直接在政治体制中起重要作用。某些现代社会表面动荡的一个原因可以追溯到选举体制中盛行的直接代表制,该做法使选举出的代表极易受选民情绪的左右。这种情况可通过建立两阶段或多层次选举制度来加以克服,在这样的选举制度中,职业群体将作为主要的中间选举单位。
涂尔干指出,上述建议并不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而是印证了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正常”社会形态的评述。也就是说,职业群体的发展是复杂社会分工条件下的当务之急。
那么,在我们时代的民众组织中,如果完全缺乏职业群体的制度,就会形成一个真空,此事关系重大,很难用语言来形容。我们所缺乏的正是共同社会生活发挥正常功能所必需的整个组织系统……当国家成为人们能够共同生活在其中的惟一环境,人们不可避免地要失去交往、彼此疏离,社会也就因此而解体了。在国家与个人之间,需要有一系列的次群体,这些群体很贴近个人,能够强有力地把个人吸引到群体活动的主流中去,只有这样,国家才能生存下去。我们刚才已经表明,职业群体适于扮演这个角色,而且这个角色也注定由它们来扮演。[31]
[1]马塞尔·莫斯为Soc第一版所写的“序言”,p.32。
[2]涂尔干评论了舍夫勒所著Der Sozialismus,见于“Le programme économique de M.Schäffle”,Revue d'économie politique,vol.2,1888,pp.3-7。
[3]涂尔干指出,这种区分在语言学上也比较明显。“社会主义”这个词语不同于“共产主义”,它起源于近期,尤其是19世纪初,参阅Soc,p.65。当然,马克思知道这一点,但他在两者之间未做出前后一致的术语区分。
[4]Soc,p.68;Le socialisme(Paris,1928),p.44.
[5]Soc,pp.54-55;Le socialisme,p.25.
[6]Soc,pp.71 & 70;Le socialisme,pp.48 & 47.
[7]Soc,p.71.
[8]Soc,p.57.
[9]Soc,p.60;Le socialisme,p.33.
[10]Soc,p.75.
[11]Soc,p.75.
[12]Soc,p.91.
[13]Soc,p.92.
[14]Soc,pp.104-105.
[15]参阅本书下文第274—276页。
[16]PECM,p.213.
[17]“La famille conjugale”,RP,vol.91,1921,pp.10ff.
[18]Su,p.255;LS,p.284.
[19]PECM,p.43.
[20]PECM,p.45;Leçons de sociologie(Paris,1950),p.55.
[21]参阅本书前注(第105页注①)。不过,涂尔干强调指出,在社会与国家之间,并不存在普遍的关系:“社会的种类不应与不同类型的国家相混淆……一个国家的政府体制发生变化,并不一定就会引起社会普遍类型的变化。”这构成了涂尔干对孟德斯鸠批评的一个因素。参阅Montesquieu and Rousseau(Ann Arbor,1965),p.33以及全书各处。
[22]也可以病态形式出现,如德国军国主义。参阅涂尔干对特赖奇克(Treischke)所著Politik的分析,见L'Allemagne au-dessus de tout(Paris,1915)。(https://www.daowen.com)
[23]PECM,pp.73-75;另参阅Moral Education(New York,1961),pp.80-81,涂尔干在书中指出,国家可以“看作人性这一理念的部分体现”。
[24]PECM,p.85;Leçons de sociologie,p.103.
[25]PECM,p.94;涂尔干并非如人们常常认为的那样,对于社会冲突几乎视而不见;如参阅他对孟德斯鸠的批评,后者未能看到“每个社会都包含有冲突的因素,就因为社会逐渐脱胎于旧有的形态,而且朝着未来的形态演进”。Montesquieu and Rousseau,p.59.
[26]涂尔干在“La famille conjugale”一文中讨论了职业群体的作用,该文最初是1892年的一次讲演,讲演内容至1921年才发表(RP,vol.91,pp.1-14)。
[27]涂尔干原计划在写完《社会分工论》之后再写一部具体论述职业群体的重要性的书,但该计划未能实现。参阅《社会分工论》第二版序言,p.1。
[28]“La famille conjugale”,p.18.
[29]DL,p.6;DTS,pp.ⅶ-ⅷ.
[30]PECM,pp.28ff & 103-104;Su,pp.378-382;DL,pp.24-27.
[31]DL,pp.29 & 28.参阅Erik Allardt:“Emile Durkheim:sein Beitrag zur politischen Soziologie”,Kölner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vol.20,1968,pp.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