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天使是否认识物质事物?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1条。
异议:天使似乎并不认识物质事物(res materiales)。
理据1:因为所理解的对象无非是那个理解它的认识者的完满性。但是,物质事物是不可能成为天使的完满性的,因为物质事物低于天使。所以,天使并不认识物质事物。
理据2:再者,理智所看见的只是那些藉其本质存在于灵魂之内的东西,奥古斯丁在《〈创世纪〉文字注》第12卷第28章中就曾经这么说过。但是,物质事物藉他们自己的本质既不能够进入人的灵魂也不能够进入天使的心智。所以,物质事物不能为理智的看见所认识,而只能为认识形体的形象的想象的看见和感觉的看见所认识,物体的形象正是藉着这种想象的看见而得到认识,而感觉的看见则是关于物体本身的。因为在天使中既不存在有想象的看见,也不存在有感觉的看见,而只存在有理智的看见。所以,天使是不可能认识物质事物的。
理据3:还有,物质事物是不可能成为现实地可理解的,但是,它们却可藉并不存在于天使之中的感觉和想象的认识而成为可认识的。所以,天使是不认识物质事物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凡低级能力能够做的事情,较高的能力同样也能够做。但是,在自然的秩序里,人的理智低于天使的理智,而人的理智是能够认识物质事物的。所以,天使的理智更能够认识物质事物。
我的回答是:事物的既定秩序是这样的,较高的存在比较低的存在更其完满,凡有缺陷地、片面地和以多样方式包含在较低级的存在中的东西,都将卓越地,并且以某种程度的全面和单纯,包含在较高级的存在中。所以,在作为万物的最高根源的上帝中,一如狄奥尼修斯在《论神的名称》第1章第5节中所说,万物以超实体的方式预先存在于上帝自身的单纯存在之中。而且,在受造物中,天使最接近于上帝,与上帝最相像;所以,一如狄奥尼修斯在《天国等级论》第4章第2节中所说,天使更全面、更完满地分有了神圣的善。所以,所有的物质事物都以甚至比其自身存在时更单纯、更少物质性的方式预先存在于天使之中,但是,与它们在上帝之中的预先存在相比,它们在天使中的预先存在,方式就多些、而且不大完满。
任何东西,不论它是存在于什么事物之中,它被包含在该事物里,都必须合乎它存在于其中的那个事物的样式。但是,天使是具有其自己本性的理智存在者。因此,就物质事物是藉他们的可理解的种相存在于天使之中而言,正如上帝是藉他自己的本质认识物质事物的一样,天使也是藉他们自己的本质认识物质事物的,因为它们是藉其可理解的种相存在于天使之中的。
答异议理据1:所理解的事物乃是理解者的完满性,因为理解者是藉他自己的理智里所具有的可理解的种相而进行理解活动的。所以,存在于天使的理智之中的那可理解的种相是天使的理智的完满性和现实。
答异议理据2:感觉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而只能认识它们的外在的偶性。同样,想象也不能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它只能认识形体的形象。只有理智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因此,哲学家在《论灵魂》第3卷第6章中说:“理智的对象是事物之所是”[1];理智在这方面是不会犯错误的,正如感觉在适用于它的可感觉的对象方面不会犯错一样。所以,物质事物的本质存在于人和天使的理智之中,就如被认识的事物之存在于认识它的那个认识者之中,而且也不以它们的真正存在为依据。但是,有些事物依照存在的两种方式,或者存在于理智之中,或者存在于灵魂之中;而且,在这两种情况中,都存在有理智的看见。
答异议理据3:如果一个天使能从物质事物本身获得关于物质事物的知识,他就需要通过一种抽象过程使它们成为可现实理解的。但是,天使并不是从物质事物本身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的。他是藉物质事物的现实的可理解的种相获得物质事物的知识的,这些种相是他自身所具有的;就像我们的理智要具有物质事物的知识,就需凭借种相一样,不过,我们是通过抽象而使种相成为可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