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一个天使是否认识另一个天使?

第2条 一个天使是否认识另一个天使?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一个天使似乎并不认识另一个天使。

理据1:因为哲学家在《论灵魂》第3卷第4章中说过,如果人的理智在其自身中具有可被感知的事物的任何一种本性,那么,存在于其中的那种本性就会阻止它认识外面的事物,比如,如若眼睛的瞳孔被染成特定的颜色,眼睛就不能看任何一种颜色了。[2]但是,正如人的理智是为了认识有形事物而设置的,天使的理智也是为了认识无质料的事物而设置的。因此,既然天使的理智在其自身中就具有非物质本性中的一种确定的本性,所以他似乎也就不能认识其他的非物质本性。

理据2:再者,《论原因》第7节中说,每一个灵智(intelligentia),就其是由高于它的事物所产生的而言,它认识高于它的事物;就其是低于它的事物的原因而言,它认识低于它的事物。但是,一个天使不是另一个天使的原因。所以,一个天使认识不到另一个天使。

理据3:再者,一个天使是不可能为另一个天使藉他自己的本质(per essentiam ipsius)认识到的,因为所有的知识都是藉相似性引起的。但是,正在进行认识活动的那个天使的本质与被认识的那个天使的本质是不同的,除非从属相上讲才是如此。这一点从前面(问题50第4条;问题55第1条答异议理据1)所说的看来是非常明白的。由此便可得出结论说:一个天使不会具有关于另一个天使的特殊知识,而只可能具有关于另一个天使的普遍知识。同样,不能说一个天使藉被认识的那个天使的本质认识另一个天使,因为理智藉以认识的那个东西是内在于理智之中的某个事物,而且,只有三位一体的上帝才能洞察心智。还有,也不能说一个天使藉一个种相认识另一个天使,因为种相与被认识的天使并没有什么不同,它们都是非物质的。所以,显然,一个天使是绝对不可能认识另一个天使的。

理据4:还有,如果一个天使确实认识另一个天使,那么,这要么是藉内在的种相,要么是藉一个从事物中抽象出来的种相。在前一种情况下便会得出结论说:如果上帝现在准备创造一个天使,那么,这样一个天使是不可能被现在的天使认识的。在后一种情况下,便会得出结论说:较高的天使不可能认识较低的天使,因为前者并不从后者接受任何东西。所以,看来一个天使绝对不可能认识另一个天使。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我们在《论原因》第10节中却读道:“每一个灵智都认识到那些不会朽坏的种种事物。”

我的回答是:正如奥古斯丁在《〈创世纪〉文字注》第2卷第8章中所说,这些自永恒以来就预先存在于上帝之道中的事物,以两种方式从上帝那里出现,第一种方式是天使的理智,第二种方式是在自己的本性中自存。它们之生育成天使的理智,是因为上帝把他所创造的事物之存在于其自己的本性存在中的形象刻在天使的心智上。众所周知,在上帝之道中,自永恒以来,不仅存在着形体事物的形式,而且也同样存在着一切精神受造物的形式。所以,在每一个精神受造物中,包括形体受造物和精神受造物在内的一切事物的形式都被上帝刻在其心智上。因此,在每一个天使中都存在着被上帝既依据其本性的存在又依据其可被理解的存在刻于其心智之上的关于他的种相的形式,所以,他能够在自己种相的本性中自存并且藉他自己种相的本性认识自己,尽管其他精神本性和形体本性的形式只是被上帝依据天使的可被理解的存在刻在他的心智上,一个天使藉这样被上帝刻在其心智上的种相还是可以认识形体受造物和精神受造物的。

答异议理据1:依据一定的秩序,天使的精神本性互不相同,这一点已如上述(问题50第4条答异议理据1;问题10第6条;问题47第2条)。因此,一个天使的本性并不妨碍他认识其他天使的本性,因为较高的天使和较低的天使两者类似于他的本性,其间的唯一区别在于他们依据自己不同的完满程度而不同程度地类似于他的本性。

答异议理据2:原因与结果的本性并不能导致一个天使认识另一个天使,除非藉着相似,就原因和被引起的事物的相似而言才能如此。因此,如果我们承认在天使里存在着无因果关系的相似,那么,这种相似就足以使一个天使认识另一个天使。

答异议理据3:一个天使是藉存在于他的理智之中的天使的种相认识另一个天使的,他所具有的这一个种相与和他相似的天使之不同,不是就物质存在和非物质存在而言的,而是就本性存在与意向存在而言的。天使自身是一个在其本性存在中自存的东西,但是,存在于他的理智之中的另一个天使的种相却不是自存的,因为后者只具有可理解的存在。正如墙上颜色的形式具有一种本性的存在,但是,在承载这一颜色的媒体中,它却只具有意向的存在。

答异议理据4:上帝使他的每一个受造物与他决意创造的宇宙相称。因此,如果上帝决心创造更多的天使或者更多的事物的本性,则他一定会在天使的心智上刻上更多的可理解的种相;正如一位建筑师,如果他意欲建造一所更大的房子,则他便肯定会打更大的地基。所以,如果上帝想给宇宙增加一个新的受造物,他同样也会给一位天使增加一个新的可理解的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