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 天使是否认识隐秘的思想?

第4条 天使是否认识隐秘的思想?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4条。

异议:天使似乎认识隐秘的思想(cogitationes cordium)。

理据1:因为格列高利在《道德论》第18卷第48节中在注释《约伯记》的第28章第17节“黄金与玻璃不足以比较”时说:“也就是说,在那些被从死亡中站起来的人的真福中,一个人呈现在另一个人面前就像他呈现在自己面前一样,所以,一旦一个人心里的东西被看见,其良心也就同时被洞察。”但是,那些复活者,将像天使一样,《马太福音》第22章第30节中曾经说到这一点。所以,一个天使能认识存在于另一个天使的良心之中的东西。

理据2:再者,可理解的种相与理智之间的关系,就如外形与形体之间的关系。但是,当形体被认识时,它的外形也就被认识了。因此,当一个理智实体被认识时,存在于它之内的可理解的种相也就被认识了。所以,当一个天使认识另一个天使,甚至认识一个灵魂时,他似乎也就认识了这个天使和这个灵魂的思想。

理据3:还有,存在于我们的理智之中的观念,与天使的相像甚于它与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的形象的相像,因为前者可被现实地认识,后者却只能被潜在地认识。但是,正如形体的事物能被天使认识,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的形象也能被天使认识,因为想象是一种形体的官能。所以,天使似乎能够认识理智受造物的思想。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适合于上帝的东西却不适合于天使。但是,根据《耶利米书》第17章第9节:“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的”,鉴察人心,只适合于上帝。所以,天使不能认识内心的秘密。

我的回答是:隐秘的思想能够以两种方法认识。第一种方法是根据效果。在这种方法中,隐秘的思想不仅能被天使认识,而且也能够被人认识;而且,对于天使和人一样的是,效果越多地被隐蔽,要认识它就需要越大的智慧。因为有时候,发现内心的思想,不仅仅单纯藉外在的行为,而且还可藉表情的变化;而且,医生能够仅仅藉病人的脉搏即可知道病人灵魂的一些疾病。因此,天使甚至魔鬼能够更深入地洞察这些被隐藏着的形体上的变化。所以,奥古斯丁在《论魔鬼的预言》第5章中说,魔鬼“有时最熟练地知道人的想法,不仅在人用言语表达之时,而且在人内心里酝酿之时和人用形体上的某种标志来表达之时”;尽管奥古斯丁在《修正》中说过我们不可能说明魔鬼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当思想存在于理智中、情感存在于意志中时,可用另一种方法认识它们;而且,只有上帝能够用这种方式认识理智中的思想和意志中的情感。之所以这样,原因在于理智受造物的意志只服从上帝,只有作为理性受造物之意志的首要目标和最高目的上帝能够在理智受造物的意志里工作;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问题63第1条;问题105第5条)详细讨论。因此,存在于意志中的所有东西和仅仅依靠意志的所有东西,只能为上帝所认识。显然,任何一个人要现实地思考任何事物,必然完全依靠意志,因为一个具有知识习性或内在地具有可理解的种相的人,是在意志上使用这些习性和种相。所以,使徒在《哥林多前书》第2章第11节中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

答异议理据1:在现世的生活里,一个人的思想之所以不能为他人认识,是因为存在有双重的障碍;也就是说,由于肉身的重负,也由于他的意志隐藏着他的秘密。第一个障碍在复活时将被消除,而且,这个障碍在天使中根本不存在;可是,在复活后,第二个障碍却依然存在,天使里存在的障碍恰恰是它。但是,在恩典和荣耀的顶峰,肉身的荣光将会显示内心的品质。用这种方法,一个受造物将能够认识另一个受造物的内心。

答异议理据2:尽管由于天使理智中的种相与他依据其理智的普遍性的大小而具有的等级成正比,一个天使可以认识另一个天使所拥有的可理解的种相,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天使藉现实的思考能够知道另一个天使是如何利用这些种相的。

答异议理据3:野兽的欲望并不控制它的行为,它的欲望服从其他形体的或精神的原因所造成的印象。因此,既然天使认识形体事物和它们的性情,就总是在野兽那里发生的事情即感性欲望常常通过服从某些形体印象而影响野兽的行为而言,天使因此能够认识正发生在野兽的欲望或想象之中的事情,甚至能够认识正发生在人的欲望或想象中的事情。但是,就人的感性欲望活动和想象活动是被意志和理性所推动的而言,天使并不必然认识它们;因为正如哲学家在《伦理学》第1卷第13章中所说,“甚至灵魂的低级部分也分有理性,如服从统治者。”[4]但是,不能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天使认识正在人的感性欲望或想象中发生的事情,他就认识存在于人的思想或意志之中的东西。因为理智或意志不但不服从感性欲望或想象,反而能够以各种方式利用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