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在天使中,是否存在有本性的爱?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1条。
异议:在天使中似乎并不存在有本性的爱(amor vel dilectio naturalis)。
理据1:因为本性的爱,按照狄奥尼修斯在《论神的名称》第4章第15节中的说法,是与理智的爱相对的。但是,天使的爱是理智的。所以,天使的爱不是本性的。
理据2:再者,那些用本性的爱去爱的比自身能动的受到更多的作用,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控制住它自己的本性。然而,天使是不会受到作用的,他们只自行活动,因为他们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已如上述(问题59第3条)。所以,在天使中并不存在有本性的爱。
理据3:还有,每一种爱,或者是合法的,或者是不合法的。然而,合法的爱属于博爱,不合法的爱属于邪恶。但是,博爱和邪恶都不属于本性,因为博爱高于本性,邪恶反乎本性。所以,在天使中不存在本性的爱。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爱出于知识,因为按照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10卷中的说法,除非被认识,否则便没有一个东西会得到爱。但是,在天使中存在有本性的知识。所以,在天使中存在有本性的爱。
我的回答是:我们必须认为天使有本性的爱。在证明这一点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记住:首先出现的东西必然被保存在后于它出现的东西之中。但是,本性在理智之前出现,因为每一个主体的本性都是他自己的本质。因此,凡属于本性的东西都必然被同样保存在诸如具有理智的主体中。但是,每一本性具有某种倾向,这是共同的;这种倾向就是本性的欲望或者爱。我们发现这种倾向在不同的本性中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但是,它在每一个本性中都依据其样式而存在。所以,在理智的本性中,都可发现一个出自其意志的本性的倾向;在感性的本性中,都可发现一个就感性欲望而言的本性的倾向;但是,在一个缺乏知识的本性中,便只能发现就本性之趋向某物而言的本性的倾向。所以,既然天使是理智的本性,在他的意志中就必然存在有本性的爱。
答异议理据1:理智的爱与作为纯粹本性的爱之相互反对和相互区别,是就理智的爱属于一个既不具有与感性的完满相类的东西也不具有与理智的完满相类的东西的本性而言的。
答异议理据2:除了第一活动主体(primum agens)外,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受到别的东西的推动而活动,而第一活动主体则以这样的方式活动着:他无论如何都不受到别的事物的推动而活动。所以,就天使的本性的倾向是为他的本性的创造者放置在他之中而言,在天使之被推动着去活动中,并不存在有任何不适合的东西。然而,天使也没有被推动着去活动乃至他不能自主地活动,因为他具有自由意志。
答异议理据3:正如本性的知识总是真的一样,本性的爱也总是受到良好的控制;因为本性的爱无非是被本性的创造者放置在本性中的倾向而已。说本性的倾向受不到良好的控制,就是在贬损本性的创造者。但是,本性的爱的正确性,确实不同于博爱和美德的正确性:因为后者的正确性使前者的正确性得以完满。尽管这样,关于本性知识的真理属于一类,关于被灌输的或获得的知识的真理则属于另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