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周妓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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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周南》之化[2],此意虽可嘉;空冀北之群[3],所请宜不允。(见《渑水燕谈录》卷一〇、《西湖游览志余》卷一六)
【编 年】
熙宁七年任杭州通判时作。本文《苏轼文集》收入《佚文汇编》卷五。(https://www.daowen.com)
【笺 注】
[1]判周妓牒:见上《判营妓从良》注[1]。
[2]慕《周南》之化:《诗经·周南·关雎》孔颖达疏:“此篇言后妃性行和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二《南》之风,实文王之化,而美后妃之德者。”
[3]空冀北之群:《左传·昭公四年》:“冀之北土,马之所生。”韩愈《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