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业务活动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协会章程和自律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二)对会员之间、会员与交易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三)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四)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五)教育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诚信激励约束机制;
(六)开展交易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督促会员落实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市场宣传;
(七)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督促会员执行国家和行业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八)组织会员就期货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期货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九)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期货业协会具体职责的规定。
【立法背景】
为建立有效的自律管理体系,推动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本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期货业协会的法律职责。
期货业协会的职责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已有规定,具体为:“(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会员应当遵守的行业自律性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自律性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三)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四)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五)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六)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七)组织会员就期货业的发展、运作以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八)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应当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本条相较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如下变化:(1)在先前法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自律管理职责中新增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应当遵守的规则新增“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惩戒手段新增“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移至第一款第一项;(2)将先前法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纠纷调解职责,删除“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保留“对会员之间、会员与交易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移至第一款第二项;(3)将先前法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权益维护职责移至第一款第三项;(4)将先前法条第一款第六项的培训交流职责移至第一款第四项;(5)在先前法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新增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教育职责,并新增要求期货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诚信激励约束机制”,移至第一款第五项;(6)新增第一款第六项的交易者教育和保护职责;(7)新增第一款第七项的信息安全职责;(8)新增第一款第八项的组织研究职责。
【条文解读】
期货业协会的职责主要体现在行业自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会员、宣传教育、内部建设等方面,从而建立有效的自律管理体系,推动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
(一)自律管理
期货业协会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业务活动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协会章程和自律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首先,期货业协会应根据期货法律规范和政策,及时制定和实施行业的自律规则。其次,期货业协会应认真、定期地监督、检查会员行为,督促会员认真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协会章程和自律规则。最后,期货业协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会员或从业人员,给予其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13]
(二)纠纷调解
期货业协会对会员之间、会员与交易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期货公司会员之间、期货公司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期货业务纠纷时,可以提请中国期货业协会进行调解。协会的合规调查部具体受理纠纷调解申请,包括:(1)受理投诉,即受理对协会会员或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2)调查,根据法律法规及协会的自律规则,对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3)根据协会章程及协会的自律规则,对涉嫌违规的期货公司会员进行调查;(4)促进会员经营合规,即根据纠纷调解与合规调查的情况,督促期货公司会员合规经营。
(三)权益维护
期货业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期货业协会是期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应当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地位,并及时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充当会员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培训交流
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为提高期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素质,保证从业质量,期货业协会对期货从业人员就期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期货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此外,期货业协会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组织开展期货研究,推动业务创新,为会员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
(五)教育职责
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和根本保障。期货业协会作为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有义务组织会员学习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期货基础知识及风险教育,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诚信激励约束机制,并教育督促会员认真贯彻、遵守,为期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4]
(六)交易者教育和保护
期货业协会负责开展交易者教育和保护工作,促进协会会员落实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市场宣传。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规范交易者和期货经营机构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制度。期货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确保其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特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不得将高风险产品或服务推荐或销售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而导致客户利益受损。[15](https://www.daowen.com)
(七)信息安全
期货业协会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督促会员执行国家和行业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促进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组织研究
期货业协会组织会员就期货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期货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九)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除上述八项职责外,期货业协会可以根据期货业协会的任务和宗旨、会员的要求以及期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从事相应的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责。
由于协会的自律管理是政府监管的补充,为保证其自律活动符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应当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关联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1] 陈雷:《组织法视野下证券市场自律组织法人治理的完善——以证券行业协会为例》,载《现代经济探讨》2018年第9期。
[2] 陈凤琴:《期货行业协会法律规制研究》,载《商业研究》2003年第8期。
[3] 姚林:《我国期货市场违法行为与法律规制研究》,载《管理现代化》2019年第3期。
[4] 叶林主编:《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88~189页。
[5]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295.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6] 姜洋主编:《期货市场新法规解释与适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17页。
[7]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载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www.cfachina.org/governmentrules/selfdisciplinerules/membermanagement/201603/t20160322_128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8] 叶林主编:《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223页。
[9] 胡茂刚:《我国股指期货三层监管体系的法律思考》,载《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5期。
[10] 《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载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www.cfachina.org/aboutassociation/associationintroduction/associationconstitution/,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11]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295.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12] 《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载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www.cfachina.org/aboutassociation/associationintroduction/associationconstitution/,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5月2日。
[13] 叶萍、陈世伟:《美中两国期货市场监管体制比较——兼论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期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向》,载《浙江学刊》2009年第5期。
[14] 姜洋主编:《期货市场新法规解释与适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82页。
[15] 杨东、武雨佳:《智能投顾中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