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五讲 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

这一讲我想讨论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更确切地说,是阿尔都塞式断裂。它在文化研究理论的创立发展中是如此重要的一刻,我们必须重新仔细地思考它。它代表了现存范式中的一次重大断裂,然而它产生的结果比其所表明的更加充满矛盾。我无意完整地解读阿尔都塞的作品,而只是把他的一些重要立场与我已经在勾勒的文化研究理论创建路线进行关联。因而,对阿尔都塞的解读会受到我自己的忖度与偏见的影响。

我想从他研究的总体架构出发,这涉及我已经讨论过的文化研究的范式与问题式。阿尔都塞作为重要理论家的地位始于一个节点,在这个节点上,非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不仅开始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命题交叉,而且与我提及的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发生相交和重叠。在我看来,阿尔都塞注意到了马克思主义之外的一系列结构主义理论构建方式,并运用其新进展、概念化模式和公式重新思索马克思主义传统内的若干问题:上层建筑的作用、基础—上层建筑隐喻以及经济与阶级还原主义的问题,他将这两股思想之流融汇成一个极具生成性但并不牢靠的复合体。

在某种程度上,他实现这一点是通过试图表明马克思本人是一个结构主义者,这也是我和阿尔都塞有明确分歧的地方之一。如我先前所述,阿尔都塞所指认的那些马克思的研究与思维方式的特征的确是结构主义的,不过仅仅是因为阿尔都塞这样描述它们。在我看来,说马克思的思想开始朝向结构主义问题式的方向发展,这种观点不仅仅是理论推演的成果,也是政治分析的结果。但有一点也千真万确,我在讨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Marx,1978b)时也说过,那里的政治实例分析并未得到充分的阐明与理论化。因此,在我看来,阿尔都塞的以下做法是站不住脚的,他坚持有选择地彻底重建马克思的传统,并单单肯定那些他可以论据充分地证明与非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相一致的那部分马克思作品。我提及这一点是因为,正是这一点使阿尔都塞满腔热情地将马克思的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且认识论的断裂理论使他能够甄别出哪些马克思的思想是真正结构主义的,哪些不是。在区分黑格尔派马克思与后黑格尔派马克思、人本主义马克思与反人本主义马克思的争论中,真正关键的是阿尔都塞对于前结构主义马克思与结构主义马克思的区分。

我对阿尔都塞的解读会聚焦在他的一些要点上,以判定他的研究是否以及在何种意义上基于马克思的研究,并在何种程度上涉及应当得到承认的新思考模式的引入。我这么做不是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的纯粹性,而是试图清晰地识别文化研究理论的脉络和影响来自何处。我已经说过,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与上层建筑表述无法给出令人信服又合乎需要的理论化解答,因而人们不得不到马克思主义问题式之外的地方寻找替代性的概念。至于在那之后他们是否选择回归马克思主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跳脱到马克思主义之外的事实。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我们会看到这种把不同理论传统进行合并所产生的实在而深远的理论结果,我们还应该认识到一系列思想脉络的存在,这些脉络反映了作为独立学术传统的非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连续性和持久性。比如,我认为将福柯的思想视为主要产生于和马克思主义的论战中是错误的。尽管他的确有这样的论战,但他的思路清晰地植根于法国知识分子的理论化模式和对于诸如科学史等的实际考察中,有其自身的思维模式的持续性。

这些反思的重要性在于看到它们将论战的形式转换为结构的马克思主义,因而问题不再聚焦于某一特定文本是否属于“真正的马克思”,由此它们得以跻身马克思主义正典之列。这种通过回顾将传统封印,并把其与特定的文本和立场进行缝合的做法通常将作者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例如,普兰查斯(1973)在《政治权利和社会阶级》(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Classes)中就力图以最正统的方式提出最异端的命题,呼吁就“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看法是什么”达成一项并不存在的共识。我认为,通过声称某一观点已经存在于马克思思想中,进而掩盖其实际路径,将理论演绎乔装成文本解释,这样的做法无济于事。这也是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Reading Capital)(Althusser and Balibar,1970)中运用马克思思想的方式,《读〈资本论〉》不是我最喜欢的阿尔都塞的著作;这也是普兰查斯及其他理论家运用马克思思想的方式。确切地说,我们得把他们的研究视为是在理论化和概念化阐释方面所做的努力。

某种程度上,阿尔都塞这样做的目的是运用前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概念重新对马克思实践的结构主义进行理论化演绎。这种做法逐步深化,终于在他解读《资本论》(Marx,1977)时变得显而易见,即产生了结构主义的马克思。正是这进一步的举措使得马克思的“结构化”凌驾于其他任何马克思的思想特质,我把它称为马克思结构主义的“强化”。我已经提到了一些阿尔都塞运用结构主义的概念和术语阐明他观念中隐性的马克思结构主义的方式,他认为这样的演绎不是在理论层面,而是在实践层面进行的。这种做法是在思考不同生产方式的差异时,将每种生产方式概念化为一种结构主义的组合。也就是说,有了生产方式中的诸要素,我们通过不同的组合规律将各种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进行组合,就可以得到比如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种想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虽然高度还原但十分有用的抽象公式,让我们能够在理论层面对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差异展开思考。我会介绍阿尔都塞重新解读马克思所产生的丰富成果,也会指出他走向极端的时刻,那时,他炽烈的热情遮蔽了马克思许多重要而复杂的洞见。我将在以下三个大范围内展开论述:主体的问题、社会形态的性质和决定论理论。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则留待下一讲。

阿尔都塞解读马克思时重点关注的其中一个最富争议、最重要、而且我认为最有道理的概念就是“主体的去中心化”。正像我之前讲过的,针对主体和历史的关系,马克思的许多论述都是为了说明,尽管可以认为是人创造了历史,但他们并不是在自己所选择的历史条件中完成这一切的。无论是否愿意,人们总是被安置或定位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而,自写作早期起,马克思就坚持主体去中心化的观点。不管是探讨哲学还是人类学的人本主义,他每个阶段思想的中心都是摆脱完全具有施事性的历史主体的观念。虽然“人创造了历史”或“人通过实践创造了世界”这样的观点在一些特定的文本——比如《德意志意识形态》(The German Ideology)(Marx and Engels,1970)——中得到强调,但是这种观点总是从属于一个更大的理论计划,即主体的移置。这样的思维方式和一些结构主义的概念与思维模式之间具有令人吃惊的相似之处,并且拥有一些相同的效果。它与列维-施特劳斯对“人”的废黜异曲同工,也使得马克思分析的首要对象定位在关系与结构上,而不是作为施事者或主体的人。也就是说,《读〈资本论〉》的成果之一,就是认识到我们可以将社会关系与生产方式视为无主体的过程(一个细思令人震惊的命题),这一命题不仅根植于非马克思主义的结构主义,也根植于马克思自己的思想。阿尔都塞从结构主义术语库中提取了一些术语,并生成一些必要的概念来表述这一论点。因此,当阿尔都塞说阶级不过是承担社会关系的当事人,这和马克思关于阶级是被放置在社会关系中的观点并无太大差别。通过一系列与结构主义同源的立场,阿尔都塞建立了关于当事人与结构之间关系的理论。这样呈现出来的马克思实践的主体去中心化理论类似于讲话者受制于语言规则的语言学命题,也类似于列维-施特劳斯关于神话编造者被嵌入神话话语的观点。

这确实是《资本论》论述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关系的常见方式。如果没有对于人类实践的决定性质的强调,就不会有《资本论》。尽管人类实践维持社会结构,但是这些实践受到结构的定位与约束,进而,这种结构层面的关系自身就成了科学分析的对象。然而,我说过,还有一点也千真万确,即,我们得知道《资本论》中的分析是在高度抽象的层面上展开的。而阿尔都塞使用结构主义的概念重新解读马克思的表述,并且区分了其中结构主义与非结构主义的要素,这种做法的结果之一就是将特权给予了这种高度抽象层面,而这种抽象层面更容易和非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运作层次进行拼接。

我要提醒你们,之前我举过的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可以说明未能识别《资本论》中不同的抽象层次会导致的问题。作为一本理论著作,《资本论》多数时候是在被马克思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结构的规律与趋向这一层面展开论述的,而不是侧重于确定某些特定的阶级。当马克思在这一抽象层面进行分析时,他认为生产方式的矛盾跟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的客观矛盾有着密切联系。但是当探讨阶级矛盾时,他则从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方面将其具体化。因此这两种矛盾并不重叠。鉴于在不同社会中生产方式有不同的组织形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与特定生产方式的客观可能性相关,这种矛盾隐含了阶级的意蕴。然而,我们不能把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还原为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更不能将其简单地还原为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实际上,在马克思描述社会形态中的矛盾时,这些是三个不同的抽象层面。它们之间相互关联;似乎可以相互嫁接。但是却不能被还原为彼此;它们之间不能被简单地画等号。我们可以把不同阶级之间的政治与经济冲突看作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上演和最终化解的表现形式。

阿尔都塞以特定的方式将马克思思想结构化的后果之一就是将绝对特权赋予最高程度的抽象层次。这一层次与另一个抽象层次高度一致,即结构主义能够将特定文化或社会形态的复杂性还原为一个简单的组合或深层结构的抽象层次。然而,无论是分析某一具体的复杂社会形态还是特定的政治和历史时代,仅停留在这样的层面是不够的,因为我们此时所应对的问题不完全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层面上产生的。即使是在《资本论》中,当运作于最高抽象层面的主导话语聚焦于某个更加具体的历史事件时,它也会转移到另一个抽象层面。那时它不仅会提及阶级,甚至还会提到阶级中的不同派别。我们发现,在讨论生产方式的产生与变化时,它会采用不同的表述方式,此时在探讨生产方式的抽象层面上被排除在外的一些因素被给予了更大的比重。

例如,马克思对同一件事给出了不同抽象层次上的两种表述版本。在一个版本中,他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绝对剩余价值向相对剩余价值的转变;在第二个版本中,他将英国工厂法视为历史性时刻,从此劳动剥削的程度开始受到限制。工厂法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通过遏制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定趋势,它们使工人运动中的人们现实获益;另一方面,吊诡的是,它们使资本有必要从追求绝对剩余价值转向追求相对剩余价值的替代性方案。第一种高度抽象版本需要在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的规律内部描述其分支形式,因而是从剩余价值的形式本身进行表述;而第二种低度的抽象层次则要求对英国社会中从一种形式的剩余价值过渡到另一种的实际历史过程进行分析。对同一过程的这种分析就需要涉及决定的层次、政治机构以及跨越阶级界限的那些群体(比如,事实上工人无产阶级得到了资产阶级成分的支持,确切说是家长式贵族的成分)等等。

现在我们再回到主体的问题,就会发现,马克思立场中有些模棱两可的表述被阿尔都塞当作前结构主义的成分而加以拒斥,但这些表述是在不同的抽象层面进行话语运作的结果。很明显,对马克思而言,在高度抽象层次中发挥作用的见解是:人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而在低程度抽象层次中起作用的观点则是:人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后一种观点也不意味着回到人本主义的主体,因为它绝不认为作为生产当事者的人类可以透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看到最终结果。不要忘了,那些工人运动成功限制了延长劳动时间的绝对剥削形式,却意外造成资本主义步入以占有相对剩余价值为策略的另一阶段,这肯定不是工厂改革的本意。所以,马克思关于人的能动性的观点是很明确的,正是人书写了自己实践的结果与作用。但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由于在不同的抽象层次上会有不同的话语,因此,严格的结构主义意义上人作为社会关系承载者与承担者的主体观是否成立就要视情况而定。

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概念框架进行深刻反思的第二个主要领域是在时间和空间意义上社会形态的性质问题。我想从阿尔都塞的反历史主义谈起,这一点在许多方面都引发了重要且持久的问题,比如马克思的进化论模式思想,历史主义者马克思,以及黑格尔哲学对马克思早期、中期和后期思想的影响。当然,阿尔都塞正确地指出,马克思在成熟期的作品,尤其是《资本论》(不过我还是要说这并不是《资本论》中唯一的话语)中进行分析时,基本上采用并强调了共时模式——而非历时或过程式模式。《资本论》并不关心历史漫长的发生顺序,而是关注我们如何在概念上对那些漫长的演化路径进行打断和划分,从而辨别特定的历史阶段与形势。不论在话语的哪个抽象层面,马克思都对这种被阿尔都塞称为“断裂”的非连续性很感兴趣。阿尔都塞正确地看到了这种反对以特定方式将社会总体概念化的关注点。阿尔都塞反对在E.P.汤普森和雷蒙·威廉斯的作品中流露出的表现总体论思想,进而将总体概念看作是一个必然且不可还原的复杂结构。阿尔都塞认为社会形态并不是充满同一性与一致性的构造,他指出,马克思总是指出差异与特殊的重要性,这些差异和特殊能使任何试图把总体打造成简单连贯整体的努力化为泡影。还原论的历史主义总体论要么从哲学层面抽象的“人”出发,要么从肯定历史实践中的人出发,阿尔都塞认为这是不可取的,相反,我们应当在某种意义上将社会总体视为必然的、有着复杂构成的整体,既不能把它还原为人本主义,也不能将其还原为历史主义。

我觉得阿尔都塞说得没错,不过,他的重点过于单一,不免片面。尽管马克思强调他的理论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和趋向,这不代表马克思主义不需要考虑到资本主义并不是经济生活的内在组织结构,它会不断变化,而且这种特定的生产方式受制于具体的历史条件的影响。阿尔都塞仅仅关注《资本论》中的重点理论,停留在最高层次的抽象上,因而,他和比他立场更强硬的追随者们将马克思思想中合理的反历史主义成分改装成反历史主义基本立场,似乎我们真的可以抛弃历史的观念一往无前。这显然并不符合马克思的问题式。

阿尔都塞在反思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时使用的第二个结构主义概念是“层次”(levels),他试图将历史时间中过程式的社会关系移置为一种空间模型。语言也可以如此理解,只要认为它在两个层次上同时运作:一个是感知表象层次,或者说我们实际的言语行为;一个是形式结构层次,从这种结构中可以派生出无限多的言语行为。阿尔都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使这个模型更为复杂,提出社会形态中包含若干层次: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形式。我还要指出,阿尔都塞将马克思论述中未被理论化的设想建构为理论形式,这种做法是有价值的。我们可以区分以下两点,一是阿尔都塞使用层次概念的方式和他所指认的特定层次,二是他试图通过识别对象概念区分实践的不同形式的做法,这后一点十分重要。例如,我们可以认为政治实践的特殊性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它的对象概念是权力集中于国家。尽管政治实践并非与其他实践活动截然不同,但它的具体对象确实可以把它跟意识形态实践区分开——意识形态实践活动的对象概念显然是表征系统。当然,没有哪种政治实践活动可以位于意识形态范围之外,正如意识形态实践活动也不能与政治实践(还有经济实践)没有瓜葛。同样,我们可以说经济实践主要与改变物质事物有关,跟以劳动改造物质对象有关,而这些物质对象自身也是物质劳动的产物。但是,不能说这样表述就代表我们把经济实践认识透彻了,因为我之前说过,生产并不是分析经济关系的唯一必要范畴。至少,生产不包含消费和交换关系,我们还应该指出,经济实践不能离开政治和意识形态实践而单独存在。虽然它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出于分析的需要,我们还是有必要区分不同的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强调通过特殊的方式作用于不同的对象概念。

我认为,阿尔都塞借用结构主义的层次概念并将其正确地应用于马克思思想,进而区分不同实践的特殊性,产生了实在的理论成果。以此为基础,我们可以说,《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是一部描述一系列历史事件的著作,它虽然承认经济与意识形态的决定因素,但主要还是聚焦于政治领域。这也是它以我提到过的方式把生产方式插入其话语的原因。当然,这种分析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比如,在论述时突出对法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即使很明白在那一历史时刻,拿破仑的观念以及各种政体的出现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条件,但并不对其特别关注。每种条件都在远远超出于阿尔都塞的层次概念所示的意义上发挥自己特定的作用。不同的话语表述会突出强调不同的要素:政治的、经济的、意识形态的或者生产方式的——我还是要把生产方式与经济区分开。因此,层次概念能帮助我们理解建立和把控不同文本与话语的方式。但是,我还要说,我并不赞成阿尔都塞划分层次的界限,这些实践层次之间以及内部存在的复杂差异无法被归入阿尔都塞的四个层次中。

阿尔都塞反思马克思主义并有所建树的最后一个主要领域是决定问题,尤其是力图以非还原的方式思考决定论。我之前已经说过,这是一个引发广泛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只是单纯从马克思本人和他的理论化遗产中去寻找答案确实是不够的。当然,这并不会降低他作为理论家的重要性,因为这种重要性并不取决于他必须无懈可击。恩格斯在书信(Marx and Engels,1934)中指出并承认,这是马克思思想中一个困难重重的领域,不过,阿尔都塞正确地提出,恩格斯未能找到替代性理论方案,未能找到在表述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以及社会形态中不同实践之间的关系时不落入经济还原论窠臼的方案。对此,阿尔都塞不仅说明了传统阐释方式的不足之处,而且提出了以“多元决定”(overdetermination)与“相对自主性”(relative autonomy)概念为代表的新思考方式。第一个概念“多元决定”在《保卫马克思》(Althusser,1970)和《读〈资本论〉》中都有提及,其系统性表述则是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Althusser,1971b)与《弗洛伊德和拉康》(Althusser,1971 a)中。该术语来自于弗洛伊德,后有雅各布森等语言学家们将其挪用至语言分析领域。多元决定和一系列概念相关,包括弗洛伊德著作《梦的解析》(Interpretation of Dreams)(1938)中着力描述的凝缩与移置。弗洛伊德提出,人的想法、症状或梦的象征可能是一系列不同的意义链条凝缩的结果,其意义不像象征的呈现方式那样一目了然。它也有可能是多股精神力量被移置的表现,这种表现被投入象征符号中,其表达意义的方式和那些精神力量通过象征指涉的话语表达意义的方式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一个人反复梦到一个象征,精神分析师不能把单一的无意识成分或过程当作象征的意义或指涉。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被多元决定的,即同一象征在不同层面上被多种话语所决定。

当然,鉴于阿尔都塞声称真正的马克思是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他需要到马克思主义作品中去寻找这种观念,需要把这种概念缝补或缝合进马克思主义传统。于是,他找到了列宁对1917十月革命的论述,该论述否定了革命仅仅是生产方式矛盾的表现,认为决定它的因素还包括前线士兵得不到鞋子以及俄国社会的整体结构濒临崩溃等。因此,革命的发生部分是因为最深层的结构变动,部分是由于偶然因素。实际上,列宁总结说,伟大的历史断裂通常都凝缩了这两种层次的决定要素。此外,阿尔都塞还在毛泽东理论那里寻找合法性,毛泽东区分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将特定历史事件看作是各种不同矛盾作用的结果。最后,阿尔都塞还诉诸马克思和列宁对于政治经济关系的一系列讨论。毛泽东也曾重新运用这一论点来指出,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与政治历史阶段中,那些不可被直接归于生产方式的实践也可通过某些方式占据统治地位。基于这一点,阿尔都塞提出,中国社会的改变可能正是通过政治而非经济占据统治地位而发生的。而这一概念经过阿尔都塞的运作,改头换面以诸如移置之类的结构主义术语重新登场:即经济领域通过政治与意识形态事件,或者以表现为政治与意识形态事件的方式发挥作用。

阿尔都塞引入的第二个与多元决定密切相关的概念是不同实践的相对自主性,这也是一个引起广泛争论与质疑的领域。对于相对自主性概念最直接的批评就是,归根结底,它对不同实践关系的表述甚为模糊,在理论层面可谓益处不大。不过,如果我们仔细思考,它确实在着手解决特定的实践、事件或矛盾的特殊性问题。首先,它提出,实践的现实内容并非由该实践之外的经济领域所规定。实践根本不是一个空洞的外壳,其实质由表现或再现于该实践外的经济领域的内容所保证。这就是自主性的力量。但是,为什么是相对自主呢?怎么不直接说自主就行了?相对的力量在于,它否认这些实践可以脱离社会生产方式的结构性作用。虽然每种实践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它们不能跳出社会关系的结构和作用之外。那么这种特殊性包含什么意蕴呢?在某种程度上,它包含这样的事实,即每种实践都有自己特定的形式,和其他实践以及与实践相关的制度有着自身特定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它的特殊性由一个事实所规定,即它对某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再生产或非再生产起着现实层面的作用,这些作用不能通过还原至生产方式从而被规定或保证。因此,任何实践的特殊性和它特定的作用都跟社会形态通过经济生活得以组织的方式有关,但是它的内容、时间性和变化不能从经济领域直接读取或者衍生出来。以这种形式,相对自主性概念试图在承认多元决定的结构性作用的前提下宣告与还原论的决裂。一方面,它肯定真正的特殊性,用“自主性”一词来表明我们分析的实践与事件具有现实的作用,这种作用不能被还原为由生产方式归于它的作用;另一方面,这种方式可以被用来思考特定实践与生产方式的再生产之间的关系问题。

令人遗憾的是,阿尔都塞对这一概念的详细阐述,尤其是对最后一个问题的概念化运演却再一次强化了其结构主义的边界,因为他最终断言,所有实践、事件和矛盾的内容保证在功能层面与生产方式相一致。归根结底,发生的一切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表现,而且在确保生产方式的有效再生产这个意义上,它们与生产方式相一致。因此,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一文中,他虽然否认了意识形态是生产方式的简单反映,但他赋予意识形态一项特定的功能以服务于生产方式,即再生产社会生产关系。因此,鉴于在思考过程问题时他依据的是经济基础的“最终决定作用”(Althusser,1970,p.111),那么意识形态在相对自主性的自由之地上徘徊一阵子之后,最后必须被缝合或复原到生产方式中去。因此,最终,他对意识形态的论述还是功能主义的。他虽然赋予不同的实践与矛盾独立于经济基础发挥自己作用的能力,但是却断言,最后它们所能做到的不过是确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有效地进行自身的再生产。

我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有后一步,使其不可避免地滑入功能主义的领地,或者为什么后者是相对自主性的内在特征。我们可以认为,特定矛盾在任何层面的解决,其结果不能以生产方式为依据,也不能从生产方式中得出,而是远远位于生产方式领域之外。它们存在的条件不能被认为直接与生产方式相一致。比如,政治决议可以限制生产方式。马克思对于英国工厂法的讨论就是这种历史事件的典型例证,在这一事件中,阶级(而且不是统治阶级)使用改革的理念与实践对生产方式的特定趋势设定限制。值得一提的是,这种限制发挥作用的方式跟资本与资本家在意识形态层面认识自己利益的方式背道而驰。结果,资本家们拼命抵抗。这种限制发挥了结构性的作用,使得生产方式从一种发展路径移置为另一种,尽管这一结果超出了当时情境中当事人的行动与可理解性范围,但这样的事实本身就是政治斗争得以解决的方式所发挥的作用。不过,这不是能动性甚至不是可理解性的事情,而是结构的作用,它能够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节奏并改变它的机制。在马克思主义中还有其他的例子:比如,在探讨不同法律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它们与各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联系时,恩格斯将法国与德国的情况进行对比,在法国,特定的法律体系对于正在进行的再生产及生产方式发展行之有效,在德国则不然。

因此,不管是在经济作为联系与解决的唯一最终原则这一直接传递意义上,还是在所有实践都必然与生产方式自身再生产能力相联系而发挥作用这一更普遍的意义上,我都不认为相对自主性需要复原到经济的最终决定中。我倾向于认为,阿尔都塞的相对自主性概念是一项虽不稳妥但十分重要的理论进展,一次虽显薄弱但非常有用的概念化运演。此刻,尽管我知道它置身于逻辑与理论层面的责难中,我还是不想放弃它。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遭遇的问题正是不假思索接受功能主义的结果,在那里,意识形态总是有效服务于或者被复原到生产方式的支配地位,因为那里没有矛盾的容身之所,也就没有矛盾的可能性,具体的斗争现实更是连个影子都找不到。为了应对那些认为自身意识形态立场在矛盾场域中可以发挥现实作用的人们所提出的现实质疑,阿尔都塞才在文中添加了关于斗争可能性的脚注。原文中关于斗争与矛盾概念的缺场是“再生产”概念面临的危险之一。不论是否在马克思主义的框架内进行思考,这种“再生产”概念都把我们引回到那种没有争议、没有矛盾的方式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形态总是以这种方式在基本的结构和组织中反复地生产自身。

在《读〈资本论〉》中,阿尔都塞针对非还原的决定论问题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我认为这个方案在理论层面更具说服力和内在连贯性,但是却不太有效。结构因果论涉及与我们之前所见类似的结构主义的强化,只不过这次强化的对象是多元决定概念。在多元决定概念中,以公开方式轮番上阵的各种矛盾与实践突然被归入它们固定的层次中,这些层次不再相对自主,而是具有很大程度的绝对性。尽管它们有不同的时间性,矛盾也有其自身的源头与不同过程,但是最终经济决定哪个层次占主导地位,这一事实规定了那些实践与矛盾跟经济基础的最终决定之间的关系。于是,经济只是通过决定哪个其他层次上的实践在实际中占据主导地位来发挥决定作用。由此,继列维-施特劳斯之后,阿尔都塞将多元决定概念所描述的作用移置(比如从经济的移置到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转变为不同实践之间等级关系的结构主义模式。经济的决定只是一种决定等级秩序的形式运作,而那三个层次的实践——意识形态的、政治的、经济的(尚不清楚生产方式是否包含在此组合中)——都保持着相当自由的浮动状态,无论哪个层次占据主导地位,都具有更大的独立性,并形成自己独特的行为与作用机制。

结构因果论确实比相对自主论更具连贯性,它体现了完美的结构主义阐释法的优雅性与简明性。但是它无法解释经济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它如何能做到把主导权分配给,比如说宗教,然后又把宗教搁置一旁,转而将另一实践推上宝座。认识特定历史事件或时期的问题也被并入这个模式,此处的决定论纯粹是形式上的,是一种模式的决定论。因而,虽然这个模式在思考决定论的问题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是通过强化结构主义的边界,它似乎用理论模式的形式自主性取代了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而这也将我们引向阿尔都塞的理论实践概念。(https://www.daowen.com)

阿尔都塞对理论的理解始于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分。这个对阿尔都塞至关重要的区分,部分程度上产生于他试图为“科学”马克思的存在辩护并找到分界的起点,部分程度上产生于他阐明并反对一些理论模式的努力中,那些理论模式一方面造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产生了对他来说不充分的马克思主义版本。也就是说,理论实践概念的接合反抗非结构主义的理论模式。它反对经验主义立场,经验主义主张通过对经验层面观察到的实例与范例进行概括来建构理论;它也反对历史主义立场,历史主义主张理论是社会形态中现实关系发展的结果,因而不同的社会形态会产生不同的理论范畴系统。这种区分在《读〈资本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述,并引出了以下观念,即存在一种特定的、实际上完全独立自主的理论实践。

阿尔都塞认为他的理论实践概念基于马克思论述方法论的文本: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所写的1857年《导言》(Marx,1973)。不过正如他对待马克思的其他文本与观点的方式一样,阿尔都塞将马克思的理论模式进行了结构主义式的强化。在1857年《导言》中,马克思提出了关于理论尤其是非经验主义理论化模式的重要而清晰的纲要。他否定以下观点,即我们可以从观察现实世界的一系列现象出发,将其分门别类,进而得出用来思考它们的理论范畴。相比之下,马克思认为,如果我们选取经验历史现实的一个侧面,那么我们要解释的这些不同现象起初在我们的思想中将呈现为一团混乱,充满了不同的阐释、定义、历史暂时性等。在我看来,阿尔都塞正确地指出,马克思坚持认为只有当我们带着属于理论范式中明确提出的概念进入那看似天衣无缝的现象之网(这现象之网正是汤普森和威廉斯的起点)时,我们才能够建立关于现象的理论。我们要认真打磨与经验材料相关的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经验材料分解成适当的形式,以便建立充分的概念与理论。这是必要的抽象,也如马克思所言,是头脑可以运作的唯一方式。头脑的运作不外乎就是制作、使用和改进概念系统,使其能够深入历史现实厚重的经验主义表象深处,并产生马克思所说的“思想具体”(1973,p.101)。思想具体不是我们开始时遇到的经验材料,而是在更多层面上添加了决定要素后,我们在话语试图运作的任何层面都变得更加具体,于是那些材料在概念层面被得以阐明。正是以这种不可否认有些粗略的方法,马克思在把它跟社会关系相接合的情况下思考理论的重要性,这与那种认为首先正是概念范畴产生了社会关系的黑格尔哲学思维方式截然相反。

阿尔都塞的理论实践概念充分地关注理论建立伊始的时间,并主张有必要跟概念产生的经验社会关系决裂。然而,理论实践的独立自主性意味着其又滑向了理论范畴产生社会关系的立场。于是,在很大程度上,起初要解释的关于概念系统与社会现实的关系问题被归在了从属于理论概念之间关系的次要地位。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转向认识论的形式,概念与理论系统得以建立,而这种概念化与理论化反而比解释社会与世界的能力更加享有特权地位。在那一点上,我认为这样评论阿尔都塞的理论概念也不无道理,即他的理论概念及其他概念在对马克思思想进行结构化阐释的过程中,拣取发展了一些我们之前没有看到的重要思想,然而却通过强化的结构主义概念化的方式,走向了本质上的唯心主义立场。

那些曾经运用阿尔都塞理论的人尤其符合这一走向。阿尔都塞对于未能认识到确立理论体系之时的特殊性与重要性的常见理论化形式提出严厉的批评,而许多人则用这一论点大做文章,直至主张理论或话语产生现实。对于这些理论来说,理论或话语产生现实的机制或许各不相同,但有一点不变:正是概念、理论与话语范畴产生了现实;这些范畴(以及它们真正产生的东西)与实际的历史存在之间则隔着难以闭合的鸿沟。这也是许多当代话语理论所采取的认识论立场,我认为它所产生的理论构想在重要层面上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下一讲我还会涉及这一问题。当然,我不会荒唐地说1857年《导言》充分正确地表述了理论与现实的关系;其中还有许多空缺与问题未能纳入确立理论体系的理论中。但是,我想说,《读〈资本论〉》中提出的独立自主的理论实践已经滑到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式之外。从认识论层面来说,马克思主义在某种情况下确实不得不思考的那些理论的新进展与概念或许比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能找到的那些更加实际与充分。然而,只不过这些理论阐述与马克思著作中的阐述(不论是马克思对概念化的说明还是他对理论的运用)迥然不同。

不管我们与马克思主义的关联如何,在思考文化或文化理论的论争时,我们都不可能置身于阿尔都塞理论介入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之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领域中的大多数人都属于后阿尔都塞主义者,必须考虑理论问题式中已经产生的断裂。阿尔都塞改变话语走向,转换术语系统,分解概念制定形成的过程,从而发掘出隐藏在马克思话语中的人们不曾留意的秘密。迄今被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对于黑格尔哲学、历史主义、经验主义及本质主义的异议最初正是由他提出的。不管他的研究是出于崇拜进行的挖掘,还是试图寻找“真正”马克思所做的努力,这些研究产生了真正的变革。阿尔都塞正确地指出,把马克思规定为历史主义者与人本主义者是对马克思严重的歪曲与贬低。虽然他运用的许多概念并非出自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式,但通过这一系列的概念,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一些理论阐述进行了说明,把马克思话语中的某些部分与其他部分进行区分,并将其转变为更具理论严密性的表述立场,他指出,这些立场在马克思那里不一定被清楚表明,但确实以某种模糊、混乱与非理论化的方式存在。在任何人看来,这都是一项重大的理论贡献。这些概念的声音余音绕梁,我们即使看到其逻辑上的非纯粹性,却仍然禁不住久久思索回味。这是一种断裂(break),不是从意识形态到科学的断裂,而是从“不怎么好的思考”到“更好的思考”的断裂。

然而,在阿尔都塞式断裂造成的结果中,上述的正面成果有多积极,其负面后果就有多消极。阿尔都塞公然在马克思主义问题式之外选取了形成于其他话语领域的概念,并将其运用于马克思的问题式和话语中,他试图从这种全新的理论化视角理解马克思的话语,并对马克思思想中的问题式要点给予极其正面的重新说明。我们得承认,他不断进行建构的结构主义马克思形象不过是他自己的产物罢了。我一再强调阿尔都塞所指认的马克思实践的状态中存在的结构主义强化,我认为这种结构主义强化从《保卫马克思》到《读〈资本论〉》得以逐渐明显地表现出来。此外,阿尔都塞的论述能够奏效,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制造一种马克思主义的护身符,这样理论上的争端便可以通过将其定位在“真正”马克思或者“虚假”马克思的立场而得以解决。他理论的运作是通过认识论层面决裂的划分,即把马克思的思想划分为黑格尔派的和非黑格尔派的,前结构主义的和结构主义的。它不光是一种不恰当的文本解读方式,在认识论层面的问题式的纯粹性方面,它也绝对不是一种充分的理论化构想,因为它否定了那些艰辛却必要的斗争,即为了在“好的和坏的观念”之间,或者更常见的,在“不怎么好的”与“更好的”以及“相当不足的”与“无药可救的”观念之间拼出一条路而进行的斗争。通过将理论还原为内在观念系统的连贯性与文本特权问题,阿尔都塞给理论主义创造了机会,理论主义把特权地位赋予逻辑与认识论的严格性,不惜以牺牲思考思维如何与社会关系相联系的难题为代价。阿尔都塞主义哲学创造了以几乎牺牲一切为代价换取理论严格性的话语,创造了基于绝对的非此即彼的学术研究的观念。如果你论述时没有一系列充分正确说明的概念,那么你在理论上只能是一头雾水。如果没有规定一套理论装备,那么对任何现实事件与区域的研究只能得到虚假的具体。要么你在完全的结构主义场地中建构理论,要么你还停留在人道主义、经验主义与本质主义的地带。这似乎在被E.P.汤普森叫作“思想监控”的领域内形成了理论恐怖主义的时刻,也吊诡地为危险地退回到经验主义制造了可能性。对于那些无法恰当思考的人来说,若要继续研究,他们似乎别无选择,只能撤出多元决定与相对自主性这种艰深的领域,转而从事具体经验的研究。即使不能将复杂矛盾的关系进行理论化,有些人还是将福柯或葛兰西的理论作为返回具体领域的依据。

很遗憾,正是阿尔都塞的理论主义虔诚和理论政治的中心地位产生的特定影响,使得汤普森(1978)形成了《理论的贫困》中的观点。那时,有许多人与阿尔都塞主义进行斗争,成功脱离深陷其中的危险,同时他们反对像汤普森那样以完全反理论的方式复兴理论,他们也像我一样强烈反对汤普森的以下做法,即试图否认阿尔都塞主义哲学的存在及其著作,否认一种真正的突破已然产生。汤普森实践呈现的是最极端的阿尔都塞主义哲学的镜像,它与阿尔都塞立场正好相反。同时,它恰恰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论战:恐吓人们离开一定的理论空间,告诉你:如果你在阿尔都塞的论域中进行思考,那么你就真是个斯大林主义者!在汤普森看来,阿尔都塞主义哲学(及其后果)不允许人们对任何经验现实进行表述,在某种程度上,这保护了阿尔都塞理论,因为如果它允许人们跟具体的社会现实打交道,人们会发现它是错误的理论。汤普森的彻底拒绝引发了许多人反抗阿尔都塞主义哲学,反抗那些他们本可以从中受益并加以运用的思想。倘若不是因为如此不屑一顾的态度,《理论的贫困》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为倒退的文本。

那并不是《理论的贫困》成为现在这样的唯一原因。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或公开或沉默的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是汤普森而不是其他人对阿尔都塞发起进攻并描绘他的理论镜像。1956年赫鲁晓夫于苏共二十大上揭发斯大林主义并试图确定非斯大林主义共产党传统,后来,匈牙利革命爆发,在此之际,汤普森选择与共产党的斯大林主义决裂。他会说他在和平时期所从事的工作,即探索在铁幕两边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形式的可能性,不过是早期左派工作的延续。1956年之后,拒绝与斯大林主义传统决裂的欧洲政党之一就是法国共产党,它成了西欧最具斯大林主义风格的政党,而该党的核心知识分子成员之一就是路易斯·阿尔都塞。

汤普森1956年的决裂是打着人道主义、人道主义马克思、历史主义马克思、政治能动性的马克思等名义,这些也是他作品中的典型变化特征。对于历史主义者和历史学家来说,令他们不能接受并深感冒犯的是阿尔都塞将主体去中心化的尝试。毕竟,《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ompson,1963)全部的工作正是要恢复“人”(主要是男人)的地位并为之代言,那些人的能动性与斗争在既定的历史与过去的叙述中遭遇了忽视,而他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为他们所做的见证。因此,汤普森费尽千辛万苦创作了《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却被人用另一种语言(尽管不是在另一抽象层面)告知,他笔下的织袜工和工匠激进派不过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承载者与承担者,这种社会关系早在16世纪的某个时候已经在静候他们了,这样的模式对汤普森的研究范式的确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破坏。

汤普森围绕左派运动与政治的工作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初,不过之后《新左派评论》转变了方向,他将其视为早期左派关于人道主义共产主义与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工作被打入冷宫的时刻。“新的”《新左派评论》开始了理论方面的重大介入,实际上,在大约十年后的版面上第一次将阿尔都塞引入英国的政治与理论界。那时,阿尔都塞不仅以有别于原斯大林主义的立场质询经典马克思主义传统,而且脱颖而出被新一代左派奉为知识与理论界的典范,并且他一路前行直达标识反人本主义的地带。因此,1960年代后期和1970年代开始的政治事业越来越多地在主要由阿尔都塞规定的空间中进行,并引发了一系列主张彻底反人本主义的政治运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汤普森在《理论的贫困》中认为,阿尔都塞主义传统不仅与他自己研究的重心与要点针锋相对,而且作为一项政治事业,它正是在原本属于他的政治事业空间中发展壮大。这就是为什么在某种程度上,汤普森认为自己在和阿尔都塞与反人道主义进行一场个人的战斗。这是实力悬殊的两种马克思主义传统之间的对峙,这两种由于历史原因相互交织的传统逐渐发展到针尖对麦芒,变成了非此即彼的绝对相排斥的选择。不过,阿尔都塞主义者在希望学习他们理论的人们面前,同样表现出要做出相反的非此即彼的选择。或许,脱离这种逻辑的唯一途径就是认识到,在评论阿尔都塞哲学的时候,我们不可能不提及它正面以及负面的作用,它的独创性为无数其他理论的建构提供了沃土,同时也留下了理论与政治实践的变形那样令人遗憾的理论遗产。

在这一讲最后,我想对阿尔都塞与经典马克思主义决裂后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做一些反思和总结。阿尔都塞说服我相信马克思将构成整个社会的关系整体——马克思的“总体”——概念化为一个本质上错综复杂的结构,而非一个简单的结构。因此,这个总体的不同层次——经济、政治、意识形态(阿尔都塞会划出这一层次)——之间绝非简单或直接的关系。这样一来,那种简单地根据社会经济组织中的某一支配性原则(比如:生产方式)来解读不同社会实践层次上的不同社会矛盾,或者从实践之间一一对应的方面来理解社会形态不同层次的观念不仅毫无用处,而且也绝非马克思最终创建社会总体概念的方式。当然,社会形态是复杂的结构,并不仅仅是因为结构中的一切要素都相互作用——这是属于传统的、社会学的与多因子的方法,并不规定优先性。相反,社会形态是“结构占主导的”。它有一定的不同趋向,有一定的配置,有明确的结构化体系,这也是“结构”一词重要的原因。只不过,这是个复杂的结构,不可能轻易地将结构中的一个实践层次还原为另一个。反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经典解读中的还原主义趋势的工作也进行已久。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启动了这项修正主义工作。而阿尔都塞则是针对这个问题建构现代理论的关键人物,他明确抛弃旧的公式,并提供了大体上位于马克思主义问题式之内的替代性方案。不论我们现在多么想批评与修改阿尔都塞突破性成果的表达,这都是一项重大的理论成果。

阿尔都塞对理论发展的另一贡献是,他使我们深入到“差异”内部,并习惯与“差异”相处。阿尔都塞与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概念的决裂意味着,我们需要建立关于差异的理论:认识到出自不同源头的不同社会矛盾的存在;认识到推动社会过程的矛盾不一定出自同一领域,也不一定产生相同的历史作用。我们要思考不同矛盾的接合,考量它们这般变化时的特殊性与持续时间,还要顾及它们运行的不同形态。我认为阿尔都塞正确地指出,许多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固守一元化观念,他们以复杂性为由可以久久地把玩差异,前提是要确保,再往前走便是通向统一性的道路。不过,我们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Marx,1973)的1857年《导言》中就已经发现对这种延宕的目的论的指认。比如,其中马克思提出,当然,所有语言都有一些共同点,否则我们就无法将它们归为同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当我们提出这一点,我们其实涉及的只是非常一般的抽象层面:“一般语言”层面,此时我们的研究才刚刚开始。更重要的理论问题是各种语言的特殊性和差异,在具体分析中考察特定语言与文化形态的各种规定以及使它们彼此区分的特定方面。

然而我还要说,阿尔都塞使我们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思考“差异”,这与后来那些时不时致敬理论源头的传统不同。如果我们着眼于话语理论,比如说后结构主义或福柯,我们不仅会发现从实践到话语的转移,而且会发现,那些理论对于差异——话语的多元性,意义的永久延迟与能指的无尽滑动——的强调程度如此之高,以至于不能对复杂统一体的不平衡性或者复杂结构“差异中的统一”进行理论化。我觉得这也是为什么每当福柯似乎面临要将事物整合(比如他所描绘的许多知识型转变跟法国古今政治制度转变之间的巧合)的可能时,他就匆匆向我们保证,没有什么是与其他东西相符合的。这种强调即使不是在理论层面绝对地拒绝统一性,也涉嫌总是避开任何可能的结合。我认为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理解福柯关于国家主体问题意味深长的沉默。当然了,他会说他知道国家是存在的;哪个法国知识分子不这样想呢?但是,他只能将其设想为一个抽象、空洞的空间——作为古拉格[1]的国家——一个同样抽象的抵抗概念的缺场/在场他者。他拟定的方案是,“不仅是国家,也是分散的权力微观物理学”;可他的实践却总是优先后者而忽略国家权力的存在。

当然,福柯十分正确地指出,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把国家看作某种单一的对象;也就是说,他们简单地将国家视为统治阶级委员会的统一意志,无论它今天的办公地点在哪里。这必然会衍生出把一切“连结在一起”的观念。我赞同我们不能用这种方式思考国家。国家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构型,这意味着它有千差万别的行为模式,其积极活动遍布许多不同的场域:它是多中心与多维度的。它虽然有不同且显著的趋向,但是没有被规定的单一的阶级属性。另一方面,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国家是各种政治实践被凝缩的关键场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国家的功能就是将一系列涉及不同领域中权力传递与转变的政治话语和社会实践整合或者接合到一个复杂构成的层域中。不过,有些与政治领域本身关系不大,而与其他领域有关的实践也会被接合到国家概念中——例如,家庭生活、市民社会、性别与经济关系。国家属于凝缩功能运作层域,它将不同实践的交叉部分转变为社会内部关于规章、规则、准则和规范化的系统性规范实践。国家压缩不同的社会实践,并将其转变为管辖特定阶级与社会群体的统治与支配功能的运作。这种概念化的方式不是用作为对立面的统一来取代差异,而是从接合的视角重新思考两者。这正是福柯拒绝踏出的一步。

我认为,“接合”(articulation)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将两个不同要素组成一个统一体的连接或链接形式。这种链接并非一直都是必然的、被规定的、绝对的以及本质的;它也并非必要而既定的生活规则与事实。它的出现要求特定的存在条件,所以,我们有必要提问,一种连接在何种情况下会发生或形成。所谓的一种话语的统一实际上是不同的、相异的要素的接合,这些要素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重新被接合,因为它们并无必然的“归属”关系。一种接合要由特定的过程进行有效的维持;它不是“永恒的”,而是不断被更新。在某些情况下,它会消失或被颠覆(解接合[disarticulated]),导致旧的链接被消解而新的连接(再接合[rearticulations])被形成。同样重要的是,不同实践的接合不意味着它们变成了同一体或者一方融入了另一方。每一方都保留自己不同的规定和存在条件。然而,一旦接合发生,被接合的两种实践可以一起运作,不过它们运作时不是作为“直接的同一性”(马克思1857年《导言》中的语言),而是作为“差别中的统一体”。这样说来,接合理论是一种“非必然归属”的理论,它要求我们思考不同社会实践与群体之间偶然的、非必然的连接。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从“差异”——德里达解构理论的战斗口号——的角度来说明阿尔都塞理论成果的特征,而是需要同时思考统一和差异,思考位于复杂统一体中的差异,不能受制于差异本身的特权地位。如果德里达关于能指永久滑动与连续差异的论点是正确的,那么以下论点也是正确的,即如果没有任意的“锚定”或接合,也就不存在任何意指或意义。意识形态不正是通过选择与组合进行等价物链条的建构,从而将意义进行“锚定”的吗?这就是为什么我不选那个原拉康式、新福柯式、前德里达式的阿尔都塞文本《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是提出他的另一作品《保卫马克思》(For Marx)的原因。虽然《保卫马克思》有诸多不足,在理论上也不够周密,但是在我看来,它更富生成性与原创性,或许是因为它的试探性的原因;尤其是其中的《矛盾与多元决定》(On Contradiction and Overdetermination)一文,在拒绝还原为简单统一体的前提下思考复杂的多种决定作用。(比起更完整、更具结构主义特质的《读〈资本论〉》,我向来更喜欢《保卫马克思》,不仅因为我对《读〈资本论〉》中整个隆隆运转的斯宾诺莎主义、结构主义因果论机器表示怀疑,而且因为我对“最新的”一定是“最好的”这种时髦的知识分子想法心存偏见。)

在此我不关心《保卫马克思》绝对的理论严密性;或许有理论折衷主义的风险,但是比起“严密却错误”,我更倾向于“正确但不严密”。通过让我们思考决定的不同层次和形式,《保卫马克思》做到了《读〈资本论〉》未能做到的事情:能够对真实历史事件(1917),或者特定文本(《德意志意识形态》),或者被不止一种结构所决定的特定意识形态构型(人本主义)进行理论化,也就是说,思考多元决定的过程。我认为矛盾和多元决定是涵义非常丰富的理论概念——属于阿尔都塞对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巧妙“借鉴”。在我看来,阿尔都塞自己对它们的运用也并没有详尽无遗地覆盖其所有涵义。

差异与统一的接合涉及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对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决定概念进行理论化。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有着重要影响的一些经典的基础—上层建筑提法代表了思考决定论问题的某些方式,这种方式本质上基于社会形态中的某一层次与另一层次必然一致(necessary correspondence)的观念。他们觉得,不论是否有直接同一性,那些政治、法律的、意识形态的实践迟早会遵从被错误地称为“经济的”要素,并被引入必然的一致性关系中。然而现在,正如在晚期的后结构主义理论建构中的时尚必备做法一样,人们撤出必然一致性的领地,并且在哲学层面像常见的那样势不可挡地一路滑行至其对立面,即省略部分音节,听起来几乎一样,但实质上大相径庭的“必然不一致”(necessarily no correspondence)的声明。最成熟的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保罗·赫斯特(Paul Hirst)(1979)就曾为这种具有破坏力的滑动性(glissance)添砖加瓦,使其极具分量与权威。“必然不一致”观念正是表达了没有什么是相互连接的观点——这种观点对话语理论至关重要。即使对特定话语构型的分析不断揭示出,一套话语可以覆盖或滑行至另一套话语中,一切似乎还是悬停在措辞强硬的“必然不一致”原则的重申之上。

我不接受这种简单的颠倒。我认为,我们可以看出来的是非必然一致(no necessary correspondence),这是截然不同的观点;而且这种提法代表了第三种立场。这意味着,没有什么法则可以保证一个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明确地既定于该阶级所持的资本主义生产经济关系立场中,或者跟这种立场相一致。“无保证”的主张与目的论相违背,也意味着非必然不一致(no necessary noncorrespondence)。也就是说,不能保证意识形态与阶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以任何形式接合在一起,或者形成一种能够暂时在阶级斗争中有意识地“统一行动”的社会力量。基于实践与斗争开放性的理论立场所必然产生的结果之一就是接合理论,这种接合理论的依据是效果不一定与起源相一致。更具体一点说:例如,特定社会力量在1917年俄国事件中产生了实际介入,而这并不要求我们要么认为俄国革命是整个俄国无产阶级团结在统一的革命意识形态中(显然不是)的产物,要么认为构成介入事件社会基础的工人、农民、士兵与知识分子联盟(接合在一起)的关键性质是由他们在俄国社会结构中被规定的地位与立场和他们必然具备的革命意识形式所保证的。不过,1917年革命的确发生了,正如列宁出乎意料地注意到:“只是因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潮流,两种完全异样的阶级利益,两种完全相反的政治倾向在当时那种异常奇特的历史形势下汇合起来,并且是十分‘和衷共济地’汇合起来了。”(引自Althusser,1970,p.99,n.19)正如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所言,这指出一个事实,即倘若一种矛盾要“在最大意义上‘积极’作用起来并成为革命爆发的起因,必须有一系列环境和‘潮流’的积聚,不论它们因何产生或有何意义……它们最终‘汇合’成为促使革命爆发的一个统一体”(1970,p.99)。切实明智的政治实践理论一定旨在促使或建构一种接合关系,这种接合关系发生在社会的或经济力量和那些历史中逐步在实践中引发实际介入的政治与意识形态形式之间——这种接合只能通过实践进行建构,因为它不能由事先确定的力量构成方式的规律所保证。

因而,这种模式与传统立场相比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开放性和偶然性。它告诉我们,不能从一个阶级或阶级中的派别在社会经济关系结构中所处的初始位置来“读取”其意识形态。但是,它也拒绝认为,阶级、阶级中的群体或其他社会运动不可能通过不断发展的斗争实践和一些政治与意识形态形式相接合,正是这些政治与意识形态形式使其成为作用于历史的集体社会当事人。“非必然一致”所实现的主要理论逆转是,将决定作用从阶级或其他社会力量在结构中的基因性起源转移到一种实践的影响或结果。因此,我支持阿尔都塞思想中保留了“结构”与“实践”之间双重接合的那些部分,而不赞同《读〈资本论〉》或者普兰查斯(1973)《政治权利与社会阶级》的开篇中完全的结构主义因果论。在我看来,“双重接合”(double articulation)是指结构——存在的既定条件、在任何情况下决定要素的结构——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被视为先前实践的结果。我们可以说,一个结构正是先前结构性的实践所产生的结果。然后,这些又构成了作为新一轮实践必然出发点的“既定条件”。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把“实践”看成是有明显意图的:我们创造了历史,不过是在并非出自我们的既定条件的基础上创造的。实践就是结构被积极再生产的过程。然而,我们对实践与结构这两个方面都要思考,以防落入仅仅将结构视为内部自我驱动的结构主义机器的陷阱。“结构”与“实践”的结构主义二分法——正如与之相关的“共时”与“历时”——对于分析工作非常有用,但是不应该被顶礼膜拜,以至于变成彼此排斥的严苛区分。

我们再来深入一点思考这个问题,不是思考必然性,而是思考社会群体、政治实践和意识形态构型之间发生接合的可能性,结果就是,这种接合可以产生未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与规律所规定和担保的历史断裂和转变。但是,这也不应该被理解为以下观点,即我们在社会关系结构中所持的位置不会促使产生一定的趋向。我们不能从承认实践的相对自主性(从其作用的角度)滑向崇拜实践的立场——就像许多后结构主义者在毛泽东主义领域短暂停留后便滑向了时髦的法国右派“新哲学”。结构会展示趋向——力量路线、开端与结束——这种趋向能够约束、塑形和引导,在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有“决定”作用的。然而,它们不能在绝对保证这个更强硬的意义上起决定作用。人们并非不可撤销、不能消除地被规定自己应该具有什么想法和政治立场,就好像这些已经刻在了他们的社会学基因上。因而,问题不在于揭示某些不可避免的规律,而在于链接(linkages),虽然这些链接可以发生,但并不是必然发生的。阶级并非像普兰查斯所生动描述的那样,会背上挂着号码牌出现在被规定好的政治地位上。通过构建将差异接入了集体意志中的实践理论,或者通过生成凝缩一系列不同内涵的话语,不同社会群体实践的分散条件能够以特定方式有效地得以汇集,从而使那些社会力量不仅“自身”作为一个阶级置身于无法控制的整个社会关系中,而且能够作为一种历史力量、一个“为了自身”的阶级去成就崭新的集体谋划。我认为,这些就是阿尔都塞着手启动的富有生成性的理论成果,我把这些基本概念的转变视为巨大的理论革命。

[1]古拉格(Gulag):苏联劳动改造营管理总局,1930年至1955年间苏联的劳动营系统。——译者注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