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中国的自发自由体制

一、早期中国的自发自由体制

古代既不设专职官员,也没有管理河流的机构。能找到的只是一些没有官职和专门责任的治河者。他们多数是搞其他工作的一般人或一般官吏,根据朝廷的命令或当灾害发生后人们的需要才搞治河工作。大禹就是一例。当时河流卫士和民工(苦力)尚未组织。地方百姓只在他们本身居住地关心水流。治水的费用也不由政府所开支。这一切流行于古代中国,一句话,那时的一切均是“自由”的。

周朝末年之后,封建制度在中国逐渐形成。这时发明了“堤”,并已广泛使用。每个诸侯都在自己的边界筑堤,由地方官或者当地居民把守。但有无专职官员还不清楚。每人都是随自己的意志行事,是独立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