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不同的进步政策
清朝的治河政策是继承了明朝的一套。在这一时期“堤坝政策”发展了,纯理论政策几乎消失了。每位治河者都用技术思想从不同的方面来制定对策。如:大堤用什么原材料最合适,“埽”应该用多少比例的各种材料制成,如何排列堤坝以增加强度,等等。他们的著作中都讨论和描绘了这些内容。下面举一些例子。
清朝最重要的治河者是康熙时期的河道总督靳辅,他师承了明朝的潘季驯。他所主张的对策也继承了明朝的所谓“堤坝政策”。在他的著作《千古治河方略》(《Chih Ho Kwai Chien》)中写道:治河的第一重要步骤是在将来修堤坝和埽来抵御堤外的波涛,防止危险,减弱水势,以减少损坏大堤的可能性。第二是建坝来阻止湍急的水流,使其转向,从而避免河水与大堤的直接接触。第三是开挖支道,使水流向指定的方向来避免旧河道容量不够或大堤决坝引起的泛滥。从这一观点看来,靳辅的政策很明显的是特别偏重于“堤坝政策”的。在他的著作中,有单独一章是以修堤结束的。靳辅以后的治河者尽管有少数几个同意贾让(Chia Jang)和王景的思想,但大多数都寄希望于明朝的“堤坝政策”了。
晚清河工的主要代表是刘成忠,他是同治时期河南省副河督。他的政策与其他学者一样强调保护措施。但是他的政策高明之处在于“保护河滩”。他在《治河刍议》中写道:“河滩必须加以保护。因为根据黄河的水势。大量的泥沙,黄土会留在河流经过的地方。当洪水暴发时,河水第一步是冲上河滩。如果所有的河滩被淹没了,水就将直接冲击大堤。这样就会发生大祸,任何补救都将来不及了。以前的河工专家不懂如何保护河滩,因此水淹河滩后,大堤直接与河水接触,这种做法是愚蠢的。保滩的唯一办法是在水位升高或浪冲之前就建埽或筑简单的防波堤。险象到时,这些部分先与水接触,主堤和土地也就能被保住。因此我们说:“堤护土地,滩护堤。”
这个理论甚至现代水利专家也给予高度评价。
到清朝末年,“堤坝政策”全面发展了。挖泥船的雏型也由苏凤文(SuFengWen)发明了。许多其他新材料和一些设备在19世纪末也被应用。光绪年间治河总督之一吴大徵在实践中还使用了混凝土。在不同的朝代使用了不同的治水方法。但是很清楚,方法的演变也是从空想主义到现实主义的进展过程。在古代,直到创立了完整的“堤坝政策”之前,河工一直在纯理论和技术领域的范围内发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