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朝的贾鲁到明朝时期
元朝最有成效的治河者是贾鲁。元朝初期贾鲁为运粮官。当时黄河经常泛滥于不同的地点,皇帝期望能在朝廷听到百官的建议,可是连一条有价值的建议都未被提出。此时贾鲁立刻呈递了两条提议:一是扩大护河堤以防将来的决口,二是检查所有旧决口和挖掘淤泥,使水尽速返回旧河道归入大海。尽管第二条建议为许多官员所反对,但最后还是实行了。贾鲁于至元十一年(1335年)四月开始工程,六个月之后,于十一月底完成,洪水进入河道南流与淮河汇合入海。
贾鲁的政策是用理论和技术工作并举的方法来治理河流。这与以前是不同的,过去技术工作总是被忽视的。贾鲁非常明智地了解了河流的自然流势。他将其对策归纳为三点:“‘疏通’、‘深挖’和‘阻挡’。”他说:管理河流是一回事,“疏通”、“深挖”和“阻挡”则是另一回事。使水流速度加快叫“疏”,挖掘淤积叫“挖”,而阻止泛滥叫“阻”。这是能用诸如石堤和各类新改进的设备和不同材料的先进技术工程来实施的最重要的政策,并最后取得了成功。
自从元朝末年起,贾鲁的河策就被奉为楷模。在清朝初期,著名的管理河工的官吏徐有贞(Hsu Yu Chen)重复了贾鲁的对策,并将其作为唯一可能实现治黄的政策推荐给皇帝。
通过河流管理的实践,明朝末年著名的防护堤——“坝”的对策被提出了。第一个创立这理论的是潘季驯——嘉靖年间的一位工部尚书。他所提出的对策的核心是用相当厚的大堤来锁住河流,使河水无法从大堤溢出,顺着河道很快流下去,并将淤泥也带入海洋。他称自己的理论为“自然主义”。“自然主义”认为河流是无法为人力所引导的,因此为了阻止泛滥而注意自然流势是必要的。唯一的办法是加固所有的堤坝,防止决坝。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河水只能在河道里流,并冲走淤积物。因此如果所有的堤坝建筑很牢固,保护的很好的话,治理河道也随之没有必要了。
这个政策与古代的对策正相反。它与宋、元名家所用的“疏”的方法截然不同:认为堤坝是唯一重要的治河设施。他创造了各种各样形式的防波堤坝,一个接一个沿河连接来提高防洪能力。
除了这些发展,在这个时期,最完善的治河组织形式也逐渐在形成。此后,明朝所有的治河者都在“堤坝政策”的特别发展下致力于发展他们的理论。例如刘天和(Liu Tien Ho)的《问水集》(Wen Shui Chi)中讨论了堤坝和河的距离,是近一些还是远一些合适呢?后来,著名的文恭(Wen Kung)在其著作里描绘了各种各样的堤坝。
“堤坝政策”可以被视为明朝时期的中心问题。总而言之,治河在这一时期不仅是使用了抽象的理论,并且倾向于研究具体的实质对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