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声明
庚子之变,仆因接京友来函,备言京城苦状,正在焦虑,忽见陆君纯伯创救济善会,倾佩无似。故极力筹备,捐银五千两,又借垫五千两,指明做北京之用。后因陆纯伯翁经营德州、天津两路,已不遗余力。而北京之行,势须从缓,仆遂收回捐款,自任北京之事。
迩时有舍亲程若水捐银五千两,又焦君乐山经手无名氏洋一千元外,亲朋等工五百金,于九月间到京。一路川资保护及资遣归人等费,已耗去三千金。到京,略据目所及者,存者安之,亡者葬之,行者资之。不及两月,前款已尽。
时值陆纯翁到京,云:日下掩埋、平粜二事皆不可缓,公何不为之!仆以无款对。陆云:焦君处捐款甚多,可取用也。遂电商焦君云:约需款两万金。后由焦君如数汇到。于是掩埋、平粜、施医各局及时并举。又以千元创设东文学堂。及辛丑二月,款罄之后,接焦君来函云:此两万金中有救济金一万,焦君经手一万,名仆迅即归还。
后询陆君,知因收款时系救济会名目,而仆所为善举,皆慈善会名目。以救济会之款,作慈善会之用,恐滋物议故也。仆遂函复焦君云:捐款已经用去,断难收回,既蒙责还,请稍缓时日,当输产从命。一面将平粜、掩埋、施医等局次第截止。至壬寅四月,仆以福公司山西煤铁矿二万二千金股票计两千二百股,抵还焦君乐山,作为原款本利俱清,毫无蒂欠。闻此款焦举拨为长江一带赈济,已登《征信录》报销。
乃自去年以来,屡接湖州戚谊来函,责仆“拖用公款,久久不归,名誉大损”等词。北京恒有人言,闻仆有侵蚀公款之事。按仆庚子年所办各事,除程君若水等五千五百金,无名氏一千元以外,其余皆摒当己产为之,统共用去万余金,并未向人捐过分文,况在北京时,各国以掩埋等举办尚为得法,愿入资者,颇不乏人,仆机为辞,概不收受捐款,则何由侵蚀!昨又有客来问:救济会款何时归还?仆以上叙各节告之。客云须登报声明,否则此冤无人代白也。
癸卯六月刘铁云特白
说明:
《捐款说明》原载1903年8月6日《中外日报》。
《刘鹗集》过录于郭长海《刘铁云庚子北上之行踪》。文刊《中国近代文学史证——郭长海学术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