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田院产
学田院产制度是中国古代书院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是古代劳动人民在书院教育的探索实践中形成的,一套科学的、可使书院永久存继的运行制度,是书院办学经费来源,是书院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
学田院产,是指保障书院日常运行的田地、山塘、店铺及银两等固定资产。学田,指用以赡学的田地。田地一般请人耕种,收获的粮食是书院师生一年的口粮,如有富余则用来发放书院教职工的工资、奖励优秀学生膏火费等;院产指的是书院所有的山地、水塘、店铺等资产,书院将这些资产出租,收取租金,将租金放入钱庄生息,租金或所得息银用于书院日常必备开支,购买教育教学必需用品,完善设施设备,甚至修缮破旧院舍等。(https://www.daowen.com)
由于书院生发于民间,为了维持书院持久办学,故在开设书院的同时,要为书院置办学田院产。民办书院学田院产全部来源于民间,凡有子弟需要在书院读书的家庭,一般都要认捐,富裕家族可以多捐,贫困家庭可以少捐,以充抵子弟学资。官办书院学田院产来源除了向民间募捐,还有官府拨给,固有更好的保障,更充足的办学资金。
白鹭洲书院是官办书院,其创建初期,直至明代中后期,学田院产大多是官府划拨。清代之后,则基本靠民间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