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洲书院学田院产的管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白鹭洲书院学田院产的管理

民间书院因其设立目的是保证方圆百姓子女可以就近读书,学田院产大多为分摊,故管理者一般为村民推选较有名望且品行良好的乡绅或长者担任。白鹭洲书院的学田院产则不同,大多为官府亲自打理。直至清同治之后,才改变管理方式,改为聘请郡中士绅组成董事会来管理。

官府管理白鹭洲书院学田院产,在明代已经形成了一套较成熟的管理制度。《白鹭洲书院志》中有如下记载:“田塘土税粮,照载定银数,田主径扣输纳。俟至壬寅,届创立白鹭洲户口,入某坊廓甲下,除并纳粮,免其杂差役,用垂永久。所有实收租税银,管院教官督同门子及时收取支用。如有水旱临,该实量减。仍置立循环簿,送府稽查,无容侵匿。”[33]

这段话向我们表达了以下几点信息:

1.官府创立白鹭洲户口,归入坊廓乡甲下管理。

2.所有学田,照官府核定的税粮,由田主从收入中扣除缴纳。

3.岁入租银除缴纳税粮,其他杂役永久免除。遇有水旱灾情,核实后可以减免租银。

4.所有收入,由府衙教官督促门人及时收取给书院支用。(https://www.daowen.com)

5.建立书院学田院产收入支出账簿,定期交府衙核查,以防办事人员侵吞隐匿。

从这五项内容来看,那时书院学田院产的管理严格有序。然而,即便如此,还是不乏侵吞、隐匿、贪污学田的情况发生。《白鹭洲书院志》“息银田租”一节有如下记载:“嘉靖间知府何其高、万历间知府汪可受,捐输皆称极盛,而佃户胥吏交相侵隐。”“今新收吉水田租,路遥而费繁,其田亩赋则亦难清查。自同治七年郡绅接管,幸经纪得人,稍获余润,犹时虞蠹胥奸佃隐生弊端。为今之计,又莫如置店也。移业、就业之举,尚赖有心人因时行之。”[34]

这段话意思是说:书院学田在嘉靖万历间虽然可观,但由于佃户胥吏相互勾结隐瞒侵吞,收入日渐萎缩。可见学田管理的弊端主要在于佃户与管理者相互勾结,隐瞒真实收入,侵吞书院资产。

这一管理弊端发展到了清代后期,书院的学田田租越来越难收。于是,转而寻求郡绅接管,即聘请经纪人来管理学田,才使情况稍有好转。书院一直在寻求更好的管理办法,如购置店铺,将书院产业结构进行更换、调整等。

自清代开始,书院已经开始在调整学田院产的结构了,捐输而得的银子,极少再去购买学田了,而是存进钱庄生息,或者购买店铺出租,甚至进行实业的投资,如投资典铺、典当行等。《白鹭洲书院志》中有如下记载:“乾隆二十年,知府王铭琮捐俸倡输,交本郡盐埠行息。二十九年,郡埠奉裁生息归行户。三十二年,知府李源将本银解省,交省城盐埠行息,本银折实贰仟六百五十四两一钱,加一起息,每年合息三百十八两四钱八分有奇,于夏、冬二季,赴盐道衙门支领。”“郑太守将五千两白银存入郡中各钱庄、典铺生息,每年收取的息银达五百四拾两。”[35]

这种办法,较好地杜绝了学田收入因佃户和收租的官吏互相勾结而被侵吞的弊端。到清代后期,购买店铺成为书院资产经营的另一个主要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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