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逻辑学与形式逻辑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 先验逻辑学与形式逻辑学

康德说:“逻辑学脚踏实地地发展而来,可以从该理论在亚里士多德之后毫无后退的必要这一点上得以确认。”同时,该理论“在此之后没有任何进步……它已是一个完整的系统”(B.ⅷ)。根据这一观点,黑格尔一语道破:“逻辑学,如果在亚里士多德之后没有丝毫变化的话,那么必然有着全面修改的必要”,[4]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传统的逻辑学,根据康德的学说,已经作为一种形式逻辑学建立起来了。但是,要与形式逻辑学的规则相一致是“认识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真理的消极性条件。虽则如此,过其条件一般逻辑就再不能前进了。这一学说,虽然可以发现其在形式上的谬误,至于内容,没有发现其谬误的基准”(图示),“一般逻辑学,在内容上完全没有教人的余地,……只是显示与对象无关的形式条件而已”(图示)。

在这里,不抽离对象性内容的其他的逻辑学成为必要(图示)。然而,应用性、经验性的实质性逻辑学不包括在内。对康德而言,问题尤其在于,由于“原本仅仅是逻辑性判定的消极性基准(Kanon)的一般逻辑学,被当作似乎是对象认识的积极性工具(Organon)来使用”而使自己陷入假象的逻辑学—辩证论。为了驳斥这样的悖论,以普遍性、必然性的原则,将观念以及规律作为对象并将其有关的形态纳入视域之中,同时“规定认识的起源、范围、客观有效性的理论”(图示)成为必要。对应这一理论的就是“先验逻辑学”,而不是别的(Ibid.)。

在论述这一“先验逻辑学”的内容之前,我们有必要在此围绕康德所默认的大前提的若干的事项,以及他称之为“辩证论”云云的背景,以第三者的立场来加以分析。

首先要探讨的是,康德对形式逻辑学作为真理的——虽然不是充分的条件——必要条件的肯定;他对形式逻辑学的基本规律——矛盾律的有效性的信奉,是他质朴表白的某种前提。

康德对矛盾律的有效性的肯定,意味着他对世界(也可以将其限定在“逻辑世界”)的存在形式有着某种特殊的看法(尽管如此,他对近代世界的认知反而持有普通的观点)。人们总是说“矛盾律,无论是怎样的辩证法论者,都不得不承认其理所当然的有效性”,但如果将这样的说法当成一种社会公论的话,未免太过妄言。是肯定矛盾律的直接有效性还是断然地拒绝它,这种选择与世界观的本质有关,并非是单纯的逻辑上的需要!——在这里先要确认的就是这一“存在形式”。

矛盾律在亚里士多德的定式中被认为“相同之物,在同时、同一关系中属于同一物并且不属于同一物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但它作为逻辑学的原理,为了具有实效性,也就如康德所言(图示)必须去除同时这一条件。也就是说,矛盾律为了具有实效性,严格地说它已经不是同时的,然而同一物有着同一关系、属同一物(以及不属同一物)这样的“同一事态”必须存在。甚至同时性这样的不具有意义的不变的自我同一性的世界(即使在形而上学的世界中,例如纯粹数学的世界)必须存在。[5]

在此,出现了两种有分歧的立场。一种是站在万物流转的立场上,采用辩证法的观点[6],对即使在本质以及实体中的不变的同一性也不予承认,因为既然从理论上来说为在原理上“同一事态”是不会持续存在的,那么就认为矛盾律在原理上没有有效性。它至多停留在近似的、适当的暂定性设想中。另一种立场即在生成流转的现象世界的背后乃至于其内部深处,设想了不变不易的另外的乃至于不动的世界构成要素,在这一领域中,矛盾律被认为具有严密的有效性。

康德的立场从一开始就是后者,不过他却体现出了很多的特殊性。对他所说的不变不易的矛盾律具有严密有效性的世界,在当前可以存在着两种思考方法,而在康德的时代,这两种思想方法是极端对立的。其中之一就是传统的形而上学的世界,即超感性的“知性界”。即便到了近代哲学,在大陆理性主义的体系中,哲学家们所考虑的仍是那样的形而上学的“实在”世界。另外一极则假定为纯粹的概念的世界,如英国经济学的体系,就将纯粹数学的世界视为典型,同时默认了那种概念所构成的领界。康德以其精妙的方法将这两种对立的认识进行了扬弃统一。

康德相信,对形式逻辑学的积极有效性的领悟与界定,不,被赋予合法性的领悟与界定以及它的存在模式,已随着康德所实施的扬弃统一得到了拓展,而为了真实地对此加以表象,必须将眼光转移到前面所设定的另一个课题,即“辩证论”等问题上去。(https://www.daowen.com)

康德最初深信,形式逻辑学可以直朴地适用于客观自在体的世界。正确地说,他认为由形式逻辑学加以必然性认识的逻辑内容几乎就是形而上学中的实在的本相。但是不久,他又了解到一个重大的事实,即如果避开机缘和过程来说的话,那就是所谓的二律背反的问题了。

如果纯粹地用逻辑思考的方式来推论,世界在时间、空间上是有限的这一命题和世界在时间、空间上是无限的这一反命题以及自由的命题和一切都是必然的这一反命题,都可以用归谬法来证明。暂且不论康德的证明是否有效或尚有争议的余地,但对注意到了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康德来说,是有必要再对他进行根本性的研究的。

一旦认为逻辑必然性的思考显示了形而上学的知性界本相,就会陷入实在世界本身是有限的且是无限的、是自由的且是必然的等等矛盾之中。那么,逻辑的必然性思考是纯粹概念的世界中的事情吗?它与客观性实在有没有关系呢?如果真的没有关系的话,概念性的世界本身也就纯粹性地变成存在着二律背反的矛盾构造,就连在概念的世界中的矛盾也变得不确定起来。在此,是直接地放弃矛盾(实际上黑格尔就是以二律背反为机缘而这样做的!),还是以其他方式来挽救矛盾,这是两条道路的分歧。而康德选择了尝试后者。

逻辑性思考之所以陷入二律背反,在康德看来,那是因为知性远离感性经验的堤岸(Ufer)而独步的缘故。只要在感性经验的领域中,也只有在感性经验的领域中,才能避免二律背反。逻辑性思考只有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才能认识真理。康德以该认识为中心对问题进行了再思考,他认为必须与传统哲学造就的形而上学中的“知性界”,即用不与感性经验融合的纯粹的逻辑思考来认识的形而上学的世界的理性主义的观点决裂。这也许是因为,形而上学的世界在原理上超越了感性的世界,因而对于世界的认识不得不依靠逻辑,但这种对形式逻辑的使用又会陷入二律背反的缘故吧。如果将形式逻辑作为认识世界的积极的手段,就会陷入辩证论——假象的逻辑学。形式逻辑学只能使用于感性的经验。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的康德的观点的含义。

虽说形式逻辑学在感性的经验领域中具有“客观的有效性”,但我们的日常经验的世界,呈现的是生成流转的形式,那么矛盾律不就不确立了吗?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在纯粹数学的世界——尽管这在感性的世界里是“没有”的——中,矛盾律不也十分有效吗?结合这两方面的事实来看,上述康德的论述岂不成了悖论了吗?

康德所认识的具有矛盾律的有效性的感性经验领域,实际上被康德所认知的是特殊的经验领域,同时他不认为纯粹数学的世界是单纯的思辨性概念的世界。该逻辑所适用的世界,是可以同时称之为经验世界的先验的构造的东西,那是具有纯粹数学的世界之投影的牛顿物理学的世界,它具备这一构成要素复合性、机械论的存在样式的自然、并进而是natura formaliter spectata(形式性地看到的自然)。

从逻辑的进程而言,为了使形式逻辑的推论得以确立——正如概念的外延以及内涵使得排中律确立那样——必须保证直接的完全性,因此,在存在的样式中必须存在非辩证法的构成要素复合型。康德根据经典物理学的世界图景对此加以了确保。

为了理解康德这一类的情况的追认,必须看一看“原则论”以及《自然观的形而上学原理》,但是为了在更大的范围内来研究康德哲学的构造,我们将从自己的视域出发,在下面的一个部分里先来看一下此问题式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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