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在前一项中我们叙述了即使现象世界在素材上由感性要素组成,但毕竟还孕育着超出其范围之外的契机。尽管说到了“意义形象”等等,但对于“意义”并没有作明确地论述,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始终是消极的论述。如果试图对马赫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批判,就不能不对此进行积极的论定。
在指出马赫的实证主义、心理主义哲学在理念性意义契机的自为化把握上仍存在着缺陷之时,我们具有与胡塞尔的马赫主义批判共通的一面。胡塞尔一面批判马赫的心理学主义、实证主义,一面带着他的“现象学”在哲学界的重镇——维也纳登场的时候,他对旗手马赫的批判压制到了最小限度,而将矛头对准了米尔以及科利内乌斯[7],进而批判了英国经验论的洛克、贝克莱、休谟,在此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他照准了马赫的基准。这里,我对所有胡塞尔的马赫批判的介绍不得不割爱,而只涉及他以积极的姿态所填补的马赫哲学的难题与缺陷的一部分,以此与我们的见解相照应。
胡塞尔在采取与关于事象的现象主义相通的现象学态度的同时,说明诸如“关联”、“关系”并非是感性的、经验性的直观性对象,而是高层次的理念的直观性对象;以概念符号来表示的意义也不是感觉的对象性而是具有唯心主义的本体性质;进而,他论述道我们对苹果并非仅是单一地经验性地进行直观,也进行了“本质直观”,并且,即使在有关“红色”等的层面上也并非只是一个个单个的颜色,还可以直观它的本质。如果参照胡塞尔理论来说的话恐怕是这样的,即马赫以经验直观的对象所论述的现象世界,实际上,同时被本质直观以及其他的高层次直观所支持,在那里也包含着理念本体性质,即带有与感觉性对象不同的本体性质的对象性。
我们将胡塞尔带着意义形象以及高层次直观的观点的批判,与马赫的对比不得不暂时给予前者一定的评价。胡塞尔对马赫在感觉经验中暗中导入的契机及他在表面上所无视、排斥的契机进行了自为性地对象化。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胡塞尔确是毫无遗漏地直视了世界的现象。
但是,我们不能不指出胡塞尔以特殊的直观的对象性来考虑的契机,广义的“意义性诸契机”是一种物象化的谬误。意义性诸契机,对日常性反省意识而言,似乎被意识为是由其自身建立的对象性,而事实上,它是通过由个人的历史性、社会性所控制的语言交往的媒介而确立的、被物象化了的交互主体性的对象意识的反映,而绝不是自在的对象性[8]。
现象世界,总是呈现出将对象作为某物并被赋予一定的意义而出现的原基性构造,对象将上述被意识到的契机作为自体取出并探求其本体性质,就如胡塞尔所指出的那样是作为理念的形象被认识,但是这一契机却依赖于交互主体的被中介性。——对此,马赫从一开始就没有能够看到,因此他将要素ABC……作为历史的对象而在默许中陷入了实体化的状态中,但是,在将意义形象视为历史性地从人的行为中独立而存在的对象性这一点上他与胡塞尔是相同的。
马赫当然也指出了,感性对象、要素ABC……在它们相互之间存在着被中介的关联构造,同时在KLM之间也存在着相互被中介的关系,然而,在忽视意义契机的存在与它的交互主体的被中介性这一点上,他没有把握住现象世界的历史的、社会的相对性。在这个事实的另一个侧面上,马赫将认识主观的本源的同型性(isomorphism)当作了默认的前提。
马赫的要素—元论的世界观——正如以上论述的是马赫哲学的基础,也是描述主义、思维经济学,进而,是他的单个的诸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的、哲学的基础——,以此来看的话,它似乎形成了对近代哲学的这一二元论的构图与主客图式进行的内在性批判,但是它成为一种感性“要素”的超个人、超历史的实体化、认识主体的先验性同型化、作为这两极中项αβγ……即建立作为意识内容表象的构图,本质而言并未超越近代哲学。虽说马赫的哲学,在对于近代哲学而言呈现出自然而然的自我反省的姿态这一点上值得对其进行真诚的再评价以及再研究。但是,说到底,也只不过是将其评价为是彻底扬弃的一个对象而已。[9]
接下去将对在批判马赫的现象主义、进而批判经验性实证主义中登场的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构成机制进行窥视,与此同时对照性地提出我们的观点。
[1]本节中原著对马赫《通俗科学讲义》的引用未注明所引版本、出版社及出版年份。以下同——编者注。
[2]参照伏见让所译《力学》第211页以后部分。(讲谈社,1969年)
[3]日文译本马赫《认识的分析》附录。(广松涉、加藤尚武编译,法政大学出版局,1971年)
[4]弗洛伊德也曾将马赫作为下意识理论的先驱提到他的名字。不过当时在维也纳还没有成名的弗洛伊德,在维也纳的哲学、心理学的重镇提到马赫的名字,似乎有为自己的学说树立权威的政治性意图。不能说马赫对于弗洛伊德来说完全没有可用来牵强附会的契机,即便如此,将马赫视为弗洛伊德学说的先驱是一件极其困难之事。
[5]他并没有将这一感觉性事实视为“谬误”,反而将其作为一般规律进行了定律化,那确实是因为由他的哲学所导致的。
[6]一般而言,时间意识被认为是知性反思的产物,在论及时间的感觉时,它经常被认为是次要的复合感觉,与此相对,马赫认为时间感觉是独立的一个门类。
[7]参照《逻辑学研究》(1928年)第一卷以及第二卷中的研究等。
[8]对于这个问题请参照拙著《世界交互主体性的本体构造》。
[9]在本稿的行文中,并非没有对过于缺乏宣扬马赫积极的一面的恼怒,如果作为补充而对拙稿《马赫的哲学》以及《马赫的哲学与相对论》——马赫著《感觉的分析》以及《认识的分析》译者附录,均为法政大学出版局出版——加以参照的话,我将深感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