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对象性知觉的分节体,无论它是肢体性地被认知还是物体性地被认知,作为形、色、味、手感等感性的诸契机的交错分子的准格式塔,它是从空间性的“基底”中显现出来的。原本该对象有时也在诸如视觉性、触觉性、嗅觉性这样的诸多视角(Abschattungen)中断断续续地出现。但是即使在那种时候,它被作为同样的东西来认知,再认性地被同构是常态的。并且那不是形、色、味……等等感性形诸性质的单纯的凝结体,而是作为更高的某物来认知的。即使形和色等多少发生变化,它仍然作为持续的同一物(保持着自我同一性的自在的某物)被感知,该分节性所知体毋宁是“可能的知觉”以及“知觉可能体”。以这一分节认知的相对守恒性作为机缘,形、色、味……等等的感性的所与性被视为似乎是偶然存在的,产生支持着unter-stellen(在此之下的)它们的实体性同一的基体才是关键这样的认识。
就这样,在对知觉性分节体中的“直接的对象”与“意义的所知”的两肢双重性截断谬误的基础上产生了属性与实体的自然而然的区别。
在此,并不想介入对下面内容的探讨,即,自体性地存在并因此而使他者存在的实体的概念与仅仅作为附属性地存在的东西的属性的概念的形成过程、以及实体和属性的各层面(本体与性质、基质与功能、基体与关系等),但是由于与眼前探讨的问题意识有着一定的关联,必须提一下本质的存在与现象的存在的双重本体论的构成机制。(https://www.daowen.com)
每一次可以见到的知觉性世界在相貌(即“知觉性视角”)尽管存在着差异、变化,从对象的世界的分节以实体性的同一的相的被认知中形成了“对世界的此在而言感性的视角是非本质的,只有实体才是真实在”这样的认识。这时,所谓的实体并非是无属性的。但是,对实体而言,本质的属性应该与那个变化时的感性的诸性质是两回事。这被认为就是对象由此在实体的同一性中被认知的规定性。从我们的观点出发,该同一之物(das Identische)仅仅是分节体作为它被知觉的意义的所知[3],人们将它实体化、作为自在性的某物来加以表象。在这里,使得对象被再认性地、比较性(相对)地同定的“实体”作为本质性的存在;以该时的视角显现出来的形象作为现象的存在,世界被双重化,知觉的世界以这一双重性存在的相被认知。
知觉性世界中对象的分节体(不论它是肢体性的还是物体性的)的这一双重本体论式的认知,只要建立在感性的对象与意义的所知的存在性截断的基础上,从逻辑必然性来讲,它就不得不走向“形而上学”的二元世界论。本稿中未及对传统的形而上学内容作批判,但是二元世界论的构图即使在近代世界观中(物理的客观性实在的世界与心理的表象的世界等)也被改头换面地维持着,我们有必要与之进行对应。因此,就让我们从“形象主义的原理与质料主义的原理”这一视轴来看一下形而上学的二元世界论的问题式的经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