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原子论本体论中的“原子”,①质料上是均质的而形象上是不同的;②形象上是同类型的而质料上是不同的;③形象上和质料上都不同;④形象上和质料上都相同,以上四种情况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尽管如此,即使在古代的原子论或十七世纪的原子论中,采用的是①。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首先必须记住的是,在原子论中形象主义和质料主义以其特有的方式被统一。

由于原子在与非质料性空间的两极化分离中被假定,因此在原子论中它是惟一的质料性在者。并且这个原子甚至在②④的情况下,与空间的截断以及与其他原子的分立中有着自我完结的形态,各原子在与其他原子的区别性中之所以成其为一个原子,是因为以形象的原理作为契机的缘故。尤其是在①的情况下,形象才是区别性的原理、是使得各原子个性化的原理。原子论中质料的在者,并不是茫然的无形象的在者,而是作为将形象个体化的原理。在这种情况下,原子论,即使质料主义占了很大的比重,形象性原理与质料性原理可以说以固有的方式得到了“统一”。于是,无论是纯粹形象还是纯粹质料,它们都不被认为是自在性的实体,原子这样的实体才是“形象—质料”的统一体。

被质料主义认知成质料性空间——空间性质料这样的原基性存在,随着原子与空间被截断,其实体性原子才可能从全体性关联中实现自立化。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就是,在探求是“全体先于部分”还是“部分先于全体”之时,原子论才得以作为本体论的理论根据提出全体先于部分的主张。这样的主张,对认为总宇宙的空间性质料——质料性空间的实体性统一的质料主义而言是不可能的,同时,即使在以与超越性形象性本体论关系(原像—模拟像关系、内临关系等等)为基础来认识实体的统一性的形象主义中地上的存在者也是不可能的。只有到了原子论中,与有机体主义的全体论相对,机械论的要素主义才被赋予了本体论的基础。[7]

反过来思考,我们在第一节[一]中举出的物体观的诸特征,①具有广延性的质量性存在;②惰体性;③刚体的不可入性;④被动的可动体,这些特征所适用的是怎样的在者呢。在前面,论述是通过以下的臆断展开的,即①也适用于生物体,但是在日常性表象中适用于②③④的是用具的诸定在。不过,正如某种用具一旦拧上螺丝,不用加上外力也可以“自动”,如水以及油这样的东西不是“不可入体”……那样,如果加以考察的话,①②③④以原有的状态适用一样,定在在日常性的四周不能见到,这并非言过其实。确实,日常打交道的“物体”,几乎所有都会变质(即,与空间、场所性移动不同的其他种类的运动、变化),它们原来就不是刚体性不可入体。

正如现在所明确的那样,适合于刚体性不可入体、被动性可动体表象的就是出类拔萃的原子性在者。将四周可以看到的所有变化(包含着生物的生长以及相貌的变化等)作为构成成分的场所、力学的运动的复合性结果来认知的姿态,正是以原子论的本体论为前提的。已经不需要对这一切加以赘言了吧。当人们在说“自然界是由诸物体复合而成”的时候,对所说的“物体”的认识,是在作为日常性现象世界的解释原理的有效性的要求下,而不得不将它当成“原子”性的在者。在这一意义上,将世界作为物体的分节体(从空间被截断的自我完结的、具有一定的形态性的质料性存在,诸如这样的惰性体)的复合来认知,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都是立足于原子论的存在认知的。

这里并没有涉及到对原子论的世界观、进而对机械论、要素主义的世界观的批判。但是我们必须铭记以下几点,即,物体的分节的逻辑构成机制归结于质料性空间——空间性质料的二元性分离,即空间这一非质料性存在与原子这一质料性存在的二元性分离;只有在这个二元性分离中“部分先于全体”这样的要素主义、机械论的认知才获得了本体论的“基础”。我们以这几个逻辑构成机制为轴心探讨了物理学存在的变迁,将所揭示的本体论、认识论的诸问题的世界观层面上的问题与“时间”的问题结合在一起应该是可以完成自为化的过程的。

*笔者在第一节中,考虑的是为后面的对海德格尔的用在和物在的区别与关联进行批判埋下伏笔;第二节中,预先将海森堡为了打破基本粒子论而提出的包括形象—质料论在内的学说以为解决“基本粒子与波动性”的矛盾而参照的希腊潜在态的概念作为铺垫而服务下面讨论的线索。第三节中,为讨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的时空与质量的关联性,进而为讨论围绕着“场”与“物质”的诸问题埋下伏线。——由于嵌入了次要的主题乃至伏线,恐怕会出现主旨不明的部分。

如果能承蒙读者的谅解,以对本稿不足之处的补充,敬请一并参阅《科学的危机与认识论》[8]。

[1]在当前的论述中所指的是刚体的守恒性与自我完结的分离式移动的可能性。

[2]但是,我们不会因此立刻认为那是对社会组织构造的投入。就如迪尔凯姆所指出的那样,自然的对象界在分类、排列秩序时即使“社会的各种关系才是对于各种事物而言的逻辑的各种关系的原型”,但对该社会各种关系的认知本身应该并不是明显地先行于自然的对象的分析性认知。在原始基础性的场面中,不存在自然的定在与社会的定在的二元性区分,对象世界的肢体的分节自身可以先行于对社会关系的分节性把握。

[3]有关这一“意义的所知”的观念性本体性质,以及它与实在的契机的相关性的问题请参照《世界交互主体性的构造存在》。

[4]“来自自身的运动”的物体,在某些理论中泛灵论式地归结于“灵魂的主体性”,在此不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5]也就是说,“质量”正是这一抵抗乃至重量感经过某种曲折之后被定量性地概念化了的东西。

[6]实际上,即使历史性地来看,质料主义的地水火风的四元素等理论中,空间没有作为不同的存在被树立起来。

[7]这里,没有必要对原子论作为原子论的世界观得以确立的历史情况作意识形态上的分析。无论是古希腊以及古希腊人文主义时代还是近代的原子论的“复活”,确实是与社会组织的存在方式相关,不能作为单纯的“在纯粹思想内部中”的“逻辑必然性的展开的归结”来处理。然而,在当前的论述中,只要铭记原子论的存在认知本体论式地支持着机械论的自然观就足够了。

[8]广松涉:《科学的危机与认识论》,纪伊国屋书店,1973年。尤其是第二章“经典物理学的世界图景的问题构成机制”、第五章“相对论与自然认知的变貌”、第七章“现代物理学的自然观与认识论”。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