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谈及经典物理学的自然图景时,人们通常会说到牛顿学派的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及其质量(质点)决定论的、力学的运动原理。我们也按照惯例,先最小限度地追认一下后面的论述所必须的事项。
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初版的序言(1686年)开头部分写道:“古代的人们在研究自然的事物时,对机械(mechanica力学)是特殊对待的,现在的人也抛弃了实体形象(forma substantialis)和超自然的性质,试图将自然现象归结到数学原理中”,他在论述了力学中理论性的(rationalis)和实用性的(practicus)之别,以及“几何学是建立在力学实践的基础上的,只不过是力学中精确地提出并证明测量术的一个领域”之后,做出了如下规定:“理论力学是来自任何所给的力的运动的结果的学问,以及产生任何所给运动的必要的力的学问,也是精确地提出并对其加以证明的东西。”而且,牛顿还表明了如下观点:“我根据(和本书已经完成的)同一种理论,抱有从力学的诸原理中或许可以导出其他自然现象的希望。”
正如这里早早显现出来的那样,牛顿“先行”地认知了现象的自然界——不光是根据几何学乃至静止力学——即有着根据力学-机械学可以精确地查明的组织构造。
作为与他这种“先行认知”融为一体的自然图景的框架,牛顿设想了绝对时间、绝对空间,这是众所周知的。
绝对时间是……它本身,它在本性上与外界没有任何关系,统一地流逝,也叫持续(duratio)。相对的、外表的、日常的时间是这种(绝对时间的)持续的由运动引起的感觉的、外在的测量尺度。
绝对空间在本性上与外在事物没有任何关系,总是保持同一形状,不变不动。相对空间是结合作为这个绝对空间的测量尺度的物体的位置,由我们的感觉决定的。
定位于这样的时空中,“绝对运动是指从绝对场所到绝对场所的物体的移动[1],相对运动是指从相对场所到相对场所的移动”。这被定型化。
我们在探讨什么是“物体”(corpus)之前,不得不早早留意到,牛顿是把“运动”作为场所的移动来认知的。(https://www.daowen.com)
由于近代人一提到运动就特别习惯想起场所的移动,所以常把牛顿的公式当成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虽说同是“运动”,在近代以前,把生物的成长变化、生成消亡、一般性质变化的推移看成运动的基本形态是普遍的观点,而把运动还原成场所的移动来认知是极其特殊的想法。
在此象征性地体现了机械论的观点,而且,这里所说的“机械论的观点”被原子论的本体论[2]所证明一事也如实地显现出来。
确实,并不能说牛顿本人把一切变化都还原成场所的移动。但是,为了看清它的真实情况,在此也插入若干我们自己的议论——如果说自然界的变化是所有物体的场所性移动,则变成该“移动体”的“物体”必须是细微的东西。因为我们平时感觉上看到的成长或性质变化在外表上不是场所的移动,所以不得不把它当成复合地形成该物体的细节(细微的“物体”)的场所的移动。而且,这个细微的“物体”归根结底必须是不坏的、保持同质性的东西。因为如果变化是所有“物体”场所的移动,那么即使它不在某个场所,也一定(移动到了并)存在于某处的某个场所,它自身应该是不生、不灭、不变的。如此说来,在认知了自然界的变化全部可以看成物体场所的移动的基础上,这里所说的“物体”作为最终的单位,必须是细微的、不变的某种东西,即原子性的存在。
那么,牛顿对于“物体”是如何规定的呢?在卷头的定义里写下“质量是指由物质的密度和大小的堆积而得到的物质的测量尺度”之后,他说明道“下面我所说的物体或物质块的意思就是这个质量(quantitas materiae)。这个量又作为物体的重量为人所知”。牛顿认为“惯性”(inertia)是“物质的固有力”一事自不待言,在第三本书的规律论中,他论述了构成诸物体的不可分割的细小部分是坚硬的、“不可入体”(inpenetrabilia),又概括性地下了如下结论:“构成所有物体的最小部分也都是有延展性的、坚硬的、不可分的、可动的、具有惯性力的”东西。
如果凭此就立即断定这就是原子论则跳跃性太大了,而且质点的力学以及保留了“自由浸透在物体各个部分的间隙中的媒质”等等的问题仍然存在。虽说如此,牛顿的“物体”观与原子论的本体论的结构是融为一体的这一点,通过上述的介绍应该明确了吧。
为了了解牛顿物理学的自然图景的组织构造为何是机械的,有必要从整体上着眼于他的力学运动系的本体构造,而不仅是个别地来看时间、空间、质量的物体、力等基础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