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的科学和文化社会学

第一节 关于社会的科学和文化社会学

社会学可以成为关于建构、组织和生活变革的科学,因为它可以把自己表现成关于社会的科学、或者表现成关于各种文化形成过程在社会生活中的嵌入状态的科学。在前一种情况中,我们将社会学说成是关于社会的科学,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则称之为文化社会学。尽管存在这样的区别,社会学的统一并未被破坏。研究者不得不承认存在于其内心之中的“最高权力联盟”是经验性事实,因为他对各种事物的探讨也在不断地变化——时而探讨这一组问题,时而又探讨另一组问题。在这里,我们所关注的只是某种原则上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不同客观现实的显著特性、由依附于每一种客观现实的问题复合体的差异所造成的。

因此,存在于这两个社会学分支之间的、内在的紧密联系,仍然处于完好无损的状态。这种关系得到了它们的主题之间的密切联系所提供的保证:社会始终是一种形成文化(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各种形式,各种社会化形式,也可以被当作文化的形成过程来考虑)的因素;而各种文化形成过程一旦出现并达到了“自在”的存在状态,它们也同样会成为发挥社会化作用的因素。但是,调查“社会历史实在”[狄尔泰(Dilthey)]在文化形成过程出现时所发挥的作用——探询它在多大程度上深入到其内部构造之中是一回事,而询问一旦这些形成过程产生出来,它们接下来会为社会生活指出什么样的教化方式,它们在何种程度上证明自己,以及它们如何成为发挥社会化作用的因素、如何作出它们自己的反应,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各种文化形成过程都产生自社会生活,又回到社会生活上去。它们是社会的功能之一,但是,产生社会化的影响也是它们(在不同的意义上的)的功能之一。就这后一个方面而言,它们都是作为关于社会的科学的社会学所要研究的东西。这种关于社会的科学的研究主题,是具有所有各种变化形式的社会过程,个体之间的联合和每个个体的整合过程都发生于该过程之中。只有当各种文化形成过程都是社会化过程的时候,它们对这一学科才是至关重要的。相比之下,文化则是文化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此外,社会学对这一现象的思考仅仅扩展到下列程度,即社会方面变成了各种文化形成过程之构成的一部分,而且人们可以认为这些形成过程是社会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