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现象和概念
从上述分析出发显然可以看到,我们将不得不把作为一方面的基本现象(Grundphae nomene),与那些作为另一方面的不同的概念区别开来——这些概念虽然与存在于它们从其中产生出来的学科之间的差异相对应,但是,它们所指的却是同一种现象。文化本身便是一个与基本现象有关的实例,就它的自在存在状态而言,它先于其他任何科学而存在。它在文化哲学中关于文化建构和文化内容的概念,根本不同于它在文化社会学中的相应概念。就一种学科为人们理解那些存在于其直接领域之外的对象提供各种观点而言,我们将不得不对作为基本科学的学说和它那作为方法的表象加以区别。
作为关于社会的科学,社会学是一门基础科学;而作为文化社会学,它则是一种方法,是一种与人们思考——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它所特有的领域之外的现象有关的观点。
各种各样的基本科学与各种各样的基本现象相对应;也就是说,概念形成过程的各种层次——从这些层次出发,一种现象就可以在理论上得到最适当地理解;从这些层次出发,这种现象对于人们进行的概念思考来说就可以真正构成自身。在社会学中,社会这个概念就是以这种方式构成自身的,而且,文化概念在哲学之中也是这样构成自身的。因为很显然,我们称之为“文化”的这种对最多种多样的精神形成过程的综合,从逻辑上说并不是起源于这种关于社会的科学本身;就它在这种科学中出现而论,虽然它完全适应社会学思考的结构,并且用社会学的各种方法发挥作用,但是,所有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对具有其他起源的某种事物进行的重新创造而已。
让我们就另一种不同的科学展示一下这样一种关系。心理学是关于心理过程的科学;它是一门基本科学,因为它以某种基本现象作为基础:这种现象不是别的,而是灵魂的生命,因为它被包含在时间的流动之中,并且通过心理活动表现出来。但是,作为关于艺术的心理学,它则是一种方法:也就是说,就它也是一种心理现象而言,它只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思考艺术作品。它不可能依靠自己的资源构成关于一个艺术作品的概念,因为心理过程本身并没有产生出用来区分艺术作品的标准。毋宁说,这种概念是在别处、在美学中构成自身的;因而艺术心理学只不过是一种对与艺术经验有联系的心理现象的、有选择的强调。以此看来,艺术心理学一方面——就其目的完全是研究各种艺术形成过程而言——研究的是心理生活,另一方面,它也承担了说明所有那些有关某个个别艺术作品的事物的工作——这种艺术作品是可以根据心理生活的普遍合法性来领悟的。
不用说,这种艺术概念在这样的思考过程中得到了重新改造:在这里,“艺术”这个基本概念只有某些方面得到了考虑;也就是说,这里所考虑的只是他影响心理生活的进一步过程所达到的程度,或者说只是在各种心理过程(联想,幻想等)从构成的角度进入艺术作品的程度方面考虑这些方面。
因此,构成对艺术的心理学思考的东西是,人们运用心理学的概念体系和包含在其中的问题复合体来探讨这种现象;心理学的主题最初是根据其概念而定的,而这种概念则已经在别的地方——在美学中——被恰当地构成了。同样,社会学对文化的思考包括,以文化哲学中构成的文化概念为基础,从社会学的概念层次上来探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