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理:从逻辑到价值观

第一节 入理:从逻辑到价值观

不管艺术家对艺术生产怀有怎样“无限的深意、无边的深情”,艺术作为“形而上的宇宙秩序与宇宙生命的表征”,必然体现一定的合规律性。尤其是作为戏剧艺术门类的叙事艺术,必须具有社会合理性,它不一定表现世事常规,但一定表现符合世事常规的道理和情感,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在戏剧里,一桩可信而不可能的事,比一桩可能而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3]

电视剧作为一种叙事样式,保障艺术真实的首要前提是合理。合理包含两层意思:合乎事理,这是逻辑性要求,要遵循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及人的思维的规律性,即“真”;合乎道理,这是价值观要求,要遵循当下足以推动人类精神进步的价值取向,即“善”。电视剧冲突设置的逻辑性与价值观取向,即建立理性秩序,并不包含在美学范畴内。但是,离开逻辑性的“真”,电视剧冲突的真实性就难以确立,电视剧“情节—人物”包含的艺术性就难以凝结;离开价值观的“善”,电视剧冲突的正确性就不能得到保障,有损电视剧审美品位,所以我们将逻辑与价值观,作为电视剧冲突审美创造的第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