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关于宫廷—贵族体制的财政总预算中财务官员的职位对理解宫廷—贵族体制经济伦理的贡献
附录二 关于宫廷—贵族体制的财政总预算中财务官员的职位对理解宫廷—贵族体制经济伦理的贡献
根据历史学选择材料的模式,在历史研究中很少提及财务官员,即负责宫廷贵族的财产管理和监督所有经济事务的人。不过,对于社会学研究来说,对于理解宫廷贵族的形态、相互结合、生活方式、精神状态来说,家族财务主管地位的题材并非无关紧要。即使只是简单地看一眼这个社会地位,也可以看出这个社会的高级封建领主和贵妇们对他们生活中那些方面——人们今天可能会称为“经济上的方方面面”——赋予从属作用,财务管理的规矩,包括土地财产和家庭财务的监督以及大部分决定,一般都落在出身较低阶层的正是为此而设的侍从——财务官员——的手中。也可能有过例外。但一般来说,宫廷的封建领主和贵妇们对于他们收入的细节很少感兴趣,很少精通他们的土地财富和家庭财富以及他们特权的具体事务的细节。他们基本上仅仅对此感兴趣:定期从地租利息、年金收入和其他财源中得到收入,经常准备好支付他们的需要。他们的财务官员的责任就是把钱准备好。为此,他们付给他薪俸。
高等宫廷贵族的家政财务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这一点切勿忘记。但是,在这种宫廷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等级消费伦理,迫使每个家庭的消费都必须不取决于他们的收入,而取决于它的社会等级和地位。这种经济伦理很少允许一个家庭连续数代人,始终拥有以物质消费为中心的庞大组织系统,今天人们称之为“理性”“健康”的经济基础,即支出总是以收入为取向。
因此,在这个社会的成员当中,债务升级和最终导致破产的趋势非常大。经济上的精打细算适合于吝啬鬼,但不适合军事贵族和佩剑贵族这样的军人。(德语在某些领域很好地继承了贵族阶层的价值观,德语有大量对资产阶级经济伦理表示蔑视的术语可供选择。)与债台日益高筑的危险相对应的是人们总是一再听到贵族改革的尝试,听到一些良好的财政预算的建议。
有一系列材料可以证明应该倡导推动贵族的财政预算合理化,而这些推动大多半途而废,其原因正是因为专制主义的统治结构在路易十四治下所采取的形式,迫使宫廷贵族对其财政开支,如果他们不想在同人中丧失等级地位和声望的话,首先必须根据他们的社会等级地位来安排。由于这种教育深入人心,这种社会强制表现为贵族的行为的一种独特的自豪感,不同于资产阶级的行为,他们的支出并不屈服于收入的强制、资产阶级市民精打细算的强制、经济上斤斤计较的强制。
比如,1641年发表的《经济学,或者克雷斯潘先生真诚建议如何好好服务》〔1〕一文,叙述了近20年来高等贵族生活方式和家政事务发生的变化。克雷斯潘(Crespin)自称莱扎伊(de Lezaye)侯爵夫人的家务总管,他谈到过去时代家政管理不善的问题:“人们把一切都花销殆尽,然后一无所有。人们买了一阵和风、一阵狂风暴雨,然后和风就消失了……为了不落入这类陷阱,必须谨慎管理家政事务。有鉴于此……大领主和贵妇们必须把一些良好的规则引入其家中。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思考和行动,因为当他们把他们的宴席搞得丰富多彩时,甚至也不符合其社会等级,所以我们认为对他们来说,拥有一个忠实的、在家政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是首要任务。这个人应该在家政的任何方面都是总管,应该处于所有仆从之上。除了家族的主人外,他不必向任何人汇报,只听命于家族主人。”恰如王朝国家一样,家政事务也被视为等级和个人统治的统一体。
两代人之后,即 1700年,长期在科尔贝特的儿子家担任高级侍从的奥蒂格尔(Audiger)发表了一篇指南,有关贵族大家庭家政事务的领导和组织原则,题为《井然有序的家族和领导家族的艺术》(1700年,阿姆斯特丹)。他的论述表明,当时还年轻的官员贵族在家政事务方面是以比较严格的、符合资产阶级经济伦理的方式领导,科尔贝特的孩子们尽管比较迅速转型为武士贵族,但是组织家政事务方面家风尚未完全消失。很可能这篇短文是为这种官员贵族家庭写的,官员贵族当时以极高的自我意识成为一个新贵族的特殊群体,它像旧贵族、旧军事贵族那样,要求相同的社会等级和声望。
在这篇文章里,详细陈述了总务官员的各种任务,即一个大贵族的家政事务“经理”的职责范围。这些论述赋予家政事务一个很好的概念,而且与资产阶级标准相适应,而宫廷贵族根据自己的标准给一个仆从规定的任务的重要性,也给出了一个很好的概念。因为大部分宫廷贵族,特别是高级宫廷贵族,以国王为首,以国王为榜样,对于预算和决算这类事务的社会评价很低,他们基本上仅仅把从事开销的分配视为他们特权的标志,视为与他们的特权相适应的自由的标志,因此,他们实际上仍然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的仆从——实际上,他们在更大程度上是他们财务主管的囚犯,而且其程度远比他们愿意承认的高得多。奥蒂格尔非常坦率地表达了这种体验:
“情况是这样的,有些财务主管通过他们谨慎细致、他们的才能支撑和重建那些几乎破产的家族,而另外一些财务主管,由于行为恶劣和错误、疏忽,让一些名门望族彻底破产,我们举了20 个众所周知的例子,这些例子又适用于更多人们都知道的世界上的其他王侯和封建领主家族。”
只有当人们意识到“小人物”的经济伦理,即资产阶级经济伦理——它旨在量入为出,并且如果有可能的话,让收入超过支出,作为资本形成和投资的手段——的发展,成为整个国家社会占支配地位的经济伦理,与当年这些“小人物”跃升到某种统治阶层的地位联系在一起时,包括法国大革命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发展过程才会变得可以理解。
这种经济伦理并非像今天有时所表现的那样,单纯是一种人人都天生具有或者至少是可以企及的思维“理性”的表现。正如人们在上面的论述里所看到的那样,宫廷贵族的与此有所差异的经济伦理,并不说明这些人是非理性的,或者缺乏智慧,甚至特别堕落、缺乏“道德”的。所有这些对一群人的典型行为的解释,建立在这个群体的特定社会结构之上,通过使他们看起来构成个体甚至可能是单独个体天生就有的特征的概念,使我们误入歧途。武士贵族家族有规律地反复破产,同样属于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一些常见现象,这个社会是建立在这种制度的上层阶级的结构之上的,恰如公司破产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常见现象一样。
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工作领域,一个家族财务主管的社会地位是这个社会职能分工的具体方案的特征,因而也是在相互依赖的强制下尽可能让宫廷贵族老爷和贵妇们摆脱家政及经济事务束缚的特征。这就是奥蒂格尔所描述的家族财务主管的任务:
“他的任务和职能通常涉及一个大领主的一切财产、收入和交易,对于所有这些他都必须清楚地了解收支状况、经济实力和收益状态。这样一来,他就能据此安排支出,偿还最紧迫的债务,避免可能因此产生的困难和刁难。
“因为拥有社会等级的人的绝大部分财产都在乡村,因为他们在其所有土地上都有佃户和管理者,所以财务主管必须密切注意这些人的情况,在签订任何租赁契约时仔细考虑在他们当中最好和最有支付能力的人:他必须警惕,在租赁期间,这些人不得廉价抛售收成作物,除非合同里另有规定,否则这些人不许让土地荒芜、砍伐树木或垦荒。他也必须关照湖泊、池塘、森林、牧场、草原、城市的房屋,特别是乡村领主的各种权利,不让它们遭受损失,因为在既定时间里,没有任何人会来关照它们,或者给予它们必要的关心。
“他也必须记住要给家务总管多少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他必须检查这些钱是否用得合理,他必须要求家务总管每周向他报告开支情况,以便让他不出任何纰漏。他必须让家务总管每月定期向他递交日常开支和特殊开支的决算、预算报告,亦即已经开支和计划开支的报告,这样,他就能把财务开支报告递交给主人,而领主应该根据其收入安排开销,以避免剩余或者超出他能力的开销。他也应该拟出一份账目清单……包括他所收入的所有钱财,以及他为此规定的分配,不管是分配给领主、军官们或家庭仆从,还是分配给商人们或向他们支付年金,或者用于维护财产及城市、乡村的房屋,这些他都必须顾及。所有这些开支都必须有收据,这样一来,如果需要提交财务开支报告,他才能有适当的辩护理由。
“此外,在各种事务上尽可能避免经营失策和杂乱无章,即不让领主陷入不必要的开支和负债,这也是他的义务。如果要做一件新的、困难的生意,在生意开始之前他应该听取好的建议,而且他必须做好这笔生意。”
上面所引的是关于财务主管的论述,有些财务主管能让一个濒临破产的家族恢复生机,有些财务主管则能让一个很有实力的殷实家族一落千丈、破产。随后还有关于财务主管的职责范围和领域的其他细节的论述。
不过在这里,迄今所引述的解释足以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我们今天所称的一个不够恰当的表达,即宫廷贵族“经济上的”方方面面的观点,在此并不十分合适,因为它的意义是高度静态的,因为它涉及权力的分配以及19 世纪和20 世纪工业社会里普遍存在的相应的职能分工。这些论述悄悄地把极有可能获取成就和社会地位的机会拱手让给了在“经济”专业化的意义上采取行动的人,让给了在“经济学”方面有所作为的人,即让给从收入优先于支出的角度出发采取行动的人,让给节约以用于投资的人。社会舆论,部分由经济学理论代表,似乎只基于事实分析,把这种行为提升为一种全人类的理想。如果从这样的条件出发,另一些发展阶段的、不同于宫廷社会成员的人,他们的行为举止与这种理想是不适应的,他们没有承认这种理想本身就是理想,换言之,在经济学意义上,他们的行为不“经济”,恰如人们常说的那样,他们的行为是不“理性的”,要么挥霍无度,要么是傻瓜。
然而,由于人们把在自己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仍然继续视为正常的行为,设想为所有时代的人的正常行为,并含蓄地假设为在社会发展的过去阶段里要求社会群体的可能的行为方式,所以人们就不可能解释和理解,为什么在最近的社会发展阶段里,即在工业社会阶段里,这类行为方式会上升为对所有人都占支配地位的正常的、理性的行为方式以及如何会这样;就不可能解释和理解,为什么和如何会从根本上出现这种情况:“经济”被视为整个社会结构和发展的一个特殊的专业领域。因为毫无疑问,在18 世纪下半叶之前,这种观念是完全不存在的。
与此相应的是,那些指责有些人的习惯性行为“不符合经济学”伦理的说法,如果涉及工业化社会的人,这些说法就一语中的了。因为在这种社会框架下,这种行为是个人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不过,如果它们涉及在国家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发挥主导作用的社会骨干成员,即从前的垄断精英时,它们〔2〕也是深中肯綮的。因为在这些垄断精英的框架下,这样的行为并不是个人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反而是标准的行为——个人的行为与其社会化的约束协调一致,与其社会制度化的归属性协调一致,总之,与占支配地位的标准协调一致。
在这些社会强制的模式里,我们所谓的“经济”约束在功能方面尚未发挥特殊作用;它们在这些强制的模式里肯定并不处在首要地位。正如人们看到的那样,在宫廷社会中,荣誉、等级、维持和增强自己家族的社会地位,以及身强体壮、骁勇善战和作为行为的决定性因素的足够的战争成果,肯定会优先于所有的“经济”,如果这些经济因素在国家社会结构中,可以将决定性因素与其他因素分开的话。这当然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对增加他们的财富和收入毫不在意。与他们的社会等级和感受相反的只是他们的财产和收入的增加,我们今天所说的具体的和专业的经济行为。但他们对此不会有丝毫的反对意见,而且往往急于努力争取,例如通过获得战利品、国王的馈赠、继承遗产和联姻来增加他们的财产。
通过对有关家族财务主管的职能领域的引用和论述,特别清楚地表明了在当前意义上的“经济”行为是多么与之相反。恰如我们在本文开始时看到的那样,家族财务主管应该确保支出不要太过超支。超支,贵族大家庭的预算本身的入不敷出、债务,通常被视为不可避免和相对正常的。经营企业的“普通债务”采取特殊信贷机构的贷款形式,目的是提高生产领域的生产和扩大商务领域的交易,也就是说,是作为资本形成的辅助性手段;而宫廷贵族大家庭的预算的“普通债务”,基本上是一些消费项目。二者的区别无需进一步解释。
在这里,家族财务主管的责任是让家族领主免遭债主的骚扰,不必为债主恼火。他必须确保,不让地产管理者和佃户以及供应商欺骗领主。他的职责之一是让家务总管每周递交支出总账报告,与前者不同,他负责管理家政,每月必须提交家政总预算,财务主管负责监督领主的整个财产状况,必须时刻注意各种动态。财务主管要与领主讨论家政总预算,以免后者承担过多的、“超出他能力的”、他无法驾驭的责任。可以想象,要阻止家族领主和贵妇的开支有时并不容易,以他们的社会地位,他们会觉得这类开支是必要的,是一种责任,但是他们又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
这些论述可能就足矣。有时候深入研究细节以了解主要的结构和发展路线是有益的。人们已经习惯于用诸如“封建”或“传统”等无差别的陈词滥调来掩盖宫廷贵族社会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宫廷贵族的家政预算执行,特别是财务主管的地位,仅仅是对文本本身在理解宫廷社会作为一种特殊的前工业社会形态的特殊性所暗示的内容的补充。但它特别清楚地表明,诸如“传统社会”或“封建主义”这类概念太过笼统,没有区别,无法看清楚最后这两种大的前工业社会精英群体的差异性特征,他们几乎完全依赖货币收入。如果把诸如封建、封建主义和封建贵族方面首先与主要是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的社会联系起来,恰如把宫廷社会和宫廷贵族政体首先与主要是货币经济的相互依存的社会联系起来,情况会更好一些。这将为发展过程中一种概念过渡到另一种概念留下足够的空间。
也就是说,贵族财务主管这部分形象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因此,处于权力机会较丰富的上层社会地位上的人受到执行某种由于社会等级和地位优先决定的支出战略的约束,相反,处于权力机会较贫乏的下级地位的人员,只要在他们较缺乏权力的地位上还有可能,他们就要采取由领主和总管的收入决定的支出策略。这提供了一个深入思考的机会,即当人们谈论某种更好或更坏的、“更现实”或“更不现实”的适应社会的行为时,到底指的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把注意力引向在社会发展早期这种形象和立场所遇到的问题外,就没什么可做的了。
在探讨这里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时,人们有时使用一些概念会受到指责,其中之一就是“相对主义”。运用到这里所观察的各种客观事实上,这种表达方式大致是说不可能谈论某种绝对适用的“经济伦理”。什么样的经济伦理是“正确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在某种相对主义的立场上,人们会说取决于人们所组成的不同社会结构。在宫廷—贵族社会里,人们可能会说,如果行为者首先根据他的等级、社会、荣誉和宫廷的社交习惯消费,这种个人的行为就是“很合适的”或者“现实主义的”。因为这是在他的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准则”。相反,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行为者首先是让他的支出取决于收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收入优先于支出属于有关社会的占支配地位的准则,如果个人如此行事,这种个人的行为就是“很合适的”或者“现实主义的”。
然而这种说法立即表明,这种社会学相对论理论并不完全正确。在这里,人们遇到一个在“相对主义”的讨论中经常会被忽视的问题,或者至少迄今还没有弄清楚。这就是各种社会规范本身的“适当”“适应”“现实特征”的问题。在一种社会群体中,有些“准则”或者“行为标准”是普遍流行的,它们也许在社会发展的前一阶段上是“合理的”和“现实的”,即适合于当时实际的社会条件,但是尽管它们继续在有关社会中维持,并通过社会教育,通过“社会化”从一代社会成员传到另一代人,通过相互监督和认可保留下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它们却越来越不合适或者越来越不现实,这些规范本身也影响到实际的社会结构,尤其是权力关系,难道这不可能吗?关于社会规范的个人行为的适当性经常被充分讨论,但社会规范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结构方面的适当性几乎从未被讨论过。难道各种规范及其载体本身就不可能丧失其功能吗?
观察宫廷贵族社会地位的消费伦理,在这里再次借助对这支骨干的担任领导职务的侍从的观察,让这种社会地位的消费伦理变得形象直观,这些观察让人更容易想到社会规范、价值观、标准可能变得不再合适,可能会丧失这样的功能,或者更准确地说,起支撑作用的社会群体作为整体可能丧失其功能。对于专业技能较低,较少使用货币和从事贸易的社会上的军人精英而言,他们的行为在有关财富和收入——与宫廷贵族的财富和收入类似——方面,完全适合于他们彼此以及与其他群体一起形成的形象。在这里,财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军事效率和作战成果,而作战成果恰如社会地位、军阶等级一样,反过来又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财富。
国家社会中个人的相互联系逐渐被——哪怕经常遭受挫折或突然迸发——货币化、商业化和城市化,导致骑士规范、军人价值观和行为逐渐丧失其功能,变成宫廷贵族的武士贵族的规范、价值观和行为,通常以稀释和伪装的形式继续存在。军人的债务经济并不是“不现实的”,只要所有契约的保障相对并不那么有效,并且通过国家法律的制裁比较脆弱;必要的话,人们可以通过出征和十字军东征躲开债权人,或许把债权人杀了也没有特别的风险,如果他们咄咄逼人地追讨债务。
不过,17 世纪和18 世纪,法国在这方面已经是一个相对有序的国家。尤其是在18世纪,即使是地位很高的领主,甚至王子,也不再能轻易逃脱契约义务。宫廷贵族常常抱怨国王权力的增长把贵族压低到臣民的地位上。如果他们试图摆脱某些令人不快甚而导致破产的契约,比如债务契约,他们的社会等级甚至对某些高等贵族也没有多大帮助,这就是他们觉得被压低到臣民的地位、社会等级被降低的一个例子。虽然贵族继续享有特定的法律特权,但是这种压低和降级是可以观察到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行为标准、社会规范,在这个特定的社会生活过程、特殊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这种标准,这种规范,越来越不适合人们不断变化的社会形态的实际的互相关联,换言之,越来越不符合现实。
于是,作为一种主要基于自然知识的认识论传统的继承者,社会学家的科学研究已经做出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现在已经不再使用诸如“事实”或“现实”这类术语。虽然更深入细致地探讨这类问题不属于本研究的范围,但是如果人们最终能明确地表明宫廷社会就像人们形成的其他所有形态一样,很值得被称为存在过的“事实”或“现实”,不管是否有人努力把它作为科学研究的课题,可能都会有助于理解这些研究当中涉及的问题。
人们在这里形成与特定的相互依存相关的分化有别的特征和形态结构,可以高度肯定地加以解释。人们可以展示出这种特殊的相互依存模式,大王宫和宫廷社会是如何以及为什么会发展起来。这并不意味着本书给出的这种发展和形态的解释模型代表了关于它们的科学诊断和解释的最后话语。这完全违背了这项工作的科学性质。这是朝着阐明这一特定社会现实的道路所迈出的一步。然而在这些形态的形式上,它们的存在形式实际上是由人组成的,因此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可以逐渐明确地澄清,这样的个别步骤的错误和缺点丝毫也不会改变。纠正它们是后代的任务。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至少在此过程中,指出这种特定的人造现实的复杂性是重要的。前面已经说过,宫廷贵族的行为和标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变得越来越不那么现实。人们想以此来说明,如果人们知道这些陈述所指的事实,根本不难理解其意思。只不过这些事实的概念处理在目前的思想发展状态下,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当人们谈到“社会现实”时,不能把这个概念局限在这里和现在所研究的个别的局部形态上。被诊断为社会现实的参考体系是一种形态流,或者换言之,是由所有相互依存的人——过去、现在和当前迈向未来的进步人类——形成的形态发展的整个过程。联系这种形态发展,事实上,人们就能观察到在特定发展阶段上的人的群体的规范、价值和行为是适合于现有结构发展的,而在发展的后期阶段上,其现有的相互依存关系的总体框架内会丧失其适当性,丧失其功能。这种去功能化过程属于一再可以观察到的形态变化的事实。它们不仅涉及特定发展阶段的个别群体的规范、价值观和行为,还可能涉及整个社会形态。仅举一例来说明,在日益分化的背景下,在日益商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相互依存的链条日益密集和延长,宫廷贵族作为一个整体,逐渐消失,其功能也在逐步丧失。
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在大多数已达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社会里,贵族和王公的地位在逐渐消失。如若人们把法国大革命简单地视为资产阶级反对贵族的斗争,那么人们就不会对这里所探讨的社会结构变革做出公正的判断。不仅是贵族规范的去功能化,而且作为社会形态的宫廷贵族也在去功能化,这种情况早在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内部已经发生。
但是,这同样适用于前工业社会的资产阶级的规范和社会地位。在18 世纪和19 世纪初的日益商业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即使行会资产阶级和官员资产阶级也丧失了职能。他们的规范、价值观和伦理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如同特权阶层的价值观经常发生的那样,他们的固执和坚持不懈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让新兴资产阶级集团代表的围绕改革所作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这些权力精英认为的他们生活的最高意义和价值,早在大革命之前就已经内涵空洞化和去功能化。然而,如果没有外部强制,握有大权的精英往往无法从他们的内涵空洞的理想的自我强制中解脱出来。最终导致了暴力消灭那些已经完全失去功能的、拥有地位的社会群体和他们的特权,因为旧制度结构如此牢固和僵化,以至于不可能自动去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
〔1〕E.福内尔(E.Fouurnier):《历史文集》,巴黎1863年,第10 卷,第1页。
〔2〕这两个“它们”指“那些……提法”。——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