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共同体
将数百个驾驭美国经济的大企业想成是某种共同体,乍看上去似乎有点奇怪。但事实是,这些企业拥有许多种类型的联系和纽带,包括共享的所有权,长期存在的供求模式,聘用相同的法律、会计、广告和公关公司,以及董事会内的共同(重叠)成员,正是这些人对企业如何运营承担最后的责任。大型企业还共享相同的目标和价值观,尤其是在追逐利润这一点上。正如序言所注意到的那样,由于在某种程度上遭到了劳工运动、自由主义者、左派、激进环保主义者以及其他类型的反公司活动家(anticorporate activists)的反对和批判,它们发展出了一种紧密的关系。
一个人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董事会兼职时产生的连锁(interlocks),对研究公司间的相互联系是最为醒目和有用的。既然一个董事会的成员资格是公开信息,那么,人们就有可能使用“成员资格的网络分析”来详细研究连锁的各种类型,并将其追溯到19世纪早期。这些研究中揭示的组织网络,为企业共同体这一概念提供了一个严谨的研究定义:它由所有那些通过重叠董事而接入某单一网络中的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所组成。
不过,重要的是,不要过分强调这些连锁在实际中的重要性。对公司间的沟通来说,这些连锁是有价值的,并且为那些在好几个董事会兼职的人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总体印象,即使他们将企业共同体看作是一个整体。但是,连锁对企业经济行为的影响如果有的话,那也是相当小的。企业的连锁状况可以被想成是最佳的起点,局外人可以利用它们来理解整个企业共同体。(https://www.daowen.com)
一旦企业共同体的基本轮廓得以确立,人们就有可能对成员资格的网络分析进行扩展,用它来确定由公司董事会来维系的其他类型的组织从属关系。这类研究显示,企业共同体的成员们建立了两种类型的组织,目的是相互联系和与政府沟通。首先,他们发展出由某一特定产业或经济部门的所有厂商组成的各种贸易协会。于是,美国石油学会(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美国银行家协会(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全美房屋建造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ome Builders)以及上百个相似的组织,通过上一章结尾我们简单讨论过的特殊利益过程,致力于实现其成员的有限利益。
其次,通过全国制造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美国商会(U.S.Chamber of Commerce)、企业圆桌会议这样的组织,企业共同体被更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这些组织关注的是一般性的利益,并在政策研制过程中发挥作用。以全国制造商协会以及它在各州的分会为例,自1903年起,它最重要的关注点之一,就是竭力反对任何经济部门中的工会组织。再比如,自20世纪70年代起,企业圆桌会议就和企业共同体通力合作,反对来自自由派—劳工联盟的一系列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