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币的起源
那么,什么是货币的真正起源呢?许多没有商品市场的社会的确存在着某种与钱相似的东西,人们习惯将其称为“原始货币”,如贝壳、羽毛、念珠、鲸齿,等等。在几乎所有情况下,这些钱主要都不是用来获得财富,而是为了重新安排人际关系。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这些东西本身很少具有经济学家们所说的“有用商品”——如食物、工具等——所具有的特点。相反,它们主要被用于个人装饰。如,黄金、白银、念珠、贝壳项链之类的东西,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被人看见。在被人看见的过程中,它确立了穿戴它的人的美貌、地位或重要性。这些就是可视媒介,它用来定义人的价值。可视媒介已与其实用价值分离开来,一直被用作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换的媒介(Graeber,1996)。
这种货币最常见的用途是用来支付人类学家所说的“彩礼”:男方父母将彩礼送给女方的家人。通常,彩礼确定了他们对女性生育权利的掌控。也就是说,他们能宣称联姻产生的后代归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家族所有。法国人类学家皮埃尔·罗斯帕普(Pierre Rospabé)(1995)有个颇具说服力的观点。他认为这些东西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根本算不上是支付报酬。大多数给彩礼的社会认识到,只有交出自己的亲姐妹,才算得上是婚姻中的相互交换。在那些确实实施了以姐妹换取亲事的社会里,只有当无法实施这个选择,或者需要等到下一代才能实施换亲时,人们才送彩礼。原始货币的第二大用途——支付“血债”——与此相似。它是意外死亡时的赔偿,是指夺取了人的生命,而不是给予人以生命。物质财富并不能真正弥补爱人之死,也没人会假装它能弥补得了。它最多被用来给受害人的亲属(甚至是为受害人的鬼魂)娶个妻子,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后人会代替他的位置。在这两种情况下,金钱都源于一种象征,它表示认可了一种永远无法还清的债务。(https://www.daowen.com)
那么,这种代币怎么就变成了它的对立面了呢?它怎么就成了一种支付的手段、交换的媒介,一种取消债务的途径呢?可能的解释有很多。这种代币一旦存在了,就容易显得就像它们本身具有了某种力量一样。开始的时候,它是一种纯粹的媒介,某些社会关系——尤其是那些创造或毁灭生命的关系——的重要性能通过它得到表达。后来,逐渐地,它本身被认为具有一种至关重要的力量,甚至完全被视为它所代表的生死攸关的力量的源泉。因此,它成为一种能创造出新的社会关系的途径。例如,易洛魁人之间从不用贝壳钱来买卖东西,但他们却用贝壳钱来缔结条约、签署协议。血债制度常常发展成为复杂的罚款体制和犯罪惩罚体制,用来对付各种各样的侵害。有人(如Grierson,1977)认为,这可能是“通用目的”货币的起源。〔4〕不管它究竟可能是什么,历史记载上有一点说得很明确: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代币曾经主要是被用来规约性行为或家庭行为,而后来代币又充分演变成了商品货币,买入品和卖出品之间的转换关系明确,或者两者之间实现了分离,结果就会出现道德危机,以及新的丑陋行径,如娼妓制和奴隶制。这常常会导致有钱人百般努力,不让自己的家人与这种可能性沾边,并且把这些可能性全部推到穷人头上。其结果对所有阶级的女性来说都是毁灭性的。仅举两个臭名昭著的例子:与地中海地区的“荣誉情结”相伴的扣押女性的行为似乎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贵族对市场的反应(如Kurke,2002)。近东地区戴面纱的行为似乎源于将“受尊敬的”女性与身体可以被买卖的奴隶与妓女区别开来(Lerner,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