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众媒介
约翰·德拉姆·彼得斯
媒介是象征性的连接。它由信息、手段、代理等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构成。任何一种媒介里都有一个“什么”,一个“如何”,一个“谁给/谁受”。我们有丰富的词汇可以用来描绘符号-内容、投递设施、作者-听众这个三角关系。用曾居霸主地位的信息论词汇来说,每种媒介都包括信息、信道、信息发送者和信息接收者。在媒介研究领域,媒介是浩若星河的节目、机构、技术、观众。用计算机语言来说,媒介由数据、处理器、用户界面构成。不管用的是何种术语,有一点一定很关键:媒介都会包括某种版本的三角关系,尽管三角关系的部署可能会有天渊之别。例如,宗教仪式与报纸,它们两者都传递信息,但它们的规则却如此不同,以至于双方都可以说对方根本就没有传递什么信息。宗教仪式缺乏当下信息,而报纸不能为人类指明永久的方向。再举一个例子,中世纪手稿和人造卫星都传递了东西,都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虽然中世纪手稿传递的是古老的东西,传递过程缓慢,一次只能传递给极少的人;而人造卫星传递的是新东西,传递过程迅速,一次可以传递给许多人;虽然两种方式都能够拥有大量的受众,手稿的受众经年累月,积少成多;而人造卫星能在同一个时间覆盖到整个地球上的大部分居民。
对媒介最激进、最简约的定义只需要三角中的第二角——某种形式的连接或处理设施,信息及人成了附属物。对马歇尔·麦克卢汉而言,媒介即信息,信道问题如此至关重要,以至于它使信道所携带的具体“内容”与之相比相形见绌。对弗里德里希·基特勒而言,人(“所谓的人”,基特勒曾出此惊人之语)是媒介系统的附属物,不是媒介系统的主人或作者。这些学者在定义信息和用户时角度广,不带感情色彩,并且将这个三角关系视为一种分析工具,而不是一种自然事实,具有可靠的理论说服力。在刚刚提到的例子中,设备(也就是如何实现的问题)必须在概念上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即便如此,将媒介理解成包括内容、渠道、生命体等三层意思的系统仍然有益。(https://www.daowen.com)
一般来讲,大众媒介是媒介的子集。例如,面对面交流涉及身体的媒介。其内容包括思想、性格、欲望、文化;其受众包括人、神、祖先,或其他有生命的形式。除了某些神学家所梦想的天使之间的交流之外,恐怕没有哪种形式的交流不需要媒介。具象化的面对面交流可能会起到大众传媒的作用,虽然有这种情况(后面会讨论到这一点)。一般来讲,面对面交流是基准线,大众传媒与之形成鲜明对照。一般情况下,个人交流内容特殊,针对的听众多半是一个或几个熟人,其传递的方式限于本地范围,持续的时间不长。(我们可能会注意到,在这个例子中,内容及媒介这些概念实际上是扩展了的系统向后投射的结果。)伴随大众媒介的出现,传播衍生出独特的作用:传递设备既加大了信息的量,也增加了信息被接受的机会;受众扩大到陌生人;内容必须相应地做出调整。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松散,变得遥远,或者变得有问题。事实上,作者(信息发送者)与受众(信息接收者)之间的分离是大众媒介日渐复杂造成的结果。在日常对话中,说话人和受话人的身份是交替的。
注意,我们运用了三个分析变量:内容的普遍化;方式在时间、空间上的发展;交流者间关系的选择。用这些术语来定义大众媒介,大部分广为人知的大众媒介形式将被囊括其中:印刷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还有网络。另外还有一点:这些并不是人类历史上唯一的,也不是最重要的大众媒介方式。本文余下部分将对这三个方面逐一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