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程考核与取得的成效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评定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各占学生期末总成绩的 50%。形成性评价分线上、线下两个部分,其中,线上考核侧重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微助教、雨课堂等现代技术手段,定期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测试;线下考核由案例分析报告、商事法律事务模拟、法律关系实践分析及小论文等构成,偏重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与训练。终结性评价通过期末考试进行考核,由任课教师线下命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试卷评阅实行流水作业批改。(https://www.daowen.com)
2.取得的成效
2018 年以来,“商法”课程积极探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方法与路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获得学生与同行的好评。在课程体系方面,通过修改教学大纲,将课程思政要素全面融入课程体系,做到思政要素“全覆盖”。在教学方法上,通过翻转课堂与线上线下教学方式的运用,使课程思政要素与“商法”课程知识点“自然融合”,促进学生对课程思政的内化。在教学理念上,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进行教学改革,不断优化思政要素的融入方式,积极开展“商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注重教学理念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