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哲学教科书的一些问题

关于哲学教科书的一些问题[1]

一 教科书的编写原则

编写哲学教科书的原则,大体说来,有如下几点:

第一,我们编写教科书的目的,是为了给学习哲学的同志讲解一些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基本知识,不是要写一本学术讨论的著作。我们力求它的内容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希望能在稍长的时期内,不必作很大的根本性的修改。本书[2]在解释哲学原理和原则时,着重系统说明经典著作中已经有了定论的,或是在理论界经过讨论,大体已经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尽量避免一些在学术界还有争论或争论还没有完结的问题写进教科书中。例如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在内部还是在外部,生产力内部有没有发展动力,这类问题,我们就没有写;又如思维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问题,在某些方面虽然已有了结论,但争论还没有完结,这类问题,我们也没有写进教科书中。

在联系实际问题的时候,联系到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我们着重从哲学上概括一些比较重大的经验。民主革命中许多经验是经过总结了的,我们都联系了。我们根据毛泽东同志著作和党的历史,联系了民主革命的一些重大问题。但对许多具体的并且正在试验的措施,我们就避免去论述它,因为它本身是否成熟,还没有最后的结论。前两年我们喜欢把一些眼前正在试验的措施写进教科书中去,过半年、一年就要作很大的修改。这就不能保证教科书的稳定性。我们这次就没有这样做。讨论学术问题的著作,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思想去写,要写什么就写什么,要联系什么问题也可以比较随便;教科书则不能这样做。

第二,力求比较准确、简练地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同时又在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的基础上,说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把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哲学原理和说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两方面结合起来。我们的中心任务是结合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的结合。毛泽东哲学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思想。如果我们不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就不可能了解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有什么发展。因此,我们要反对两种偏向:一种是,只注重谈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而忽视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贡献。过去这种偏向是有的,我们要反对和防止。另一种是,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还没有搞清楚,就任意用贴标签的方式,空谈毛泽东同志对它的发展。这种偏向前几年也是有的,我们也要反对。强调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强调研究问题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这个方向是要坚持的。但是,如果不注意毛泽东思想本身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结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还没有搞清楚,就想了解毛泽东同志对它的发展,这是不对的。以为只要贴上一个标签,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这种方法是错误的。

第三,教科书应该适应它的对象。我们考虑到,教科书既应适应教师的需要,也应适应学生的需要,要根据教师和学生的需要来写。学术著作可以不考虑这个问题,作者想要怎样写就怎样写。我们这本书,主要是一般高等学校文科学生用的哲学教科书。教学时数有一定的限制,教科书的分量不能太大,哲学的基本原理又都必须讲得全面些,因此,内容的阐述就应力求简明扼要;联系实际力求避免用很多的、繁杂的例子,只要能够说明问题就够了。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教科书的分量适当,使学生有学完的可能;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教师在讲授时有发挥的余地,使学生有独立思考的余地。由于原理原则讲得比较扼要,因此一部分学生理解它会有一定的困难。有困难是免不了的。这些困难可以由教师来帮助解决。书中联系实际的例子不多,教师在讲授时可以补充一些。书中没有举目前正在试验的事情作例子,教师讲课时如果认为适当的也可以举。教师可以斟酌情形把问题讲具体一些,解释原理时可以更详细一点,引用例子可以更多一点。

第四,贯彻学术上百家争鸣的原则。为什么教科书尽量避免直接涉及理论界有争论的问题,或争论尚未完结的问题?这并不是说我们反对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提出这些问题和讨论这些问题。相反,我们这样做正是为了便于教师和学生能在课堂上自由地提出和讨论这些问题。教科书里不写学术界争论中的问题,对学术界争论中的问题不作论断,是为了不让教师和学生有先入之见,在课堂上敢于自由讨论,保持活跃的学术空气。有的同志说,教科书里对学术界争论的问题不作论断是个缺点。我们是有意识地这样做的,让教师来启发同学的思想,活跃学术空气,根据课堂情况、学术界的情况,适当引导学生提出一些讨论中的问题,研究学术界争论的问题。

教科书尽量避免涉及争论的问题,并不是绝对不涉及这些问题,有些地方,有些问题也不能不涉及,否则,书就没有办法写下去。如绪论中的哲学史部分,谈到老子哲学问题,关于老子哲学的性质,正是目前学术界争论中的问题。由于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个问题必须谈,否则中国哲学史就无法写。我们谈了这个问题,并表示了我们自己的意见。又如对部分质变如何理解的问题,上海和北京有不同的意见。生产力究竟是三要素还是两要素,苏联有不同的意见,他们的哲学教科书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提法就不同,各写各的;对这个问题,中国也有不同的意见。这一类问题,虽然理论界的讨论还没有结论,我们仍然写了。要写就要有论断。我们下论断时是采取编写组大多数同志认为妥当的意见。如关于老子哲学性质的问题,大多数同志的意见认为是唯心主义的,我们在教科书里就把它说成是唯心主义的;同时在附注上指出,这个问题还有反对意见。这样可以使教师和学生的思想不受限制。教师可以不同意教科书的意见,可以提出他的根据和理由,说老子是唯物主义的。学生也可以不同意老师的意见。还在争论的学术问题,不能写出最后的意见限制大家的思想。也有些问题,我们写了自己的意见,但没有加附注,因为觉得没有必要。我想声明一句,只要不是在经典著作中可以找出根据的定论,不论在教科书里有没有附注,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见,都可以讨论。在经典著作中有了定论的问题,我们不赞成有反对意见。当然,如果有人不同意经典著作中的定论,要提出讨论,也不能完全禁止。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不怕有人提出反对意见的。有反对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会更进一步证明它的正确性,也才能使人更深刻地了解它的正确性。

二 怎样使用哲学教科书

首先,这本书是供一般文科同学使用的,哲学专业使用时会嫌内容少一些,理工农医科专业使用时会嫌多一些。现在还没有写出一本分量较大的、为哲学专业用的教材,因此,哲学专业也有采用这本教科书的,在使用时就需要教员依据情况补充一些内容。理工农医科专业用这本书时又需要教师进行适当的挑选和辅导,有些内容可以少讲一点,如像绪论哲学史部分,可以适当省略。这样,在使用教科书时,就要求教师表现自己的创造性,适应不同的对象,更好地发挥教科书的作用。其次,在我们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进行教学时,要努力做到掌握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联系实际有各种各样的方法,但它的总原则是要用理论原则作为方法指导,来解决一定的实际问题。有一种方法叫作原则加例子的方法,这就是在讲述某一理论原则的时候,挑选一些自然界或社会的现象来作为证明。为了通俗地说明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部分地曾用过这样的方法,但仅仅采用这样的方法,是不够的。严格地说,这种方法还不能算是真正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真正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需要采用更高的方法。最高的方法,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对革命工作和科学研究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做出结论,提出指导工作和斗争的方针、计划、方法,以此来推动工作和斗争取得胜利。这个最高的方法,我们一般哲学教师是不可能马上做到的,但应该把这作为长期努力的方向。还有一种方法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来批评某种错误思想,这是比原则加例子高一些的方法,其所以高一些,是因为在批评一种错误思想的时候,就树立起了思想的对立面,并通过批评斗争来解决一个矛盾。而解决矛盾,就是解决问题,在研究理论的时候解决了一定的问题,就算是达到了联系实际的目的。原则加例子之所以不能算是真正联系实际,就是因为它不解决什么问题。应用这样的方法来讲课,就需要教师们自己善于找到某种违背理论原则的错误思想来作为批判的对象,这种对象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存在的活的思想中找到。联系活的思想来学习理论,可以收到很大效果。但应用这样的方法时要十分谨慎,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如果不采取谨慎态度,把人们所说的话不加分析地随便戴上错误思想的帽子,那就不但得不到好的教学效果,而且会适得其反。挑选思想批判的对象,不能只限于学校范围,国际上的帝国主义思想和修正主义思想,国内的革命历史上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发现的各种错误思想,都可以联系到哲学上来加以解决。自然科学的某些错误理论观点,也可以作为批判对象。教科书本身也批判了一些这类的错误思想,教师们不妨就这些加以适当的引申,也可以自己独立地另外找一些批判材料。还有一种比较更高一些的方法,这就是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对我们周围的许多工作和斗争的经验加以概括和说明。从事哲学教学的人应该努力学会应用这样的方法,前一种方法,也只有在这一种方法应用得好的时候才能做得好。这个方法要应用得好是不容易的,但努力去做是可以逐步学会的。例如这几年人民公社发展的经验,我们就可以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上加以概括和说明,人民公社几年来如何逐步完善起来,这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和我们对于人民公社的认识的逐步发展过程密切联系着。这个认识过程也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不断地暴露和一步步得到解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矛盾,我们的认识发生各种各样的错误,但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武器的党中央领导,能够不断地及时发现和及时纠正错误,使主客观之间的矛盾逐步得到解决,使我们对人民公社的认识日益深刻,日益全面,日益完善起来。像这样,就可以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原理,对人民公社的经验做出一些概括和说明,由此也可以帮助我们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获得较为深刻的说明。这就是一种联系实际的方法,是比仅仅批评某一种错误思想要高一些的方法,而这个方法也同时可以包括批评错误思想的方法在内。这个方法之所以比较高,就是因为它要我们应用理论来分析问题,说明问题,来概括和总结实践经验。讲授辩证唯物主义时应努力联系实际,要避免太多地纠缠在纯粹概念和原理的争论上面。有许多人喜欢讨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否是对立统一关系”这类的问题。这些问题谈来谈去最后就陷于纯粹是概念上的纠缠,很难从这样的讨论里来说明和解决什么实际问题。所以这样的问题虽然在学生提出来时可以多少谈一谈,但绝不要扯得过多。总之,搞哲学的同志要多注意联系实际问题,要对实际问题提出自己哲学上的说明和看法。如果长久不敢这样做,我们哲学工作就会停滞起来不能前进。

在联系实际时我们的教师同志可以比教科书中联系的问题更具体些,可对当前国际、国内的一些实际问题做出哲学上的说明,例如今年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上有一个公报,公报中提出了并说明了许多国际国内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教科书中没有联系到,因为教科书是去年写的。但教师们在教学时不仅可以,而且应该联系当前国际国内的重大问题,不仅可以而且应该对这些问题做出哲学上的说明。公报中讲到几年来有很大的成绩,但也有很多困难,而成绩是主要的。这些问题在讲辩证法时就可以作哲学上的说明: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人的认识却难免有片面性,只看到问题的一方面,而不注意相反的方面。如果对国内问题只看到缺点的一面,就不能理解成绩为什么是主要的这一点。在这样一个全国性的人民代表大会上,既然根据大量事实,充分理由,得出了一致同意的成绩是主要的这个结论,我们在讲辩证法时就有责任给予哲学上的论证和说明,只有这样,才能使同学们认识更深刻,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更有信心。从世界观上来打好认识的基础。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就需要我们哲学教师们做一些创造性的研究工作。理工农医科专业的哲学教师还可以就自然科学的问题来作些解释。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中也谈了一些自然科学的问题,但我们编写这本书的同志,都不是专门搞自然科学的,因此举的那些例子都很简单。理工农医科专业的哲学教师同志们就可以更多地对自然科学上的理论问题作哲学上的说明。如像在生物学领域中米丘林派和摩尔根派的争论,有一个时期米丘林派曾把自己说成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生物学派,而摩尔根派则是唯心主义的。这样的说法如何不对?我们要从哲学上来加以论证,在理工农医科专业从事哲学教学的同志,应该努力来解决这类的问题。总之,联系实际可以联系社会政治问题,也可以联系自然科学问题。

联系实际要注意避免对具体问题不加分析,任意抓住一点,贴上标签。有些哲学工作者曾经有过这种缺点,如对实际问题不是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然后做出结论,而是随便贴上个标签,戴上各种各样的帽子。这是简单化庸俗化的做法,完全与联系实际的正确方法背道而驰。辩证唯物主义是研究问题的指南针,而不是标签,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首先要求实事求是,调查研究,要求用辩证法对事物的正面、反面做周密的分析研究,然后才作结论。攻其一点,尽量夸大,不计其余,根本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

联系思想是联系实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这在上面已提到一下,现在再说一说。初学哲学的人一定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才能深入。如我们讲什么是唯物主义以及唯物主义的特点时,就可以联系到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我们曾经有过的一种思想,这就是把摩尔根学派的研究成果,不分青红皂白,当作唯心主义来看待。这样的思想就值得在学习唯物主义的时候重新认真地来检查一下,只有在这样的具体问题上联系自己的思想,把正确的观点加以肯定,错误的观点加以修正,才能帮助我们对于什么是唯物主义的问题获得深刻理解。联系思想和联系周围实际是分不开的,要对周围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才能肯定我们的哪些思想认识是正确的,哪种思想是错误的。这样才能达到联系周围实际、联系思想,解决问题加深认识的目的。

讲授辩证唯物主义一定要批判对立面,要和唯心主义、主观主义做斗争。批判主观主义并不是随便乱贴标签,乱戴帽子,而是进行认真分析,认清了确有主观主义,然后再加以批判。在这里还要区别个别问题认识上一时的主观性、片面性,和坚持主观片面认识一直发展到系统程度的主观主义,两者是不同的。个别问题认识上一时的主观性、片面性是任何人在认识过程中不可免的情形,只要能够在认识过程中比较及时地克服,就不是主观主义。如果把这也当作主观主义来进行批判那是不对的。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批判对象,可以在我们现有的活的思想中找到,也可以在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的理论中找到,也可以在过去历史中找到。联系实际主要是联系现状,但联系历史也是一种联系的方法。不管是联系现状还是联系历史,都要作详细的调查研究,然后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总之,学习哲学要在批判错误的斗争中学,因为真理总是在和错误相比较相斗争中发展的,讲真理也只有在和错误斗争中对比中才能讲得深入。讲辩证唯物主义应该树立对立面——唯心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等。

主观主义有两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有的同志提出这样的问题:大学生中可能没有经验主义,教科书中把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并列,不一定恰当,经验主义可以不强调。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学生中是否有经验主义当然可以研究,但是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讲原理要全面,主观主义既然有两种,就需要全面讲到。并且,认为大学生中只有教条主义没有经验主义也不见得对,学生很可能没有系统的经验主义,但经验主义性质的思想是否就完全没有呢?他们如果不自觉地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那么会不会产生教条主义或经验主义的错误呢?肯定说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就拿大学生下乡劳动来说,有的人得到一点劳动经验,局部地区的经验,就自以为有普遍意义,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在实验室中做实验,有了一点经验,而看不到这点经验的局限性。这都是经验主义性质的东西。并且,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实用主义的坏影响还没有完全肃清,实用主义就是一种经验主义,因此不能说在学生中批判经验主义没有现实意义。我们讲经验主义常常是指工作中的经验主义,这种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有所不同,但就其实质来说,工作中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马赫主义也有某些基本的共同点。因此,我们在教科书中和在大学中批判经验主义绝不是完全无的放矢的。还有一个问题,教科书中论到主观主义时,不是把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并列而把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并列,这是不是不强调反修正主义呢?当然不是,我们的教科书是把反对修正主义思想作为一个主要的批判方面的。但修正主义不只是思想方法的问题,而且是和马克思主义敌对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体系,而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则是思想方法问题。第一章绪论中第四节谈到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时就是从方法论上讲的,所以,在这里只把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并列,并不就等于不强调反修正主义。修正主义在思想方法上可以是经验主义的,也可以是教条主义的。但就主要的情形来说,修正主义的思想方法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经验主义。我们有时也把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并列,这里的教条主义就不单纯是思想方法的问题了。修正主义是根本背叛马克思主义,教条主义是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应该和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教条主义也脱离了马克思主义,我们也是要反对的。我们在第一章绪论中讲的是思想方法问题,所以没有把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并列。在教科书中我们是把反对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作为政治上主要的反对方向的。修正主义的方法不仅包含经验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而且也包含诡辩论,诡辩就是主观随意地歪曲应用辩证法的对立面相互转化原理,如说资本主义社会可以不经过革命转化为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例。辩证法谈转化,总是有条件的,因此辩证法认为,资本主义一定要经过革命才能转化为社会主义。而诡辩论在说对立面的互相转化时取消了不可少的一个客观条件,由此做出荒谬的结论,说现代资本主义可以直接转化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的议会可以变成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机关,而把马克思主义讲的要粉碎旧的国家机器这一条件抹杀了。

上面谈的是如何利用这本教科书的主要问题。下面再谈一点零碎问题。

讲授哲学史是否需要划分三个时期?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按恩格斯的说法划分三个时期,另一种意见是不划分三个时期。我们在教科书中没有明确划分三个时期,原因是中国哲学史中第二个时期、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时期很短,只有一二十年,而古代唯物主义时期很长,有几千年时间,内容丰富,这和西方哲学史不同。因此划分三个时期和西方哲学史并列起来写有点不方便。但恩格斯说的三个时期是应该肯定的,哲学的发展和科学的发展、阶级斗争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中国哲学史实际上也是三个时期,只是第二个时期从康有为、梁启超时起才有点萌芽,到孙中山、五四运动时止,只有一二十年,时间很短,而且没有出现完整的体系。我想教师同志们在讲授时可以肯定恩格斯的三个时期这一规律。当然规律的表现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中国的表现就有它的特殊性。

关于这本书里讲到一些自然科学的问题,文科同学说看不懂,有的教师也说不懂得,怎么办?我看暂时不完全懂得,也不要紧。如关于相对论的问题,文科哲学教师很可能不懂,就是理工农医科的哲学教师如果未钻研过相对论也不会懂,我们教师同志们可以告诉同学,我们谈这些问题,只是要用现代自然科学的结论来证明辩证唯物主义的正确性。至于为什么得出这些结论,不搞这项科学专业的人是不可能完全懂的。因此我们也不必勉强去求完全弄懂,只要这些结论在科学理论上已有了定论,在实践上已经得到了证明,我们应当相信这一结论,我们的任务是只要了解这些结论的内容,并且弄清楚它在哲学上的意义就够了。

最后,在使用教科书的时候,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水平出发来进行讲解,学生所需要解释的问题,和教师、专家所需要解释的问题不一定相同。有些问题,对于教师来说似乎已经明白,不用多解释的,对于学生来说却需要充分解释,例如物质和精神、思维和存在的问题为什么是哲学上的最根本问题,这个原则在教师和对哲学有专门研究的人是已经清楚了的,但对学生却需要从各方面反复阐明才能理解。同时,不充分了解这样的根本问题,其他哲学问题也就不可能进一步深入理解,因此,教师同志切不要以为自己了解了的问题,在同学中也不会成问题,而不作详细的阐明。教师们在进行教学时,应该首先研究同学的要求,根据他们的要求挑选某些问题重点地详细讲解,而不要对一切问题都平均地使用力量,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九六二年十月《教学与研究》第五期)

[1] 本文原系艾思奇同志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的一次演讲,后经摘要,于1962年10月发表在《教学与研究》。

[2] 指《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艾思奇同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