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观念的分析
中庸观念的分析
中庸历来是中国人眼中的真理,不,是至高的教义!若把中庸当作事物存在的原理之一看,那就用今日的哲学标准来衡量,它仍可以保持其一面的真理性。中庸学说所根据的前提是:事物的存在各有其自身适宜的限量,事物只能在此限量之内才有肯定的存在意义,越过自身的限量,则自身的存在也就要被否定了。某种行为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可以为善,过此限度,则善的也会转化为恶。私有财产的积蓄,在某一定的程度内是社会繁荣的基础,过甚的积集却成为社会危机的因子,甚至于促成旧社会的没落。这一切,在现在是真理,在过去也是真理,在将来也未尝不会是真理,并且这样的事实也不仅仅是中国人独自专利的大发现,全世界各国各民族,对于这一点也多少总有一点知道,有所表白;不过所表白的方式各不相同,中国人特别夸大成为中庸的教义,而其他民族国家则有其他的说法罢了。在黑格尔,那论理学的质量篇中所说的一切,正符合这中庸教义所根据的事实,质量即在一定的量的限度内活动的质,也即是说事物性质的伸缩活动有不可逾越的极限,不越过极限,则质可以实存,越过极限,则原来的质的规定便被否定而突变为他种的质。这样,事物的存在必也是质量的存在,存在即质和量的统一,质的存在须以适中的量为前提。这是很明显很直接的真理,不单是中国人才有发现它的慧眼。黑格尔说:“诸民族将质量当作神圣。”(《论理学质量篇》)这告诉我们,即便是最迷信最落后的民族,也能知道一定意味上的质量意义。例如说过分的行为会遭神谴受报应等,否定的权力虽然是归诸神,而行为之所以被否定仍不外由于过分过量;这里也就有着另一种的(宗教式的)中庸观念。
中庸观念所根据的就是这很明显的事实,中庸观念之所以能成立,正就是由于其所知道的只是这样明显的,很表面的真理。中庸主义者为我们指出宇宙间有这样的现象:事物只存在于一定的限度之内,在此限度之外便成为另一事物;善有善的限度,恶又另有其恶的限度。然也仅止于指出了现象,叙述了现象,或把这现象神圣化,而不能说明何以有此现象。自然,他们所看见的并非不是真理,但只停止于现象的真理;一面的真理,不能看见比现象更深的内在的必然的动因,所以对于这现象,他们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许有人要说:中庸主义者对于这现象未尝没有说明,中国历史上就有很多人说明过,例如文天祥的《正气歌》中的“正气”,若用来当作说明的一个代表,总不会有人反对的。气正则得其中而善,气不正则恶;孟子也常讲到“养浩然之气”。是的,这是他们的说明。但如果严格地一加分析,便知道这说明等于没有说明。这是一种“同语反复”(tautology)。中庸或善是什么?是正气。不中庸或不善是什么?是气不正。然而正气和非正气又是什么呢?表现为善的,就是正气,表现为恶的,就是非正气!结果,善是正气,正气也就是善。真正的说明,是要用一物的规定来说明他物的规定,正气对于善,表面上果然好像是一物与他物,很可以用作说明的。然而,现在是要用正气来说明善的,不料正气的本身却反而先要用善来加以说明。这就明明不是一物与他物,而只是同语异词了。这等于说狗是犬,说A是A,A究竟是什么,终于得不到任何规定!
这样,所谓正气,对于中庸仅只是一个形容词,而非说明的客语。正气一词的应用,仅仅是将质量推移的现象加以夸大,只足以使这种现象附上一道神秘的浮光,而使之神圣化,并不能阐明其原因。中庸主义者看见万物的存在都有着一定不移的质量关系,而又不能从质量推移的自身洞察到推移的原因,于是不得不假定一种神秘的力,作为主动的决定者,这就是正气这东西之所以产生;而实际上正气的本身就是尚待说明的。中庸主义者的正气之于事物,正如野蛮人的雷公电母之于雷电,也如牛顿的引力之于地球绕日运动,同是因为不明白事物自身的原因而不得不假定的神力。地球的绕日运动,在相对论者看来明明是物质空间本身的性质使然,而牛顿就不知道这种性质,故假定了类似幽灵的引力,作为说明的根据。相对论者嘲笑牛顿这种态度,说这等于在中世纪以前人类还不知道地球是圆形的时候,有人看见北方的两纬度间的距离较南方的同纬度间的距离为短,而莫明其妙,于是只得说在北方行走的人是被一种魔鬼(demon)的力量推快了他的速度(见Eddington的The Nature of Physical World一书中)。这种嘲笑,其实已不只是嘲笑,而且道破了很普遍的真理。“正气”“引力”等以及一切神秘的,观念论的,或宗教式的魔力之所以能走进人类的认识领域中,其最大的原因之一,正就是由于人们只看见事物运动的表面现象,而不了解内部的事物自身之动因,因此不得不将这外在的神圣拉伕过来,作为冥冥中的支配者。推而言之,哲学上之有观念论,其主要原因之一,也不外就是由于哲学者只抓着表面的或一面的真理,而加以神圣化了的结果。
中庸主义就是将质量现象神圣化了以后的一种观念论。在这观念论之上,建筑起儒家的整个伦理系统“过犹不及”,适度的行为才可以是善,不及便没有善,而过度也将成为恶,故中庸主义劝人一切要适可而止,俾能成全其善。这里“庸”字也是很要紧的,“不易之谓庸”,中庸主义也可以说就是要“守中不易”,即以为能事事守中不易,则正气可以永远保持而达到绝对的善。因此中庸主义者也是形而上学者:他们设定了一个绝对不变的善的理想——中庸。“庸者天下之定理”,“中”是被看作定理了。善虽可以因为不中而转化成恶,但善的王国之本身是不变的。只有称为“中”的某些行为才算是善;于是乎有礼教,教人以如何守本分,行正道。
这中庸主义,虽然经儒家特别指示出来,而其观念的存在,实不限于儒家,就是在俗流的所谓道家的阴阳之说中也有的,例如什么“阴阳时位”之类的思想,也不外表明事物(大别为阴阳二类)各宜守其时刻,守其本位,一言以蔽之,万物须各安其本分,不宜互相逾越,否则宇宙的秩序便紊乱,生活就不得安宁了。这里有十足的封建主义的位阶主义的臭味!
根据事物现象中的善恶之推移,中庸主义者特别将他们眼中的所谓善提示出来,而名之曰中,用来作人类行为的规范。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的,即所谓的“中”也是善的同语反复,不见得真有“中”那么一个东西的。凡行为之恰到善处,他们便叫作适中,故所谓中者,也就是恰到善处的意思,绝对的“中”是不存在的;宇宙间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什么是绝对的“中”,什么是绝对的“偏”,如果说过分的善和不及的善都不成其为善,那么,过分的恶和不及的恶也未尝不可以说是都不成为恶,不偷窃自然不是恶,“窃钩者”就是恶,“窃国者”却反成为真命天子而“侯”起来了。故善的两端都有恶,恶的两端也都有善,说善的行为是适中的固然可以,说恶的行为是恰恰在中央的行为也未尝不可。忠君守分的行为在封建社会里可以说是适当的,被不良政治逼上梁山去做强盗的英雄们的行为,你也不能说是不适当。因此,如果把中庸当作存在的原理看,说事物的存在各有其中,各有其量的限度,是有一面的真理性的;若当作价值的原理而想赋予伦理的意味,则结果反而成为无意味。然中国的中庸主义者正是要把这空洞的抽象的“中”当作善的标准,故中庸主义之能成为主义只是似是而非的。
然中庸主义的致命伤还不仅只是这标准的问题。它所根据的善恶之推移只是表面的一面的真理,它不能从表面更深入一步去发掘其内在的动因,以致对于善恶的问题不能从事物的本身去求解,只能一贯地空立观念的标准而作观念论的解决,这才是它的大弱点。它从事物中取出他们眼中所认为的绝对的善,而要求人类能依着他们所定的标准将行为固定化。这表现他们保守的本质。他们所要求的不是前进,不是变化,而是凝固。这对于宇宙的现实就发生了冲突。宇宙是不断地运动变化的物质的有机体,没有一刻的凝固,中庸主义却要用他们那观念的至高理想推动事物,使“止于至善”。这儿的幻想诚然美丽,奈要欲强事控制事物则戛戛乎其难何?孔孟一生周游列国,弟子虽多,而其道至死不能行,可见观念论的伦理哲学者之倒霉!是的,孔孟的道虽不行,死后的几千年来却被人奉为至圣先师了,但中国却并不因为有中庸主义而曾得到过一时的真正的稳定。
如果不否认失败中可以得到教训,则中庸主义的几千年来的失败就很足以使人知道善恶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中庸的观念标准可以达到的了。
事物互相推移,互相关联,恶转化为善,善转化为恶。善固然在人类社会中有其地位,恶的存在也绝不因为中庸主义者的努力而就稍稍示弱。为什么事物不能屈从中庸主义者的观念的支配而必须固持其自身特有的运动,这当然有它自身的理由,这理由当然也不是由于什么“正气”“邪气”,因为“气”“力”之类只是神秘的形容词,同义语。要知道真正的内的必然的动因,必须从现象更进一步,深入到那更深的事物内部的本质,找到本质的规定,才可以看见真正的理由。但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超过了中庸主义所根据的一切表面事实。
前面就说过,中庸主义的根据在黑格尔哲学中恰当于质量。但质量的研究在他的论理学里才只是结果了存在论,从此还要开始本质论。这就是说,人类的认识达到了质量的阶段时,才只不过是完成了事物的一般的存在之认识,还没有发现本质,因此也就要更进而去掘发本质。发现了本质才知道质量推移的自己的真因,才能了解事物运动的内的必然性。
这一点就表明黑格尔的哲学中有比中庸主义更深刻更高级的东西。他不要根据表面的质量现象去妄定善恶的伦理标准,而要求在事物自身的内部发现那推移的必然推移的原因。善恶的产生和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的结果,不能因人心的好恶而使之倒置,人类的行为,不论是伦理的或其他的行为,都必须依循着事物的必然法则,也唯有知道了自然法则而依循着行动,这行动才能如意,才能自由,“自由是来自必然的认识”。反之,不认识必然,空定观念的标准,想把天下万物都装进一个人为的模型中,则这一种想望是绝不会达到的。“对于人类……他的行为里所发生的结果,常有和他所想望的完全不同(Es geschieht ihm…dass bei seinem Tun etwas ganz anderes herauskommt als er gemeint und gewoll , hat)”(黑格尔《论理学本质论》第三章)。依着自己所想望的善之标准去规定行为的人,所得的结果总是不如意的。因为他只有空洞的想望而不知道事物的必然。“圣人”“天才”常被人称为大傻子,就因为他们常是太彻底地固持自己的理想的缘故,固然他们的好的一面是不能否认的,他们的气魄也诚然伟大,能在人类历史上掀起大浪;但气魄的伟大用来坚持一面的理想,适足以造成伟大的碰壁而至于演出令人痛心的破灭的悲剧,此之所以为傻子。伟人却不是傻子而是伟大的聪明人。伟人与圣人天才相反,常常是能够成功的,因为他能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并不是像普通意味上的小心翼翼地循规蹈矩之谓,而是能顺循事物自身的必然法则以决定方针和动向之谓。现代人物中如甘地者诚然可以算作令人感动的圣人,但绝不是懂得历史的伟人,因为他太迷信消极抵抗主义的万能性,而把它夸大成不易的正道之故,这也就是一种的中庸主义。但要在会移易的社会状态中行不移易的主观上的正道,终于是失败的。史的唯物论者能走社会自身的客观的必然之道,因此史的唯物论者在人类历史中能够着着成功。
黑格尔,虽然是观念论者,但他的理论与唯物论者是多么接近!不能以主观的行为标准去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而须以事物自身的必然的动向去决定行为的道路。“不是存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存在”,这是黑格尔的哲学所给我们的结论,但它也就告诉我们何以它终于能倒转而为唯物论。但在这里,也许中庸主义者要投来一个大疑问:既然人类不能依善的标准而行动,却须就事实自身的发展去推波助浪,那如果事实是向着恶的方向发展下去,岂不适成助恶了么?既然知道是不应该助恶的,把一个善的规矩来作为约束和节制,不是总要好一点么?然而,这正是不知道本质的中庸主义者才会发出来的疑问。知道了本质,则不但没有疑问,而且对于善恶的问题还可以得到更深刻更真实的认识。在本质里,可以看见事物自身的矛盾的要素中现象的存在。事物各有其固有的质量,善就是善,恶就是恶,疆界截然有分,虽然能互相转化,却不能互相混淆,更不能自相矛盾。在这里,中庸主义者就可以找到固定的善的标准,然一进到本质,就可以看见事物自己内部的矛盾,而那种全无矛盾的绝对的善便不会存在。善的本质里就有恶,而“现象世界是恶的,本身世界则是善”(伊里奇《哲学笔记》第一册)。但这并不是说善恶不分或善恶没有标准,只是说事物从一方面看是善的时,从更深的一方面看去就会是恶。例如在法国革命时,在保守的封建贵族看来反对革命是一种善,而在市民阶级看来,则认为是恶了。但又切不可以把这误会作善恶相对论,切不可以为标准虽有,却只是任意的,你可以有你的标准,我可以有我的标准,不能强我之以为恶,同于你之以为善。如果这样,是非就没有一定,岂不成了虚无主义?但这里所说的善恶自身的矛盾,是限于发展的事物所具有的根本的矛盾,事物有发展的倾向,同时它自身却具有着保守的外壳,例如封建制度就是发展向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自身的桎梏,在同一事物里保守的外壳与前进的努力对立的并存,就形成了本质的矛盾。保守者之所以为恶,就是前进者之所以为善。法国革命在前进的市民阶级认为是善的,在保守的封建阶级就认为是恶了。这样,善恶的标准就不是漫无限制的任意的标准;反之,在一切历史社会里,善恶的标准只有两种:一是前进者的标准,一是保守者的标准。保守者的标准着眼于所谓固有的美德之固定化,着眼于安分守位;前进者则不满于固有的道德,而企求新的道德,新的善。但新的善不见得会劣于旧的善,不,新的善才是更高的善。例如市民阶级如果能安分守位,使社会不至发生革命,发生紊乱,这是保守的善,这当然有它的好处,因为可以免得内战和流血,但结果是使市民阶级感到压迫的痛苦,因为他们要发展而不得发展,于是革命终于要起来,打倒了旧制度而完成新的资本主义社会之建立。在这新的社会里,物质生产力就比较在旧社会里,多有了自由发展的余地,这是新的善,然而比保守的善是更高,更好,因为生产力的增加可以使人类的生活更加丰富的缘故。这里,中庸主义所认为恶的那过分的行为实际上反成为更高的善了。所以,从保守的方面看来,善是应该固定的,从前进的方面看来,善的本身却有发展,固有的善可以发展为更高的善,用新的更高的善之标准来衡量,则旧的固有的善就暴露出其恶的本质。善恶的互相转化,并不是什么“气”的正不正,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善恶标准之变化,生产力的发达之可能性就是善恶推移的本质。这才是转化的真正的说明。然中庸主义却认为只有一种不变的善,只有适宜而不过度的才是善,所以特别要称之曰“中庸”,就是尊重那行为之适中的,不变的,固定的方面。历史早经证明过法兰西市民阶级的过分的行为曾创造出更高的文明和更高的善了,所以事实上善并不是中庸的,而是有前进性革命性的发展的东西。中庸主义之主张不偏不倚,只证明它是保守的意识形态而已。
(一九三四年上海《申报月刊》第三卷第十期)